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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接受照顧輔導 之研究-以台東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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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在職進修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侯松茂 教授

越南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接受照顧輔導 之研究-以台東市為例

研究生:邱清山 撰

中華民國一 O 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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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兩年多來研究所的求學生涯裡,充滿了無數的辛酸、喜悅與感謝。因 為工作輪班的關係,假日上課要事前與同事調班,上課前一晚夜班,或上 完課繼續接夜班,工作績效考核及課堂研究報告,著實二頭燒,更遑論與 家人相處的機會。

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侯松茂老師,若沒有老師的耐心、用心鞭策指 導,今天這份論文將無法如期完成,在此謹向老師致上最高敬意。另也感 謝孫本初教授及魏俊華教授等二人,對計畫審查及論文口試時,給予精闢 的建議,使本論文能更形完善。

感謝同學們一路上的陪伴及扶持,同窗不僅是知識的切磋,也是真摯 友誼的展現,尤其詩盛、炳權、新德、善容及宏義等相互惕厲。在求學及 論文寫作的過中,感謝俊傑分隊長適時給予工作上協助及提供各種資料及 寶貴的經驗。另外也感謝其他曾經幫助、關心及鼓勵我的親朋好友們。

最後感謝爸媽、岳父母、最親愛的老婆-邦玲及寶貝兒女-旻瑋、旻駿,

因為您們的支持和付出,我才能在工作中平順、假日求學順心,順利完成 學業,願您們分享我的喜悅。

清山 謹誌

201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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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接受照顧輔導之研究 -以台東市為例 

研究生:邱清山

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在職進修專班

 

摘 要

多年來,「跨國婚姻」一直絡繹不絕,婚姻移民人口已逾 46 萬人,儼然成為繼原 住民後之第五大族群。政府及民間團體對外籍配偶在台生活適應,所作的各項照顧輔 措施也持續的在推行。本研究以探討台東市之 6 名越南外籍配偶,在其婚配歷程、個 人及配偶家庭背景,及接受政府輔導措施學習後成果;另檢視政府及民間團體輔導面 向及現況發展,提出興革具體建議。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與深度訪談等方式,針對台 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及實務工作者作為研究對象,逐一進行訪談。

本研究獲致結論如下:

一、越籍配偶結婚的動機與認識台灣配偶的管道,多數著眼於原生家庭經濟因素,藉 由婚姻仲介或親友介紹結婚來台;來台後,語言及飲食成了生活適應最大障礙。

二、受教育程度的高或低,影響來台後適應能力情形有顯著的差異;藉由再社會化學 習,處理事情技巧及應變能力較為順手,不致茫無頭緒,錯失權益。

三、配偶家庭屬中下階層,台東地區就業市場低、工作難尋,務農、臨工或無業者居 多。越籍配偶家事勞務外,外出則以勞力密集臨工性質。因經濟因素,選擇暫時 放棄參與輔導學習的機會;婚後大多都能適應且接受現實婚姻狀況,相互尊重、

包容。

四、輔導課程及活動資訊的取得並非難事,端視夫家的支持及個人參與意願。雖知學 習的重要性,考量現實環境,以分擔家計(務)為先,以解決窘境;返回接續學習,

著重於小孩的教育,配合課程安排,與時俱進。

根據研究發現,分別針對外籍配偶、政府輔導機關及未來研究者方面提出建言。

關鍵詞:跨國婚姻、外籍配偶、生活適應、照顧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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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n Life Adaptation,Accept Coaching for Vietnames Spouses in Taitung City

Researcher:Chiu Ching-Shan

Public and Cultural Aaffairs,Department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 Master of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se years, “transnational marriage” has been going constantly. The population of immigrants for marriage has grown up to more than 460,000, which makes them the 5th largest group in Taiwan, only after the aborigines. The government and many civil societies have also kept conducting activities and practicing various counseling measures to help these foreign spouses adapt to the new lives and domestic cultures here. This research is mainly on the marriage process of 6 Vietnamese spouses resident in Taitung, the family background of them and their local spouses, their situations after marriage, and how much they’ve learned and obtained from the government-conducted measures; in addition, this research would offer some practical recommendations for reform or correction based on the effects and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those events and measures conducted by the government or civil societies. In this research, those Vietnamese spouses and the issue-related workers are respectively interviewed based on the usage of documents analysis and in-depth discussions.

This study concludes as following: 

1. These Vietnamese spouses mostly got married for the poor economic situations at their homes, and the main access is through the marriage-agency or the introduction of their relatives or friends. After marriage, language and food are the biggest problems they have here.

2. Educational level tremendously affects their abilities to adapt to the lives in Taiwan.

Through re-socialization and practices, they can learn better skills to deal with different events and situations here, and also knows more about what to do to earn their benefits.

3. Job-hunting is relatively tough in Taitung. Most of these Vietnamese spouses’ local families are making a living by farming or taking temp jobs, and some of them are even    jobless. Therefore, these Vietnamese spouses usually have to take care of home ch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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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bring home bread—mostly by labor intensive work—at the same time. Due to the economic reason, many of them have chosen to give up the chance to attend the counseling courses or events. Most of the marriage can adapt and accept the reality of marital status, mutual respect, inclusiveness.

4. It’s not difficult to obtain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 counseling courses and events, but it still mainly depends on how their Taiwanese families support them and how they intend to participate. Knowing the importance of this, they still have to put the reality in the first priority, which means they always first think of their economic situation. Back to continue learning, focus on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 with the curriculum, advancing with the time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and the discoveries from this study, proper recommendations will be provided for the foreign spouses and their local familie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future researchers.

Key Words:Transnational marriage,Foreign spouses,Life adaptaion,Co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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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7

第三節 名詞釋義 ………8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生活適應定義與內涵 ………12

第二節 生活適應相關理論 ………14

第三節 我國政府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與生活適應措施 ………17

第四節 生活適應與照顧輔導相關研究 ………2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2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28

第三節 研究方法 ………2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31

第五節 研究流程 ………34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35

第七節 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37

第八節 研究倫理 ………39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婚配歷程對生活適應的影響 ・・・・・・・・・・・・・・・・・・・・・・43

第二節 個人背景對生活適應的影響 ・・・・・・・・・・・・・・…………48

(9)

第三節 配偶家庭背景對生活適應的影響………51

第四節 接受照顧輔導對生活適應的影響 ………58

第五節 研究者的省思 ………6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69

第二節 建議 ………72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74

外文部分 ………78

附 錄 附錄一:修正前訪談大綱 ………79

附錄二:修正後訪談大綱 ………81

附錄三:訪談同意書 ………83

附錄四: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 ………84

附錄五: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 ………89

附錄六: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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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1-1 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國籍人數統計表 ………2

表 1-2 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統計表 ………3

表 1-3 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統計表 ………4

表 2-1 99 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分析 ・・・・・21 表 2-2 各縣市服務站移民輔導服務 ………22

表2-3 台東縣100年外籍配偶福利服務 ………22

表 2-4 外籍配偶相關文獻彙整表 ………24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28

表 3-2 專家學者效度名錄表 ………32

表 4-1 訪談結果範疇一覽表 ………40

表 4-2 越籍配偶社經景背一覽表 ………42

(11)

圖 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27

圖 3-2 研究流程圖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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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隨著跨國婚姻的普及,外籍配偶人數逐年增加,社會結構明顯快速轉變,衍生許 多相關的問題。由於夫妻雙方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國家,在現實婚姻中面對生活瑣碎 雜務,要如何調適,誠屬困難。近年來政府相關輔導措施已發揮到某種程度的成效,

