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章係依據問卷調查結果及訪談內容進行統計分析。其內容包括:第一 節為評鑑人員與受評者對已實施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之看法及未來實施之意 見分析;第二節為評鑑人員與受評者對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之開放問題及訪 談結果之分析;第三節是針對評鑑者與受評者不同背景變項對於桃園縣資優 教育評鑑看法之差異性分析。第四節則是綜合前三節進行綜合分析。
第一節 問卷調查結果
問卷調查研究的實施程序,在研究問卷編擬完成,並選定調查對象後,
於九十四年二月開始寄發問卷,計發出評鑑小組問卷 21 份、行政人員問卷 42 份及資優班教師 79 份,總計回收問卷數評鑑小組 17 份,回收率為 81%;行政 人員回收 37 份,回收率 88%,資優班教師回收 67 份,回收率 84.8%,總回收 率為 84.6%,其中無效問卷 16 份,有效問卷 105 份。
分析評鑑小組問卷填答者,發現以 35.5%服務於大專院校學者專家最多,
其次為 29.4%學校行政人員;在性別上 70.6%為男性,29.4%為女性,男性 多於女性;在年齡分佈以 47.1%50 歲到 59 歲的評鑑小組成員為最多;最高學 歷以 64.7%研究所(含修畢四十學分)為最多;在特教學分方面,沒有特教學 分者為 52.9%,有特教學分者 47.1%,兩者差異不大,請參見表 4-1-1。
表 4-1-1 研究樣本基本背景資料-評鑑小組部份 (n=17)
項目 類 別 人 數 百分比
服務單位 大專院校學者專家 教育局行政人員 學校行政人員
各級學校資優教育相關領域專任教師
6 2 5 4
35.3 11.8 29.4 23.5
性別 男性 12 70.6
女性 5 29.4 年齡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69 歲 70-79 歲 未填寫
1 5 8 1 1 1
5.9 29.4 47.1 5.9 5.9 5.9 最高學歷 博士
研究所(含修畢四十學分進修班)
師大、師院、教育學院 一般大學(含師資班)
3 11
2 1
17.6 64.7 11.8 5.9 特教學分 無
有 9
8 52.9 47.1
行政人員問卷回收,在性別上男性為 46.9%,女性為 53.1%,差異性不 大;年齡以 40-49 歲為最多佔 46.9%,60-69 歲為最少佔 3.1%;在教育背景上 最多為合格普通科師資佔 78.1%,合格資優班教師僅佔 9.4%。最高學歷以研 究所最多佔 65.6%,師專師範畢業為最少 3.1%;服務年資以服務 10 以上為 最多佔 84.4%,最少為二年以上未滿五年為最少佔 6.3%;評鑑時擔任職務與 現在擔任職務變化不大;服務於學校規模 49 班以上為最多佔 65.6%;學校所 在地以市區為最多佔 75.0%,資優班類型以二種不同類型資優班數為最多佔 31.3%,評鑑結果以優良受獎者填答較多佔 65.6%,通過評鑑標準為 28.1%,
此次評鑑沒有須接受複評者。詳細資料請參見表 4-1-2。
表 4-1-2 研究樣本基本背景資料-行政人員 (n=32)
項目 類 別 人 數 百分比
性別 男性 女性
15 17
46.9 53.1 年齡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69 歲 未填寫
3 6 15 6 1 1
9.4 18.8 46.9 18.8 3.1 3.1 教育背景 合格資優班教師
合格普通科教師 其它
未填寫
3 25 3 1
9.4 78.1 9.4 3.1 最高學歷 博士
研究所(含修畢四十學分進修班)
師大、師院、教育學院 一般大學(含師資班) 師專、師範
學士後二十、三十學分班 未填寫
0 21 7 2 1 0 1
0
65.6
21.9
6.3
3.1
0
3.1
服務階段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
11 17 4
34.4 53.1 12.5 服務年資 未滿二年
二年以上,未滿五年 五年以上,未滿十年 十年以上
0 2 3 27
0 6.3 9.4 84.4 評鑑時擔任
職務
