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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受到公 共政策學者重視的理由概為(Howlett &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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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策工具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探討政策工具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二節分 析政策工具選擇理論,第三節瞭解國內政策工具與相關研究,第四節 探討教育政策執行理論與相關研究,分節敘述如下:

第一節 政策工具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節描述教育政治工具的涵義,探討相關教育政策工具理論,分 析教育政策工具的內涵與類型,作為本研究論述的依據。

政策工具的研究始於 Lasswell 於 1936 年的著作 《Politics: Who gets  what, when, how》。經過了數十年後,從每一工具的純粹描述到工具類 型的分類配置發展,進而了解政府採用背後的理由。政策工具受到公 共政策學者重視的理由概為(Howlett & Ramesh, 2003)。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研究肇始於美國,政策學者一般認為  Lerner 和 Lasswell 於 1951 年合著的《政策科學:範圍與方法的最新 發展》(The Policy science:Recent developments in ssope and method)

一書是開啟公共政策研究的里程碑。

壹、教育政策工具涵義

張芳全(1998)認為政策是政府部門在解決公共問題,所進行的 作為或不作為的活動。公共政策具有公共性、團體性、問題性、程序 性、多樣性、服務性、目標性等特性。

過去 50 年來,在美國政策學界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政策工具的 大量增長,通過這些工具政府尋求影響公民的行為並且取得政策目標

(Salamon et al.,1989)。

這些工具包括:常用的技術,如標準、直接支出(補助)、制裁、

公共企業、合同、許可、仲裁、勸說、教育、許可證等(Schneider  &  Ingram, 1990b)。 

Hood(1983)指出政策工具(policy instrument)又稱為治理工具

(governing instrument)或政府工具(tools of government),是政府運 用資訊、權威、財力與可用的正式組織,來完成活動。亦即政府為達 成政策目標,產生政策效果的手段。

(2)

Salamon(2001)在其主編的《政府工具—新的治理指南》 (Tools  of government: A guide to the new governance)一書中對政策工具之定 義:一個行動者能夠使用或潛在地加以使用,以便達成一個或更多目 的的任何事物。

陳振明(2004)認為政策工具是人們為解決某一社會問題或達成 一定政策目標而採用的具體手段和方式。Howlett 和 Ramesh (2003)指 出:政策工具受到公共政策學者重視的理由是透過政策工具研究以彌 補理論與實務的差距、提高政策執行效果,期望運用政策工具重視手 段與目標關係的特質,以提高政策效果。

綜上所述,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與途徑,是政策目標與結 果之間的橋樑。是人們為解決社會問題或達成一定政策目標而採用的 具體手段和方式。在執行教育政策時,選用何種政策工具,對政府能 否達成教育政策目標具有決定性影響。

本研究所指校長培育政策工具係指縣市政府為達成培育優質中 小學校長的政策目標而採用的具體手段和方式。

貳、教育政策工具之類型 一、政策工具理論

政策工具在本質上是政治現象,在服從、利用的形式中的和在其 他的合作形式中的政策參與,是一種重要的政治行為形式,這種形式 需要從政治科學的視角加以研究(Schneider  &  Ingram, 1990)。 

Schneider 和 Ingram (1990) 指出:通過政策採取行動以改善社會、

經濟或政治問題,有五個主要理由:

(一)認為法律並不直接指示或強制他們採取行動;

(二)缺乏行動的激勵或能力;

(三)民眾不同意內在於手段的價值觀;

(四)情境涉及高度的不確定性;

(五)民眾不清楚應當做什麼或他們如何能夠被激勵。 

Peters 和 Nispen(1998)主編的《公共政策工具》(Public policy  instruments)一書,在公共政策領域中政策工具的研究中最有影響的 著作。主要描述 1992 年春天在荷蘭鹿特丹的伊拉茲馬斯大學舉辦的 關於公共政策工具研討會旨在研究政策分析領域的技術狀況。

(3)

Peters(2000)指出眾多行政革新(包括新公共管理)有關政策工 具與管理技術之間一直缺乏一種必要的連結,常常執著某一種政策必 須使用某一種政策工具才能產生效果;相反的,假設一種政策工具可 以普遍用於所有政策領域,而忽略政策執行時與政策工具相關的制度 面管理技術。 

Linder  和  Peters (1998)提出四類型政策工具思想學派主要內容 如下:

(一)工具主義者(instrumentalists):工具主義者的政策主張為: 

1.  知道特定的工具,了解其內部的運作; 

2.  它的效能可被證明或高度合理的; 

3.  可以預測或變異極其有限,可以有效地使失敗轉為成功。 

4.  致力於分析工具的特性與特點。 

(二)  程序主義者(proceduralists):程序主義者支持特殊型工 具,其基本假定為: 

1.工具間存在著重大差異,但沒有一種工具或工具家族可以 普遍應用。甚至的選擇並非間斷推測後的產物,只是動態過 程適應的嘗試性的解決。 

2.適當的工具經由定義,是既有政策問題或一組問題需特殊決 策的函數。 

(三)  權變主義者(contingentists):

權變主義者與傳統、社會計畫的觀點極為相近,其認為工具應該 依據其如何更佳地表現特性以滿足特定問題定位的需求: 

1.一旦工作的需求是明確的,直接的事情即是從看似相關的工 具中設置一個相稱或最適工具。 

2.工具研究將致力於情境需求的建構與製造,如同問題解決的 要求,以理性分配的方法,試圖確保最適當的工具被選擇。 

(四)  建構主義者(constitutivists):

建構主義者主張工具的改造要了解其背景的特殊性,需要注意工 具的主體意義: 

1.主體意義涉及的不只是非工具的觀點,諸如符號的或道德的 含義,也涉及工具的特性,其價值意義與觀念透過詮釋來傳 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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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具代表一種社會建構的作為,的意義與合法性一直被構成 與重構。

上述內容可以簡要摘述如,表 3­1  表 3­1  政策工具研究的學派思想

學派 關鍵要素 評估的模式 與政治的關係 工具主義 工具特性 限制下的最理想的 排除政治的設計 程序主義 適應 發展適應 政治排除設計 權變主義 合適的長處 與任務相稱的工具 設計形成政治 建構主義 意義喚起 詮釋競逐的意義 政治即設計

資料來源:Linder, S.H.&Peter, B.G. (1998: 43). 