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的美意甚佳,但根據相關研究顯示,仍有亟待改善的空間。本研 究藉由訪談方式,探討越南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問題,瞭解其背景、經歷學習與輔導 後之改善情形,並檢視當前政府辦理照顧輔導情形,提出興革之建言。

本章以探討台灣外籍配偶形成背景原因、入境後適應影響的層面與待解決問題 等,共分四節,第一節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名 詞釋義及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問題背景

由於國內經濟發展、時代變遷,女性經濟獨立及受教權的提高,加上近年來台灣 婚姻市場未婚人口提升,未婚或已婚男性面對女性未婚等現象,在對婚姻強烈需求及 受到全球化趨勢的影響下,國人便逐漸與世界接軌。在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業的衰退、

城鄉發展的不平衡,適婚男女比例與婚配對象失衡,致本地勞工、農漁民、身心障礙 及高齡等失婚,選擇配偶時遇到瓶頸(吳美菁,2004)。外籍配偶現象可溯及1970年 末期至1980年代初期,台灣經濟起飛,退伍榮民或偏遠農村青年面臨擇偶時,屢屢發 生困境,東南亞華僑藉此媒合印尼、菲律賓及泰國等國家女性,其中又以華裔貧困婦 女居多。1980年中期後,工業化轉型、企業資金外流,且婚姻仲介公司的形成,迎娶 外籍新娘蔚為風潮。1994年政府「南向政策」,公開鼓勵台商至東南亞投資,迎娶外 籍女子的趨勢也逐漸升高。透過婚姻媒介的管道至東南亞地區尋找對象,對經濟弱勢 的台灣男子來說,是一個便捷且尋求婚姻對象的管道,此種婚姻仲介模式,有人稱之 為「商品化的跨國婚姻」(夏曉鵑,2000)。因跨國婚姻仲介的商業行徑,儼然成為 常態,而外籍配偶選擇遠嫁台灣的因素主要為原生國的家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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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期「經濟學人」報導,亞洲已成為異國婚姻最穩定上升的地區,而 台灣的跨國婚姻比率,位居亞洲之冠,更突顯出跨國婚姻的崛起,成為全球最 大的社會趨勢(引自Nownews今日新聞網2011年11月18日)。另根據內政部戶政司 及移民署統計資料顯示(如表1-1),截至2012年3月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計46 萬2,360人,近3年成長約近10%,佔台灣總人口數1.8%,已超過台灣原住民人數,成 為台灣的五大族群之一;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15 萬1,387人,依 國籍分佈,越南籍86,275、印尼籍27,368人、泰國籍8,302人、菲律賓籍7,265人居次,

由此可見跨國通婚的炙熱。雖然國內少子化現象仍持續攀升,但本國人結、離婚,及 國人與外籍女子結、離婚數卻有逐年遞減(如表1-1、1-2)。外籍配偶婚姻造成台灣社 會人口結構上的改變,對生活的各個層面產生莫大的影響,如:生活適應……等問題,

形成社會一股新的挑戰。她們遠嫁來台,對環境的陌生,加上新家庭的組成,面對人 生階段的轉變,還要習慣不同的文化風俗。在缺乏原生家庭親友的支持下,生活適應 的問題隨之產生(江亮演、陳燕禎、黃稚純,2004)。因此,解決外籍配偶所遭遇的窘 境,協助其適應台灣生活,是目前國家政策的當務之急。政府近年來積極規劃並投入 較多的資源,提供其生活、教育與就業的輔導與協助,期許及早適應在地生活。

表 1-1 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國籍人數統計表

外籍配偶(原屬)國籍 大陸、港澳

年分 總 計

合計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 柬埔 其他 賓 寨 國家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合計 人數

大陸 港澳 地區 地區 人數 人數 2004 336483 121804 68181 24446 8888 5590 4356 10343 214679 204805 9874 2005 364596 130899 74015 25457 9675 5899 4541 11312 233697 223210 10487 2006 383204 134086 75873 26068 9426 6081 4514 12124 249118 238185 10933 2007 399038 136617 77980 26124 8962 6140 4502 12909 262421 251198 11223 2008 413421 139248 80303 26153 8331 6340 4423 13698 274173 262701 11472 2009 429495 143702 82379 26486 8166 6694 4346 15631 285793 274022 11771 2010 445113 147026 84214 27013 7961 6897 4306 16635 285977 285977 12110 2011 453820 148389 85459 27157 7971 7069 4300 16433 305431 293094 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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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續)

2012 462360 151387 86275 27368 8302 7265 4293 17884 310973 298454 12519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與移民署網頁統計數據綜合,2012 年 4 月 26 日取用(統計至

2012 年 3 月 30 止),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

表1-2 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檢核日期 2012 年 4 月 26 日(統計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

本國

大陸港澳地區國籍外籍 合計 陸港澳 外籍 年份 結婚對數

對數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對數

中外結婚 對數比 2001 170,515 124,313 46,202 27.10 26,797 19,405 3.7 2002 172,655 123,642 49,013 28.39 28,906 20,107 3.5 2003 171,483 116,849 54,634 31.86 34,991 19,643 3.1 2004 131,453 100,143 31,310 23.82 10,972 20,338 4.2 2005 141,140 112,713 28,427 20.14 14,619 13,808 5.0 2006 142,669 118,739 23,930 16.77 14,406 9,524 6.0 2007 135,041 110,341 24,700 18.29 15,146 9,554 5.5 2008 154,866 133,137 21,729 14.03 12,772 8,957 7.1 2009 117,099 95,185 21,914 18.71 13,294 8,620 5.3 2010 138,819 117,318 21,501 15.49 13,332 8,169 6.5 2011 165,327 143,811 21,516 13.01 13,463 8,053 7.7 2012 39,448 34,041 5,407 13.71 3,424 1,983 2.3

依據表 1-2 顯示國人與外籍、大陸港澳地區人民結婚占總結婚對數比例於 2003 年 達 31.9%最高峰,嗣後因應大陸實施面談制度導致大陸結婚對數急遽下滑,慢慢降低 至 2008 年的 14%。2009 年受孤鸞年及金融風暴不景氣,影響國人結婚對數降低致中外 聯姻所占比例回升為 18.7%,顯見經濟狀況好壞,影響國人願意結婚與承擔家庭責任 的意願,2005 年後大陸與外籍配偶結婚對數變動不大,迄 2011 年 3 月份結婚人數漸趨 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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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 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檢核日期2012 年4月26日(統計資料至2012年3月)

依據表1-3顯示國人離婚對數於2003年至2006年達到高峰,從2006年後國人離婚對 數,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大陸港澳人士於2003年因實施面談制度後離婚對數突然上 升,直到2010年更達到將近1萬人的水平。外籍配偶也從2003年後逐年上升,與國人逐 年下降的趨勢呈現強烈的對比,大陸與外籍配偶佔離婚總數百分比從2001年的12.75%

到2010年的26.21%,足足增加了兩倍有餘,顯見近年來國人離婚的情形越來減少。惟 大陸與外籍配偶在近年來政府移民輔導政策普及法律放寬規範下,來台歸化取得設時 間縮短,婚姻在沒有感情基礎下,實難永續經營,致離婚收場情形越見嚴重。從2001 年的8對離婚夫妻中就有1對大陸與外籍配偶,上升到2010年的每4對離婚夫妻就有1對。

綜合移民署最新統計,2010年與外籍及大陸配偶結婚的約有21,501對,離婚則有 15,233對,創下「結婚最少、離婚最多」的新紀錄;2011年1至9月份,更是每4對就有 1對大陸與外配家庭,這凸顯台灣未來可能面臨新移民單親家庭所產生教養的社會問題 (中國時報2011年11月4日A8版)。依據表1-3顯示國人離婚對數於2003年至2006年達到 高峰,從2006年後國人離婚對數有下降趨勢。