校長 教務主任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輔導主任 特教組長 輔導組長 教學組長 資料組長 其它 未填寫
2 5 0 3 8 10 0 0 0 2 2
6.3 15.6 0 9.4 25.0 31.3 0 0 0 6.3 6.3 現在擔任職
務
校長 教務主任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輔導主任 特教組長 輔導組長 教學組長 資料組長 其它 未填寫
2 5 0 1 13 9 0 0 0 1 1
6.3 15.6 0 3.1 40.6 28.1 0 0 0 3.1 3.1 學校規模 25-48 班
49 班以上 未填寫
10 21 1
31.3 65.6 3.1 學校所在地 市區
鄉鎮地區 未填寫
24 7 1
75.0 21.9 3.1 資優班類型 美術班
音樂班 舞蹈班 英語班
其它(二種資優班類型)
未填寫
7 2 6 6 10 1
21.8 6.3 18.7 18.7 31.3 3.1 接受評鑑結
果
優良受獎 通過評鑑標準 需複評 未填寫
21 9 0 2
65.6 28.1 0 6.3
資優班教師部份,回收問卷男性 23.2%,女性 76.8%,性別差異大;年 齡以 30-39 歲最多為 51.8%,50-59 歲最少為 10.7%;教育背景以合格普通科 師資最多為 75.0%,特殊教育結業實習生及代理教師最少各為 1.8%;合格資 優班教師為 12.5%;最高學歷以研究所最多為 44.6%,師專、師範最少為 7.1%;
服務年資以服務 10 年以上為最多為 33.9%,最少為未滿二年為 12.5%;評鑑
時擔任職務與現在擔任職務相比變化不大;學校規模以 49 班以上為最多為 64.3%;學校以市區為最多為 73.2%,資優班類型以學校有二種不同資優班類 型為最多為 32.1%,評鑑結果優良受獎為 58.9%,通過評鑑標準為 28.6%,
此次資優教育評鑑沒有須接受複評者。詳細資料請參見表 4-1-3。
表 4-1-3 研究樣本基本背景資料-資優班教師 (n=56)
項目 類 別 人 數 百分比
性別 男性 女性
13 43
23.2 76.8 年齡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69 歲
7 29 14 6 0
12.5 51.8 25.0 10.7 0 教育背景 合格資優班教師
合格普通科教師 特殊教育結業實習生 代理代課教師 其它
未填寫
7 42 1 1 3 2
12.5 75.0 1.8 1.8 5.4 3.6 最高學歷 博士
研究所(含修畢四十學分進修班)
師大、師院、教育學院 一般大學(含師資班) 師專、師範
學士後二十、三十學分班
0 25 14 13 4 0
0 44.6 25.0 23.2 7.1 0 服務階段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
19 29 8
33.9 51.8 14.3 服務年資 未滿二年
二年以上,未滿五年 五年以上,未滿十年 十年以上
未填寫
7 11 17 19 2
12.5 19.6 30.4 33.9 3.6 現在任教班
級務 美術 音樂 舞蹈 英語 其它
16 17 7 13 3
28.6 30.4 12.5 23.2 5.4 學校規模 25-48 班
49 班以上
20 36
35.7 64.3 資優班類型 美術班
音樂班 舞蹈班 英語班
其它(二種資優班類型)
13 10 7 8 18
23.2 17.9 12.5 14.3 32.1 接受評鑑結
果
優良受獎 通過評鑑標準 需複評 未填寫
33 16 0 7
58.9
28.6
0
12.5
本節將分別從「評鑑規劃與設計」、 「評鑑實施與資料分析」及「評鑑報 告與結果利用」三種層面,說明問卷調查所得結果,以作為未來資優教育發 展方向及規劃評鑑之參考。利用百分等級,分析比較受訪者對評鑑之看法及 差異情形。
壹、 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規劃與設計
一、實然
(一) 評鑑目的
表 4-1-1-1 係針對全體填答者對此次資優教育評鑑目的所做的調查結 果,作次數分配統計,以了解填答者對評鑑目的之看法。
1.您認為此次資優教育評鑑可否達成評鑑計劃之下列目的?
