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東吳大學商學院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班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陳國樑 老師
新興科技對金融業組織與競爭力影響之研究- 以演化經濟理論為基礎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Emerging Technology on Financial Organiz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 Based on Evolutionary Economic Theory
研究生:高洪翔 撰
中 華 民 國 一0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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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科技對金融業組織與競爭力影響之研究-以演化經濟理論為基礎
高洪翔
東吳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國樑
東吳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摘要
金融科技(FinTech)的崛起,常被視為一般令人生畏的顛覆浪潮。這股浪潮讓一群 新競爭者急速冒起,他們精通創新科技,也反應敏捷,為銀行業帶來不少威脅。無可否 認,金融科技不僅改變了銀行和客戶連繫的方式,也革新了銀行的營運模式。然而,金 融科技和銀行經營者絕非對立,而是互補的關係。
銀行業的發展一直和科技密不可分。今天的金融科技浪潮,不算是一場突如其來的 變革,而是行業長遠演進過程中的一個階段。金融科技不會取代或瓦解現有的金融體系
,它只是彌輔其不足,促進更多元發展。
事實上,大型銀行和金融科技新創企業之間絕對有巨大的合作空間,發揮互補的作 用。銀行擁有的是廣大的客戶群、穩固的基礎設施和雄厚的資產,並且對監管十分熟悉,
擁有很大的市場優勢;而新創企業敢於打破陳規思維,具備專門技術,並能快速適應市 場變化,是帶領行業走上創新之路的先鋒。
隨著科技、監管制度、客戶背景以及社會期望的轉變,未來的銀行業,尤其是零售 銀行服務,將會有革新的面貌。儘管金融科技會為銀行業帶來種種挑戰,但銀行依然會 是商業社會的主要支柱,所扮演的百業之母角色,將不容易被取代。
本論文亦將深入探討之重點有:演化經濟定義與內涵、金融科技演化對金融業組織 未來之影響與金融科技演化對金融業競爭力之影響等相關層面。
關鍵詞: 金融科技、網路銀行、創新金融、數位銀行、無人化銀行、機器人理財、遠程 視訊櫃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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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rise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FinTech) is often seen as a generally daunting subversive wave. This wave of waves to a group of new competitors quickly rise, they are proficient in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but also responsive to the banking industry to bring a lot of threats. 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financial technology has not only changed the way banks and customers connect, but also innovate the bank's business model. However, financial technology and bank operators are not antagonistic, but complementa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industry has been inseparable from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day's wave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is not a sudden change, but the industry's long-term evolution in the process of a stage. Financial technology does not replace or disintegrate existing financial systems, It is only modest, to promote more development.
In fact, large banks and financial technology between the start-up enterprises have a huge space for cooperation, play a complementary role. Banks have a large customer base, a solid infrastructure and strong assets, and are very familiar with the regulation, has a great market advantage; and start-up enterprises dare to break stereotypes thinking, with specialized
technology, and can quickly adapt to market changes , Is to lead the industry to embark on the road of innovation pioneer.
With the technology, regulatory system, customer background and social expectations of the transition, the future banking industry, especially retail banking services, there will be innovative face. Although the financial technology will bring challenges for the banking industry, but banks will still be the main pillar of the business community, played by the role of the industry will not be easy to be replaced.
This paper will also focus on the following aspects: the evolution of economic definition and connotation, the impact of financial and technological evolution on the futur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the impact of financial and technological evolution o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Keywords: financial technology, online banking, innovation finance, digital banking, unmanned banking, robot finance, remote,Video teller 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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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 謝
本人在金融業十一年任職期間,有感近年金融科技之浪潮洶湧而起,顛覆過去傳統 銀行經營模式,現今金融業正處於與科技業相互結合,金融業引起科技技術之研發與創 新,造就金融科技(Fintech)(Finance & Technology)之誕生。同時為了補足己身學 歷之不足,決定重返校園,繼續深造與學習。東吳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的大家 庭裡,有知識經驗淵博的教授,有來自各行各業的菁英同學與優秀學長姐,彼此分享過 往的經驗,透過各層級之人際關係進行交流,以提昇己身之管理經驗與素養。學生有幸 修習指導教授-陳國樑之科技管理一門學科,陳教授擁有專業學識與涵養,再加上現職 工作上多年來之專業研究,與學生所擔任之工作職務屬性有不謀而合之處,學生論文最 終以此研究相關領域為題。
感謝指導教授-陳國樑、李智明二位教授,提供學生於論文寫作時應具備正確思考 與研究索引,悉心指導論文寫作之理論與應用,才始可順利地完成。二位教授們給予學 生細心教導與建言,提昇己身全面深度思考與問題處理之能力,受益良多。對於二位指 導教授,心中表示萬分感謝。
在二年的校園生活中,透過學校既有之社團或畢聯會之參與,讓我結識到不同產業 領域之菁英同仁,也學習到更多不同產業之專業學識,並運用於己身之工作職務上,感 謝 104 企業管理學系碩專班同學們這一路上相互扶持與鼓勵,以豐富與增長人生之閱 歷,留下美好且璀璨之一頁。
