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 資助學校
2019年4月1日
常見問題分析
1. 學校應在何時改編現職的常額非學 位教師至學位教師職系?有沒有限期?
在2019/20 學年起,學校可因應校本情況,⼀
次過或分階段在2021年8月31日或以前落實教師 職位全面學位化。
除非教師因個人意願選擇不改編職系,否則資助 學校必須於2020/21學年,即於2021年8月31日 或以前將合資格的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為學位教 師。
在2020/21學年後,現職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常 額非學位教師如欲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須於每 年5月31日或之前向學校表⽰他們於下⼀學年改 編職系的意願,以便學校作出適當的安排。
時間表
2. 學校應採用甚麼準則把合資
格的非學位教師改編為學位教師?
從2019/20學年起,持有本地學士學位
(或同等資歷)及願意肩負學位教師職務 的現職非學位常額教師均可改編至學位教 師職系的相應職級。
如學校決定分階段將現職教師改編為學位 教師,須充分諮詢校內所有教師,參考現
⾏處理改編職系的程序,預先訂立⼀套客 觀、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校本政策。
有關政策須獲得校董會/法團校董會通過,
並讓所有教師知悉;學校亦須切實執⾏預 先訂立的校本政策,並在教師改編職系生
效日期前完成所需的程序。改編職系
3. 何謂「學位教師職系的相應 職級」?
資助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小學部)︰
非學位教師職級 改編至學位教師後職級 文憑教師(CM)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助理教席(AM) 小學學位教師(PSM)
改編職系
4. 學校應怎樣處理因學歷未符合要 求而未能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的教 師?
尚未持有本地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教 師,可繼續於其現職學校留任於目前的非學 位教師職位。
學校須抵銷相應職級和數目的學位教師職位,
直至該些教師自然流失,或符合相關資格並 選擇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為止。
改編職系
5. 學校能否以非學位教席聘用編制 內的教師?
由2019/20學年起,編制內的新入職教師必須具 備本地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及《資助則例》
訂明的學位教師入職條件及既定準則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本地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及 完成小學師資訓練
如學校有特殊的校本需要,亦可以文憑教師(CM) 職位聘任現職或中斷服務不超逾⼀年(超額教師 不受此限)而尚未取得認可學士學位及/或未符 合《資助則例》 訂明的學位教師入職條件的教師,
惟有關學校須抵銷相應數目的學位教師職位。
聘任及轉校安排
6. 未持有小學師資訓練,但已有 學士學位的小學教師能否直接受
聘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
尚未持有小學師資訓練的現職常額助理小學學位 教師(APSM)或小學學位教師(PSM),只要在中斷 服務不超逾⼀年的情況下轉職至另⼀所資助小 學,他仍可獲聘為同等職級的學位教師。
然而,如有關教師中斷服務超逾⼀年,除非他已 取得小學師資訓練,否則有關教師便不能轉職至 其他資助小學擔任核准編制內的教師。超額的小 學教師則不受上述中斷服務年期的限制,直至獲 其他資助學校重新受聘為編制內的教師為止。
聘任及轉校安排
7. 資助學校應如何處理在2018/19學 年正在署任晉升職級的非學位教師?
學校應按校本機制有序地落實現時在非學位教 師職系內的署任教師的晉升安排。
晉升及署任安排
8. 晉升職級的非學位教師放取核准假期,
資助學校能否因⾏政方便而作出署任安 排?
可以
學校仍可根據《資助則例》的規定由常額非學位教師(如有) 因⾏政方便署任晉升職級的非學位教師職位,並申領署任津 貼(如適用)。
如學校安排由基本職級的學位教師因⾏政方便而署任短暫缺 勤的晉升職級非學位教師,在署位職位達30個曆日或以上 的情況下,該學位教師的署任津貼率是署任晉升職級的學位 教師職位起薪與署任教師實任職位薪金的差額的90%。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暫代助理教席(AM)︰小學學位教師 (PSM)起薪至其實任職位薪金的差額的90%
為配合學校管理或運作的需要,即使署任教師不獲發放署任 津貼,學校也可以作出署任安排。
晉升及署任安排
9. 如何計算資助學校常額教師改編後 的薪酬?
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的基本職級,會分別為教師 的 薪 金 作 出 「重 新 評 估 」 (Reassessment) 或
「轉職後支取現薪」(Carry-forward)的估算,
以較高者為準。
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的晉升職級,小學的助理教 席(AM)改編至小學學位教師(PSM),改編後的支 薪點為小學學位教師(PSM)的起薪點。
教師改編後的增薪日期,會視乎改編日期而定。
教師薪酬
10. 如教師放取核准假期,資助學校 應以甚麼職級聘請代課教師?
在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政策下,不論放取核准 假期者是學位教師抑或非學位教師,學校應盡 量聘請持有認可學士學位的代課教師。
如有關代課教師已具備擔任學位教師的資歷,
不論原任教師(放取核准假期者)是否屬學位教 師職系,學校亦應以學位教師的日薪/月薪聘 任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
11. 資助學校能否繼續以文憑教師 (CM)職級聘請合約教師?
教育局⼀直⿎勵學校履⾏良好僱主的責任,在釐 訂合約教師的薪酬待遇時,要充分考慮同類職位 的薪酬水平和工作條件,以確保合約教師的待遇 與其職責相稱。我們⿎勵學校按照常額教師的薪 級表計算其薪酬,學校應參考該合約教師的資歷 和經驗,給予該教師合理的薪酬。
如有關合約教師已具備擔任學位教師的資歷,而 其所負責的職務與校內編制內的學位教師相若,
學校應聘任該教師為學位教師。
如有關合約教師未持有認可學士學位/師資訓 練,學校仍可以聘任該教師為非學位教師。
合約教師
12. 資助小學應該怎樣處理在職非學 位超額教師?
現⾏處理超額文憑教師的機制(包括辦學團體調 配超額教師的安排及相關薪酬安排)將繼續適 用。
倘學校是辦學團體營辦的唯⼀資助小學,或辦學 團體的其他屬校並無相關教職空缺可作調配,現 職為非學位教師的超額文憑教師(CM)(包括因小
⼀學生人⼝下降而獲保留的超額文憑教師
(CM)),如已持有認可學士學位,其任教學校可 按預先訂定的校本機制,在2020/21學年或以
前,將有關教師改編至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如超額文憑教師(CM)並未持有相關學 歷,則可繼續於其任教學校留任文憑教師(CM)。
上述安排將直至該教師的保留期完結。
超額/過剩教師的安排
13. 如辦學團體因屬校出現超額/過 剩的晉升職級的非學位教師而需調配 有關教師至另⼀屬校,有關非學位教 師能否繼續擔任晉升職級的非學位教 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