Vedung  和Doelen(1998)從資訊政策工具的立場分析,指出資訊 政策工具採用的時機及可能替代的工具,以七種政策工具組合型態的 理論呈現:

(一)否定普遍順服論(Negative theory of universal compliance)

資訊政策工具僅具有勸告、建議的效果,不適合單獨使用於需全 體服從的情況。例如殺人罪、破壞社會秩序之行為,政府必須使用強 制的手段。

(二)利益一致論(Theory of coinciding interests)

利益一致論指應用資訊政策工具是基於,標的對象的個人利益政 府公共利益一致的行動上。

(三)家長式作風論(Paternalism)

家長式作風論者主張資訊政策工具特別適合政府用來影響對自 身利益不清楚的接受者去採取行動。當勸告以溫和的方式進行,比規 則或其他工具更適當時,家長式作風的介入是正當的。

(5)

(四)危機論(Crisis theory):

危機論者認為以訴諸劇烈突發短暫的危機,儘快改變人們的行為 模式,必須以人士的理性、道德價值與自願行動。

(五)監控困難論(Theory of difficult oversight):

資訊政策工具以勸告方式通常用於當管制和經濟工具難以監督 的情況,亦即與政府當局發現及監督問題的能力有關。

(六)正當合法論(Legitimating theory)

正當合法論者認為採用資訊政策工具可以補充其他較為強制型 的工具,通常又分成樂觀論與悲觀論,樂觀論的合法化理論者認為用 寬大的資訊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以強制干預的方式處理問題;悲觀論 的合法化理論者認為資訊政策工具不是直接用來解決緩和社會問 題,而是用來調和強制手段。

(七)資訊象徵論(Token theory of information)

資訊象徵論者認為採用資訊政策工具是為了達成象徵性或符號 性目的,而非基於解決實質問題之動機,亦即為了轉移社會注意,避 免遭到無作為或疏忽作為之批判。透過相關的知識轉換、理論辨證及 道德勸服來達成政策結果,以獲得聲望或提昇大眾信賴。 

Schneider  和  Ingram於1990年提出政策設計的結構邏輯,包括結 果、標的團體、執行機構與法令四項要素(elements), 以及工具、規 劃與假定等三項連鎖關係(linkages)。政策設計規則的意義包括下列幾 個面向(Schneider & Ingram,1990 c):

(一)參與規則:界定決策情境的參與者,決策過程應包含誰,

並規範接近決策的途徑及形式。

(二)適格性規則(eligibility rules):分配角色及位置;界定誰 是政策的接受者及標的團體的範圍。

(三)決策規則:界定參與者涉入的決策及所需採取的行動,如:

確認贊成的標準及投票程序。

(四)時機規則(timing rules):係指由政策文件中所確認的時 間表及期限,確認標的團體及執行機關何時發生行動,包 括立即行動、分階需求或延緩行動等方式,促使政策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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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訊規則:顯示在決策中資訊蒐集與呈現的方式,以及有 關政策效果的控制回饋。 

Schneider  和  Ingram於1997年出版的《促進民主的政策設計》

(Policy design for democracy)一書中進一步提出政策設計理論,基 本的政策設計結構,如圖3­1:

圖  3­1 Schneider和Ingram政策設計結構 資料來源:Schneider , A. L.,& Ingram, H.(1997:83). 

Schneider  和  Ingram的政策設計結構包含六要素(Schneider  &  Ingram,1997):

(一)「目標或問題解決」意味著什麼必須要改變或達到以作為 政策的結果。

(二)「標的團體」指涉政策所欲改變或影響人們、團體或組織 的行為或能力。

(三)「執行機關」是一種體制,它是正式治理結構的一部份,

負有發展及輸送政策之責。

(四)「工具」係試圖引發標的團體及執行機關從事政策相關的 行為;其提供誘因或懲罰、勸服、教育及其他方法,以確 保人們改變行為,做為政策的結果。

(五)「規則」係是確認政策相關行動的程序,包括界定、資格、

規準等;「立論基礎」是證成、正當化及解釋政策的說明 及推理。

(六)「假定」是連結要素的隱藏或明示的潛在前提。

(7)

綜上所述,政策工具理論為新興的政策科學,須兼顧政策目標、

標的團體與執行機關等三個主要的政策因素,需透過工具、規則及立 論基礎加以連結,而成為具有邏輯性的政策,並作為政策研究之參考。

二、政策工具分類 

Lowi 於 1964 年從控制的技術層面提出政策工具基本類型為分 配型、管制型及再分配型政策工具。分配型政策工具包括津貼、契約 及非管制措施(引自 Fowler, 2004)。 

Schneider和Ingram於兩人合著之<政策工具的行為假定>

(Behavioral assumptions of policy tools)一文中,將政策工具分為五 類型:權威性工具、誘因性工具、能力性工具、學習性工具與象徵性 工具,摘要敘述如下(Schneider  &  Ingram, 1990b):

(一)權威性工具:

指以合法權威方式或公權力形式,要求、禁止或允許政策標的團 體遵行或採取特定行為。

(二)誘因性工具:

假定標的團體的行為動機是經過理性的計算,所以提供激勵(如 破案獎金)、付費(如徵收燃料稅)、處罰(如斷水斷電)、刑罰(如 處以死刑)等方式,誘導標的團體採行特定行為。

(三)能力性工具:

指政策經由提供資訊、訓練、教育和資源等給標的團體,促使其 有能力從事希冀的行為或目標。此類工具認為,只要標的團體對政策 內容更瞭解或本身有能力改變自我時,標的團體會願意順服政策或改 變行為。

(四)學習性工具:

指政策提供標的團體參與觀察問題解決過程,改變其原先觀點而 產生學習效果,有利執行者和標的團體間的說服溝通。總之,經由執 行者和標的團體同時產生學習與反省,從而有利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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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徵性工具:

指依政策訴諸的價值理念等象徵性符號,使標的團體願意順服特 定行為。此類工具假定一旦標的團體認知到政策所提倡的行為和目標 合於其價值理念信仰時,其自然會遵行蓋特定行為。 

Rothwell  和  Zegveld(1981)將政策工具從供給、需求及環境三 方面分類,如表 3­2:

(一)供給面政策工具:政府直接投入財物、人力、技術資源、

公共服務、政府管制、海外機構等。

(二)需求面政策工具:指政府提供穩定的市場需求、如公營事 業機構政府採購、教育訓練、資訊服務等。

(三)環境面政策工具:指政府規劃、獎勵創新、鼓勵教育合併 或聯盟、公共諮詢及輔導。以特許、貸款、補助金、財物 分配安排、設備提供、建物或服務、貸款保證、出口信用 貸款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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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Rothwell  和  Zegveld 政府政策工具的分類

政策工具 定義 範例 

1.公營事業

指政府所實施與公營事業成 立、營運管理等相關各項措 施。

公有事業的創新、發展新興 產業、公營事業首倡引進新 技術、參與民營教育 

2.科學與 技術開發

政府直接或間接鼓勵各項 科學與技術發展之作為。

公有事業的創新、發展新興 產業、公營事業首倡引進新 技術、參與民營教育 

3.教育訓練 指政府針對教育體制及訓 練體系之各項政策。

一般教育、大學、技職教育、

見習計劃、再訓練

策 

4.資訊服務

政府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鼓 勵技術及市場資訊流通之 作為。

資訊網路與中心建構、圖書 館、顧問與諮詢服務、資料 庫 

5.財務金融 政府直接或間接給於教育 之各項財務支援。

特許、貸款、補助金、財物 分配安排、設備提供、建物 或服務、貸款保證、信用貸 款等 

6.租稅優惠 政府給予教育各項稅賦上 的減免。

公司、個人、間接和薪資稅、

租稅扣抵  7.法規及管

政府為規範市場秩序各項措

專利權、環境和健康規訂、獨

策 

8.政策性策略 政府基於協助產業發展所 制訂各項策略性措施。

規劃、區域政策、獎勵創新、

鼓勵教育合併或聯盟、公共 諮詢及輔導 

9.政府採購 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 各項採購之規定。

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採購、公 營事業之採購、R&D合約研 究 

10.公共服務 解決社會問題之各項服務 健康服務、建築物、運輸、電 信 

11.貿易管制 指政府各項進出口管制措

貿易協定、關稅、貨幣調節

策 

12.海外機構

指政府直接設立或間接協助 教育海外設立各種分支機構 作為

海外貿易組織

資料來源:Rothwell , R., & Zegveld, W. (1981: 61).

(10)

Howlett  和 Ramesh(1995)以全距的系統概念將政策工具分成三 類,如圖 3­2:

一、自願性的工具

(一)家庭與社群:家庭負有照顧其成員的責任,家庭是幼兒、年 長者及患病者的庇護所。

(二)自願性組織:自願性組織所從事的活動,完全在沒有強制性 壓力以及經濟利潤下進行的。慈善團體提供窮人健康醫療、

教育、食物,提供受虐婦女及逃家兒童中途之家等。

(三)市場:市場是目前最重要的、最爭論性的自願性工具,是消 費者與生產者自願性互動的場域。理論上,消費者與生產者 自我利益動機的互動,最可能以低成本獲取所需。

二、強迫性工具

(一)管制:指政府耍求或剝奪個人或組織行為的過程或活動。管 制包括規則、標準、核准、禁止、法津與行政命令。

(二)公營事業:公營事業是管制工具的極端。

(三)直接提供服務:由政府公務員在公共財政的支持下,直接提 供財貨與服務。

三、混合工具

(一)資訊與勸告:

傅播資訊期望改變別人的行為,就是一種消極工具的運用。勸告 比資訊的消極傳播多一些政府的協調行動,但並不是以酬賞或懲罰方 式試圖改變他人的選擇。

(二)補助:

凡是個人或組織依法將錢財移轉給其他的個人或組織,皆謂補 助。補助的工具包括補助金(grants)、減稅(tax incentives)、抵用券  (voucher)、貸款(loans)等。

(三)徵稅與使用者付費:

稅收是政府主要的財政收入,但可運用為政策工具,以誘引期望 的行為或防止非期望的行為(Howlett and Ramesh,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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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社群 資訊與勸告 管制 自願性組織 補助 公營事業 私有市場 徵稅與使用者

付費

直接提供服務

政 府 介 入 層 次

自願性工具 混合工具 強迫性工具

圖  3­2  政策執行工具的光譜 資料來源:Howlett, M. & Ramesh, M. (1995:82). 

張成福、黨秀雲(2001)從政府干預及介入程度,將政策工具分 為十類:政府部門直接提供財貨與服務、政府部門委託其他部門提供 財貨與服務、契約外包、補助或補貼、抵用券、經營特許權、政府販 售特定服務、自我協助、志願服務、市場運作。 

McDonell  和  Elmore(1987)根據政策所欲達成的目標將政策工 具分為四類,包括命令、誘導、能力建立及系統改變。1994年增加獎 勵型政策工具(引自Fowler, 2004),如表3­3:

(12)

表3­3    Mcdonnell  和  Elmore的政策工具

政策工具 要素 最佳脈絡時機 成本 主要缺失 命令  1.口語要求 

2.處罰規定 

1.令人滿意的一. 

致性行為  2.強力的支持 

1.實施  2.順從  3.逃避

敵對關係

誘導  1.短期資源轉換  2.大綱引導

期望的差異行為 監督 極端差異

能力建立  1.長期投資  2.大綱引導

現行制度不能反 應時 

1.投資  2.行政

短期結果不能 把握

系統改變 權力轉變 現行制度不願反 應時

對立 反對

不可預期的結

獎勵  1.資訊  2.符號意象  3.追求價值

大部分標的人口 對資訊的渴求

宣導 行銷

操作的危機

資料來源:引自 Fowler,F. C. (2004:252). 

陳振明(2004)將政策工具分為三類:

(一)市場化工具

指政府利用市場機制,來達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目的的具有方 式,主要有:民營化、使用者付費、管制與放鬆管制、合同外包、內 部市場等來幫助政府達成政策目標。

(二)工商管理技術

借用企業管理理念,吸取有效經驗來幫助政府達成政策目標。主 要有:策略管理、績效管理、顧客導向管理、目標管理、全面品質管 理、標竿管理、企業流程再造技術等。。

(三)社會化手段

指政府更多地利用社會資源,在一種互動的基礎上達成政策目 標。主要有:社區治理、個人與家庭、志願者組織、公私夥伴關係等。

(13)

Birkland (2001)從政策工具的類型與可能出現或缺乏的特性,分析 於表 3­4:

表 3­4  政策工具的可能特性

特性 確定 及時 成本 效率 效能 彈性 可見度 績效 選擇

說明

行政 程序 與順 從標 的確 定性

工具 運作 快速 的程

工具 成本

工具使 既有輸 入產生 最大量 的結果 的程度

工具最 有可能 達成它 目標的 程度

工具可 以輕易 選擇以 改變需 求與環 境情勢

方案熟 知與不 熟知的 程度

執行者 對其行 動績效 責任的 程度

政策給 與市民 選擇的 程度

直接服務 +

提供轉移 +

核准

稅賦支出 -

管制

貸款

保險

合約

授證

非正式 程序

能力建立 -

誘導

懲罰

忠告工具 -

資料來源:Birkland, T. A. (2001: 171­173). 