本國

大陸港澳地區國籍外籍 合計 陸港澳 外籍 年份 離婚對數

對數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對數

中外離婚 對數比 2001 56,538 49,330 7,208 12.75 4,702 2,506 7.8 2002 61,213 53,074 8,139 13.30 5,496 2,643 7.5 2003 64,866 53,898 10,968 16.91 7,943 3,025 5.9 2004 62,796 51,406 11,390 18.14 7,849 3,541 5.5 2005 62,571 51,529 11,042 17.65 7,132 3,910 5.7 2006 64,540 52,950 11,590 17.96 7,165 4,425 5.6 2007 58,518 47,428 11,090 18.95 6,603 4,487 5.3 2008 55,995 44,574 11,421 20.40 6,578 4,843 4.9 2009 57,223 44,066 13,157 22.99 7,794 5,363 4.3 2010 58,115 42,882 15,233 26.21 9,694 5,539 3.8 2011 57,088 42,854 24.83 8,740 5,414 4.0 2012 13,047 9,805 3,242 24.85 1,976 1.266 4.0

(16)

貳、研究動機

外籍配偶與台灣有著不同的語言、文字、歷史背景、生活習慣及風俗文化,來到 台灣後,必須面對隻身離鄉背井及承受思鄉之苦外,還必須在語言不通、文化價值、

生活習慣迥異的情況下,融入台灣的生活。她們的適應過程漫長而艱辛,許多問題如 適應不良、婆媳問題、人際關係、社會支持網絡薄弱、家庭暴力、子女教養問題及居 留期間謀生不易等。因此她們對於台灣未來社會所帶來的影響,是值得讓我們關切的 議題。

報章媒體對外籍配偶的報導,已被賦予標籤化的負面印象,成為台灣社會中的邊 緣化族群與次等公民,其子女也背負著此不公平的原罪(葉尉鑫,2007)。然跨國婚 姻所引發的種種問題只會如滾雪球般愈滾愈大,造成社會更沉重的負擔。首當其衝的 便是面臨新社會的生活適應問題,若無法調適得當,或是無法獲得生活上的支持,如 家庭、社區與社會的重視,都會使她們產生不信任與疏離感,連帶影響到家庭的和諧、

社會的融合關係,與親職教育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動機之一即是探討外籍配偶的生 活適應方面的問題,家庭成員相處及婚後生活情形等。

外籍配偶人數逐年增加,為因應社會結構的改變,政府制定相關措施及投入大量 輔導經費,推動各項輔導措施,主要目的在於提升其生活適應能力。然根據相關研究,

各項政策措施仍存在不少待改善的空間。研究者曾任職警察機關,從事外籍配偶動態 查察工作,經常接觸並定期深入訪視,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成立,服務工作亦 能延續擴展。除資訊取得方便迅速外,還能洞悉外籍配偶生活適應上問題,藉由查察 時機,結合當地外配服務據點,共同訪視關懷、政令宣導,以及個案通報轉介;另基 於公務,就工作職掌範圍內對外籍配偶個人及其家庭經濟做基本訪視與關懷,對其內 心世界尚難探究及發掘其生活適應上的樣態。故本研究可透過訪談方式及現有工作機 會及歷年職務歷練心得,瞭解外籍配偶之婚配動機與歷程,以及個人背景、家庭背景 對其生活適應之影響;另可探究外籍配偶接受政府之照顧輔導措施情形(如服務項目、

學員學習成果、資訊傳達情形、輔導成效、家人支持度)與其生活適應產生之關聯性,

並檢視政府照顧輔導執行成效及因應地區特性改善或提供建言,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綜上所述,近年來婚姻移民有人口成長有趨於平穩,國內因少子化現象及高物價 時代的來臨。初來台灣之外籍配面臨新家庭的組成及夫家關係建立、文化上差異,外

(17)

加台灣人對其不友善、歧視眼光,產生生活適應諸多問題。若有家人的支持與關懷,

主動走出戶外接觸社會,並參與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之生活輔導適應課程,逐步建構 社會網絡,相信能及早融入在地生活。本研究參照動機一、二,探討外籍配偶在臺生 活適應上的問題,藉本研究及職司工作所遇到面向及檢視政府照顧輔導措施,另多方 參閱學者文獻、期刊,在現有基礎前提下,鑑往知來,俾於提出建議,作為政府未來 施政參考。

(18)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本研究係依據研究問題背景及動機,擬列研究目的及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一、探討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婚配歷程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

二、探討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個人背景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

三、探討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家庭背景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 四、探討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對接受政府照顧輔導的影響。

貳、待答問題

本研究根據研究目的,希望瞭解以下列問題

一、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之婚配歷程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為何?

二、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之個人背景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為何?

三、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之家庭背景對其生活適應的影響為何?

四、台東市越南外籍配偶對接受照顧輔導的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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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簡單的的定義來說,係以中華民國國民與非本國籍之對象具有婚姻 關係稱之,應包含中國大陸、港澳與非東南亞地區的配偶(吳清山,2004),但從 民國 92 年 8 月 6 日起,內政部函請各相關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將「外 籍新娘」統一修正為「外籍配偶」。

本研究所稱的外籍配偶,泛指東南亞國家與台灣男子結婚的女性,由於原生 國經濟社會發展普遍落後於我國,且與我國文化殊異,因此造成其在台灣生活適 應上出現較大問題,故本研究將以越南外籍配偶在臺生活適應問題,與接受照顧 輔導措施等情形為研究主要對象。 

貳、生活適應

生活適應是指個體以其本身的條件與認知,與內在自我及外在環境進行互 通、相同異化與調適的過程,並在個人、社會與家庭等面向的適應上達到平衡。

其過程是持續一生的,當生活適應良好時,個人需求不僅獲得滿足,更符合社會 的期望,才能順利的追求人生目標。

本研究所稱生活適應,係指外籍配偶透過婚姻移民來台定居,為求自身的生 存,以適應文化、社會差異的環境,透過學習本地的語言、社會生活方式及了解 風俗民情等,所採取各種因應的方法與態度,而融入當地的生活環境,使心理及 生理均能維持平衡的狀態,以排除異國生活上的困境,並以越南外籍配偶代表之。

參、照顧輔導

照顧輔導,按其字義解釋,照顧即照料、看顧、幫助,輔導即輔助及引導;

所以「照顧輔導」即是提供照料、幫助、輔助及引導外籍配偶解決問題與困境。

本研究之照顧輔導係指,政府各相關單位為解決外籍配偶日益增加可能衍生 的問題與需求,協助其早日融入我國的生活環境,適應多元文化社會,所規劃之 各項具體照顧輔導措施,如施以語文訓練、居留與定居輔導、生活適應輔導、生 育與優生保健輔導及地方風俗民情等課程,以建構完善的照顧輔導體系,使渠等 從婚前對雙方的尊重理解、婚後來台的生活適應、人身安全與子女教養等問題,

(20)

均有完整的實施方案與配套措施,並以越南外籍配偶代表之。

(21)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台東縣台東市區為主要範圍,台東縣內人口約 22 萬人,外籍配偶與大陸 配偶人數 4,108 人,前三名鄉鎮市分別為臺東市,1982 人、卑南鄉 462 人、成功鎮 274 人;外籍配偶部份以國籍來看前三名分別為越南籍 1091 人、印尼籍 295 人及菲律賓籍 104 人。台東市區越南外籍配偶 498 人約占總越南人數接近二分之一,故本研究以該 市為研究範圍,考量多數越籍配偶居住於此,其接受輔導活動多且資訊充沛,建構社 會網絡以求適應及發展。