最後要感謝的是一路默默支持我的家人,有他們的支持讓我的目標理想得以實現,
另特別要感謝我的三姑姑,現任職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總社-資深副總(曾任職過基隆 第二信用合作社台北分社經理、總社財務經理等要職),畢業於台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 學系 EMBA,以為學習標竿,更加確立與期許有朝一日必能有番成就,貢獻之所學。
謹以此論文獻給我親愛的家人、提攜我的三姑姑、師長與摯友們一同分享。
高洪翔 謹致於 東吳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碩專班 中華民國一○七年四月
iv
目 錄
中文摘要……….i
ABSTRACT………...ii
誌 謝……….iii
目 錄 ... iv
表目錄 ... v
圖目錄 ... vi
第一章 緒論 ... 1
1.1 研究動機 ... 1
1.2 研究目的 ... 2
1.3 研究流程 ... 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3
2.1 演化經濟理論之定義與內涵………..3
2.2 科技金融與金融科技 ... 5
2.3 金融業組織之結構及運作方式 ... 8
2.4 影響金融業競爭力之相關因素 ... 14
2.5 新興科技金融之相關研究 ... 1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4
3.1 個案研究方法 ... 24
3.2 研究對象及範圍 ... 29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46
第五章 研究結論 ... 62
參考文獻 ... 65
v
表目錄
表 1 演化經濟學的主要特徵 ... 3
表 2 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規模………12
表 3 科技金融對金融業衝擊與因應方案……….14
表 4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評比……….18
表 5 英國傳統的金融科技與近期發展趨勢表……….19
表 6 瑞士、倫敦、新加坡與紐約關於金融科技發展的條件比較表...20
表 7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業務的監管職責分工 ...39
表 8 新加坡 Fintech 發展之五大計劃………...43
表 9 金管會開放新增 12 項業務線上申辦一覽表………...49
vi
圖目錄
圖 1 全球 Fintech 規模 ... 2
圖 2 本研究流程 ... 2
圖 3 演化流程圖 ... 4
圖 4 我國金融業資產規模 ... 9
圖 5 95 年金融業資產比重……….... ..9
圖 6 104 年金融業資產比重………...9
圖 7 上市櫃股票市場總成交值及總市值………...10
圖 8 金融產值占 GDP 比重與金融業發展的關係………...11
圖 9 近十年我國金融業資產管理規模(億元)………. .12
圖 10 近十年境內及境外基金資產規模(億元) ………..13
圖 11 近十年國內證券商複委託成交金額(億元)………...13
圖 12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綜合評比結果………17
圖 13 日本商業模式示意圖………....21
圖 14 美國商業模式示意圖………22
圖 15台灣商業模式示意圖………...23
圖 16 2015 年英國金融科技類申請輔導的案件分佈趨勢………...30
圖 17 監理沙盒的運作流程………...33
圖 18 BANK3.0-銀行轉型未來式………..47
圖 19 全球金融科技投資………49
圖 20 全球 Fintech 融資活動………..50
圖 21 近五年 Fintech 投資成長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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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新 興 數 位 科 技 崛 起 , 改 變 了 消 費 者 行 為 模 式 , 金 融 服 務 樣 貌 亦 為 之 改 觀 , 透 過 科 技 與 金 融 的 無 縫 整 合,將 能 為 消 費 者 創 造 更 人 性 化、更 快 速 而 符 合 需 求 的 服 務 體 驗 , 如 何 掌 握 潮 流 , 善 用 雲 端 、 大 數 據 等 Fintech 技 術 , 優 化 客 戶 關 係 與 流 程 管 理 能 力、全 面 提 升 組 織 數 位 智 能,為 當 前 金 融 業 必 須 因 應 的 重 要 課 題 。
當前金融機構正面臨巨大的科技變革、客戶期望的改變,及金融危機後變更嚴格的 監管等影響。本研究深入探討金融機構應如何在未來找到自身定位,並與新進的強大對 手競爭。探究如何在創新與法規限制間取得理想的平衡,並創造一個穩定的金融環境。
金融科技的崛起,讓傳統金融產業面臨到壓力,其中又以銀行業、支付業、資產管 理暨財富管理、保險業者將感受的壓力最大。金融科技業者帶來的三大威脅,包括營業 利潤的損失、市場佔有率的下滑以及資訊安全/網路隱私。也就是說,金融科技正在全 球挑戰各地傳統的銀行和保險業的商業模式,重塑金融服務的客戶體驗,提供重新定義 的和創新的解决方案。
金融科技可提升金融機構的營運能力,同時大幅降低成本。金融科技影響金融機構 前台和後台的營運模式和產品設計。它提供了一種新的方式:給予客戶建議、處理交易 訊息、分析數據、幫助客戶做出更好選擇,有效管理產品組合、更充分利用行動科技技 術等。面對金融科技的衝擊,傳統金融機構布局的方式,主要有:透過夥伴關係購買服 務,其次才是培育金融科技及併購金融科技公司,由此可見,傳統金融機構還沒準備好 要全身投入金融科技。傳統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越來越常見,但也因此產生 某些挑戰。
由於新的科技技術、法規和新型態的消費者行為,加上互聯網科技能夠達到降低成 本的效果,使得 Fintech 成為全球的趨勢。自 2008 年開始全球投資開始聚焦於蓬勃發展 的金融科技,從 2008 年的 9.28 億美元,成長到 2011 年的 29.7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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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全球 Fintech 規模
1.2 研究目的
(一)探討金融科技演化對金融組織未來之影響。
(二)探討金融科技演化對金融業競爭力之影響。
(三)總結演化經濟之影響。
1.3 研究流程
本篇論文研究流程可以分為 4 個步驟,如下圖所示,分別說明如下:
(1) 探討新興科技對金融業組織競爭力之影響。
(2) 金融科技或科技金融對傳統金融產業發生轉變之因素。
(3) 以演化經濟理論為基礎,探討新興科技對金融業組織與競爭力之影響。
(4) 國內(外)金融業運用科技發展之相關個案研究。
圖 2 本研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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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金融與科技的碰撞,不只一次加速金融產業的發展進程…但這次的相遇,已超出以 往的歷史經驗…「十倍速」湧現的破壞式創新服務,瓦解金融與科技業之間的競合關係!
Fintech 金融科技產業版圖將如何重組?創新應用與金融服務模式與挑戰為何?「跨業」
與「轉型」,誰是未來金融服務的提供者?破壞式創新服務解構金融與科技的競合關係,
Fintech 金融科技譜寫出金融與科技的圓舞曲。
2.1 演化經濟理論之定義與內涵
(一)何謂演化經濟?
對於「演化」一詞的闡述,Nelson and Winter 在「An Evolutionary Theory of Economic Change」開宗明義就提到:「廣義的演化的包括對長期和漸進變化過程之關注。
在目前現實環境中可觀察到的規則性,不是被解釋成對靜態問題的解決辦法,而是被解 釋成可以理解的動態過程。在這個意義上,一切自然科學基本上都是演化的」(Nelson &
Winter,1982: 10;胡世凱翻譯,1997: 15)。有異於新古典經濟學的靜態均衡分析,「演化 經濟學」強調的是對「變化」之關注與研究,並著重「時間」與「歷史」,在經濟演化 過程中的重要地位。
「 演化經濟學」緣起於馬克思(Karl Marx)的理論。之後,然熊彼得(Schumpeter)和 西蒙(Simon)均投入此一理論的研究。熊彼得提出了「創新過程」研究,讓「演化經 濟學」成為一個獨立的理論分支;而西蒙的理論貢獻主在於提出了「有限理性」之概 念,使之視為自身理論框架中的重要基石之一。(陳書靜,2006)
陳 書 靜 (2006)整 理 了 「 演化經濟學」的主要特徵如表 1:
表 1 演化經濟學的主要特徵
用動態的、演化的方法看待經濟發展過程,看待經濟變遷和技術變遷
強調慣例、新奇創新和對創新的模仿在經濟演化中的作用,其中,創新是核心 以達爾文主義為理論基礎,以達爾文進化論的三種機制(遺傳、變異和選擇)為演化 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
強調經濟變遷的路徑依賴,制度的演化遵循路徑依賴的規律,今天的制度是昨天的制 度甚至一個世紀前的制度的沿革
強調經濟變遷過程中偶然性和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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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化 的 過 程,可 以 分 為 變 異 (variation)、選 擇 (selection)與 維 持 (retention) 三 個 階 段 (Daft, 2007; Zollo & Winter, 2002)。 Daft(2007: 184)的 圖 示 。