Levine、Peters 和 Thompson (1990)提出:確定性(certainty)、適時 性(timeliness)、成本(cost)、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彈 性(flexibility)、可見度(visibility)等標準作為選擇工具之參考。

(14)

Marie­Louise, Rist 和  Vedung (1998).將政策工具分成補助、管制 及資訊政策工具三類,而資訊是政府工具中最柔和寬大的一種政策工 具(Evert Vedung  &  Doelen,1998)。 

Salamon  和  Lund(1989)整理相關學者主張的政府政策工具分 類如表 3­5:

表 3­5    Salamon  和  Lund 政府政策工具分類 

Mosher(1980) 補助、收入資助、借貸、借貸保證、管制、契約、

直接服務、辦官方組織 

Bryson(1983) 公式補助、政府間契約、專款補助、抵用券、補 貼、擔保、管制、稅收誘因、契約、購買服務、

特許權 

Chelf(1981) 支出、補助、福利、借貸、法律制裁、檢查與驗 證、服務契約、課稅、政府所有權及運作、宣傳 與調查、認證、執照、特許權 

MacRae(1980) 補貼、管制、監督與強制、生產與商品、稅收、

政策轉變、服務 

Salamon(1981) 補助、利率津貼、借貸、借貸保證、擔保、經濟 管制、社會管制、稅收支出、政府企業 

Herzlinger1979) 補助、直接支付個人、借貸給製造者、借貸保證、

擔保、與製造商訂合同、政府服務 

Weaver(1980) 補助、借貸、借貸保證、管制、稅收誘因、契約 外包、政府企業、指示計畫、諮商、政府機構  Rivlin(1977) 聯邦補助、收益分享、服務抵用券、社會保險、

現金流動、制度變革

資料來源:Salamon , L. M.,  &  Lund, M. S. (1989: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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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本研究整理相關學者見解,將與校長培育有關的教育 政策工具分為市場化工具、能力建立工具、系統改變工具、及社會化 工具等四類,說明如下:

一、市場化工具

吳清山(1997)指出二十一世紀將是個人意識再度抬頭的社會,

學校中顧客之一的家長,隨著消費意識的興起,要求學校提供高品質 教育的呼聲將有增無減,他們除了要求參與校務運作之外,未來也會 以要求選校選班做為介入學校公共事務的一部份。

蓋浙生(2004)指出:市場化成為教育改革的熱潮有以下三個因 素:對公共部門的信心危機以及對私有部門效率的再度重視、政府機 構希望在不增加財務負擔的前提下提供民眾合理的服務品質,受時代 潮流影響迫使政府重視消費者權利與經營效率。

戴曉霞(2000)認為教育市場化主要有三項特質:

(一)解除管制

「解除管制」來自經濟學,意指「要放任市場根據供需關係決定 商品價格,減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預」;有兩項重要目標:創造公平競 爭環境與擴大市場參與者的權力。

(二)消除壟斷

政府放鬆或取消禁止私立學校和公立學校競爭的規定,如學生入 學收費標準、學校每年招生人數。讓公私立學校在同依平等的基礎 上,競爭政府的經費補助。

(三)私有化

私有化在 1970 年代成為英國政府主要工具,1980 年代為各政府 採用,形諸於多種形式,包括出租或出售公有土地、基礎建設、國有 教育、契約、代用券等方式。

許多美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引進市場機能,讓學生家長可以自 由地選擇學校,這樣便可以迫使學校經由自由競爭,來改進教育品 質。Witte(2000)分析公立學校與市場導向學校之關鍵性差異如表 3­6:

(16)

表3­6  公立學校與市場導向學校之關鍵性差異

類別 公立:民主/集體 市場:獨立/私立 目的 「公民」教育

社區滿足、家庭滿足

內部組織、

家庭滿足、利益或對等 法定機構 民主控制 、公立組織 、高度

管控

獨立控制、私立組織、

不受監督

組織控制 外部:政治、 科層體制權威 內部:董事會、家長 產品:成績結

構、課程、教 學、教室組 織、課表

外部:政治、 科層體制權威 內部:董事會、家長

績效責任 針對公共方法:外在評估 針對家庭方法:

家庭滿足 資料來源:Witte, J. F. (2000: 13). 

綜上所述,市場化工具指政府利用市場機制,來達到提供公共物 品和服務目的的方式,與校長培育相關文獻的作法主要有:民營化、

定價策略(使用者付費)、管制與放鬆管制、補助誘導、內部市場等 工具,幫助政府達成校長培育政策的目標:

(一)民營化

民營化就是通過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資源,使資源能夠流向使用效 率更高的部門。藉由民營化,將市場競爭機制引進教育事業,使公私 教育體系公平競爭,達到提昇教育品質的目的(王俊民,2001)。 

Peters 和 Pierre(1998)指出公部門的核心任務在於決定政策之目 標與優先順序,在執行層面則可透過「委外」(outsourcing)等方式交 由民間完成。亦即政府可活用各種政策工具,由生產者(producer)

轉變為提供者(provider)。

(17)

美國不僅在大學開設許多教育行政人員培育方案,民間基金會以 及教育專業團體也提供為數不少且高品質的訓練課程。因此,校長培 育政策工具除由地方政府辦理,亦可透過委託公私學術機構,導入市 場機制,以多元的方式,培育優質的學校經營領導人才。

(二)定價策略

商品定價是商業行為中最具挑戰性的環節之一,若能建立資訊有 價的使用者付費觀念,至少對經營者是基本的保障。使用者付費是指 政府對某種物品、服務或行為確定價格,由使用者或行為者支付這種 費用,其主要目的是想通過付費把價格機制引入公共服務中。使用者 付費是一種靈活的工具,它的主要優點是(李彥甫,2003) : 