(1)有助於提昇資優班之服務品質(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5.2%,最低 為非常不同意,1.9%)。
(2)有助於強化資優教育督導系統(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9.0%,最低 為不同意,9.5 %)。
(3)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況問題與困難(百分比最高為同意,
59.0%,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4)能提供資優教育的改進策略(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0.0%,最低為 非常同意,8.6 %)。
(5)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百分比最高為同意,37.1%,
最低為非常不同意,5.7 %)。
(6)有助於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7.6%,最 低為非常不同意,1.9 %)。
(7)能瞭解學校資優班發展的特色(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2.9%,最低 為非常不同意,1.0 %)。
(8)能審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力與成效(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6.7%,
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表4-1-1-1「您認為此次資優教育評鑑可否達成評鑑計劃之下列目 的」 之統計分析結果 選 項 非常不同意
1 不同意
2 無意見
3 同意
4 非常同意 5
次數(百分比)項 目
N % N % N % N % N % 1.有助於提昇資優班之服務
品質 2(1.9) 11(10.5) 24(22.9) 58(55.2) 10(9.5)
2.有助於強化資優教育督導
系統 0(0.0) 10(9.5) 18(17.1) 62(59.0) 15(14.3)
3.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
況問題與困難 1(1.0) 8(7.6) 12(11.4) 62(59.0) 22(21.0)
4.能提供資優教育的改進策
略 0(0.0) 11(10.5) 22(21.0) 63(60.0) 9(8.6)
5.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
師的士氣 6(5.7) 15(14.3) 34(32.4) 39(37.1) 11(10.5)
6.有助於強化資優班教師自
我成長 2(1.9) 11(10.5) 27(25.7) 50(47.6) 15(14.3)
7.能瞭解學校資優班發展的
特色 1(1.0) 5(4.8) 14(13.3) 66(62.9) 19(18.1)
8.能審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
力與成效 1(1.0) 5(4.8) 17(16.2) 70(66.7) 12(11.4)
在上述的八項選項中以填答「同意」的百分比最高(66.7%)。填答「非 常同意」的百分比最高為「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況問題與困難」 (21.0%),
填答「同意」的百分比最高為「能審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力與成效」 (66.7%),
填答「無意見」的百分比最高為「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
(32.4%),填答「不同意」的百分比最高為「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 士氣」(14.3%),填答「非常不同意」的百分比最高為「有助於激發行政人 員及教師的士氣」(5.7%)。
為了進一步瞭解填答的情形,將各題選項「5」和「4」合併為「同意」,
「3」為「無意見」,「2」和「1」合併為「不同意」,作比較歸納,得到表 4-1-1-1A。
表4-1-1-1A「您認為此次資優教育評鑑可否達成評鑑計劃之下列目的」問卷填答情形合併後結果 選 項 1+2 不同意 3 無意見 4+5 同意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1.有助於提昇資優班之服務品質 13(12.4)*2 24(22.9) 68(64.7)
2.有助於強化資優教育督導系統 10(9.5) 62(59.0)*1 77(73.3)
3.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況問題 與困難
9(8.6) 12(11.4) 84(80.0)*2 4.能提供資優教育的改進策略 11(10.5)*3 22(21.0) 72(68.6)
5.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 21(20.0)*1 34(32.4)*2 50(47.6)
6.有助於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 13(12.4)*2 27(25.7)*3 65(61.9)
7.能瞭解學校資優班發展的特色 6(5.8) 14(13.3) 85(81.0)*1 8.能審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力與成
效
6(5.8) 17(16.2) 82(78.1)*3
首先由於「同意」(4+5)的百分比47.6%以上至81.0之間,僅列出前三 項最受肯定的項目,分別為:
能瞭解學校資優班發展的特色(81.0)
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況問題與困難(80.0)
能審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力與成效(78.1)
由上可知,填答者有相當高的比例認為,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可達到能 瞭解學校資優班發展的特色,能瞭解學校資優教育的現況問題與困難,能審 視學校自我改進的努力與成效之目的。
其次,「無意見」的百分比介於59.0%至11.4%之間,最高的前三項為:
有助於強化資優教育督導系統 (59.0)
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 (32.4)
有助於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 (25.7)
由上可知,填答者對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達到強化資優教育督導系統,
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表示無意見。
最後將「不同意」(1+2)百分比最高的三項依序列出如下:
有助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士氣 (20.0)
有助於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 (12.4)
有助於提昇資優班之服務品質 (12.4)
提供資優教育的改進策略 (10.5)
由以上得知,填答者對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對於激發行政人員及教師的
士氣,強化資優班教師自我成長,提昇資優班之服務品質及提供資優教育的
改進策略沒有太多助益。
2. 您認為本次資優教育評鑑之評鑑重點是否能符合資優教育評鑑的目的 ?