一、研究地區與對象

本研究以合法居留於台東縣台東市的越南外籍配偶及服務於台東之實際執行照顧 輔導之工作者為研究主要對象。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內容以越南外籍配偶婚姻歷程、個人背景、家庭及社會生活適應上的所面 臨到的問題,及政府地方團體現階段執行照顧輔導具體成效及不足之處,藉以發掘問 題及提供建言。包括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及政府委託或補助協辦之民間機構等進行立 意取樣訪談,期能由訪談中瞭解照顧輔導之服務內容、外籍配偶的參與情形、輔導成 效及不同階段所面臨的問題,從而瞭解外籍配偶在經輔導學習後是否助於其在台生活 之適應。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對象係以台東市越南籍配偶及從事相關輔導服務之實務工作者為主 要對象,惟受限於研究者的時間、人力及受訪者的配合狀況,在抽樣方法上,則 採用滾雪球抽樣法。由於無法逐一查訪,僅能選取少量樣本作深入研究;又因訪 談數量有限,所得結果的普遍性與代表性可能尚嫌不足,研究之結果恐無法全面 適用於全部越南外籍配偶,僅提供政府機關作為施政之參考,因而無法成為通則。

二、研究語言文字之限制

越南籍配偶來台年數不一,其語言能力的表達也有差異。在研究過程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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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時,部分受訪者可能受限語言、文字的限制,對於中文語彙不甚理解而無法 了解研究問題的涵義或無法明確回答,研究者將以淺顯易懂語意及具體例子來說 明,但是卻也落入研究者的假設之中,或引導她進入研究者的想法;同時,有些 外籍配偶可能會為了顧及家人,而不敢將真正的想法表達出來;大部分受訪者對 於外來訪客亦抱持著高度的警戒心,擔心研究者將把這些訪談內容告訴家人,因 此對於研究者的問題會有所保留、或是迎合家人所想要的答案。由於外籍配偶的 教育程度不同,亦可能受當時情境的影響,對訪談的理解也不同,所以研究結果 與客觀性也會受到些許影響。

三、研究效度的限制

受限於時間、人力等因素的考量,本研究僅得做一時間點、橫切面之研究,

而無法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做垂直面、長時間之追蹤研究。針對後續解決之 道及其執行情形,仍待續進行研究者加以繼續研究,方能周全,係為本研究不足 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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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生活適應的定義與內涵,第二節生活適應相關理論,第三 政府照顧輔導及生活適應成效,第四節為生活適應與照顧輔導相關研究。

第一節 生活適應的定義與內涵

適應具有多重含義 不只是人對於其所處的物理環境而言,它還包含對人的關係,

以及心理的情緒等,都能處在一種良好的理想狀態。

壹、生活適應的定義

Arkoff(1968)認為個人與環境交互作用可作為適應。所謂交互作用,是一種「雙 向的歷程」,個人與環境相互忍受與影響,個人接受環境壓力的影響,引發種種行為。

相對地,因個人的作為而改變環境,希望達成雙方所要求的平衡和諧的狀態 (引自許 瑞蘭,2002)。

瑞士心理學家 Piaget(1967)指出人類的智力就是適應的一種特殊能力。適應可分

「同化作用」與「調適作用」二項功能。前者是指個體把新的經驗納入舊的認知結構 中,並統整新的結構;後者則是個體改變自身原有的結構,以迎合環境的要求;當調 適作用與同化作用達成平衡狀態時就是適應。

朱先敬(1983)認為「適應」是指有機體想要滿足自身的需求,而與環境發生調和 作用的過程。它是一種動態的、交互的、有彈性的,不是單向的,而且是雙向的或多 向的歷程。

Coan(1983)認為生活適應視為一種心理健康的表徵,強調個人與環境的和諧關 係。生活適應良好的人會因需求而獲得滿足,而產生快樂幸福,這就是一種心理健康 的狀態。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的看法,「生活適應」應是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的歷程與狀 態,包含對自己、他人及團體的關係,以及心理的情緒的行為,目的在追求個體與環 境和諧一致的關係,並具備環境轉變的因應能力。

(24)

貳、生活適應的內涵

生活適應有關的內涵測量,以 Mooney(1940)年代最早編纂的「孟氏行為困擾量表」

為代表,顯示生活適應程度是由個人的各個生活層面所遭遇的困擾來測量之。

Thopre,Chark and Tiegs 則主張個人的生活適應其層面是一個多元化的概念,因此他 建議個體生活適應的內涵,應用個人適應與社會適應來建構(引自鄭麗珍,2001),有關 彙整分述如下:陳小娥、蘇建文(1977)認為生活適應可分為「個人適應」及「社會適 應」:

(一)個人適應:表現於對自己及社會二方面,自我適應包含了個人對本身的評價 與自我概念。消極的自我概念:是指自貶對己不滿、對己無信心及覺得自己 沒有價值,以致形成自我拒絕的態度,或誇大不實的自吹及裝腔作勢,不加 思考判斷的任意接受別人的意見;積極的自我概念:是個體能認清自己的價 值,能確實評估自己所能,發揮個人長處,形成自我接納的意識,在問題的 解決或困難的應付及待人接物時,能夠以積極的態度來適應環境。

(二)社會適應:包含了個人的行為和態度是否符合社會標準,也包含了個人與家 庭和社團的關係,個人與他人在環境中有效的交往程度,適應較良好的個人 多較能接納他人,其行為與態度較能表現被社會認可的,可以獲得良好的家 庭與學校關係。由此得之,個人與社會適應是具有互為因果的關聯性,二者 相輔相成。

除個人與社會的適應外,家庭適應在所有適應中也是相當重要的,第一是要有凝 聚力,是否能夠結合並經常聚在一起、有團聚感。第二是為快樂,指家庭中的成員快 樂的程度與適應良好的家庭,便是快樂的家庭,第三是工作的成就目標,它牽涉有否 有能力達到某些特定的功能或完成那些家庭應做的工作。第四是問題的解決,是指個 人與家庭有關的一些問題來考慮。

綜合上述,生活適應是指個體以本身的條件與認知,去與內在自我及外在環境進 行互相同化與調適的過程,並在個人社會及家庭等面向的適應上達到平衡;而其過程 是持續一生的,當生活適應良好時,個人需求不僅獲得滿足,更符合了社會期望,也 才能順追求人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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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生活適應相關理論

探討人類與環境之間相關適應問題的專家學者,多數從心理學的層面著手,且從 人格形成的歷程,去探討人類適應的問題,對適應的本質有不同的詮釋。徐偉培(2008) 綜合歸納各家學者的觀點之後,將重要的學派分述如下:

一、人本學派(Humanistic Theory)

人本學派強調「人性自由」,視適應為有機體與生俱來的成長目標,主張個體的 自我意識會隨時影響個人所做的決定,使個體擺脫盲從和超越環境的刺激,並充分的 自我實現。此學派認為人類行為受到環境以及社會文化的影響,具有很大的可變性,

不適應則是自我觀念與現實不協調所造成的,若能提供適宜的情境,給予無條件的接 納與關懷,則個體更能闡明其困難,進而導向自我的實現。

Rogers(1965)提出「充分發展功能的人」和 Maslow 提出「自我實現」,一致認 為能夠充分發揮、實現其潛能,並與其他經驗相符合的人,如此就是適應良好的人。

Maslow(1943)更以「需求層次論」來解釋個體由滿足生理需求逐步尋求滿足自我實現 的成長歷程,並主張個體均有實現潛能的成長動機,但此動機卻與其他需求相關,惟 有在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後,才能追求較高層次需求的滿足。同時認為個體在追 尋自我、超越自我以及尋求外在環境取得和諧的過程,才能達到自我實現的目的。