1.克服免費提供公共服務所導致的對資源不合理配置和浪費。 

2.無償提供公共服務將導致無目的補貼和資助,損害社會公平。 

3.通過付費制,使市場機制在公共服務領域得以良好運用。 

4.付費制也可以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緩和政府的財政危機。

使用者付費主要缺點是:收費水準難以準確確定;在得到一種最 優化的收費標準的過程中,資源有可能誤置;不能作為處理危機的工 具;管理成本高且繁雜(李彥甫,2003)

英國校長培育採使用者付費理念,由參與培訓者自行支付,但可 向地方教育局或師資培訓局申請補助;我國培訓過程之費用由相關職 責單位負擔,而受訓人員暫時終止之工作亦由其他教職人員代理,而 此部分代理所支出的人事費用亦由職責機關負擔(周幸吟,2002)。

定價策略是企業經營、管理、行銷的重要方式,然而面對教育改 革及知識社會,反應在  2005  年台北縣與宜蘭縣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 的規定,在報名初試及複試的費用有很大差異;接受培育過程,也採 用使用者付費觀念,包括註冊費、學分費、講義書籍費等。

根據宜蘭縣中小學候用校長回饋,報名初試及複試的費用達 5000  元,高額報名費用讓人怯步,且不一定能成功;儲備課程學分費用及 各項教科書參考書,成本支出約新台幣達十萬元。目前我國現行校長 培育制度,個縣市做法不一,大致而言,普遍朝向採使用者付費觀念,

由參與培訓者自行支付。

(18)

定價策略(使用者付費)確實會影響中小學教師參加甄選培育,

甚至於影響投入校長職務的意願。因此,針對校長培育必須思考校長 甄選報名各項費用擬訂原則,研擬合理的校長甄選培育的定價策略。

(三)管制與放鬆管制 

Cheema(2005)指出全球化與資訊科技對於國家機關各種層面的衝 擊,歸納出六項重點: 

1.從「控制」轉為「管制」,尤其特別強調課責性和透明度; 

2.從「內省導向」轉而體認到唯有國家之間相互依賴和互助,

方能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 

3.從「政府」轉為「治理」,強調民間社會和私部門的角色; 

4.從「發展至上」轉為「降低跨區域和社會的不平等」 

5.從「國家機關掌控」轉為「國家機關的角色必須與能力相互 搭配」; 

6.國家機關的能力必須掌握「新技巧」。

管制是一種活動過程,在這種活動過程中,政府對個人和機構 提出要求或規定某些活動,並經歷一種持續的行政管理過程。在OECD  的分類中,政府管制的範疇可以區分為經濟管制(economic 

regulation)、社會管制(Social regulation)與行政管制(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三種(OECD,1997)。

在管制的過程中,標的團體順服管制政策,則此政策就可達成目 標;但若標的團體沒有達到服從,就會受到制裁或懲罰。而欲獲得標 的團體的服從,必須考慮三種要素(丘昌泰,1995b): 

1.能力:被管制者是否有能力改進績效,以服從管制者; 

2.動機:被管制者是否有動機接受管制; 

3.可行:管制政策本身是否可行。

管制有不同的形式,如規章、標準、許可、禁止、法律秩序和執 行程式等等。經過培訓的候用校長尚須面對校長遴選辦法,吳財順

(2003)研究指出實施校長遴選有其正面意義,包括督促校長重視辦 學成效、增進教師和家長對校務的關心與參與等;然其缺點是可能形 成組織內派系對立與衝突、校長辦學時人際取向重於專業取向等。而 面對校長遴選制度,校長確實面臨極大的壓力。

(19)

Fowler(2004)認為大部份管制政策以法律或行政規定的形式來 明確需要或禁止特定行為,管制證照許可是一項特別的管制政策類 型,管制證照可防止不合法的專業直到符合政府要求的特殊規定,教 師及行政人員證照就屬於管制證照的政策(表3­7)。

以臺北縣94年度校長甄選簡章規定,校長證書有效期限是六年,

就是屬於管制證照的政策。

表3­7  教育上管制型政策工具實例 管制型

政策工具

範例 管制層面 一、教師資格 二、行政人員資格 法規:

法律、規則 規定、方針

一、畢業條件 二、州或學區課程架構

三、州或學區教科書採用 四、州或學區有關學校行事曆規定 五、學校服裝規範 六、學校防火及安全規範

七、強迫學生出席的要求 八、學校校規規範 九、聯邦或州的補助要項 十、犯罪記錄檢核

十一、教師評鑑規定 十二、州經費分配到學區的公式 資料來源:Fowler, F. C. (2004: 243). 

1990 年代以來,英國美國及紐西蘭均致力於建立中小學校長的全 國或跨州標準,以引導全國性中小學校長的培育和專業成長方案的實 施(王如哲,2003)。

潘慧玲(1994)對於教師證照制度之研究,認為「證照制度」是 指先經由「檢定」,以一定的標準審核申請檢定者,合格者頒發「證 照」的制度。此一定義具有三個要點:1.證照制度須有檢定審核標準; 

2.證照制度中所頒發的證照是具備該行業所需的知能象徵;3.證照制 度中所頒發的證照據法律意義,使擁有者得以合法從事此一行業。

按「美國師資培育學院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for  teacher education,簡稱 AACTE)之定義,「授照」是一種法律的文件,

表示擁有者具備有某種程度的先決技巧與能力,足以執行服務;而 「授 證」則是一種非法律的文件,表示擁有者具備更高的能力且被此專業 的人員所承認(潘慧玲,1994)。

(20)

(四)補助誘因

誘因是一種「對於個人或團體依序在商品或服務的提供上在經費 或補助類型的轉變」(Mcdonnell & Elmore,1987);誘因主要由二個因 素組成:  金錢、服務或物品的轉變;詳細說明應用誘導工具的方針,

這些方針可能範圍廣泛。如聯邦政府補助地方政府綜合補助款、或分 類詳細的補助。最常見的是出現在法規或行政規定(Fowler,2004)。 

Kirst(1995)指出,美國聯邦政府角色的發展在 1963­72 年間美 國聯邦教育署(U.S.Office  of  Education,USOE)以不同的項目給予經 費補助是影響教育的主要方式,而分配系統仍以州政府的意見為優 先。此外聯邦透過各種特別補助加強不同的教育方案設計,以滿足不 同的需求。