圖 3 演 化 流 程 圖
(二 ) 演化經濟核心思想
演化經濟學的思想淵源於 19 世紀下半葉德國歷史學派,後來的馬克思、馬歇爾、
凡勃倫和熊彼特等大師,也貢獻了豐富的經濟演化思想。在很長時間內,演化經濟學沒 有受到應有的關注,20 世紀 80 年代後,演化經濟學獲得了較大發展,在當前的“非主 流經濟學”流派中有重要影響,有可能在解決新古典經濟學理論體系難題的基礎上成為 新世紀的新主流經濟學思想。
經 濟 學 大 師 熊 彼 得 ( Joseph A. Schumpeter) 首 先 提 出 經 濟 學 上 對 創 新 最 有 名 的 詮 釋:把 原 來 的 生 產 要 素 重 新 組 合,改 變 其 產 業 功 能,以 滿 足 市 場 需 求 , 從 而 創 造 利 潤 。
熊 彼 得 在 他 的 《 經 濟 景 氣 循 環 理 論 》 一 書 中 , 描 述 了 創 新 及 創 造 性 破 壞 和 經 濟 景 氣 循 環 的 關 聯。他 認 為 經 濟 環 境 之 所 以 發 生 變 化,是 由 於 企 業 家 從 事 創 新 的 緣 故 , 企 業 家 把 創 新 導 入 一 個 原 本 均 衡 的 經 濟 社 會 , 因 創 新 而 獲 得 利 潤,這 會 引 起 其 他 企 業 家 的 效 尤,期 能 同 樣 獲 得 利 潤。結 果 是 原 來 均 衡 的 經 濟 狀 況 被 打 破 , 產 生 脫 離 均 衡 的 移 動 , 整 個 經 濟 日 趨 興 盛 , 造 成 「 繁 榮 」。
之 後 , 創 新 的 速 率 減 低 , 產 量 、 物 價 與 利 潤 開 始 下 降 , 這 個 縮 減 的 過 程 就 是「 衰 退 」。衰 退 的 結 果 會 使 經 濟 陷 入 困 境,這 就 是「 蕭 條 」。儘 管 如 此,經 過 相 當 時 日 後,這 種 困 境 還 是 會 被 打 破 而 逐 漸 好 轉,而 達 到 另 一 種 均 衡,這 過 程 就 是 「 復 甦 」。
經 濟 景 氣 循 環 就 是 上 述 4 個 階 段 , 之 後 再 有 創 新 發 生 時 , 整 個 循 環 就 會 再 行 出 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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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演化經濟歷史
演化一詞經常被應用在生物學、社會學、經濟學等領域,以普遍定義而論,演化 主要是指事物以一種狀態轉變為另一種狀態,或一種事物轉變為另一種事物的動態變化 過程。特指生物以較低級、較簡單的狀態,向較高級、較複雜的狀態變化。因此演化經 濟學(Evolutionary Economics)中”演化”不但包含動態變化過程的意義,而且包含了複 雜、不確定和非均衡的意義,指利用演化思想方法,研究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演變規律 的學科。它把技術變遷以及制度創新作為核心研究對象,借鑒生物演化思想和自然科學 領域的研究成果,以動態、演化的理念來分析和理解經濟系統的運行和發展。
(盛昭翰,蔣德鵬,2002)
(四)演化經濟影響層面
(1)如何理解經濟變遷和技術變遷問題,如何理解經濟的演化過程,生物基因是朝 著有利於其生存的方向演化,也就是有目的性。但是在企業中,雖然經理人員的決策有 其目的性,但是職工的創新往往是無目的。
(2)演化經濟學凸顯了時間對經濟社會系統的建設性作用。時間的存在意味著經濟 變遷是一種演進的過程,這個過程不僅包含著未來的不確定性與非決定性,而且還包括 著過去沉積的歷史對未來發展所引起的制約作用,歷史是重要的。
一項良好的經濟政策的制定要有系統觀和過程觀,一方面著重的是經濟政策在社 會經濟系統中的嵌入性,而另一方面則強調時間的建設性作用,包括歷史的沉澱、現在 的選擇、未來的不確定、新奇以及保持變遷的連續性等。在未來經濟政策的制定而言,
與新自由主義截然不同的經濟政策演化觀,都具有巨大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價值。
2.2 科技金融與金融科技
(一) 科技金融:
儘管科技金融的研究不少,但對“科技金融”內涵和本質的探討卻不多。在國內,
“科技金融”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 1993 年,在這一年,中國科技金融促進會成立。
但其後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金融界與學術界對“科技金融”卻缺乏一個明確完整、
科學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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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96 年,當美國的折扣經紀商(Discount Broker)E-Trade 上市時,網路對金 融服務手續費開始造成影響。然而透過 E-Trade 在網路下單的手續費不只較低,
E-Trade 的執行長甚至曾預測,未來有一天,網路下單將不再需要收費。就像 E-Trade 讓 一部伺服器取代了兩萬名營業員的成本,改變了下單的手續費。未來金融業的毛利所在
,也就是所有金融業「收取手續費」以及「賺取利息」的項目,都將因為科技而產生變 革的可能。
趙昌文等人(2009)提出較為完整“科技金融”的定義。認為科技金融是“第一生產 力”的科技與經濟發展“第一推動力”的金融,這二者的有效融合。其定義為“科技金 融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 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安排”,在這個安排中,那些能夠提供金融資源的主體包括政 府、市場、企業、社會等中介機構等,他們在科技創新的融資活動中,形成了一個體系,
並成為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以及金融體系的重要部分。
(二) 金融科技:
所謂的「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Fintech)是指科技(Technology)
滲入金融(Financial),讓兩者相融合,產生了一種創新的金融營運模式。其主要的營運 模式是由「電子商務科技公司」,利用互(或物)聯網的技術,以進行各項金融業務的 經營。
此種金融創新的營運模式與傳統金融最大的不同點,就是金融商業活動,「可不經 傳統金融機構的運作」,就可完成資金移轉、商品交易以投資理財等各項數位化的金融 活動。因此金融科技產業運作的目的,就是希望利用科技,提供更低成本、高效率、高 價值的金融服務,並降低對傳統金融中介的依賴,以達到「金融脫媒」(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的營運模式。
基本上,金融科技的營運模式,主要是由「電商公司」所主導,並藉由網路、行動 與感知裝置的聯繫所建構而成的。通常營運模式是以「互(或物)聯網」建構運作模式,
將網路交易產生的巨量資訊,先經過「雲端運算」的存取,並再將資訊透過「大數據分
7
析」、「區塊鏈技術」與「生物辨識」的處理後,以提供即時、效率與安全的資訊與交易 模式,讓業者進行「行動」、「社群」以及「影子」(電商)」等三種金融創新的服務。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016 資誠全球金融科技調查報告》指出,全球 83%的傳 統金融機構認為,新科技帶來前所未有的衝擊,部分業務將被金融科技(Fintech)業搶 走。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因為金融科技的崛起,傳統金融業營運恐大受影響,
因此建議台灣金融業應掌握 5 大機會,進行數位轉型。
調查發現,在未來 5 年,23%的傳統金融業務將受到金融科技的衝擊,恐怕會流失 生意。相對地,金融科技業者預期,未來可以搶奪到 33%來自傳統金融機構的業務。
台灣金融產業進行數位轉型可以掌握下列五個機會,一是顧客的知識,包括資料整 合、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和數位行銷等;二是多元通路的整合,包括全通路、客戶體驗等;
三是社群金融,包括社群媒體策略、社群分析與輿情掌握等;四是行動能力,透過數位 科技和客戶互動、提供客戶價值與服務和增加銷售機會與客戶關係;五是企業文化改 變,必須具有以客戶為核心的中心思想,以及跨部門的整合思考設計。
金融科技業為傳統金融機構帶來 3 大威脅,包括營業利潤損失、市占率下滑,以及 資訊安全問題。也就是說,金融科技正在挑戰各地傳統銀行和保險業的商業模式,重新 塑造金融服務的客戶體驗。未來 3 到 5 年,全球金融科技累積的投資金額可望超過 1500 億美元,金融機構和科技業者都競相加入這場競賽,且傳統金融機構、科技公司和電信 業者的界線越來越模糊,金融業的跨界時代已然來臨。
這當中,創新非常重要。新科技如區塊鏈公司被創投併購,也有很多銀行去併購區 塊鏈公司,去年就有上千個併購案發生。銀行最後就要運用新科技和別人合作,提供新 的體驗,所以金融服務會愈來愈隱形化,未來會自動地完成。
8
2.3 金融業組織之結構及運作方式
(一)定義
金融產業有時也叫做「金融業」,指的是銀行與相關資金合作社,還有保險業,
除了工業性的經濟行為外,其他的與經濟相關的都是金融業。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 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金融產業具有指標性、
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