「行政與管理」(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3.3%,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鑑定、安置與輔導」(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4.3%,最低為非常不同意 1.9%)。
「課程與教學」 (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1.9%,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人力資源與研究」(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0.5%,最低為非常不同意,
1.9 %)。
「經費與設備」(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8.1%,最低為非常不同意,2.9 %)。
「學習成果與辦理特色」(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5.7%,最低為非常不同 意,1.0 %)。
「學校特色」(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3.5%,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表4-1-1-2「您認為本次資優教育評鑑之評鑑重點是否能符合資優教育評鑑的目的」之統計分析結果
選 項 非常不同意
1
不同意 2
無意見 3
同意 4
非常同意 5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N % N % 1.行政與管理 1(1.0) 9(8.6) 27(25.7) 56(53.3) 12(11.4)
2.鑑定、安置與輔導 2(1.9) 9(8.6) 30(28.6) 57(54.3) 7(6.7)
3.課程與教學 1(1.0) 10(9.5) 18(17.1) 65(61.9) 11(10.5)
4.人力資源與研究 2(1.9) 11(10.5) 32(30.5) 53(50.5) 7(6.7)
5.經費與設備 3(2.9) 12(11.5) 32(30.8) 50(48.1) 7(6.7)
6.學習成果與辦理特色 1(1.0) 6(5.7) 18(17.1) 69(65.7) 11(10.5)
7.學校特色 1(1.0) 5(4.8) 23(22.1) 66(63.5) 9(8.7)
在上述的七項選項中以填答「4」的百分比最高(65.7%)。填答「5」的 百分比最高為「行政與管理」(11.4%),填答「4」的百分比最高為「學習 成果與辦理特色」 (65.7%) ,填答「3」的百分比最高為「經費與設備」 (30.8%),
填答「2」的百分比最高為「經費與設備」(11.5%),填答「1」的百分比最 高為「經費與設備」(2.9%)。
為了進一步瞭解填答的情形,將各題選項「5」和「4」合併為「同意」,
「3」為「無意見」,「2」和「1」合併為「不同意」,作比較歸納,得到表
4-1-1-2A:
表4-1-1-2A「您認為本次資優教育評鑑之評鑑重點是否能符合資優教育評鑑的目的」問卷填答情形合併後結果 選 項 1+2 不同意 3 無意見 4+5 同意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1.行政與管理 10(9.6) 27(25.7) 68(64.7)
2.鑑定、安置與輔導 11(10.5)*3 30(28.6)*3 64(61.0)
3.課程與教學 11(10.5)*3 18(17.1) 76(72.4)*2 4.人力資源與研究 13(12.4)*2 32(30.5)*2 60(57.2)
5.經費與設備 15(14.4)*1 32(30.8)*1 57(54.8)
6.學習成果與辦理特色 7(6.7) 18(17.1) 80(76.2)*1 7.學校特色 6(5.8) 23(22.1) 75(72.2)*3
首先由於「同意」(4+5)的百分比54.8%以上至76.2之間,僅列出前三 項最受肯定的項目,分別為:
學習成果與辦理特色(76.2)
課程與教學(72.4)
學校特色(72.2)
由上得知 ,填答者較認同的評鑑重點為學習成果與辦理特色、課程與教 學及學校特色(72.2)。
其次,「無意見」的百分比介於30.8%至17.1%之間,最高的前三項為:
經費與設備(30.8)
人力資源與研究(30.5)
鑑定、安置與輔導(28.6)
由上得知 ,填答者對經費與設備、人力資源與研究及鑑定、安置與輔 導列為評鑑重點,不表示意見。
最後將「不同意」(1+2)百分比最高的三項依序列出如下:
經費與設備(14.4)
人力資源與研究(12.4)
鑑定、安置與輔導(10.5)
課程與教學(10.5)
由上得知 ,填答者對經費與設備、人力資源與研究、 鑑定、安置與輔 導及課程與教學列為評鑑重點,較不同意。
3.您對本次資優教育評鑑設計之表格、流程及評鑑小組的看法為何?