從 1950 年代以來聯邦政府的影響模式 (modes of federal influence)

主要有 6 種(Kirst,1995): 

1.  一般性補助(general aid):對州與地方教育單位提供無附加 條件的補助。 

2.  專案補助促進教育發展:如特別補助、示範計畫的補助、

特別教育服務等等。初等與中等教育法案主要就是透過這 種方式。 

3.  立法:例如建立標準、證照制度、加強績效責任。例如卡 特政府推行的雙語教育。 

4.  發現新知並提供使用:主要是指發展研究與統計資料蒐集。 

5.  提供服務:在專門領域或學科上提供技術助理或諮詢顧 問。例如公民權益署(Office of Civil Rights)為學區提供廢 除種族隔離計畫的建議。 

6.  道德勸說:即強力勸說(bully pulpit)。例如透過政府高層 的出版或演講傳播政府的教育願景。 

Witte (2000) 指出 1996 年出現的密爾瓦基教育券方案 (Milwaukee  voucher  program)是美國第一個以政府預算補助私立中小學的方案。

以雷根和布希政府為例,指出聯邦不只對教育研究與公立學校進行各 項補助,更將補助延伸至私立學校,儘管這引起了公立學校利益團體 的抗議。到了  1990  年之後,聯邦的教育政策重點轉移到發展國家課 程標準與考試上。Fowler 指出教育上分配型政策工具包括津貼、契約 及非管制許可,(Fowler, 2004)如表 3­8。

(21)

表3­8  教育上分配型政策工具實例 分配型

政策工具

範例

津貼 許多專業發展方案、州政府對學校的交通津貼

州政府對提收學校電腦技術方案、州政府對資本們的支援方案 學校午餐及牛奶方案、州政府或聯邦對大樓補助方案

州政府補助地方的基礎公式

契約 州或學區有關教科書公司的契約;州或學區有關測驗的契約 有關交通保管及自助餐點的契約;設計或建構學校設施的契約 非管制

許可

學生停車許可、教職員停車許可 發放給社區使用的圖書證

資料來源:Fowler, F. C. (2004: 242). 

Anderson(2005)指出布希總統簽署的「不讓孩子落後法」(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2000,NCLB)是傳統的聯邦資助模式。校長 遴選制度即是導入市場機能,提供較多的商品(校長),供消費者選 擇好的產品,使得不良的產品自然淘汰(李慈純,2000)。

校長培育應增進資源整合能力,瞭解各項政府補助政策,強化校 長照顧弱勢族群的教育理念,為學生謀取最大福祉。另一方面,地方 政府可以公費補助方式培育優秀校長人才,為教育貢獻知能。

(六)分權與權力下放:

王如哲(1999)於<從外國教育改革論我國教育發展政策>一文 中指出,同一時期,各國不約而同的出現相似的教育改革趨勢,亦即 一方面朝向分權化發展,將較多的地方教育行政權力授與個別的學 校;另一方面則朝向集權化方向,建立中央訂定或州/省級的課程與考 試制度。

(22)

國家機關仍然在許多政策領域扮演重要的角色:刺激經濟成長、

保障弱勢族群的基本需求、管制私部門運作、維持治安、注意人口遷 移與移民的模式等,主要的挑戰在於如何降低國際與國內衝突,提昇 人民生活水準,和管制私部門運作以確保生產力的最大化(Turner  &  Corbacho, 2000)

潘慧玲(2006b)指出,一般而言,學校本位管理在各國會觸及 的面向有下列三項: 

1.可做決定或自主的事務範圍:不同國家權力下放的項目有所 不同,通常包括的項目有學校目標與政策,課程內容,教學 方法,經費預算與資源分配,人員的任用、解聘、薪資、發 展、評鑑、晉升與退休,學生的招募與選擇,物品採購與資 源服務的找尋等。

2.可做決定或自主的層級:不同國家將權力下放的層級亦有所 不同,諸如中央部門、州政府、地方政府、學校校長、教師、

家長、地方社區與工商界。 

3.可做決定或自主的程度:雖然權力下放,可做決定的主體可 就被允許自主的事務範圍,行使其決策權,但仍有一些規範 機制用以瞭解決策主體的績效責任,此可包括相關規定、考 試、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在控制與績效責任。

集權(centralization)是透過政策和增加政府對於學校教育的直接 干預或控制,而分權(dcentralization)則是賦予地方層級的執行單位或 學校對於教育資源的分配和管理(張明輝,1999)。

分權與權力下放作為政策工具,給下級組織和人員以自主權,有 利其積極性和創造力,可以在政治和執行兩者之間達到制衡。我國中 小學校長培育政策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屬於地方自治事項。

(七)內部市場

市場機制主要是採用經濟性誘因進行干預,例如使用者付費、抵 用券、補助、優惠減稅、財產權的創設等(丘昌泰,2000)。內部市 場它的最大特點是將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政府部門人為地劃分為 生產者和購買者兩方,這樣在政府組織內部就產生了生產者和消費者 兩個角色。一個政府可以雇傭或付費給其他政府以提供公共服務(陳 振明,2004)。

(23)

陳振明(2004)指出實現內部市場需要具備三個要素: 

1.要明確劃分生產者和消費者; 

2.內部市場主體在內部簽訂准合同和商業契約,並在此基礎上 運作; 

3.要求一定的付費制度和會計制度作為保障。內部市場運作需 要許多條件支援,需要政府形成一種契約意識和平等的競爭 環境,以及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完備的資訊管理系統。

我國中小學校長培育政策主要對象為現職公立中小學教師,近年 來師資培育機構也成立校長培育中心,規劃辦理我國中小學校長培育 課程,從內部市場角度而言,屬於新興的市場化趨勢。

二、能力建立工具

林水波指出(2001)所謂能力建立型政策工具(capacity tools),

是指藉由提供資訊、訓練、教育和資源給政策標的人口,培養其擁有 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Daresh 和 Playko(1997)從個案研究中發現:

(一)從初任校長 Mary Auburn 發現,最迫切面對的是大量的校長 職務所需的「技術面與管理面的能力」

(二) 從 Dan Carter 校長發現,出席董事會所產生的 「社會化問題」 包含規則的社會化及特殊學區中的文化,以及教育行政專業 的社會化。校長因為無法理解新學校的歷史背景,在新環境 中無法體會微妙的變化。