(二)歷史演進(國內外金融業演進史)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 2000 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 6 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 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公元前 5~前 3 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 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 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在 1694 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 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此後,各資本主義國家的金融業迅速發 展,對加速資本的積聚和生產的集中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19 世紀末 20 世紀之初,主 要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以信用活動為中心的銀行壟斷與工業壟斷資本 相互滲透,形成金融資本,控制了資本主義經濟的命脈。
現代金融業經過長時間的歷史演變,從古代社會比較單一的形式,逐步發展成金 融機構體系。在現代金融業中,各類銀行占有主導地位。商業銀行是現代銀行最早和最 典型的形式,城市銀行、存款銀行、實業銀行、抵押銀行、信託銀行、儲蓄銀行等,雖 都經營金融業務,但業務性質有較大差異,而且金融當局往往對它們的業務範圍有所限 制。現代商業銀行一般都綜合地經營各種金融業務。大商業銀行除在本國設有大量分支 機構外,往往在國外也設有分支機構,從而成為世界性的跨國銀行。現代大商業銀行通 常是大型壟斷財團的金融中心。持股公司已成為當代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業的重要組 織形式。
(三) 金融業資產規模與產值 (1)金融業資產規模
我國金融業資產規模近 10 年持續成長,由 95 年底之新 臺幣(以下同)47 兆元成長
9
至 104 年底之 80 兆元,增加約 69%。
圖 4 我國金融業資產規模
圖 5 95 年金融業資產比重 圖 6 104 年金融業資產比重
此外,銀行業資產占全體金融業比重由 95 年底之 80% 降至 104 年底之 72%
,保險業資產比重由 17%快速大幅提升 至 26%,顯示保險業在整體金融產業的重要性 與影響力日益 重要,至於證券業資產比重雖無重大變化,惟證券業重點是在 證券市場 成交值及股市變動情形,至 104 年底我國上市櫃股 票總市值達 27.2 兆元,104 年度 上市櫃股票總成交值為 28.4 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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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7 上市櫃股票市場總成交值及總市值
(2)金融業產值
我國金融業產值(指金融及保險業名目生產毛額)自 103 年起正式突破兆元,104 年金融業產值已達 1.09 兆元,占臺灣名目國內生產毛額 GDP 之 6.56%,且金融業產值 近 5 年平均成長 4.5%,高於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之 3.3%。
外界多以金融業產值占比變化,來評論我國金融業發展情形,或有以目前產值占 比不如十餘年前之占比逾 8%,而謂我國金融業倒退,惟金融業產值主要是以放款數變 化等情形 加以推估計算,國內生產毛額計算項目主要為境內利息收支淨額及手續費收 入等
,查 91 年金融業產值占 GDP 雖高達 8.02%,惟該年度第 1 季逾期放款比率高達 11.74%,
為我國銀行 業史上最高,當年度本國銀行虧損逾千億,但近年來銀行經營體質已大幅 改善,至 105 年底逾放比降至 0.23%,獲利亦逐年增加,此等資產品質及獲利改善情形,
無法反應於金融業產值,爰單就金融業生產毛額即論斷我國金融業發展之情況,而忽略 其他面向,恐有偏頗。金管會基於審慎監理原則,在風險可控之前提下,透過擴大金融 業務範疇與推動國際化等策略,協助金融業發展,因此,在衡量金融業發展時,宜多面 向的予以綜合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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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8 金融產值占 GDP 比重與金融業發展的關係
(3)資產管理規模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研究報告「我國資產管理發展與規劃方向」,統合各國法令對 資產管理下定義,其主要內涵係指涉及投資人交付資金或有價證券,而由他人進行管理 與投資,並將報酬返還予投資人。如依此定義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包括信託、基金(含 全權委託投資)、結構型商品及投資型保單等商品等,而目前可從事以上資產管理業務 業別,則包含銀行、證券、保險、投信投顧及期貨業等。另參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每年出版之 Asset Management Survey 報告,對於資產 管理業務之定義,係涵蓋境外基金;此外,考量銀行存款亦為金融機構重要管理資產,
分列加計境外基金及銀行存款之資產管理規模。
我國金融業 104 年底資產管理規模(含境外基金)計新臺幣(以下同)13 兆 8,226 億 元(詳見圖 10 及表 2),較上一年成長 1.23%,近 4 年均呈現成長趨勢,4 年平均成長率 6.14%。相較於 97 年底金融海嘯的 9 兆 364 億元,亦已成長 52.97%。如加計銀行存款 後,資產管理規模已達 49 兆 1,986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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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9 近十年我國金融業資產管理規模(億元)
表 2 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規模
投信投顧業管理資產規模合計 6 兆 6,906 億元,較上一年成長 1.90%,近 4 年平 均成長率 7.85%。104 年所發行的境內基金檔數計 718 檔,其中共同基金 672 檔,私募 基金 46 檔,資產規模合計 2 兆 2,168 億元,代理之境外基金檔數計 1,024 檔,資產規模 3 兆 842 億元。值得注意的是,自 98 年開始,境外基金資產規模逐漸超越本土基金,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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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似有擴大趨勢,103 年時差距甚至達 1 兆 3,332 億元。
投信投顧業 104 年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契約數已達 1,500 件,資產規模 1 兆 3,896 億元。資產規模自 102 年突破兆元後,成長相當快速,102 至 104 年每年平均成長率 12.36%。該項業務亦逐獲外資機構重視,以 104 年的契約數量為例,源自外國法人委託 的數量計有 495 件,近占全體契約數的 1/3,而在 102 年以前,由外國法人委託數量僅 10 件以下。
圖 10 近十年境內及境外基金資產規模(億元)
銀行業信託業務規模計為新臺幣 5 兆 942 億元,占整體資產管理規模比重
36.85%,較上一年成長 1.27%,從近幾年趨勢來看,信託業務規模似不易擴張,以特定 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為大宗,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僅 66.20 億元,較 103 年減 少 14.07 億元,且規模持續萎縮。
證券業比重雖不高,但自開放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後,業務成長 快速,近 4 年年均成長率高達 91.09%。104 年證券商信託業務規模已有 1,241 億元,其 中金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業務規模分別有 646 億元、595 億元。此外,從近十年國內 證券商複委託交易成交金額來看,近 3 年成長速度相當快速,從 101 年的 7,406 億元,
成長至 104 年的 1 兆 6,814 億元,已增加 1 倍多,其中投資地區以美國、盧森堡及香港 等市場為主,投資商品則以股票、基金及 ETF 等商品為主。
圖 11 近十年國內證券商複委託成交金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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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影響金融業競爭力之相關因素
過去金融機構恐懼金融新創,大宗保守勢力一度使得台灣的金融科技(FinTech)發 展落後,但金融數位化趨勢太明顯,支付之外,連儲蓄、投資、貸款都可以在網路上交 給 FinTech 公司,金融業終於認知到自己並非不可取代。
元大寶華經濟綜合研究院,發布「金融業因應數位金融崛起的轉型之道」報告,給 金融業發展 FinTech 的 5 大建議,包括收購或投資適用的技術,另也點出台灣 FinTech 的推動難處。
隨著科技進步、電子商務發達、行動通訊普及,電子金融支付工具隨之多樣化,且 從使用者交易源頭(含購物、餐飲、於樂、通訊)接觸客戶、提供服務,再搭配簡便的 線上申請帳戶流程、輕鬆的跨境的交易,成功打入網路世代的生活圈。提供金融工具的 不再只有銀行,支付寶、Paypal、Apple Pay、比特幣是一個又一個例子。