評鑑表格淺顯易懂(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2.9%,最低為非常同意,7.8 %)。
評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6.9 最低為非常同意,3.9 %)。
評鑑程序恰當(簡報 教學活動及環境設備參觀 評鑑資料檢閱 與相關人員訪談 綜合座談) (百分比最高為同意,62.5%,最低為不同意,
2.9 %)。
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5.2%,最低為非 常不同意,1.9 %)。
評鑑小組能由具特教評鑑能力的專家(含實務工作者)組成(百分比最高為 同意,56.2%,最低為非常不同意,1.9 %)。
評鑑小組之公正性獲得信任(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4.8%,最低為非常不同 意,1.9 %)。
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成評鑑工作(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7.6%,最 低為非常不同意,2.9 %)。
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入、認真負責(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6.7%,最
低為非常不同意,1.0 %)。
表4-1-1-3「您對資優教育評鑑設計之表格、流程及評鑑小組的看法為何」之統計分析結果
選 項 非常不同意
1
不同意 2
無意見 3
同意 4
非常同意 5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N % N % 1.評鑑表格淺顯易懂 0(0.0) 9(8.8) 31(30.4) 54(52.9) 8(7.8)
2.評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 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
0(0.0) 7(6.9) 33(32.4) 58(56.9) 4(3.9)
3.評鑑程序恰當 0(0.0) 3(2.9) 16(15.4) 65(62.5) 20(19.2)
4.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 鑑目的
2(1.9) 21(20.2) 27(26.0) 47(45.2) 7(6.7)
5.評鑑小組能由具特教評鑑能 力的專家組成
2(1.9) 8(7.6) 22(21.0) 59(56.2) 14(13.3)
6.評鑑小組之公正性獲得信任 2(1.9) 14(13.3) 27(25.7) 47(44.8) 15(14.3)
7.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 成評鑑工作
3(2.9) 11(10.5) 26(24.8) 50(47.6) 15(14.3)
8.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 入、認真負責
1(1.0) 2(1.9) 19(18.3) 59(56.7) 23(22.1)
在上述的八項選項中以填答「4」的百分比最高(62.5%)。填答「5」的 百分比最高為「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入、認真負責」(22.1%),填答「4」
的百分比最高為「評鑑程序恰當」(62.5%),填答「3」的百分比最高為「評 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32.4%),填答「2」的百 分比最高為「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20.2%),填答「1」的 百分比最高為「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成評鑑工作」(2.9%)。
為了進一步瞭解填答的情形,將各題選項「5」和「4」合併為「同意」,
「3」為「無意見」,「2」和「1」合併為「不同意」,作比較歸納,得到表 4-1-1-3A
表4-1-1-3A「您對資優教育評鑑設計之表格、流程及評鑑小組的看法為何」問卷填答情形合併後結果 選 項 1+2 不同意 3 無意見 4+5 同意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1.評鑑表格淺顯易懂 9(8.8) 31(30.4)*2 62(60.7)
2.評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 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
7(6.9) 33(32.4)*1 62(60.8)
3.評鑑程序恰當 3(2.9) 16(15.4) 85(81.7)*1 4.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
鑑目的
23(22.1)*1 27(26.0)*3 54(51.9)
5.評鑑小組能由具特教評鑑能 力的專家組成
10(9.5) 22(21.0) 73(69.5)*3
6.評鑑小組之公正性獲得信任 16(15.2)*2 27(25.7) 62(59.1)
7.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 成評鑑工作
14(13.4)*3 26(24.8) 65(61.9)
8.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 入、認真負責
3(2.9) 19(18.3) 82(78.8)*2
首先由於「同意」(4+5)的百分比51.9%以上至81.7之間,僅列出前三 項最受肯定的項目,分別為:
評鑑程序恰當(81.7)
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入、認真負責(78.8)
評鑑小組能由具特教評鑑能力的專家組成(69.5)
由上得知,填答者認同評鑑程序,認為評鑑小組於評鑑時全心投入、認 真負責,並且評鑑小組能由具特教評鑑能力的專家組成。
其次,「無意見」的百分比介於 32.4 %至15.4%之間,最高的前三項為:
評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32.4)
評鑑表格淺顯易懂(30.4)
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26.0)
由上得知,填答者對評鑑計劃及表格能明確說明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
並對評鑑表格淺顯易懂,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等規劃不表示意 見。
最後將「不同意」(1+2)百分比最高的三項依序列出如下:
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22.1)
評鑑小組之公正性獲得信任(15.2)
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成評鑑工作(13.4)
由上得知,填答者對評鑑時間(半天)能達成評鑑目的,評鑑小組之公
正性獲得信任,評鑑小組人數適中且足以完成評鑑工作,抱持較不同意的態 度。
4.您對評鑑當天評鑑小組的運作方式有何看法?