人本學派把焦點置於自我實現的人身上其來有自,主因是相信每個人天生都具有 自我實現傾向。此外,一個人主觀的現實世界為何,比實際上現實客觀的世界,更可 能影響一個人。換言之,一個人對自己與現實世界是否能夠適切的覺察,對他的適應 有相當大的影響。研究者認為「主觀的世界」的狹隘,豈能針對客觀環境影響他人;

人本學派之「不適應」,就給予適宜的情境及無條件的接納與關懷,是否過度讓其身 陷其中,亦因過度的自由,自我實現就能充發揮其潛能,尚有疑義。

二、社會學習學派(Social Learning Theory)

社會學習論者認為,適應就是有能力處理周遭的環境,取決於學習的過程及個人 與環境的交互作用,適應良好的人就是有能力處理周遭環境的人。因此,不必過於注 重個體的內在動機、人格特質及本我的趨力,但須注重「引發個體行為的情境」與「觀 察學習的歷程」。

(26)

Bandura A.(1977)則認為人類行為乃是個體與環境互動學習而來,如果行為結果 未受懲罰或遭受獎賞,則人們將會學習此行為;如果行為結果遭受處罰或未受獎賞,

則人們將不會再學習該類行為;因此,不適應行為乃由於直接經驗和替代性學習所導 致的結果。所以人是具有主動性的,面臨瞬息萬變的世界,不僅能控制本身的期望和 信念,而且也能由此努力學習應變生活的技能,並創造的情境,得到健全良好的生活。

三、精神分析學派(Psychoanalytic Theory)

精神分析論者認為,個體如何去處理日常生活中各種衝突力量的程度,可以判斷 出適應的情形。因此,具備良好適應能力者,是能夠從過去的奴役桎梏中解脫出來的 人;身心健康者,其心理能夠抓得住真實,並在社會成熟水準之上與人交往,也能夠 在潛意識衝突中自由地運作。

Freud 認為能夠從愛與工作中獲得快樂能力者,即是適應良好之人。而個人之潛 能是否能夠實現,則取決於心理及性發展的經驗。如個人在發展的某一時期遇到阻礙,

將會在其成人的人格裡留下特定的特徵,而此階段若愈早發生,則對生活適應的影響 會愈嚴重,這是因為早期的發展通常為日後人格發展的基礎。傳統的精神分析學派將 人視為能量體系,而人格的動力則蘊含本我、自我以及超我的能量分配中,適應與否 的分隔點,端視此心理能量是否能平衡共存。

研究者認為,不管適應良好者或身心健康之人,皆能從逆境中跳脫,並與其他人 相較,潛意識能自由運作。任何人在人生的發展過程中皆會發生阻礙,及早適應並能 從中學習克服困境,人格成長方能茁壯,奠定後續發展基礎,並不會因為愈早發生阻 礙,進而影響適應發展。。

四、行為學派(Behavioral Theory)

Skinner 則反對精神分析學派的論點,認為不適應並非本我、自我及超我三者間 的關係,而是個人在特定情境下做適當反應的失敗,簡言之,就是没有學會適當的反 應或受到不適當反應的增強,導致個人產生適應上的困難。置重點於行為而非徵狀的 假想類型。因此,能控制行為與環境,就能免於神經質的恐懼和不合理的焦慮,並對 環境作最佳的操控,以符合個人需求,發展成功的人際關係。

綜合上述各家學派的論點可知,人本學派強調自我意識與自我實現,重視個體的 成長歷程與動機;社會學習派者強調學習的歷程及個體與環境間的交互作用;精神分

(27)

析學派重視個體處理日常生活的能力,強調早期特定事件的發生對晚期生活適應的影 響;行為學派則強調適應與否在於是否能控制行為與環境,並對環境做最佳的操控。

總的來說,生活適應就是對自己、他人及對環境事物的反應,人格健全的人,能夠改 變自己內部心理的狀態,另一方面改變外在環境以維持和諧、平衡的交互作用。故本 研究融合上述四種理論觀點,將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界定在心理適應、個人適應、家 庭適應及社會適應等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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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我國政府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生活適應措施

一、政府對外籍配偶照顧導的內涵

輔導係針對外籍配偶面對各項問題所採行的諸多照顧扶助的措施。就宏觀而言,

相關問題涵蓋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社福、衛生、語言、心理及醫療等 層面,相當複雜。當前面臨最大問題如生活不易、家庭婚姻、受歧視問題、獨立生活 資源薄弱及多元文化包容等(吳學燕,2009)。茲將其內涵說明如下:

(一)照顧輔導源起

  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88 年 4 月 12 日審查內政部預算之附帶決議:內政部 應積極規劃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環境,同年 12 月 8 日函頒「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1。針對外籍配偶個人及家庭的權益與 需要,於 92 年 5 月  7 日函頒「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2。94 年成立「外籍配 偶照顧輔導基金」,作為我國推動婚姻移民輔導與照顧相關服務方案推動的基金。 

(二)實施計畫目的及服務對象

為落實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提升其在台生活適能力,使能順利適應我生活環 境,共創多元文化社會,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適應不良所衍生之各種家庭與社 會問題。服務對象包括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入籍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 及香港澳門居民,或已入籍為我國國民而仍有接受照顧輔導需要者。

(三)實施計畫補助對象及補助內容

1.補助及協助各直轄市、縣市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目的是讓各地方政 府能運用專業人力與個案管理方式,以家庭處遇為焦點,統整建置外籍配偶資 源服務網絡,提供綜合性之全方位服務,加強社區對外籍配偶及其家庭的接納 與服務能力,強化運用資源的能力與意願。

2.補助內容:(1)生活適應輔導班,提升外籍配偶在台生活適應能力為重點,施        

1  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88.12.28 台(八八)內戶字第 8891738 號函頒實施。   

2  緣起:內政部 92.5.27「外籍與大陸配偶輔導專案報告」,依據 92.2.21 行政院召開婦女權益促進會第

16 次會議:「外籍配偶………應納入預算編列」,函頒「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 

(29)

以生活適應、居留與定居、地方風俗民情、就業、衛生教育、子女教養、人身 安全、基本權益及有關生活適應輔導課程,並鼓勵其在台共同生活親屬參與。

(2)種籽研習營,培訓替籽師資及志願服務者。(3)推廣多元文化,提升國人對 外籍配偶主要國家的多元文化認知為目的之教育與講座。(4)設置外籍配偶服務 專區網頁、攝製宣導影片及印制生活相關資訊等資料。

綜合上述,政府自 88 年起為積極規劃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語言訓練,輔導其 融入在地生活環境,先後訂定「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外籍與大陸配偶 照顧輔導措施」及「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等重大政策,並投入大筆預算,並由全 國各縣市政府同步做起,其最終目的,在於提升其在台生活適應能力、順利適應生活 環境,共創多元文化,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因不良問題衍生各種家庭與社會上 的問題。

二、政府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現況

      政府為協助外籍配偶個人及家庭的權益與需要,陸續訂定相關措施,重點如下:

(一)內政部自 92 年至 101 年迄今,年度重大施政目標就有關照顧輔導外籍配偶內容 略以:落實移民輔導;重視移民人權、加強移民輔導;加強人口販運防制、外籍配 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落實人權保障、協助外籍配偶適應環境及充分發揮多元 化精神3。 (二)100 年 6 月 9 日修正「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重點工作:生活適應 輔導、 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 護、健全法令制度、落實觀念宣導等 8 大項目重點工作;由原定 56 項具體措施,經 滾動式檢討修正為 40 項,分由內政部、教育部、外交部、法務部、交通部、財政部、

