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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青少年同志相遇-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經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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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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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工作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與青少年同志相遇-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經驗探究 Encounters with Gay and Lesbian Youth—A Study of

Social Workers' Experiences

阮美嬴 Mei-Ying Juan

指導教授:陳毓文博士 Advisor: Yu-Wen Chen, Ph.D.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July 2014

(2)

I

(3)

II

謝誌

寫論文大概可列為我人生到此覺得最難最挫折的一段,到現在都有點覺得不真實,

竟然走到了可以寫謝誌的時刻。論文可以再加強的地方還很多,僅希望可以稍稍喚起社 工界對和同志族群工作上的關注,就覺得足夠。

雖然這樣說很老套,但這一路要感謝的人真的好多。首先我覺得需要先謝謝熱線,由於 需要謝謝的人太多,讓我先為無法點名細數道歉。因為在那裡實習,讓我進入到同志的 領域之中,生活與視野都因此有了很大的轉變,在那邊認識的每一個人、聽的每個故事,

都讓我對生命有更多不同認識,讓我這個人有太多的成長,能和你們一起做許多的事情,

我覺得非常榮幸,世界因你們美好。

接下來,要謝謝接受我訪談的八位社工,因為你們的分享才成就了這份論文,我 自己本身也在你們身上學習到許多,期待未來的社工路上與大家同行;謝謝親愛的毓文 老師,我是個懶散又一直有很多小劇場的研究生,添了很多麻煩、一度還要放棄,如果 不是老師的指導、幫忙和包容,我真的會完成不了;同時謝謝鍾道銓老師、莊文芳老師,

在口試時和我討論、並給予許多的提點,除此之外,鍾老師還另外撥時間和我再做討論,

老師的用心讓我倍感支持,也萬分的感謝。

再來是研究所生涯中,很重要的好多人。謝謝寶玉,說好把你放在第一個,說到做 到,和你的情誼好難以言說,但沒有你我的研究生生活大概會更難熬;謝謝小文、浩雲 和彥翔,少了你們的研究生活覺得失色,你們是重要的情感支持,我總是想念一起的時 候,好在還有FB;謝謝庭瑜,一直好有元氣的鼓勵阿美,能跟到你最後的研究室時光,

是好幸運;謝謝孟君,每每看到你就都覺得開心,希望我十年後如你般依然年輕又敢言!

還有謝謝善喻在最後口試的幫忙,以及平時的關心。然後是翁小雯,妳是好重要的支柱,

謝謝妳一直的打氣,以及數不清的幫忙,還有王姿婷,好在有你們陪著我與關心,如果 沒有系辦的你們,我真是不知道最後的研究生生活該怎麼辦,也是系辦讓我和玟如更認 識,最後趕工的時候能有個伴一起讀書、邊聊天散步回宿舍,我會想念那個時候的。說 到宿舍,也要謝謝室友名萍,這一年好在有你在宿舍陪著我,給我好多的支持鼓勵,之 後你也要加油!接著是摯友湘淇、岱霓、琦縈和媛婷,你們時不時的關心與問候,分享 彼此的生活,總讓我覺得溫暖和覺得有你們真好,尤其黃湘,研究生日子我們真是共進 共退,以後的日子一樣一起;謝謝范喬雅、王大頭、阿飛,你們嘴壞但我知道那背後有 好多的愛,謝謝你們陪著我長大;然後要謝謝Juno 和 Mandy,交換生的日子有你們真 好,回台灣的日子我們一樣互相關心,感謝你們也總是鼓勵著我的論文!

最後謝謝我的家人,你們是全世界最容忍我的人,也讓我安心的可以做自己。謝 謝爸爸,我懂你對我的關心和愛,希望你也有感受到我是愛你與尊敬你的;謝謝阿姨們 的陪伴和叮嚀,你們是重要的存在;謝謝媽媽,對我有太多的寵愛,和好多的包容,我 愛你,你讓我長成很好的人,這論文一部分也真是為了你才沒有放棄。

最後的最後,我也將此論文獻給雙胞胎姊姊阿瑾,我們一起出生長大,沒有人能像 你這般無條件的愛我和支持我,就算全世界都與我為敵,我都知道你會一直站在身邊,

而你知道我也會這樣對你的。

美嬴2014/08

(4)

III

摘要

本文從關注青少年同志做為研究發想,進而看見性傾向議題在台灣社會工作 界中的較少被提及與討論,然而實務現場的確面臨青少年同志需要被幫助,社工 不可能置身事外,然而適切的處遇必須來自社工對於服務對象的需求、文化的了 解,也需要檢視自身對性傾向的價值觀。故,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從青少年社工 的經驗出發,瞭解青少年社工在服務過程中如何看待不同性傾向的服務對象,抱 持什麼樣的價值、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功能與實際上曾經提供過的服務,面臨到 什麼樣的衝突與困境,藉此開啟性傾向議題在社會工作處遇中的討論。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法,共訪談了八位青少年社工。研究發現目 前青少年社工對於青少年同志服務關注的焦點,仍以解決個人當下的議題為主,