對於金融業因應數位潮流,創建數位金融服務,提升金融競爭力的五大建議有:
(1)收購或投資適用的相關技術 (2)盡快培養相關數位人才 (3)鼓勵業務模式的開 拓與創新 (4)善用子公司跨業經營模式 (5)確保數位金融的安全性
科技金融對金融業衝擊與因應方案,如表 3:
業別 衝擊 因應方案
銀行
1. 臨櫃業務被自動化服 務取 代
2. 分行功能轉變 3. 行員需求減少
1. 組織調整,設立數位金融專責部 門發展策略
2. 打造數位分行新模式
3. 訓練員工第二專長或協助轉職
保險
1. 簡易個人險種易採網 路投 保
2. 業務員需求減少
1. 複雜型商品、商業型客製化商品 仍難被取代
2. 訓練強化業務員專業
證券
1. 行動下單增加,證券業務員 需求減少
2. 小型券商發展空間縮小
1. 訓練強化業務員專業,發展財富 管理
2. 轉型為證券投資顧問或發展合 作推廣業務
表 3 科技金融對金融業衝擊與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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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新興科技金融之相關研究
近年來金融科技(FinTech)蓬勃發展,其創新、跨界的技術及應用,逐漸搶食原有 金融業的各項業務,以更具效率服務滿足消費者需求。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17 發佈「金融科技,全球互聯-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評估報告(Connecting Global FinTech:
Hub Review)」,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1]「經商環境指數」[2]與「全球創新指數」
[3]綜合評比全球 21 個金融中心之金融科技發展現況,報告結果指出,倫敦、新加坡、
紐約、矽谷與香港,為全球前五大最利發展金融科技中心之地區。
金融科技發展快速,跨業黑馬伺機而動
本次報告綜合評比分數,係結合全球金融中心指數、經商環境指數與全球創新指數 進行分析,透過加總該地區金融科技中心於此三個指數的排名,來評估金融科技發展有 利性。數值越低,表示該中心越有利於發展金融科技。按照評比結果,全球有五個地區 分數在「25 分以下」,意即為全球最佳的金融科技中心,分別為「倫敦、新加坡、紐約、
矽谷及香港」。
長久以來倫敦、新加坡、紐約與香港,均被視為最具領先地位的金融中心,不論是 專業人才、監管機構、投資資源與政府支持皆相當完善,健全的金融基礎建設,加上其 金融生態圈內的合作無間,使它們仍居於金融科技發展的領先地位。不過,暫時的領先 不意味長久的成功,四大金融中心仍需靈活調整,持續深耕金融科技以取得長期優勢。
而相較於傳統金融重鎮,矽谷則是以黑馬之姿入榜,其最大優勢即為「科技創新」,眾 多的金融科技獨角獸企業在此孵化而生,而 GAFA 四大企業(Google、Apple、Facebook、
Amazon)也將持續在金融科技領域擴大投資。
而分數介於「26 至 150 分」的金融科技中心,共有 12 個地區,分數由低至高分別 為「韓國、瑞士、法蘭克福、雪梨、加拿大、上海、愛爾蘭、荷蘭、法國、盧森堡、以 色列與比利時」。相較於前五名的金融科技中心,這些地區更專注於某項特定的金融科 技技術或創新領域,例如:上海的數位支付發展已久,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工具,早已 養成消費者數位支付的習慣;韓國則是於今年初,釋出兩張純網路銀行的營業執照;比 利時則是由財政部設立國家數位發展計畫,聚焦於完善數位身分管理、資訊安全與隱私 策略,強化數位身分認證及瞭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
最後,分數「超過 150 分」的四個地區,為「墨西哥、南非、印度及肯亞」。萬幼 筠指出,這四個地區雖然排名較後,但不代表在金融科技發展毫無機會。相對來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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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這些地區的金融基礎建設不足,尚無完善的監管機制,並且傳統銀行與保險服務的滲 透率也偏低,但和成熟金融市場的嚴謹監管環境,與已飽和的金融服務市場相比,也許 這些不足將轉變為其獨有的創新能量,讓它們在金融科技發展上更具創造力與想像力。
科技創新技術,確保金融科技發展腳步
金融科技重點在於如何透過科技使金融服務更有效率,同時亦能滿足消費者的需 求。因此,未來各項關鍵科技的應用將更為重要。「數據分析」將有助於金融業更有效 地強化客戶關係管理,並藉此精準行銷及強化風險管理;而隨著手機的普及,消費者未 來透過手機運用金融服務將愈趨頻繁,「行動通訊技術」亦為發展關鍵;至於,「應用程 式介面」的部分,則是金融科技跨界運用的關鍵所在,透過 API 結合外部開發商與其它 產業,將打造多元跨界的創新金融服務;而「機器學習」將使機器學習人類經驗,進而 自動決策實現自動風險管理或處理金融相關業務;最後,隨金融行為的改變,資訊安全 的重要性亦同步提高,「數位身份辨識」將有效管控及降低風險。
退出機會及規避文化,成金融科技發展最大窒礙
目前金融科技發展現況,最大的阻礙為「退出機會不足」及「風險規避文化」。金 融科技發展伴隨著高風險,若要鼓勵更多新創願意投入,或許可仿效「矽谷模式」,先 孕育出創投體系,直至此生態系統足夠成熟。在金融科技發展初期階段,投資者及企業 併購(M&A)將是此產業發展的關鍵需求,唯有充分的投資挹注及企業的併購動能,
方可使新創企業與人才放手投入,降低風險規避心態。此外,報告亦指出多數地區的金 融中心代表機構認為,私募股權發展深度不足及資本市場過小,易導致金融科技產業退 出市場。
至於,生活成本過高則被視為已開發市場的另一挑戰。有些金融科技中心回應,市 場規模太小,成為其金融科技跨境發展上,仍需等待排除的障礙。此外,較為意外的是,
大眾普遍認為金融科技監管態度不明確,可能為金融發展的一大窒礙,但根據報告調查 結果,多數機構不認為這會是阻礙金融科技發展。
台灣發展金融科技:強化消費者體驗與風管 仰賴政府積極支持
金融科技被視為金融服務的未來,若產業欲健全發展,除了擁有關鍵技術與創意的 新興公司進入、投資體系確保資金到位、人才有效培育養成外,政府如何塑造一個適合 金融科技發展的環境亦為重中之重。勤業眾信報告指出,金融科技生態系統形成的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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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政府的強力支持不可或缺。一旦金融科技中心發展稍具雛型,政府支持、監管制 度的發展、合作與創新的文化、強大的金融服務及私人投資都是其成長的重要關鍵。
[1]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lobal Financial Centre Index, GFCI):為了量化研究金融中心的 競爭力,Z/Yen Group 在 2005 年提出 GFCI 指數,以了解金融中心的概況、評級,及 相對於其它金融中心的排名。
[2]經商環境指數(Doing Business, DB):此為世界銀行出版品,旨在透過經商環境指 數比較各經濟體在不同時期的監管環境,以鼓勵各國競相提高監管效率,為改革提供 可衡量的基準指標。
[3]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 GII):全球創新指數報告自 2007 年起發佈,
利用多重指標判斷全球 128 個經濟體的創新能力及排名,報告由康乃爾大學、英士國 際商學院、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及知識夥伴共同編纂。
圖 12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綜合評比結果 (資料來源: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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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評比 全球金融科技中心評比
評比分數區間 地區 綜合評比分數
1-25
倫敦 10
新加坡 10
紐約 13
矽谷 19
香港 23
26-150
韓國 27
瑞士 42
法蘭克福 43
雪梨 49
加拿大 50
上海 52
愛爾蘭 71
荷蘭 71
法國 77
盧森堡 87
以色列 99
比利時 118
151 以上 墨西哥 152
19
南非 184
印度 238
肯亞 261
(資源來源: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一) 英國金融科技發展的現況與趨勢
隨金融科技發展的逐漸成熟,英國金融科技發展有逐漸轉型的趨勢。近兩年,英國 金融科技發展有四大趨勢:資料貨幣化(Monetization of Data)、詐欺防止與個資保護 (Fraud and Data Protection)、基礎結構的替代(Infrastructure Replacement)及去中介化 (Disintermediation) (UK Trade & Investment, 2014)。以資料貨幣化而言,因金融服務業掌 握的客戶資料量越來越大,客戶同意資料轉介給其他第三人作為特定目的的利用,也成 為客戶支付金融服務對價的方式;在個資保護方面,由於資料流量大且迅速,在新的商 業模式中,對資訊安全的建置與測試更加重要;而基礎結構替代則是指新興交易基礎結 構的出現,最後,金融科技使客戶不再執著於使用金融中介機構,交易上也較不注重傳 統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 (UK Trade & Investment, 2014)。英國傳統的金融科技 與近期發展的趨勢可以比較如表 5:
表 5 英國傳統的金融科技與近期發展趨勢表
傳統 發展趨勢
市場參與者 的定位 Positioning
市場參與者通常是現 在的大型科技販賣者
,扮演的是促進者 (facilitator)的角色。
市場參與者是破壞者(disruptors)與創新 者(innovators),對現存的金融服務業發 生去中介化的結果。
基礎結構 Infrastructure
金融科技業主要工作 是支持與維繫既有的 結構。
除了利用既有結構加以改善外,金融科技致力 於創造新的結構完全取代既有的結構,在商業 策略上,屬於高風險與高報酬的策略
利潤模式 Revenue
Model
傳統利潤模式包括:
證照費用、依逐筆交 易收費及按交易資產 的規模比例收費。
利潤來源多元,包括資料貨幣化、廣告等,且 公司利潤來源常不是單一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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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UK Trade & Investment 2014, Landscaping UK Fintech, 本研究整理) (二) 瑞士金融科技發展的現況與趨勢
瑞士因有穩定的教育、政治、經濟與政府支持系統,對金融科技的發展已創造相 對有利的環境,因此,而瑞士對金融科技的發展,著重法規面的調整。基本上,在法規 面,瑞士政府秉持下列幾個原則:第一,法規對科技的變革與進步採取完全中立的態度,
不去阻礙它的發展,並對任何市場參與者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環境,且法規絕對不去介 入管制金融科技的商業模式;第二,為對金融創新與金融科技發展提供彈性,法規僅採 取以原則為基礎的監理(Principle-based Regulation),取代對傳統金融業採較高度管制的 規範基礎的監理(Rule-based Regulation);第三,因科技發展而產生對客戶保護的漏洞防 止,也列為規範重點,在個人資料保護與因洗錢防治需求而產生的身分認證等,都是重 點事項 (Barnson, 2015)。
瑞士、倫敦、新加坡與紐約關於金融科技發展的條件比較如下表 6:
表 6 瑞士、倫敦、新加坡與紐約關於金融科技發展的條件比較表
比較條件 瑞士 倫敦 新加坡 紐約
教育與知識基礎 Education&
Knowledge base
具 高 度 競 爭 力
完 整 教 育 與 體 系 及 金 融 與 科 技 Know-how
具 高 度 競 爭 力
大 學 集 中 與 大 量 金 融 人 才
競爭力持平 金 融 人 才 多,有幾所 世界知名大 學
具高度競爭力 大量高素質金 融 與 科 技 人 才,知名大學 集中地
經濟與政治穩定
居領先地位 過 去 數 十 年 政 治 與 經 濟 穩定,民主成 熟
具 高 度 競 爭 力
政 治 與 經 濟 相對穩定,政 黨政治成熟
政治穩定,
但勞動法令 對外國人才 限制較多
具高度競爭力 政治與經濟相 對穩定,政黨 政治成熟
成本 非常高 非常高
非常高,但 以低稅率提 供新創事業 誘因
非常高,但其 他方面成本稍 低於倫敦與瑞 士
政府與制度支持
政 府 資 金 支 持,法規方面 則 開 放 與 整 備較晚
政 府 與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強 力支持,並提 供租稅誘因
政府對新創 事業與創新 研發提供強 力支持
政 府 支 持 創 業,但法令遵 循成本仍高 (資源來源:2016 Swiss FinTech Report 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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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本跨界傳統金融業務的始祖
日本是數位金融浪潮中的跨界始祖,以線上的電子商務、網創公司和線下的零售 跨界存匯、投資及保險等傳統金融業務為代表模式。包括現今金融版圖擴張最大以電子 購物平台之姿先後入主證券業、銀行業以及信用卡業務的 Rakuten 樂天集團;及以便利 商店,零售業據點為營業中心的 7-Eleven 集團,利用 ATM 網路發展了 Seven Bank 純網 路投保公司 Lifenet 則是在日本鬆綁線上投保法規後,從網路端直接提供保險服務;
Monex 證券則是一開始就以純線上營運模式分食證券市場。
日本的金融跨界模式,主要是將傳統的金融服務,從原實體通路轉變為線上及線 下協作,由非傳統金融企業進行跨界服務。這些跨界競爭的企業多是利用自身原有的產 業優勢,趁著網路媒介這股勢力升起之際,揮軍金融產業。
樂天集團的基石為樂天市場,是當前日本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自 2000 年 起大舉併購金融業、旅遊網站及棒球隊等,其以電商霸主之姿入股金融業的策略、歷程 與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有諸多相似之處。樂天集團自 2001 年開始發展網路服務,至 2014 年底,複合年均增長率成長了 41.2%,數位金融所帶來的營收比重已經超過整個集團營 收之 37%,至目前為止仍持續增加中。
圖13 日本商業模式示意圖
日本的數位金融特色在於透過網路的媒介,把傳統的金融業務更優化地提供給顧 客,再加上相關的法規及配套措施迅速開放,使得許多企業能在金融範疇內穩健成長。
以 Monex 為例,線上券商法規的開放對台灣帶來重要的啟示:通過數位化通路推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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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化的金融產品、提供帳務管理服務及更多跨國金融商品給顧客,是未來網路券商發展 的重要策略方向。
(四)美國前無來者的網路新創金融業務
美國的數位金融模式主要是借重網路力量,開拓全新的網路新創金融業務。美國 的網路新創金融業務與日本有所不同,日本的跨界金融本質是把以往傳統金融業務如存 款、貸款等利用數位化模式進行優化,其金融服務本身的模式並沒有改變。美國的跨界 金融如 2000 年的第三方支付 PayPal,到 2006 年的 Lending Club P2P 網貸平台及 2009 年的群眾募資 Kickstarter,都是前所未見的新創金融模式,無論是商業模式還是服務內 容都從本質上顛覆了顧客對於金融業的想像。這些前無來者的創新金融模式有其共同的 特色,就是針對顧客的各種金融需求,跳脫約定俗成的框架與規範,通過數位化的力量 與技術,掌握顧客的使用流程,提供最佳的客製化數位服務體驗。
圖14 美國商業模式示意圖
(五)台灣的數位金融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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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全球領先市場的發展現況,台灣傳統金融機構展開數位轉型的步調確實稍晚
,但在全球數位金融浪潮的衝擊之下,近年來台灣金融業者也開始積極尋求新出路,逐 漸發展出多樣化的數位金融策略雛型。
在數位金融的大格局之下,多數的金融機構正在研擬如何改造自身的官方網站及 手機 App 等;有些金融機構則因應法規之開放,正積極開拓線上金融業務。
提到台灣的未來,不論是傳統金融機構還是非傳統金融機構,在此數位金融浪潮 衝擊下,必邁向創新變革之路,隨著法令開放競爭也將更趨白熱化,台灣金融業者是否 能夠充分發揮潛力,開拓數位金融的新疆界,關鍵還在於是否能真正從顧客需求出發,
提供滿足顧客需求的最佳品質服務。
圖15 台灣商業模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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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個案研究方法 3.1.1 英國
英國於 2008 年起陸續進行金融監理改革,包含以 2000 年的金融服務及市場法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為主體,增訂 2012 年金融服務法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2)擴大受監管業務範圍,並於 2013 年 4 月 1 日廢除金融監理一元 化,分拆原先由金融服務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負責金融機構審慎監理及行 為監理之職責,恢復並強化中央銀行(即英格蘭銀行)的金融監理權,於該行設立金融 政策委員會(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及子公司審慎監理局(Prudential Regulatory Authority),監理範圍包含吸收存款機構及保險公司;此外,另行設立獨立監理機關英 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監理範圍包含除吸收存款機構 及保險公司外之所有金融機構。
FCA於 2014 年公佈創新計畫(Project Innovate4),支持與鼓勵業者提出更多的 創新,具體作法成立育成中心(Incubator)與創新樞紐(Innovation Hub) 等 2 個單位,
提供新創事業輔導與諮詢,並協助與主管機關溝通。FCA 於 2015 年 11 月 10 日提 出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之倡議,提供企業發展創新金融服務及產品之安全試 驗場所,亦即企業得暫時豁免相關法規之適用,降低法令遵循風險,以加速新創產品上 市時程。申請適用「監理沙盒」之新創公司,須符合「金融服務範疇」、「真正創新性」、