行政院衛生署、新聞局、文化建設委員會、勞工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積極辦理。

(三) 94 年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整合婚姻移民照顧輔導服務及政府與 民間之資源,每年籌募新臺幣 3 億元,分為 10 年,共籌募新臺幣 30 億元,作為我 國推動婚姻移民輔導與照顧相關服務方案推動的基金。另為期達到基金運用的有效        

3摘自內政部年度重大施政計畫,網址:www.moi.gov.tw,取用日期,2012/5/11。   

(30)

性及全面照顧外籍配偶及其子女,民國 95 年 5 月訂定「外籍配偶生活輔導、語言學 習及子女課後照顧實施計畫」,其中包括外籍配偶生活輔導班、語言學習輔導班及國

小課後照顧班 3 類班別,同年 6 月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面推動。

(四) 96 年成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迄今,並於 25 直轄縣市設立服務站,並 以其為輔導之平台,代表政府重視外籍配偶。並與各地方民間團體密切結合,建立

公、私部門的服務網絡,提供在地化服務,協助婚姻移民及早適應。

(五)為落實新住民及其子女生活適應輔導、關懷服務及親職教育,強化輔導網絡運 作 及家庭功能,內政部自 101 年 9 月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4,由全國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選擇轄內新移人數較多或比例較高之小學計 303 所,列為新住民 重點學校,作為推動對象,辦理新住民家庭關懷訪視、新住民多元文化講師培訓及

母語學習課程等,以全面照顧新住民及其子女。      

(六)針對國人積極辦理宣導,呼籲國人抱持「和諧共存、文化學習」態度以及「尊 重包容」的胸襟,接納與幫助外籍配偶順利在台灣落腳生根,營造多元族群文化社 會。除落實移民照顧及移民人權保障之外,也提供外來人口更貼心、便利的服務,

包括面談制度的改革、成立移民人權諮詢小組、推動跨國婚姻媒合公益化、設置外 籍配偶諮詢專線(0800-088885)及開辦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0800-024-111),加強推動整體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服務等。

政府目前持續推動既定政策,已趨於平穩,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的成立,代表政 府重視外籍配偶,並以其為服務平台;另將推動的「火炬計畫」,對全台新台灣之子的 教育問題,逐步建立全方位照顧輔導服務。未來也應加強國人尊重與包容的胸襟等宣 導,「少歧視、多關懷」,營造多元文化的社會。

三、政府對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成效

政府為積極推動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工作,除 23 個直轄縣市成立服務站,從事第一 線移民輔導業務外,並結合公、私部門資源,推動辦理其生活適應輔導,建構連續完 善的服務資源網絡,共創並尊重多元文化的社會。另為提升在台生活適應能力,編列        

4  內政部發言人室 2012.4.17,網站 www.moi.gov.tw,取用日期:2012/5/18 

(31)

公務預算,經由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課程,使其順利適應我國生 活環境。

(一)施政成效

5

99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共辦理213班之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參與人數計 9,635人,總受益人次計約2萬8,536人(見表2-2)。各縣市政府開設包含生活適應輔導 課程147班(含機車考照與語文學習)、種子研習營5班、多元文化活動18班及其他43

班等,分述如下:

1.生活適應輔導班:分初階及進階生活適應輔導課程,課程內容包括日常生活技 能、衛生保健、法律常識、婦女人身安全及風俗文化等課程,對於提升外籍配偶 在台灣的生活適應能力有實質幫助,且獲得外籍配偶家庭高度認同。另鼓勵學員 於課程結束後能銜接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或國小附設補校繼續就讀,經由學員協 助宣傳,鼓勵更多外籍配偶報名生活適應輔導課程,以促進多元共榮社會。

2.機車考照:新北市〈前台北縣〉、宜蘭縣、彰化縣、雲林縣、花蓮縣、屏東縣政 府為使外籍配偶熟悉我國交通法規、道路駕駛規則等交通常識,協助考取駕照,

以增進其生活便利性,並培養外籍配偶單獨處理日常事務能力。

3.語文學習:為解決新移民之語言溝通問題,辦理大陸及外籍配偶國語、閩南語、

客家語及英語課程,藉由開課建構跨文化家庭關係及其成員和諧氣氛,增進新移民 的歸屬感。

4.種子研習營:鑑於外籍配偶隨著婚姻移民來台生活,產生文化適應需求,本署 積極輔導各地方政府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課程,為提供從事新移民輔導工 作之相關聯絡窗口工作人員研習,以熟稔相關法令措施,地方政府爰辦理培訓種 子人員,開設歷史、地理、文化,風俗民情等種子研習課程,儲備人才以協助推 動相關業務。

5.多元文化活動:配合生活適應輔導班結業,舉行學習成果展覽,呈現不同國度 文化與風俗民情,強化國人關懷尊重及平等對待;辦理如動態之異國飲食文化交 流或靜態之生活器皿陳列及各國服飾展覽等、藉由外籍與大陸配偶家人及社會大        

5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99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成果報告,取用日期:

2012/5/10 

(32)

眾的共同參與,有效增進多元文化認同。

6.其他創新作為:說故事影像紀錄、講座諮詢及增設相關課程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檢核日期2012年5 月1日

(二)照顧輔導服務成果

依據表2-2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移民輔導服務各項數據顯示,從2007年移民署 成立起,歷年來外籍配偶接受到各縣市服務站多項諮詢服務,以及服務人員專業 的轉介、關懷、志工、通譯及宣導等,迄本(2012)年3月底,成效斐然。另97年至 100年11月共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計新台幣4.051 萬1,000元,開辦695班生活輔導課程,受益人數達106,457;97年100年11月外籍 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計新台幣8億4,160萬455元6

       

6  內政部入出國及民署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檢索日期:2011.12.19,取用日期:2012/5/17 

表2-1 99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輔辦理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分析表 99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分析表 

課程內容      班數      人數      受益人次      百分比  生活適應輔導班 133 4,051 8,246 62%

生活適應輔導-機車考照班 11 464 464 5%

生活適應輔導-語言學習 3 110 110 2%

種子研習營 5 304 304 3%

多元文化活動 18 2,256 7,210 8%

生活適應宣傳 36 1,377 1,377 16%

其他-創新作為 7 1,073 10,825 3%

合 計 213 9,635 28,536 100%

(33)

表 2-2 各縣市服務站移民輔導服務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gration.gov.tw,檢核日期(至 2012年3月31日止)。

表 2-3 台東縣100年外籍配偶家庭福利服務 電訪人次:3987 家訪人次:170 個案管理輔導服務人次:1107

外配個人支持性服務辦理場次:207 參加人次:4752 外配家庭支持性服務辦理場次:51 參加人次:1735 福利宣導活動辦理場次:53 參加人次:3790 生活適應輔導班(含進階)辦理班數:0 參加人次:0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取用日期:2012年5月4日,網址:sowf.moi.gov.tw

(三)政府對外籍配偶參與照顧輔導的問題

外籍配偶來台初期生活適應反應不佳,經由接受照顧輔導相關課程再社會化學 習,反應均有顯著改善,足以證明政府與民間機構提供之照顧輔導措施,實質上均獲 得幫助,惟仍有部份問題如亟待改善,簡略分述如下(引自雷淑娟,2006;王芃涵,2007;

許榮卯,2011):

1.資訊傳遞的不足

外籍配偶均樂於接受課程研習、走出家庭融入社會,因部份資訊管道的不足,致 參加活動或研習課程的幾乎都是同一批人。可能因夫家及成員隱匿資訊,或其語 言、文字尚嫌不足,致無法正確迅速接收到資訊所致。外籍配偶除電話、信件通 知及上課接受資訊外,尚無其他資訊可迅速取得,若位處偏遠山區、鄉村或離島