如家庭、感情,因此所面對到最大的挑戰也是在於社工觀察到社會環境對青少年 同志的不友善,然而卻缺乏對結構面的回應;台灣的社工教育和青少年服務機構,

對青少年同志議題也尚未做出特別的回應,社工教育提供給社工的協助有限,僅 就是一般性的技巧能力,機構也並未因為有同志的服務群體,而在這個議題上有 更進一步的去思考是否有需要提供專門的服務。青少年同志成了社工在工作中最 大的「老師」,社工本身的背景、特質則決定了他怎麼去看待青少年同志,來自 外在的支持和教育訓練裝備是缺乏的。最後本文從對青少年社工、青少年服務機 構、社工教育三個面向提出建議。

關鍵字:青少年同志、服務經驗、專業價值、文化能力

(5)

IV

Abstract

Through an original interest to care for gay and lesbian youth, this study found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an issue seldom discussed by social workers in Taiwan.

However, gay and lesbian youth might need assistance from social workers. In order to provide adequate services and support, social workers have to know the needs and culture of these youth, and to reflect on their own valueabout this issue. Hence,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studyhow socialworkers work with youthofdifferent sexual orientations; how their personal valuesmight have affected their work, and the possible conflicts or difficulties they have encountered while working with these youth.

Based on a qualitative approach, the author conducted an in-depth interview with eight youth social workers. Findings indicated that when working with gay and lesbian youth, most workers focused on how to solve problems currently faced by them, such as personal relationships, especially romance, and family issues. As a result, the major challenge for these workers was that they recognized the mainstream societywas not very friendly to homosexual people, butthey couldn’t do much about it.

Social work education and their institutionshave not made any particular response to this issue. Apart from general skills, social workers learned very limited from formal education.The agencies they worked did not provide any training, either. Most social workers learned from their gay and lesbian clients. External support and professional training for them were insufficient. Finally, this study presented suggestions to social workers, social service agencies, and social work education providers.

Keywords: gay and lesbian youth, working experiences, professional value, culture competence

(6)

V

目錄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I 謝誌... II 摘要... III ABSTRACT ... IV

第一章緒論... 1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問題發想... 1

第二節、研究目的... 4

第二章文獻回顧... 6

第一節、青少年同志圖像... 7

一、發展和挑戰

... 7

二、青少年同志在台灣

... 11

第二節、同志議題在社工... 13

一、從治療到「接納」

... 13

二、社會工作者的個人價值和態度

... 16

三、社會工作在同志議題的定位

... 21

第三章研究設計與方法... 25

第一節、研究發問... 25

一、服務經驗的探究

... 25

二、工作者本身

... 25

第二節、質性研究典範... 25

一、一個探索的過程

... 26

二、了解主觀經驗

... 26

第三節、研究設計與田野... 26

一、研究參與者界定

... 26

二、尋找研究參與者的過程

... 27

第四節、資料蒐集... 29

第五節、資料整理與分析... 31

第六節、研究信度... 31

第七節、研究倫理... 32

一、自願性與告知後同意

... 32

二、匿名與保密

... 33

三、公平回報

... 33

四、研究者角色省思

... 33

(7)

VI

第四章社工和青少年同志服務的經驗探究... 35

第一節、相遇... 35

一、社工和青少年同志

... 35

二、契機

... 38

三、相遇之後

... 42

四、小結

... 45

第二節、服務經驗... 46

一、認同

... 47

二、感情/性

... 54

三、家庭

... 62

四、同儕與環境

... 68

五、小結

... 70

第三節、社工的挑戰... 71

一、處遇

... 71

二、社會環境

... 73

三、社工個人

... 76

四、小結

... 79

第五章社會工作者的學習和體會... 81

第一節、個人的轉變和學習... 81

一、知識

... 84

二、文化覺察

... 86

三、小結

... 89

第二節、社工教育與機構環境... 90

一、社工教育

... 90

二、機構環境

... 93

三、小結

... 97

第六章討論與建議... 100

第一節、反思與討論... 101

一、房間裡的大象(

The Elephant in the Room

)?

... 101

二、重拾社會工作中的「社會」本質

... 103

第二節、研究建議... 104

一、對青少年社工的建議

... 104

二、對青少年服務機構的建議

... 105

三、對社工教育的建議

... 107

第三節、後記... 108

參考文獻... 110

(8)

VII

附錄一:國內社工系所有關性別、性傾向、多元文化議題課程整理... 118 附錄二:訪談同意書... 121

(9)

VIII

表目錄

表 1 肯定式與非肯定式工作取向的差異... 15

表 2 台北市少年服務中心承接單位一覽表 ... 20

表 3 研究參與者來源與受訪狀況... 29

表 4 訪談綱要... 30

表 5 受訪社工基本資料... 38

圖目錄

圖 1 同志肯定式實務和社會工作模型 ... 16

(10)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問題發想

「謝謝你讓我知道當同性戀一點關係也沒有。」

一個和我很親近的妹妹,曾經這樣跟我說。那個時候她15 或 16 歲,已經不 記得我到底是說過了什麼樣的話、還是什麼事情,所以她這樣說,也不記得我怎 麼再回應她,但是我後來就在想她一個人有著這個小秘密多久了?她之前覺得當 同性戀是有什麼關係嗎?她是不是自己擔心了好久好久?她又擔心的是什麼?