「消費者利益」、「背景研究」及「需要支援」等五項標準,說明如次:
1. 針對未經核准公司擬進行之創新試驗,暫時給與「限制性核准」(Restricted Authorization),該核准程序將較一般核准程序(Full Authorization)更為簡 便及快速。
●未經核准之事業(Unauthorized Business)定義:對於從事應取得核准而尚 未取得的企業,允許其透過較為簡便的申請程序,以測試其新創概念為目的,
取得有限的經營許可,使業者可以較低的時間及金錢成本,在市場上測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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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模式是否可行。目前這項計畫尚不包括銀行業務。
2. 針對經核准公司,則提供主管機關承諾函(No Enforcement Action Letters)、
個別指導(Individual Guidance)、法規豁免權(Waiver)三方面措施。
●已經核准之事業(Authorized Business)定義:對於業已取得核准的金融 業者,如果希望推出一項不確定是否符合現行法令之業務,透過這項計畫,
主管機關得採取以下措施協助業者:(1)發布個別指引(Individual Guidance)
:直接由主管機關針對具體個案向業者說明相關法規如何適用。(2)法令的 免除或修正(Waivers or Modification to Our Rules):如業者推出的服務可能 違反部分法令時,在不會嚴重違背相關法令目的的情形下,主管機關得免除 業者部分義務或逕行修改部分法令。惟針對國家及國際間的法令或條約則不 適用。(3)非強制性通知信函(No Enforcement Action Letters):業者在測試 其構想的同時,如果違反部分法令,只要業者同意持續公開與主管機關溝通
,並持續調整相關測試參數並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主管機關接受在過程中,
所發生預料外的法令違反,並且不會透過強制性的處分糾正業者。主管機關 只有在無法透過個別指引以及修正或免除法令義務,但確信業者的構想或服 務是正當的才會採取這項措施,非強制性通知信函只有在這項計畫實施期間 才有適用。
●主管機關: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
●提出創新計畫(Project Innovate)。設置育成中心(Incubator)與創新樞紐
(Innovation Hub)單位,提供新創事業輔導與諮詢、協助與溝通。
●設置監理沙盒鼓勵企業創新。
3.1.2 美國
美國金融環境競爭激烈,金融業為突破現有法規如賦稅、經營業務、地點限制以 及滿足客戶多變需求,傾向推出可能挑戰現行法令之創新商品,再遊說監理機關放寬規 定或立法管理。亦即,美國以新創業者為創新驅動之核心,主管機關多為被動因應金融 業者創新行為,未訂有專法或專區鼓勵金融創新,但仍針對金融創新商品發展、因應修 法。
●未訂有專法或專區鼓勵金融創新,針對金融創新商品發展、因應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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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中國大陸
在一連串的 P2P 出事後,中國大陸國務院極力整頓,一行三會(人行、銀監會、
證監會、保監會)分別專責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和互聯網保險等業務。2015 年 7 月 18 日,由中國大陸人民銀行等 10 部委,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 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 號,以下稱「指導意見」)」,為互聯網金融不同領 域的業務指明發展方向,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臺、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 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管道,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在「指 導意見」提出前,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大量的「三不管」地帶,尚未出現嚴重的問題,監 管部門不會也不方便出手。一方面,確實推動了創新,但另一方面,風險的積累和傳導 也變得不可預料。「指導意見」按照 「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
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
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
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指導意見」,除了負責金融監管的「一行三會」
以外,其他和互聯網有關的部委均有參與,體現了「協同監管」的原則,對部委之間的 協調要求更高。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機構應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開展各 項經營活動。大陸國務院 2015 年 8 月 31 日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將 數據視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 務和監管能力。2016 年 10 月 13 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 治工作實施方案」,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以整治過程 中發現的問題為導向,按照邊整邊改、標本兼治的思路,抓緊推動長效機制建設,貫穿 整治工作。如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集中登記制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平臺資金帳戶的統一 設立和集中監測,依靠對帳戶的嚴格管理和對資金的集中監測,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活動 的常態化監測和有效監管。加快推進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徵信機構的 監管,使徵信為互聯網金融活動提供更好的支援。強調行業自律,建置自律懲戒機制,
開展風險教育,法規監管與自律管理相結合。
●主管機關:一行三會(人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專責網路支付、
網路借貸、股權眾籌和互聯網保險等業務。
●目前中國大陸政府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的整體戰略,監理初期採取較爲寬鬆的 「黑名單」策略,即採取負面表列方式,明文規定何種情形不得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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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理處於「摸石頭過河」的探索階段,相對寬鬆。
3.1.4 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為新加坡單一之金融 監理機關,兼負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機關之角色,其所監理之金融產業包括存款機構、
信用貸放業、保險業、證券與期貨業、投資顧問業、信託業及外匯交易等。為因應 Fintech 快速發展的國際浪潮,MAS 於 2015 年 8 月組成了「金融科 技及創新團隊(Financial Technology & Innovation Group, FTIG)」專門研究相關 金融科技的動態發展並研擬政 策、法規與監管等。FTIG 又分為支付與技術方案、技術基礎建設,以及技術創新實驗 室三個辦公室,並已經開始運作。
新加坡推動智慧國家計畫,打造智慧金融中心,對培植創新及採用新技術的監管 採取三種形式:金融機構自行的創新、監理沙盒中的創新,以及金管局與業界共同合作 的創新,以營造有利創新又不致忽略監管的環境,並與業界合作制定智慧金融中心發展 策略,包括「金融領域科技和創新計劃」(Financial Sector Technology & Innovation Scheme, FSTI),預估未來 5 年將投入 2 億 2,500 萬新幣,以支持創造有活力的創新產業生 態,另外亦將發展便捷安全數位及行動支付系統、技術支援的監管報告系統及智慧監控 系統、支持 FinTech 產業生態以及人才培育。新加坡政府宣佈在 2016 年 5 月 3 日 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FinTech Office),作為新加坡金融科技樞紐,提供一站式服務。
●主管機關: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諮詢協調單位或機構:新加坡金融科技辦公室。
●提出金融領域科技和創新計劃(FSTI)。
●打造監理沙盒,針對 Fintech 相關產業採取「先開放、後監管」的政策。法 令依據 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 Guidelines。