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移民輔導服務

外籍 配偶 諮詢 專線

外國 人生 活諮 詢服 務熱

諮 詢 服 務

轉 介 服 務

關 懷 訪 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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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人次 人次 人次 場次 場次 次數 場次 人次 人次

2007 10,139 30,713 103,320 261 2,261 170 181 1,075 111 41,101 37,885 2008 10,104 53,573 46,711 1,544 6,691 227 289 1,164 213 155,294 120,350 2009 12,729 58,915 45,435 1,177 28,010 215 276 766 216 155,347 124,161 2010 14,136 57,614 48,493 1,240 19,250 293 372 1,134 318 126608 105,118 2011 11,614 52,500 38,720 775 18,240 283 562 1,128 514 109,944 87,126 2012 3,211 12,282 7,460 197 4,439 38 71 343 154 27,786 20,300

(34)

沿海,則生活適應能力遠較都會城鎮外籍配偶能力所不及。透過開闢固定性常態 性專屬移民頻道、節目-以多國、其母國語言製播廣播或電視節目,有助其專屬的 資訊交流平台,實屬刻不容緩。

2.人格尊重的問題

課程安排偏重於教導外籍配偶如何,對於台灣配偶尊重的藝術則較為忽略,必須 從心做起,接納異元文化及尊重對方。有關與其夫家兩性平等權仍應列入,人格 尊重觀念的觀念得以落實;對於知識追求的需求,應該協助她們取得資訊,取用 選擇與否,由她們自己決定。

3.開辦各類課程的迷思

政府及民間團體開設之相關輔導課程,部份同質性高、重複性或較不符合實際需 求,形成浪費。政府提供免費的學習資源,因使用者毋須付費,致部份學員較不 用心學習,浪費行政資源,因此如何因應社會變遷,開設符合外籍配偶實際需求 的課程,以及教育渠等珍惜並善用所擁有的資源,值得深思。

綜合上述,政府推動照顧輔導服務迄今逾 10 年,根據各項數據顯示,政府機關對 外籍配偶無論在開設輔導課程、輔導服務、經費預算、所投注(或獲益)的人力及服務 的成果,都有顯著的提升,顯示政府政策的推動是正確的。我們所樂見的諸多措施對 外籍配偶在生活適應所做的努力,及儘早融入在地生活環境。未來政府除持續推動政 策的執行外,對於外籍配偶之子女教育環境及人格發展等,仍是值得關切的議題。

(35)

第四節 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接受照顧輔導相關研究

本研究探討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必須從有關外籍配偶的相關理論與文獻來探 究,以瞭解外籍配偶在生活適應上可能面臨之問題,進而分析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 之不足處,有助於研究的周延性。透過上述程序,及檢視上述議題之相關之碩博士論 文,彙整相關研究整理如表2-4:

表2-4 外籍配偶相關研究彙整表

作 者 研究主題 研究結果

呂美紅(2001) 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與婚姻滿意度極其相關因素之研究-以台灣地 區東南亞新娘為例

1.整體「生活適應」情形介於普通與良好之間,家庭適應為最高

,社適應與個人適應居次;生活適應因「年齡」、「有無宗教信 仰」、「有無職業」、「聽說語言能力」…等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2.個人特質與生活適應之關係達顯著中等正相關;表示個人特質 能力愈好,生活適應愈好,其婚姻滿意度就愈高。

李玫臻(2003) 外籍新娘的社會網絡與生活適應-民雄鄉的研究

1.對夫家高度依賴、對生活環境的封閉性相當高;對親子關係有高 度連結力;工具性網絡與情感性網絡間高度重疊。

2.社會網絡與生活適應間呈現彼此相隨與同步發展之關係。

吳金鳳(2005) 澎湖縣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與政府生活輔導措施相關之研究

1.參訓外配成年較未成年的踴躍,印尼參訓率比越南高,參訓率隨 著年數與子女數的增加而遞減;參訓與否,整體生活適應情形有 差異:有參訓者生活適應較為良好且有助於生活適應能力提升。

2.參訓後生活適應表現隨年齡、結婚年數、居住情形、經濟狀況的 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國籍、教育程度、子女數及居住地區等不同 並無顯著差異。

3.參訓後生活適應表現會隨著參訓次數、時數、態度、家人支持度 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至於參與者心情層面較無顯著差異。

許珠貝(2008) 外籍配偶生活適應之生命史研究

1.以外籍配偶在台生活適應問題為關懷出發點。

2.瞭解生命故事及生活所遭遇問題與困境。

常志強(2010) 新移民女性之生活適應,以彰化縣為例

1.無論大陸或東南亞籍女性,其整體生活滿意度都偏向好的反應。

2.親職意志、生活改變及社會支持的感受,受到新移民女性較多個 人背景變相的影響。

3.生活適應反應上,受到家庭型態、語言表達、親子互動及小孩照 護等因素產生影響。

(36)

表2-4 (續)

陳彥瑋(2010) 外籍配偶的主體性發展,以台東市越南籍配偶的生活適應與社會 網絡之分析

1.原生國因經濟因素遠嫁台灣,決定外嫁過程取決其主體性之展現。

2.夫家對外配的主體性有關關健性的影響,家庭成員單純,有助於 適應環境;積極進取的生活態度以爭取認同。

3.有主體性能爭取夫家支持,並以家庭為中心向外擴展,建構社會 網絡與生活空間。

陳秀珍(2009) 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照顧輔導之研究,以台中市為例

1.婚配管道不同,個人及家庭背景對適應情形有顯著差異;整體生 活適應上,參與輔導後較學習前及未參與輔導成效顯良好。

2.多數外配生活適應反應不良,參與輔導相關課程與再社會化學 習,均有大幅改善;政府及民間機構提供照顧輔導措施,確實有 助於渠等生活適應能力的提升。

雷淑娟(2006) 台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之成效評估研究-第四代政策評估觀 點

1.參與動機除使命感外,幫助排解寂寞、與時俱進及融入社會;無 法參加之原因,如家庭、交通、經濟及安全、信賴等因素。

2.大陸配偶無學習上障礙,僅在意工作權及提升電腦能力等課程;

外配的障礙因語言、文字及文化等差異,需藉政府協助開設識字 班,以獲取工作機會。

3.政府各項照顧輔導措施受肯定,惟宣導管道不足;教育程度高者 其適應能力較教育程度低者為佳。

4.來台年數及教育程度的不同對其照顧輔導措施滿意度僅部份差 異;年齡、原生國籍對其滿意度則無顯著差異。

鄭雅雯(2000) 東南亞外籍新娘在台婚姻與生活探究-以台南市為例

1.生活侷限家庭中,傳統女性的期待角色框架-照料家庭、服侍公婆 及全職母親及賢妻。

2.新興的「傳統變型」家庭,衍生不少社會現象-仲介坐大、外配聚 居孤立、大肚子比賽、台灣郎的逃妻恐懼症、老夫少妻、外配獨 立生存資源薄弱、婆媳關係緊張…等。.