我想這是我開始關心青少年同志的開端。

什麼開始認識到同志,我也已經記不得,有印象以來,同志相關的討論在台 灣已經不陌生,也不是那樣禁忌的話題。然而,身為到目前為止還是異性戀認同 的女性,「主流又正常」的我,同志的處境離我其實是遙遠的,我的成長過程中,

從來都不用去擔憂因為喜歡人而覺得自己是奇怪或不正常的,但是這群青少年們 卻可能是這樣長大,因為喜歡人而擔憂、因為喜歡人而懷疑自己、甚至因為喜歡 人而就會遭受到不一致對待的事情,我又想到我國中時期的一個學妹,在我們都 長大了之後她才告訴我,以前她好喜歡我,可是她不知道原來女生是可以愛女生,

我玩笑的回應真是好可惜,同時也想著喜歡同一個性別這件事,到底是為什麼會 成為問題?

在以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之中,同志依然面臨到不被看見與孤立的處境,雖 然依著每個人不同的條件和所處的地理環境,身處的處境也大不相同,無法概括 同論。不過大體而言,他們所面對到的壓力和壓迫會展現在以下的幾個層面中:

缺乏獲得訊息的管道、缺乏可供學習的角色典範、他人的負向態度、缺乏家人與 朋友的支持、帶有偏見的專業助人者、宗教上的譴責與壓迫、工作權的歧視、缺 乏法律的保障與內化的同性戀恐懼之處境(Fassinger&Richie,1997,引自劉安真、

趙淑珠,2006)。

青少年同志在之中的處境,當然爾的更為艱困,除了面臨本身生心理上的各

(11)

2

種變化,還同時需面對種種不友善環境的挑戰(Sherriff, Hamilton, Wigmore, &

Giambrone,2011),以2010 年台北市教育局公文事件為例1,台北市議會在討論同 志公民運動活動預算的附帶條件內容為:「台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台,檢討 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責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 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 適性之發展空間。由民政局統籌,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及勞工局辦理。」雖 然此內容在議會討論時就已經產生爭議,但民政局仍透過教育部行文至台北市各 國高中與高職,此一事件除了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外,更凸顯了青少年同 志的不被看見、不被視為是「自然適性之發展」,反而是被誘導而成,同時點出 了青少年同志所擁有的資源和空間的缺乏。

更具體而言,Morrow(2004)歸納了出十項青少年同志常面臨到的危險因 子2,可發現他們面臨到環境上(社會、學校、家庭)的不友善而造成的傷害(情 緒困擾、孤立、暴力對待),也可能因內化了社會上的對同志的恐懼,而傷害了 自己(物質濫用、自殺)。當然從另個角度來解讀,當特別的標示這是青少年同 志所面臨的危險因子與問題,往往也可能出現標籤化、問題化的危險,因為除了 因性傾向招致的歧視、恐同,才會突顯出青少年同志議題的特殊性(王振圍,2011)。

同樣的提醒也可見於Savin-Williams(2001):每一個青少年都是異質的,無法用 單一的途徑去做預測,同性間相互吸引這件事情本身,是不會帶來任何病理化或 是問題行為。

不過不論如何,藉由這一系列危險因子的整理,都提醒了關注這群青少年同 志的必要性,畢竟不分國內外,有太多的青少年因為不同的性別氣質和性傾向而 受到傷害,也因此迷網和困惑,有些人也許「順利長大」,但有些人卻是走向結

1史倩玲(2010 年 2 月 28 日)。北市政府恐同禁止同志社團。立報。

2情緒困擾(Emotional Distress)、孤立(Isolation)、內化的恐同/恐跨心理(Internalized Homophobia

/Transphobia)、憂鬱(Depression)、物質濫用(Substance Abuse)、自殺(Suicide)、暴力對待

(Violence/Victimization)(包含了語言暴力、身體暴力以及來自專業助人者具有歧視性的處遇) 家庭衝突(Family Conflict)、學校表現(School Performance)、性傳播疾病和懷孕(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 and Pregnancy)

(12)

3

束生命的路3。什麼樣的處境讓他們選擇了死亡?生活中的所有其他可能都去了 哪裡?若從社會工作的角度思考,身為社工,能夠為這群青少年同志做些什麼?

我們是不是能夠透過他們的故事去學習到些什麼?