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9.6%,最低為不同意 6.7%)。
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優班正常作息(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8.7%,最 低非常不同意,1.9 %)。
能激勵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參與(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0.0%,最低為非 常不同意,1.0 %)。
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 (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0.0%,最低為非常不同意,2.9 %)。
評鑑委員間彼此溝通討論以達成共識(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1.0%,最低 為不同意,4.8 %)。
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6.3%,
最低為不同意,1.0 %)。
能適度考量學校之個別情況(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2.4%,最低為非常不 同意,1.0 %)。
能鑑別受評學校之優缺點(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7.1%,最低為不同意,
8.7 %)。
表 4-1-1-4「您對評鑑當天評鑑小組的運作方式有何看法」之統計分析結果
選 項 非常不同意
1
不同意 2
無意見 3
同意 4
非常同意 5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N % N % 1.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 0(0.0) 7(6.7) 25(24.0) 62(59.6) 10(9.6)
2.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優 班正常作息
2(1.9) 7(6.7) 18(17.3) 61(58.7) 16(15.4)
3.能激勵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 參與
1(1.0) 10(9.6) 27(26.0) 52(50.0) 14(13.5)
4.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 3(2.9) 16(15.4) 26(25.0) 52(50.0) 7(6.7)
5.評鑑委員間彼此溝通討論以 達成共識
0(0.0) 5(4.8) 36(34.6) 53(51.0) 10(9.6)
6.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 資料審慎處理
0(0.0) 1(1.0) 36(35.0) 58(56.3) 8(7.8)
7.能適度考量學校之個別情況 1(1.0) 13(12.6) 27(26.2) 54(52.4) 8(7.8)
8.能鑑別受評學校之優缺點 0(0.0) 9(8.7) 34(32.7) 49(47.1) 12(11.5)
在上述的八項選項中以填答「4」的百分比最高(59.6%)。填答「5」的 百分比最高為「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優班正常作息」(15.4%),填答「4」
的百分比最高為「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59.6%),填答「3」的百 分比最高為「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35.0%),填答「2」
的百分比最高為「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15.4%),填答「1」的百分比 最高為「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2.9%)。
為了進一步瞭解填答的情形,將各題選項「5」和「4」合併為「同意」,
「3」為「無意見」,「2」和「1」合併為「不同意」,作比較歸納,得 到表 4-1-1-4A:
表 4-1-1-4A「您對評鑑當天評鑑小組的運作方式有何看法」問卷填答情形合併後結果 選 項 1+2 不同意 3 無意見 4+5 同意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1.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 7(6.7) 25(24.0) 72(69.2)*2 2.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優
班正常作息
9(8.6) 18(17.3) 77(74.1)*1 3.能激勵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
參與
11(10.6)*3 27(26.0) 66(63.5)
4.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 19(18.3)*1 26(25.0) 59(56.7)
5.評鑑委員間彼此溝通討論以 達成共識
5(4.8) 36(34.6)*2 63(60.6)
6.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 資料審慎處理
1(1.0) 36(35.0)*1 66(64.1)*3 7.能適度考量學校之個別情況 14(13.6)*2 27(26.2) 62(60.2)
8.能鑑別受評學校之優缺點 9(8.7) 34(32.7)*3 61(58.6)
首先由於「同意」(4+5)的百分比74.1%以上至56.7之間,僅列出前三 項最受肯定的項目,分別為:
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優班正常作息(74.1%)
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69.2%)
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64.1%)
由上得知,填答者認同在評鑑過程中評鑑小組能儘量減少干擾學校及資 優班正常作息,及能接受受評學校說明或申辯,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 資料能審慎處理。
其次,「無意見」的百分比介於35.0%至17.3%之間,最高的前三項為:
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35.0%)
評鑑委員間彼此溝通討論以達成共識(34.6%)
能鑑別受評學校之優缺點(32.7%)
由上得知,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處理及評鑑委員間能彼此溝 通討論達成共識,沒有意見。對資優教育評鑑能鑑別受評學校之優缺點不表 示意見。
最後將「不同意」(1+2)百分比最高的三項依序列出如下:
能觀察學校眞實的情況(18.3%)
能適度考量學校之個別情況(13.6%)
能激勵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參與(10.6%)
由上得知,填答者較不認同此次桃園縣資優教育評鑑能觀察學校眞實的 情況,評鑑未能適度考量學校之個別情況,對評鑑能激勵行政人員與家長共 同參與,表示不認同。
5.您對評鑑小組與教育局對評鑑所蒐集資料分析之看法?