顏錦珠(2002) 東南亞外籍新娘台生活經驗與適應歷程之研究

1.來台模式差異影響生活適應歷程:仲介管道易產生適應不良問 題,親戚介紹適應情形較好。

2.非自願來台的外配,丈夫初期能否支持與包容,引領進入台灣生 活,是適應的關鍵。

3.小孩是外配選擇滯台的主要心靈寄託,轉移生活不適應的問題焦 點。

4.經過不斷的沉澱和調適,開始認同自己是個「新台灣人」,對未 來充滿期望。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37)

綜合上述學者論述,生活適應良好與否,有從來台管道模式、年齡、教育程度、

聽說語言能力與原生國而有所差異,透過不斷的自我沈澱與調適,開始認同自己為新 台灣人,對未來將充滿期待。外配抵台初期因生活重心侷限於家中,即進入對傳統女 性的期待角色框架-照料家庭、服侍公婆及全職母親及賢妻;亦因透過家務工作,原鄉 文化影響夫家的飲食生活、家庭內的空間擺設、子女的語言及家人的職業與心理。在 照顧輔導部份,外籍配偶參與各種生活適應研習前後或有無參與學習,均有顯著不同,

參訓後會隨著參訓次數、課程內容、時數、態度、家人支持度的不同生活適應均有大 幅改善。相對地,更能以家庭為中心逐漸向外擴張,建構社會網絡與生活空間,所以 政府及民間機構提供照顧輔導措施,確實有助於渠等生活適應能力的提升。

(38)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根據研究背景問題、動機及相關理論文獻,擬列研究設計共分七節,第一節 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對象,第三節研究方法,第四節研究工具,第五節研究流程與 進度,第六節資料處理與分析,第七節研究之信度與效度及第八節訪談倫理等。

第一節 研究架構

臺東市越南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接受照顧輔導

 

文獻分析法 訪談法

  

圖 3-1

研 究 架 構

生活適應 照顧輔導

家庭背景

1.夫妻年 齡差距 2.配偶教

育程度 3.家庭經

濟狀況 4.生育情

個人背景 1.年齡 2.來台時間 3.原屬國籍 4.教育程度 5.語言能力 6.婚後感受 情形

婚配歷程 1.婚配管道

與動機 2.初來台灣

面臨問題 3.台灣社會 對跨國婚 姻之觀感

1.服務項目 2.參與情形 3.學習成果 4.資訊傳達 5.輔導成效 6.家人支持 1.專書

2.論文 3.期刊 4.政府公報 5.報章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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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在樣本取樣上,考量以願意參與本研究且居住 3 年以上之臺東市越南籍配 偶,及數名地方政府或民間組織有相當年資並能提供看法及意見之人員,為研究者主 要對象,不能遍及整個臺東縣鄉鎮市。研究者依據上述原則採取受訪者以便提供「深 度」與「多元社會實況之廣度」者為主,而選擇 8 位受訪者,希望藉此了解越南配偶 在生活適應困境與政府部門提供照顧輔導相關作為以為因應。

本次訪談在與訪談對象聯繫說明本研究的主題,並徵詢同意後,由研究者主動與 受訪者邀約,另確定時間來進行訪談。本研究的受訪者基本資料如表 3-1: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代號 年齡 性別 服務機關 居住年限 職務 受訪時間 服務年資)

A 36 女 無 14 家管 1010228

B 32 女 無 12 家管 1010229

C 37 女 無 15 家管 1010229

D 29 女 無 3 家管 1010304

E 27 女 無 3 家管 1010304

F 25 女 無 3 家管 1010311

G 35 男 內政部 6 專員 1010327

H 33 女 外配中心 7 社工 1010317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40)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為完整呈現目前越南配偶生活適應及照顧輔導情形,採取「質性研究方法」來建 構本研究,並將定位於探索與解析性研究。質的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為研究工具,

在自然情境下採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行整體探究,使用歸納法分析資料 和形成理論,通過與研究對象互動對其行為和意義建構,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活動 (陳向明,2004)。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以文獻分析法及訪談法為主要之研究方法。質性訪談是社會 科學研究中最廣泛運用的收集資料的方法之一,採用訪談法的原圈,不在於做一般化 的推論,主要著重於受訪者個人的感受、生活經驗的陳述,藉著與受訪者彼此的信任 與對話,致獲得、瞭解及解釋受訪者個人對社會事實的認知。

壹、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蒐集有關他人所做過的研究,分析其研究結果與建議,指出需要驗證的假 設,並說明這些假設是否具備實用價值,而作為自身研究的基礎。次級資料的來源包 羅萬象,包括:政府部門的報告、官方網站資料與委託研究案、工商業界的研究、文 件紀錄資料庫、企業組織資料、圖書館中的書籍、論文與期刊及報章新聞等。其分析 步驟有:閱覽與整理、描述、分類及詮釋等。

目前政府對於外籍配偶本人及其家庭已提出許多生活照顧輔導措施、方案與法令 等保障;而在民間社會上,也有不少社會福利機構參與扶助外籍配偶服務工作。而次 級資料分析即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不僅可提供研究者對於政策問題的解說,並做 成未來政策規劃與評估的建議,也能適時的反映出婚姻移民的社會寫照。因此,本研 究次級資料分析將盡量收集官方檔案與資料,特別是內政部社會司、戶政司、入出國 移民署,以及政府相關單位之外籍配偶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同時也參考民間社會福 利機構的婚姻移民研討會論文,與從事外籍配偶輔導服務的實務工作報告。因此可進 一步分析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問題與需求狀況,也有助於瞭解外籍配偶接受政府照顧輔 導措施後之改善情形。

(41)

貳、訪談法

Patton(1990)認為,質性訪談建立在假定他人的觀點是有意義的、可知的,可以 呈現其本質的。訪談的目的,是瞭解受訪者心中的想法是什麼?他們看待的問題的角度 及對問題所作的解釋,甚至可以瞭解受訪者的思想和情緒的反應,他們工作經驗中曾 經面臨或遭到的問題,及他們行為所含的意義。這些他人無法直接觀察到的事件,包 括感受想法知覺先前發生的事情及對事情賦予的意義,另訪談則允許研究者進入到受 訪者真實的內心深處。

外籍配偶來台者日眾,由於文化、風俗習慣、語言溝通與價值觀念之差異而導致 其生活適應問題。對婚後來台的外籍配偶而言,在面對台灣的陌生環境,要她們迅速 建構良好的社會網絡,並融入台灣生活實非易事,而且生活適應並不只是單單生活事 務與環境的熟悉度而已;因此,深入探討外籍配偶來台後的生活適應問題與照顧輔導 措施間之關聯,並發現照顧輔導措施與生活適應間是否呈現一種彼此相隨、同步發展 之關係,對於研究更具意義。因此,其婚配來台歷程為何?來台後對台灣生活適應問 題為何?接受照顧輔導措施之情形如何?對於其生活調適是否有實質助益?這些都是 研究者極欲探討的部分。

本研究所以採行質性研究途徑,概因質性研究以探索與發現為主要目的,重視個 人主觀的心路歷程與經驗世界,以細膩深入的資料蒐集方式,深入地描繪問題情境與 脈絡,故本質上適合於人類生活內涵的揭露。

數據

圖  次
表 1-1 (續)  2012 462360  151387 86275 27368  8302  7265  4293  17884   310973  298454 12519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與移民署網頁統計數據綜合,2012 年 4 月 26 日取用(統計至  2012 年 3 月 30 止),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    表1-2  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網址:www.immigration.gov.tw,檢核日期 2
表 2-2 各縣市服務站移民輔導服務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gration.gov.tw,檢核日期(至 2012年3月31日止)。  表 2-3 台東縣100年外籍配偶家庭福利服務  電訪人次:3987          家訪人次:170  個案管理輔導服務人次:1107  外配個人支持性服務辦理場次:207         參加人次:4752  外配家庭支持性服務辦理場次:51          參加人次:1735  福利宣導活動辦理場次:53
表 3-2 專家學者效度名錄表(依姓氏筆畫為序)  類    別               姓  名               服務單位及職稱  學者專家               侯松茂               國立台東大學教授  學者專家               孫本初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學者專家               梁忠銘               國立台東大學教授  學者專家               魏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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