目前台灣的青少年社會工作、或以整個社會工作界來看,對於性傾向相關 議題的討論和社會服務資源都相對稀少,有些論述甚至是對青少年同志不友善的,

例如青少年時期假性同性戀、情境式同性戀的討論(彭懷真,1987;葉在庭,2001), 看似好意的提醒,以促使青少年思考自身的認同,但卻都已經預設了異性戀中心 的立場,反而使得青少年同志在認同歷程上更加困難、更容易對自身產生更深的 懷疑,外在的質疑也更多。就服務資源來看,相較於國外已有許多針對青少年同 志所提供的服務方案和資源中心,台灣原本針對同志所提供服務的機構即寥寥可 數,更遑論是對青少年同志的服務。

依內政部兒童局4的統計將全台兒童和少年福利機構分為四類:安置及教養 機構共有120 所、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 2 所、收出養服務機構 9 所、福利服 務中心共62 所。在這兩百多所的兒少福利機構當中,尚未有任何一間中心或機 構是提供以服務青少年同志為主的服務方案,但這並不代表青少年同志不存在,

或是這些中心或機構從未服務過青少年同志。

從此接回到社工本身討論,Gerald(2008)曾指出多數社工對同志族群的看 法是「政治正確」,但其實是對於自我覺察的不足,並沒有正視到自己是有著身 為異性戀優越感的偏見。我想起我也曾是這樣子的,大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在台灣 同志諮詢熱線實習,在那裡開啟了我對多元性別的不同想法,雖然去實習之前的 我已接受了三年的社會工作教育,自認稍具有助人者該有的自覺、文化能力,也 認為自己對於性別的討論是開放、具有性別敏感度,但卻仍是在實際面對與自我 的差異後,才發現自己都還是一直帶著自己的偏見、異性戀的世界觀,去觀看各

3陳宏銘(2010 年 12 月 01 日)。蘋果日報同窗 2 少女燒炭殉情疑同性戀情「難忍異樣眼光決定 一起走」。蘋果日報。

唐嘉邦、陳俊雄(2011 年 10 月 31 日)。被取笑娘娘腔,國一生墜樓亡。中國時報。

42013 年 7 月 23 日因政府組織改造,相關業務已轉移至衛生福利部。

(13)

4

種事物卻不自知,我會說著我尊重同志、他們當然可以愛自己喜歡的人,但我同 時也會認為同志就在家裡就好,在路上卿卿我我的看了不舒服,我沒有思考過為 什麼我會這樣想,那樣的衝擊,至今仍是令我感到深刻也可怕,若把這樣沒去留 意或反省的信念放在社會工作上,那會有多麼自以為是,在工作中我們就是相對 而言較有資源、被認定擁有知識與專業、有些情境之下還具有法定的權力,這些 都使我們與服務對象相比起來成為更有影響力的一方(Thompson, 2006),但社 工本身到底有沒有沒意識/敏感到自己相對於服務對象的優越性?如果說我們 都沒有察覺到自己的狀態就去提供服務,那就容易成為濫權,而社工的濫權是會 導致壓迫產生的。如果社工沒有意識到世界不只是區分成男女,以及性別是包含 著各種行為信念,在這樣之下所提供的社會服務容易使不同於主流性別認同者感 到被忽視和敵意,並因此降低他們得到所需的服務(Stotzer, Silverschanz, &

Wilson, 2011)。

於此,我開始好奇起國內青少年社工的服務經驗,目前多數關於青少年同志 的文獻和實務上指引多來自國外經驗,欠缺了本土經驗的整理,究竟我們台灣的 青少年社工的服務經驗為何?當面對青少年同志時,社會工作的訓練是否有助於 他們瞭解所服務的對象?若當社工本身的性傾向與服務對象不同時,社工對於性 傾向的議題是否會有所察覺?社工是否面臨到什麼樣的困境或是衝突情境?對 於處遇的判斷和進行又會產生什麼樣的意義?

第二節、研究目的

根據2012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劃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劃執行報告》

指出,2027 個有效樣本中,5 人表示自己是同性戀(0.2%)、36 人表示是雙性戀

(1.7%),有 52 人表示不確定(2.5%),若以狹義的同志定義(僅計算同性戀和 雙性戀者),目前台灣的同志人口比率為1.9%,但若用扣除表示自己為異性戀者 的1947 人(94%)、表示不知道 21 人(1%),以及拒答的 11 人(0.5%),則可

(14)

5

推估台灣目前有4.4%的同志人口5,這個數據告訴了我們,去重視同志族群的必 要性,同志族群就在我們身旁,放到社會工作服務的脈絡中亦同,他們的服務需 求也包含了各個層面,如心理健康、長期照顧、親密暴力、青少年服務、收出養 等等。因此我們不該預設所有服務對象皆為異性戀,更需具備足夠的知識以提高 服務上的敏感度,去理解造成這些傷害產生背後的因素,而非逕自的下判斷,並 能夠協助他們發展自身能力、能夠具復原力去面對社會污名與歧視、甚或更進一 步的去思考如何促使污名消失(Sheridan, 1997)。

