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授權實務發展與談判策略運用研討會 課程規劃緣起與效益
值此邁向「知識經濟」時代之際,企業若能掌握新產品的核心專利,在進行授權時更 能創造可觀的獲利。眾所皆知,手機晶片大廠高通公司以智慧型手機的整機定價為計費 基礎,要求被授權方按一定比率繳納專利授權費,同時必須無條件接受標準技術專利和 非標準技術專利的專利授權模式,為其在過去幾年中帶來巨額營收。
然而 2014 年底大陸發改委以反壟斷為由對高通公司的專利授權模式進行調查,最終 在 2015 年 2 月開出 9.75 億美元的巨額罰單,並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下修大陸手機廠商 的專利費率。綜觀美國、大陸、歐盟、日本以及南韓皆相繼啟動類似的反壟斷調查,我 國公平會亦於 2015 年 2 月主動立案調查,顯見高通公司的高收益模式將逐漸喪失其市場 話語權,被迫改採「不捆綁,不強制交叉」的專利授權模式。根據路透社統計,此舉將 導致高通的專利授權費下降 33%。簡言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縱使高通公司掌握關鍵技 術收取高額授權金,一旦收受金額過鉅引發各國有關部門進行反壟斷調查,仍不得不退 讓以求全保住市場。
另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針對澳洲科學暨工業研發組織(CSIRO)控告美國 網路設備大廠思科系統(Cisco Systems)所製造與販賣的 IEEE 802.11a、802.11g、802.11n 侵害其美國第 5,487,069 號專利(以下簡稱系爭專利)一案,針對標準必要專利合理授 權金提出判斷標準,以本案不適用最小可銷售專利實施單位、針對標準化專利應考量系 爭專利受標準化的情況以及應審酌 CSIRO 與 Radiata 間的技術授權協議為由,於 2015 年 12 月 3 日撤銷原判決並發回重審。
此外,標準制訂組織(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簡稱 SSO)對於標準專利運 用的諸多限制等,讓標準專利的侵權賠償金不再是天價。
由此觀之,專利授權作為公司經營實務中掌握技術轉化收益的關鍵手段,除了可以協 助企業獲得市場先機,避免在專利訴訟中耗費大量的時間、費用,同時也可以作為與其 他企業競爭/結盟時的談判籌碼。然而,針對各國公平競爭或反壟斷法機關針對智慧財產 權之授權亦多有規範的情況,吾人不可不查。
本課程希冀透過實務具體案例,融入跨國專利授權契約談判實務上所需要之基本認 識,對契約核心架構及重點條款之分析,協助學員掌握相關實用之專利授權與談判的技 巧,並借鏡跨國企業授權模式,分析企業的授權策略以及授權雙方的商業與法律考量。
最後著眼於授權行為與不公平競爭之類型,深入解析跨國企業面對專利授權時,避免牴 觸各國反壟斷法規。另也分享國際授權新趨勢,尤其是標準專利授權金、專利聯盟、專 利營運公司等最新實務發展,期能有助學員強化專利的談判與授權技巧,為企業/機構取 得高價值的智財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