●提供新創公司租稅、補助、擔保融資優惠。前 3 年的免稅、若能提升產業水 準,則可享 15 年優惠。
3.1.5 香港
香港政府於 2015 年 4 月成立金融科技督導小組,就發展及推動香港成為科技 金融中心提供建議,而於 2016 年出具之報告表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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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會)正評估如何利用風險數據標準化、收集、視像化及分析等技術以監管持牌法團、
受規管活動、持牌人、上市公司、投資產品及交易所之交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 委員會(證監會)於 2016 年 3 月 1 日成立金融科技聯絡辦事處,主要目的係在鼓勵 在香港從事金融科技發展和應用的公司和人士,與證監會進行溝通。證監會同時成立金 融科技諮詢小組,以集中探討與金融科技有關的發展所帶來的機遇、風險及對監管法規 的影響。
香港金融管理局設立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FFO),以促進香港的金融科技業穩 健發展,擔任「平臺」與 「橋樑」角色,讓主要持分者交流創新金融科技項目,舉辦 外展活動;成為市場人士與金管局內的監管人員之間的聯繫人,以增進業界對監管制度 中與其相關的部分的瞭解,推動業界研究金融科技方案的潛在應用性及風險。
●成立「金融科技督導小組」。
●溝通協調: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成立「金融科技聯絡辦 事處」;香港金融管理局設立「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
3.1.6 德國
德國財政部(German Finance Ministry)針對金融科技發展發表 「FinCamp」計 畫,2016 年 4 月 14 日開始,先針對數位銀行發展一系列活動,新創公司的專責監管 機關為 Federal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BaFin)。 在 BaFin 架構下,針對新創 公司、依不同架構,設置金融資訊科技企業模型 (Fintech business models),包含:(1)
其他支付方式(Alternative Payment Methods);(2)自動化投資組合管理(Automated Portfolio Management ) ; ( 3 ) 群 眾 募 資 ( Crowdfunding ) , 再 細 分 為 群 眾 投 資
(Crowdinvesting)與群眾借貸 (Crowdlending);(4)自動投資建議平臺(Platform for automated investment advice);(5)單獨交易與自動下單執行平臺(Platform for Signal Trading and Automated Order Execution);(6)新創公司填製資本投資訊息表(Capital Investments Information Sheet);(7)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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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韓國
韓國於 2014 年 8 月推出「Creative Finance」行動計畫,政策著重科技與金融發 展,消除非必要法規,重點有二,第一調和科技與金融業,草擬無實體網路銀行,設立 金融科技支援系統,以提供法規及財務諮詢,其二為強化金融業之競爭力,將修訂電子 金融交易法、拓展新商業領域,及促進國際競爭力,另外,更挹注資金至新創產業。 2016 年 10 月 24 日,新加坡 MAS 與韓國 FSC 簽屬 FinTech 合作協議,發展潛在大數 據、行動支付等科技創新計劃,探討未來金融趨勢與法規影響。
●主管機關: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3.1.8 澳洲
澳洲政府 2014 年 12 月發布「金融系統調查」(Financial System Inquiry, FSI)
最終報告,對於未來 10 年金融體系藍圖提出 44 項建議,包括復原力及競爭力、創新、
退休金、消費者成果、法規系統等 5 個面向,建議 7 項鼓勵創新重點,包括公私部門 合作、發展澳洲電子認證架構、強化零售支付相關法規、交換系統費用及客戶附加費用、
群眾募資、資料取得與使用、綜合信用報告等。2016 年 2 月 24 日,由首相及財政部 長成立金融科技諮詢顧問團(FinTech advisory group) 以加速推動金融科技創新服務。
3.2 研究對象及範圍 3.2.1 英國
本研究以下引用李慧芳(2016)「英國金融科技發展及監理沙盒機制對我國的啟 示」一文所提及之英國 Fintech 發展現況與趨勢。
1. 英國 Fintech 發展的現況與趨勢
隨金融科技發展的逐漸成熟,英國金融科技發展有逐漸轉型的趨勢。近兩年,英國 金融科技發展有四大趨勢:資料貨幣化(Monetization of Data)、詐欺防止與個資保護
(Fraud and Data Protection)、基礎結構的替代(Infrastructure Replacement)及去仲介化
(Disintermediation)。以資料貨幣化而言,因金融服務業掌握的客戶資料量越來越大,
客戶同意資料轉介給其他第三人作為特定目的的利用,也成為客戶支付金融服務對價的 方式;在個資保護方面,由於資料流量大且迅速,在新的商業模式中,對資訊安全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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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與測試更加重要;而基礎結構替代則是指新興交易基礎結構的出現,例如點對點交易 網路(Peer-to-Peer Network)或電子貨幣交易平臺的出現;最後,金融科技使客戶不再 執著於使用金融仲介機構,交易上也較不注重傳統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
再從「倫敦金融科技新創促進營」(Startupboostcamp FinTech London)在 2015 年申 請輔導的案件分佈趨勢觀察(如圖 16),其中無現金世界(Cashless World)的申請件數 占總件數 19%,支付工具進化佔 11%,替代性的借貸佔 6%,新興市場平臺也佔 6%,
加總就超過總申請件數將近一半,也充分驗證了去仲介化與基礎結構改變的趨勢。
圖16 2015年英國金融科技類申請輔導的案件分佈趨勢
資料來源:李慧芳,英國金融科技發展及監理沙盒機制對我國的啟示(2016)
2. 英國 Fintech 發展的策略
英國政府首席科技顧問(UK Government Chief Science Adviser,2015)在「金融科技 未來─英國作為世界金融科技領導者」(FinTech Futures: The UK as World Leader in Financial Technologies)報告書中,針對金融科技發展的趨勢,提出下列金融科技的發展 策略:
(1)願景
英國對金融科技願景是成為金融科技新創與發展的首選地點,政府在其中須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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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與觸媒,以建立一個清楚的願景,加上穩定的政策與環境,鼓勵私部門投資金融 科技。在這方面,英國政府建立了「金融科技諮詢小組」(FinTech Advisory Group),成 員包括政府、監理機關、行業協會、學術界及業者代表,主要任務則是在提供中性的對 話平臺,以整合各方意見,成員間甚至互相挑戰,或由政府主動提出挑戰,而由學界或 業者來回應。透過這種模式,可促進意見與知識的交換,以刺激新創事業或對既有的問 題提出解決方案。
(2)科技
英國政府聚焦於潛在的可使金融服務轉型的科技上,最終達成提供客戶真正個人 化的金融服務上。而達成這個目標的關鍵技術以下列四項:a.機器學習與具有認知力的 電腦運算(Machine Learning and Cognitive Computing)、b.數位貨幣與區塊鏈(Digital Currencies and Blockchain)、c.大數據分析與最適化的技術融合(Big Data Analytics,
Optimization and Fusion)及 d.分配系統、行動支付與「點對點」的應用(Distributed Systems, Mobile Payments and Peer-to-Peer Applications)。
(3)工作、人力與政策
由於金融科技雖有龐大的利益,卻也伴隨風險,且需要專門的人力投入,因此國 家科學顧問建議採行下列的策略:a.水準掃描發展中金融科技的風險與威脅,並協助經 理人來管理之,這個風險辨識的工作,可透過金融科技諮詢小組來進行;b.金融科技業 者應投入開發並贊助相關的學程或課程,以讓學生接觸金融科技業以培養金融科技業的 人才;c.政府應投入倫敦以外的地區性金融科技新創中心;及d.政府應成為金融科技策 略規劃者,以鼓勵從新創業者到既存業者等各面向的市場參與者。
(4)商業模式
金融科技所創造的新商業模式,來自於科技層面的創新,因此使金融市場增加許 多來自於科技業的新市場參與者,並發展出更客戶導向的商業模式。然而,這也產生許 多潛在的風險,對客戶而言,資訊度不對稱的情況可能更嚴重,如何協助消費者去做出 聰明的交易判斷,有賴主管機關的介入。此時,主管機關的挑戰來自兩方面:a.針對新 的商業模式建立新規範,便於變遷快速的環境中,能促進市場穩定並兼顧彈性,以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