廣泛的來說,Schneider(1997)將青少年同志依其需求區分成三種類型:

第一類青少年為受到性傾向認同困擾,他們對認同感到困惑或因認同而對自我感 受不好;第二類青少年所展現出的「問題」看似與一般青少年相同,但卻是因性 傾向的不同而產生的,或是因此使問題更加劇,比如輟學的青少年,和其工作後 才發現輟學的原因是由於性傾向被同學發現而遭受霸凌;第三類則是求助問題基 本上與性傾向無太大關係,比如生涯規劃。對社工而言,比較大的挑戰是在面對 第一類與第二類型的青少年時,要能夠提供適切的服務,除了具備技巧外,尚需 來自社工本身對於性別議題具有敏感度、對於同志文化與其需求的了解,也需要 檢視自身對性傾向的態度和價值觀,這同時也是研究者所感興趣的部份。

故,本研究企圖從國內青少年社工與青少年同志工作的經驗,了解社工如何 與不同性傾向的服務對象工作。當青少年同志相較異性戀青少年在社會各個層面 都更顯弱勢時,社工在工作時是否有注意到有別於異性戀青少年處遇時更需要處 理的層面,或是認為並不需要有所區別,希望能藉此開啟性傾向議題在社會工作 處遇中的討論。除了了解社工是否具有充足的專業知能,能提供給青少年同志族 群適切的服務,也能夠了解他們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或挑戰,是 否發展出什麼樣的介入策略與工作方法,並將目前的本土經驗做一整理,期待作 為社工專業之實務參考,探索一個屬於台灣本土經驗的同志工作實務。

5此調查並未納入跨性別選項,需注意因不敢出櫃而有低估的可能

(15)

6

第二章 文獻回顧

1990 年台灣第一個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成立,自此之後相關的同志社 團紛紛出現、1998 年因為一起青少年同志自殺的事件,促使同志諮詢熱線的成 立,2000 年正式登記立案為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運動走入組 織化。至今20 年間台灣同志能見度越來越大,在各相關團體的努力下,一步步 往同志平權目標前進。但在這過程之中,做為挑戰社會不正義專業的社會工作,

並未有太多發聲,對於同志的福利需求也沒有太多的討論,僅蒐尋到2007 年於 網路上所成立的「社工挺妖團」,希望社會工作能「看見同志、其他非主流認定 的弱勢者,也希望同樣從事社工的同志或非同志但認同此理念的夥伴,能與主流 社工社群有更多對話,一起集結發光。」並以此團體名義參與台灣同志大遊行,

其餘並未觀察到有社工團體參與在爭取同志的權益運動上。

然而另一方面,目前許多法令或甚至是內政部所公布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

其實都已明確提及「性傾向」或「同志」,將其納入保障範圍。2004 年通過「性 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進入校園;2006 年將同志納入「家庭暴力防制法」

的保障範圍;2007 年「就業服務法」修改,性傾向列為職場不得歧視的項目之 一;2004 年與 2011 年所頒布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也提到對多元家庭的支持:

「尊重多元文化差異,為不同性傾向、族群、婚姻關係、家庭規模、家庭結構所 成的家庭型態,營造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這些都與社會工作實務息息相關,

社工也應作為落實法條精神的一員,但台灣的社工界對於同志議題卻仍是缺乏認 識與關注,鍾道詮(2009)甚至指出:「雖社會工作強調社會正義與人權倡導,

社會工作卻沒注意到同志在臺灣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對同志議題也缺乏適度了解,

甚至有著負面認知。」這就如同,雖然已將同志納入法律中,但卻沒有因此在制 度上作調整,仍是援用原先以異性戀思維下的服務設計,那仍就無太大意義,僅 淪於做做表面的功夫。

本章將從青少年同志開始談起,瞭解他們的發展歷程和其中面臨的挑戰,接

(16)

7

著進入社會工作和同志的服務對象之討論,並也同時透過多元文化的助人觀點去 探索目前同志議題在其中的討論。

第一節、青少年同志圖像

青少年同志的認同過程應該是一個「自我再發現」的過程,也就是意識、

知道自己性傾向與大部分人不同,重新去瞭解、探索、接納自己的過程(邱珍琬,

2002)。

一、發展和挑戰

青少年被視為介於兒童期與成熟期之間的過渡階段,不再是孩子、但也還 不是大人,這是一段自我發現之旅,青少年感受到生理上的成長與改變、認知能 力上的增強,這都讓青少年更在意自己是誰、扮演何種角色,開始想「我是誰?」。 通常這時期被分為兩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從生理上發育開始延伸到14 至 16 歲,此階段青少年會希望擺脫對父母的依賴,試圖發展同儕的認同;第二個階段 是尋求成熟的自我認同和偶伴的探索。我們會看到尋找自己、建立自我的認同是 青少年時期重要的任務,而「性自我」(sexual self)的認同包括在其中,當中的 概念包含了性認同(sexual identity)、性別角色(sexual role)與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引自邱珍琬,2002),這是青少年在發展過程中無法去忽略的重要 課題,而對與主流性傾向不一樣認同的青少年同志,這成為更加挑戰的過程,這 是他們特殊的發展任務,必須面對社會污名、學習面對具傷害性的環境,建立自 我接納的價值觀(蔡春美,2011)。