資料分析之方法能清楚描述學校之優缺點(百分比最高為無意見,43.3 最低為非常同意,6.7 %)。
資料之解釋能考量學校之情況(百分比最高為同意,44.8%,最低為非 常同意,3.8 %)。
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百分比最高為同意,57.1%,
最最低為不同意,1.9 %)
表 4-1-1-5「您對評鑑小組與教育局對評鑑所蒐集資料分析看法」之統計分析結果
選 項 非常不同意
1
不同意 2
無意見 3
同意 4
非常同意 5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N % N % 1.資料分析之方法能清楚描述
學校之優缺點
0(0.0) 11(10.6) 45(43.3) 41(39.4) 7(6.7)
2.資料之解釋能考量學校之情 況
0(0.0) 13(12.4) 41(39.0) 47(44.8) 4(3.8)
3.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 資料審慎處
0(0.0) 2(1.9) 37(35.2) 60(57.1) 6(5.7)
4.能統合利用量與質的資料解 釋
0(0.0) 10(9.7) 44(42.7) 45(43.7) 4(3.9)
5.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 1(1.0) 10(9.5) 48(45.7) 42(40.0) 4(3.8)
在上述的五項選項中以填答「4」的百分比最高(57.1%)。填答「5」的 百分比最高為「資料分析之方法能清楚描述學校之優缺點」(6.7%),填答
「4」的百分比最高為「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57.1%),
填答「3」的百分比最高為「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45.7%),填答
「2」的百分比最高為「資料之解釋能考量學校之情況」(12.4%),填答「1」
的百分比最高為「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1.0%)。
為了進一步瞭解填答的情形,將各題選項「5」和「4」合併為「同意」,
「3」為「無意見」,「2」和「1」合併為「不同意」,作比較歸納,得到表
4-1-1-5A:
表4-1-1-5A「您對評鑑小組與教育局對評鑑所蒐集資料分析看法」問卷填答情形合併後結果 選 項 1+2 不同意 3 無意見 4+5 同意
次數(百分比)
項 目
N % N % N %
1.資料分析之方法能清楚描述 學校之優缺點
11(10.6)*2 45(43.3)*2 48(46.1)
2.資料之解釋能考量學校之情 況
13(12.4)*1 41(39.0) 51(48.6)*2
3.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 資料審慎處
2(1.9) 37(35.2) 66(62.8)*1
4.能統合利用量與質的資料解 釋
10(9.7) 44(42.7)*3 49(47.6)*3
5.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 11(10.5)*3 48(45.7)*1 46(43.0)
首先由於「同意」(4+5)的百分比43.0%以上至62.8之間,僅列出前一 項最受肯定的項目,分別為:
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62.8%)
其次,「無意見」的百分比介於45.7%至35.2%之間,最高的前一項為:
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45.7%)
最後將「不同意」(1+2)百分比最高的前一項為:
資料之解釋能考量學校之情況(12.4%)
由上得知,填答者在處理評鑑資料上,較認同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 之資料審慎處理。對能忠實反應資料分析的結果,不表示意見。資料的解釋 並沒有完全考量學校之情況。
6.您是否看過此次資優教育評鑑報告?
從表4-1-1-6得知,看過此次評鑑報告的人數為64.1%(評鑑小組86.7%
及行政人員87.5%及資優班教師44.6%) ,評鑑小組及行政人員大都有看過此次 評鑑報告,惟資優班教師看過資優評鑑報告者未達半數。
表 4-1-1-6 是否看過此次資優教育評鑑報告之統計分析結果
2 13 15
13.3% 86.7% 100.0%
4 28 32
12.5% 87.5% 100.0%
31 25 56
55.4% 44.6% 100.0%
37 66 103 35.9% 64.1% 100.0%
個數 身份內的 % 個數 身份內的 % 個數 身份內的 % 個數 身份內的 % 1=評鑑小組
2=行政人員
3=資優班教師 身份
總和
否 是
您是否看過此次資優 教育評鑑報告?
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