(三)從 Karen Carlisle 校長發現,作為一位校長校長必須花很多時 間成為社區的一份子。

根據文獻分析,有關校長培育能力建立工具主要有:專業證照、

績效管理、論述技術、檔案管理及資訊工具等,依序說明如下:

(一)專業證照:

林文律(2000)引用美國 Ashbaugh  和  Kasten 的說法,證照制度 的設立是為了對所有人民就下列兩點負責任:1.要確保教育人員都是 合格的人員;2.確保所有學生、家長及一般社會大眾教育權益受到完 善保護。

(24)

1990  年代以來,英國美國及紐西蘭均致力於建立中小學校長的 全國或跨州標準,以引導全國性中小學校長的培育和專業成長方案的 實施(王如哲,2003)。

楊振昇(2000)提出建立證照制度具有四個主要功能:獲得社會認 同、提昇自我肯定、達成專業目標、促進專業發展。

吳清山(1999)研究指出:領導與專業能力為校長所必備之最基本 能力,也是中小學校長甄選的最重要基準。謝文全(無日期)認為校 長培育課程除了一般通識課程外,應包括專業知能與專業精神。這類 課程至少應包括三種,即一般教育知能、行政領導知能及專業組織知 能。

潘慧玲(1994)對於教師證照制度之研究,認為「證照制度」是 指先經由「檢定」,以一定的標準審核申請檢定者,合格者頒發「證 照」的制度。此一定義具有三個要點: 

1.證照制度須有檢定審核標準; 

2.所頒發的證照是具備該行業所需的知能象徵; 

3.頒發證照的法律意義,使擁有者得以合法從事此一行業。

康自立等(1990)認為如果能普遍且徹底實施證照制度可以發揮五 項功能: 

1.導正國人不正確的職業觀念; 

2.確保公共安全; 

3.提昇執業服務水準; 

4.激勵產業技術升級; 

5.促進國人之公平就業。

綜合以上學者專家的看法,校長專業證照制度的功能應有下列四 點:

(一)認可校長的專業能力,作為遴選校長的規準

專業證照象徵校長應具備的專業知能,明確訂定校長所必須具備 的專業能力,經由培育機構專業課程的訓練,透過資格考或檢定認證 的程序,授予校長專業證照。

(25)

(二)維護師生教與學的權益,確保辦學績效

具有校長專業證照,擁有擔任校長所應具備在行政與教學領導上 的專業知識與能力,校長的學校經營領導可以維持一定的水準,以確 保師生教與學的權益。

(三)保障合格校長的權利,激勵校長專業成長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在辦理校長遴選時,讓具有校長專業證 照者才有機會獲聘為校長,以保障經檢定合格而擁有校長專業證照者 的合法權利。且校長專業證照並非是終身有效,校長必須不斷的自我 提昇追求進步,以面對持續的換證與評鑑。

(四)提昇校長專業地位,建立專業形象

實施校長專業證照制度的目的,除確認其專業能力外,更希望鼓 勵校長本身不斷的努力,提高專業素養,促進教育專業發展,使校長 成為社會大眾所信賴的專業,進而提昇校長的公共形象和專業地位。

(二)績效管理技術

「績效管理」係指一套有系統的管理活動過程,用來建立組織與 個人對目標以及如何達成該目標的共識,進而採行有效的員工管理方 法,以提昇目標達成的可能性(丁志達,2003)。

近年來行政改革強調顧客導向,對組織績效之重視。因此,績效 管理就成為各國政府再造中最主要之目標(考試院,2005)。檢視近 年來美國為提高學校的教育效能,學校校長及其他教育人員需面對各 種教育改革的挑戰,更強調教育的績效責任,並採取嚴格的外部視導 與學校績效測量,以作為補助的依據。 

Stronge  於 1995 年認為在教育人員評鑑系統中,應同時反映績效 責任與個人成長二項目的,以滿足每位受評者與組織的需求(引自鄭 新輝,2002)。 

2002 年 1 月布希總統簽署立法的「不讓孩子落後法」是美國近年 來最大的教改法案。它要求每個教室的教師都通過資格認證,同時學 校也要為學生的進步負責,而學校評鑑與督導為聯邦職權,如果不能 通過「年度適當進展」(Adequate yearly progress – AYP),重者將被列 入需改善學校黑名單中,不僅面臨制裁,還必須提出改善學生學業差 距之計畫,冀以責成學校之方式達到全面提昇中小學教育品質目的。

(26)

Hubert 在《總體績效計分卡》(Total performance scorecard)一書中 提出整合式的組織改良和變革管理概念,結合平衡計分卡的模式與學 習型組織的理論,主張協調一致的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強調顧客滿 意度、創造熱情與樂趣、注重流程導向、講究道德與實事求是的行為 及強調長遠的改進發展與學習(高子梅譯,2005)。

目前校長甄試儲訓有關績效管理部分僅以簡章規定個人五年內 考績成績為依據,而在校長遴選制度上採取問卷調查方式,由督學到 校以問卷及訪談方式,了解候用校長在學校經營各方面能立即表現,

教師會本身也會另外調查會員及全校教師對候用校長之評價極看法。

(三)論述工具

學校行政即言說(Fowler,2004) 。White(1990)指出公共行政做 為一個正式的制度,提供了卓越的實驗場域,能夠修正語言的模式,

以降低組織的不理性。依據 Fairclough 於 1995 年的解釋,每一項論述 均包含三個面向(引自 Fowler,2004)

第一面向是「文本」,包含寫作、言說或寫作與言說的混合,例 如當教育局長與學區行政人員每週定期召開會議,便會產生文本。

第二面向是「論述活動」,支配文本的產生,例如主持會議,決 定誰獲得席次、每項議題討論時間、議題如何解決?並由某人製成會 議紀錄,作成提案並獲支持,每個組織都有自己的會議傳統,這些傳 統可能含括如何設定議程、開會時間的掌握等,所有這些正式和非正 式的規則與傳統形成「論述活動」

第三面向是「社會活動」,文本與論述活動均鑲嵌於其中,教育 局長與學區行政人參與會議成學校體系這個大型組織的一部分,如果 像多數美國學校體兼具正式結構(角色規劃和層級節制)與非正式關 係網絡之影響。