這也就是說,在本質上青少年同志與異性戀青少年在發展歷程是無差別的,

唯一的差別就在於社會對於同性慾望的負面態度與信念導致的敵意和污名,使得 青少年同志必須承受額外的壓力。然而,事實上對同性感到慾望其實是沒有問題 的,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早在 1973 年就將同性戀

(17)

8

從精神診斷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 DSM)中移 除,賴孟泉、紀品志(2009)整理出國外眾多醫學界對性傾向去病理化的聲明,

如美國精神醫學會曾兩度發表聲明表示:「反對任何基於認為同性戀本身為精神 疾患、或是個案應當改變其性傾向的假設,而進行的精神醫學治療(例如矯正療 法)」,美國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於2006 年的教育文件中指出:「不論青少年具 有何種性傾向,都可以選擇其性行為和生活風格的表達方式…改變性傾向的治療 不應該進行…他對於已經在掙扎中的青少年而言,可能會因增強其負面思考與情 緒,而導致更多混淆與焦慮。」

許多學者曾提出同志認同階段的模型,如Cass(1979)提出的同志認同的 六階段歷程,分別為認同困惑(identity confusion)、認同比較(identity comparison)、

認同容忍(identity tolerance)、認同接受(identity acceptance)、認同驕傲(identity pride)、認同整合(identity synthesis);Troiden(1989)將同志認同面對的挑戰 分為四階段,感覺階段(sensitization)、認定混淆(identity confusion)、認定假 設(identiy assumption)、認定(commitment);D’Augelli& Petterson(2001)則 提出發展里程碑(developmental milestones),提到在同志認同中有些重要的時刻:

意識到污名、發現到我不太一樣、這不太一樣似乎是來自性別、抗拒和否認、了 解到性傾向、接受認同、尋找同志社群、性傾向是一個人的一個部份。這些模型 的發展,歸納了同志認同歷程中的共同性,能夠去理解同志在認同之中所經歷,

從困混與察覺、探索與比較、寬容到接納進而建立統整的同志自我認同(趙淑珠,

2008)。對於助人工作者而言,認識這些認同的模型,可用來協助自己洞察案主 可能的狀態,以提供不同階段中青少年同志的適切服務,不過當中仍需要注意發 展觀點都隱含著簡化、忽略各階段來回循環的可能性,服務中每個人的差異性和 背景條件仍須放入一同評估甚至優先於考量。

而透過D’Augelli(1998)的研究發現,認同的歷程對青少年同志而言是漫 長且孤獨的,他們大約10 歲開始就會意識到自己的不同,在 14 歲的時候開始定 位自己為同志,但卻要到16 歲才第一次向其他人出櫃,與父母出櫃則在 18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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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約6-8 年的時間,這群青少年同志僅能獨自應付,這對於他們的心理健康是有 很大的影響。但不論是出櫃或不出櫃,都是困難的,持續的隱瞞性傾向,青少年 同志就只能繼續生活在擔憂之中,但出櫃也需要同時面對可能失去家庭支持的風 險。

然而沒有一個異性戀青少年會經歷這樣的過程,因為他們的性傾向被視為 理所當然、是自然的,比較不會有一個異性戀青少年在性自我的認同上不敢對他 人啟齒。青少年同志基本上是在毫無準備之下成為性少數的群體,相較於其它弱 勢群體的青少年(如身障、少數族群)所擁有的各種來自家庭、社群、信仰、社 會的支持,青少年同志是缺乏這些資源,他們無法與家人和友伴談、校園社區中 相關知識資訊匱乏,也少了正向的楷模,多數時候僅能在異性戀的環境和被壓縮 的空間中發展(Morrow, 2004),甚至發展「地下化」,僅能聚集在某些場所,這 些都是出於異性戀社會或是家庭對同志族群的不容忍(邱珍琬,2002)。

也就是說身處於此種情境下的青少年同志,許多人會壓抑自己的性別認定、

感受到被同儕拒絕、感受到社會對同性關係的制裁壓力,因而經常會經歷到疏離 和發展上的問題(Jose,Craig,&Kathy, 2001/2007)。Just the Facts Coalition 為美國 APA(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與其他 12 個與健康、教育、心理諮商、

社會工作相關組織所組成的聯盟6,他們於2008 年聯合發行了一本寫給教育工作 者關於青少年性傾向的手冊,其中也特別提到經驗到這種被排斥忽視的青少年同 志,其生心理健康會產生負面影響,並同時整理各種相關實證後發現青少年同志 的確有較高比例上的情緒困擾、自殺傾向、危險性行為與物質濫用,與前言中所

6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Administrators,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American School Health Association, Interfaith Allianc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Psychologists,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School Social Work Association of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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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提及的青少年同志所面臨的危險因子7不謀而合。除此之外,也造成青少年同志 中有高比例是無家可歸的狀況,而同時無家可歸的青少年同志又會有更高的風險 去面對到這些危險(Ray, 2006;Durso&Gates, 2012)。

綜合以上,我們能夠發現青少年同志在發展上並非真的是有「問題」,許多 時候都是受到社會結構因素影響下所產生的結果,因為這些壓力而需要去躲藏,

需要去思考出櫃與不出櫃,或因不友善環境遭到暴力與孤立的對待,才使得他們 出現「問題」,該思考的不會是如何改變同志性傾向,而是如何去除同志性傾向 被污名的現況,以提供支持資源陪伴他們成長。

有鑑於此,NASW(2002f)在盤點了青少年同志所面臨的困境之後,整理出 了以下幾個社會工作可介入協助與提供服務的方向,藉由這些服務去回應到青少 年同志在生活中所面臨到的困境和挑戰:

(一)建立青少年同志的支持團體(Support Groups):提供一個安心環境,讓青 少年能夠分享訊息、討論性別認同的發展、發展社會性技巧,減少青少年在情緒 上和社會上的孤立感。

(二)成人支持(Adult Support):以提供青少年如何對家人出櫃的支持性服務 為主。

(三)加強安置服務在青少年同志的適用性(Out-of-Home Care Settings):以協 助因為性傾向失去家庭支持、或是遭到暴力對待的青少年同志。

(四)HIV 預防(HIV Prevention Programs):降低高風險的性行為。

(五)社會服務(Social Services Programs):除了特定的問題外,許多青少年同 志也會因為想要尋找能夠信任且在乎和接受自己的人,或是想要得到與同志相關 的資訊,而尋求專業的社會服務。

(六)對抗孤立(Combating Isolation):青少年同志的孤立有三種型式,第一為

7情緒困擾(Emotional Distress)、孤立(Isolation)、內化的恐同/恐跨心理(Internalized Homophobia/Transphobia)、憂鬱(Depression)、物質濫用(Substance Abuse)、自殺(Suicide)、

暴力對待(Violence/Victimization)(包含了語言暴力、身體暴力以及來自專業助人者具有歧視性 的處遇)、家庭衝突(Family Conflict)、學校表現(School Performance)、性傳播疾病和懷孕(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 and Pregnancy)

(20)

11

認知式的:缺乏對同志知識的了解和沒有楷模;第二是情緒式的:在身處的環境 中感受到的是只有自己一人,和其他人是分離的;第三是社會式的:不論在家庭、

同儕、學校等地方,都覺得孤單。因此去看見青少年同志的無援是重要的,並能 藉由提供電話、或線上式的服務等多元化和匿名性讓其感到安心。

(七)利用認知行為介入方式(Cognitive-behavioral Intervention),減緩憂鬱和 絕望感(Alleviating Depression and Hopelessness)。

二、青少年同志在台灣

2012 年友善台灣聯盟8進行台灣同志壓力處境的調查,共蒐集了2758 份的 問卷,其調查結果初步顯示有23%的受訪者在 18 歲以前處在完全沒有同志資源 的狀況中,58%的受訪者有曾經受他人傷害的經驗,包含了語言暴力(91%)、

人際排擠(54%)、直接肢體暴力(14%)、性暴力(3%),這些經驗多數來自國 中階段(59%),而國中階段同時也是最多受訪者表示曾有自殺企圖的階段,有 29%的受訪者曾因為同志的傾向而有自殺的企圖,又有 18%自殺未遂。藉由調查 的結果,我們可以看見台灣的青少年同志成長過程中所面臨的是無資源的窘境、

受傷害的風險,並有高比例企圖以自殺作為解決這樣處境,這和國外的青少年同 志經驗是有所對照之處,也顯示了此議題的討論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必須去理解 是什麼樣的脈絡之下,導致了這樣情形的發生?然而台灣同志相關研究中青少年 議題同樣是弱勢(趙彥寧,2000),在對青少年而言主要活動場域的家庭和校園,

對於青少年同志而言也都是充滿著異性戀色彩,多數時候是不友善且增添了其壓 力的來源(邱珍琬,2002)。

家庭為本位的華人社會中,家庭是同志最難現身的障礙(周華山,1997),

而在青少年時期還會面臨到經濟與情感仍是依賴著父母與家庭,他們會擔心遭受 拒絕、責罵、使父母失望而選擇隱瞞,或是當實際面對到對父母出櫃後但卻遭受 到暴力的對待,如限制行動、強制診療等,因此若不是親子關係非常緊密,通常