我國校長培訓過程中以實務操作或演練的評鑑過少,評鑑內容以 口頭或文字之意見闡述為主(周幸吟,2002)。我國各縣市辦理校長 甄選培與普遍均規劃口試與筆試等方式,委託學術機構培訓則另外規 劃資格考,針對教育政策及國民教育理念,考察候用校長的論述能力 及解決問題能力,作為未來經營校務的基礎。

校長經營學校透過文本、論述活動、社會活動來闡揚學校願景,

貫徹自己的校務發展計畫,論述工具理念的興起,可作為規劃校長專 業培育課程的發展方向。

(27)

(四)檔案管理 

Capasso  和  Daresh(2000)指出學校領導人才必須能發展檔案夾,

配合自身的價值觀及信念系統作為幫助自己的行動,能清晰論述回應 問題、能反應真實的工作情境。

張德銳、王保進、丁一顧(2002)指出校長檔案的意義係校長個人 經驗和導引自己邁向成就目標進展有關的作品與敘實反思的總彙 整。包含專業成長導向、評鑑導向、生涯進階導向三種類型。

校長培育過程中普遍應用檔案管理工具,無論課程內容教授講座 內容、資深校長經驗分享、臨校實習的師傅校長、外埠參觀安排學習 教育部領導卓越獎績優校長的治校實務經驗等。培育班訂定檔案管理 作業標準,配合受訓學員自身的價值觀及教育信念系統,培養校長專 業發展知識管理、學習檔案與反思歷程。

(五)資訊工具

林水波(2003)指出資訊政策工具之本質需具備以下五項特點,

才能產生正面影響:相對優勢、適度相容、現身代言、規範召喚、改 變價值。資訊政策工具依工具屬性可以歸類為「能力建立型」、「符號 勸服型」「學習型」三種,作為分析資訊政策工具類型的基礎(林水 波,2003)。 

1.能力建立型:

舉凡網站、電子郵件、語音電子郵件、電子佈告欄等建基於網 際網路相關應用的資訊政策工具,其運作方式可由政策執行者單向 發動,提供標的對向資訊、教育訓練,使標的對象進行自我管理;

包括資訊的即時揭露、更新,提供線上學習的資訊平台,針對議題 或政策建立資料庫以提供相關之事及政策資訊。 

2.符號勸服型:

此類型之資訊政策工具可透過網路符號的創新、多媒體的應用,

型塑出特定社會價值,勸服標的對象,且透過網路連結的方式,網路 使用者可以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閱取所需資料,對政策目標的達成較 以往傳播媒介更為有效。

(28)

3.提供學習型:

此類資訊政策工具可以透過資訊合作,提供不同的政策執行經 驗,以提高政策執行的成效。例如舉辦公聽會,透過網路網際,邀請 官方與非官方的產官學人士成立線上論壇,同時透過即時影像傳播,

容許各方人士加入討論及座談會之中,意見表達也不受時空的限制而 能更加集思廣益。

根據學者分析,歸納資訊政策工具特性有以下十項:(Bemelnans 

&Vedung, 1998;Vedung  &  Doelen, 1998;林水波,2003):

(一)傳遞性

政策執行者透過多元媒介,傳送到每個受政策衝擊的標的對象,

使其知悉政策內容、啟動時程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及推動政策之動 機,以減少標的對象之質疑、困擾、不便及抵制,事先鋪排有利政策 執行之情境。

(二)合夥性

政策執行的廣傳性宣導,若只賴政策轄區人員的獨立作業,恐會 有掛一漏萬的風險,以致宣導的鞏固效應不能達之,有礙政策執行度。

(三)塑能性 

Birkland 於 2001 年認為公共政策使命之達成,及期待標的對象進 行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資訊之使用意在說服標的對象進行可欲或不 為人所不欲的行為,以塑能方式來增強利害的認知、態度的改變及實 踐的啟動(轉引自林水波,2003)。

(四)反應性

透過資訊的穿透力,藉由對第三者的資訊取得來影響標的對象的 行為,進而對之徹底地轉型,鋪排政策使命成就的前提。標的對象如 不能完全反應資訊所提供的訊息,就要藉助管制型工具,來抑止違反 政策之行為,用以降低爾後違反的密度(Bemelnans­Videc,Rost  &  Vedung,1998)

(29)

(五)兼顧性 

Vedung  和 Doelen(1998)指出:資訊政策工具除講究知識或事 實的傳送,亦要兼顧具說服力的論證與行動上的勸誡,影響部份或全 部民眾採取政策執行人員認為可欲的行為。資訊政策工具之旨趣在於 執行人員試圖透過知識的傳授,合理論證的溝通及對標的對象道德勸 說,必能達到令人認同的政策成果。

(六)互補性

資訊政策工具與管制型或補助型工具,如個別單獨使用,先天上 各有其限制,政策執行者應權重不同的配對,依時程及優先順序,進 行相對性較為周全的治理。

(七)落差性

標的對象在接收資訊的系絡互有不同,關注的時間有所差別,應 用科技的能力大不相同,之間會產生資訊豐富與資訊匱乏,造成政策 照護程度的不公平。在資訊的傳輸上,要注意到資訊的反彈效應,講 究務實及合理的論述或促銷,向上提升政策成效的水平。

(八)科技性

資訊政策工具能夠發揮廣佈或擴散的效應,需要仰賴資訊科技的 精進,以及民眾駕御科技能力的提升,方能向理想之境邁進。

(九)信任性

公共政策全賴標的對象對工具所傳送訊息賦予高度的信任,在訊 息上以關懷的展現,遠景的描繪、未來成效的預期,來爭取標的對象 對資訊的信任、認同與投入(林水波,2003)。

(十)提升性 

Stone 於 1997 年認為公共問題的衍生乃肇因於民眾的無知,若能 透過資訊政策工具的使用,提供良好及健全的教育資訊,增強各方面 知能,事先預防問題的發生,就可減輕其他工具之使用(轉引自林水 波,2003)。

綜上所述,根據學者分析,資訊政策工具泛指所有以資訊散佈作 為影響人們認知、改變人們行為,進而達成政策結果的手段和媒介。

舉凡書、報、雜誌、宣傳小冊、海報、公告等平面媒介以及電報、廣 播、電話、電視、電影、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皆可結合政策目的作 為資訊政策工具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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