8由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及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多個性別及同 志團體組成。

(21)

12

同志都不太選擇現身,不去製造麻煩(畢恆達,2003)。邱珍琬(2002)針對四 名青少男同志認同過程的研究,也同樣得到一樣的說法,他們擔心現身之前的經 濟與情感依賴、但也擔心現身之後,會遭受到親族的壓力與疏離。年齡和社經條 件,不但侷限了青少年同志的同志空間,也左右了是不是該與家人出櫃(蕭燕婷,

2004)。

在校園,這是被概念化為生產性與性別認同的地方,整個學校教育本身就 是存在異性戀的假設,並透過各種方式鞏固或強化異性戀霸權與規範(引自楊幸 真,2009)。江佩璇(2007)的研究針對現行中等教育教科書各版中同性戀議題 進行探討,發現國民中學階段社會科書缺乏多元性別論述、而高中階段公民與社 會科中的同性戀議題之論述方法多元,但仍帶有主流異性戀霸權觀點,這樣的結 果與現今台灣社會依然呈現異性戀意識型態的狀況不謀而合,而2011 年的反對 同志教育入中小學教材事件9更是漠視同志學生存在,這些都導致青少年同志在 認同歷程上更加困難,自我詮釋權的被質疑與忽視。

除此之外,台灣媒體對於同志負面形象的報導仍是居多,在影響大眾認知 的同時也可能使同志對自己產生負向的自我認同(畢恆達,2004)。而談到媒體,

在現今網路的普及發達之下,資訊的取得變得容易,然而卻也在保護兒少下的旗 幟下讓網路資訊有越來越多的限縮,如色情守門員的裝設,同時卻也使得許多同 志網站被封鎖,或是也曾發生書店在書的內容完全未涉及色情僅因為與同志相關 就被貼上18 禁10,這些都直接的影響到青少年同志認同路上的探索,過去或許 是資訊難以取得,而現今卻成了有資訊但卻被有意或無意的阻擋而無法獲取,這 對青少年同志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剝奪。再進一步來說,除了一般性的資訊之外,

情慾資源的缺乏也在同志的成長過程中發生,這可以在同志諮詢熱線所出版的

9教育部計畫將同志教育納入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引發家長.宗教團體甚至老師的反彈 抗議,要求刪除這部分內容並暫緩課綱的實施。

10基本書坊於2009 年所發生的事件,網址為基本書發聲明。

http://gbookstaiwan.blogspot.tw/2009/10/blog-post_22.html?zx=6a7a0a2b725a780

(22)

13

《12P 情慾相談室》11之中每個人的故事中都看到,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被迫 壓抑了自己的情慾需求,或是需要偽裝自己的認同和傾向,讓他們探索的路上沒 有得到幫助,反而有許多的阻礙。

這些種種的現象告訴我們,目前在台灣不管是在家庭教育、教材設計、大 眾媒體、到政策制訂的考量上,都缺乏對青少年同志的關注,這群青少年同志被 排除,然而這群青少年同志卻又是如此真真實實的存在,各種現象也都顯示去正 視青少年同志發展議題與需求的重要,社會工作在之中,能夠發揮什麼樣的功能 或能扮演怎樣的角色正是研究者所關心的,下一節也將進一步探討之。

第二節、同志議題在社工

此節主要焦點是社會工作界對於同志議題的討論,將從對同志的觀點開始 談起,並討論社工個人價值在服務過程上的影響,以及回到社會工作之上去思考 我們到底該如何對性傾向議題做出回應。

一、從治療到「接納」

1973 年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將同性戀

(homosexuality)從精神診斷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 DSM)中移除。在此之前,西方的精神醫學界將同性戀視為一精神病 理,是需要治療矯正,直到Hooker(1957)在對照研究了 30 位男異性戀和 30 位男同性戀的人格特質與適應力後,指出同性戀本身並非是病理性的,兩者的心 理健康狀態是相同的,開啟了以去病理化的視角從新討論同性戀,爾後多數的實 證研究也和Hooker 的研究一致,表示同性戀與異性戀在心理適應上是沒有太大 的差別。

這樣的發展,同時影響了人群服務專業對於同性戀的看法,陸續發表聲明停

11社團法人同志諮詢熱線的出版品,收錄了12 篇自我書寫的情慾經驗/故事,12 位成員透過書 寫和對話的過程,重回成長階段的情慾現場,以此審視性/愛、認同、親密關係、身體之於自己 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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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止把同性戀當作精神疾病去治療,以社工專業為例,NASW 在 1977 年發表了政 策聲明,會與同性戀一同對抗歧視,消除同性戀與病理化的連結。過往因為採醫 療模式觀點,對於同性戀的工作是壓抑的(oppressive treatment),同性戀是需要 被治療的疾病,心理治療中最常使用的模式是精神分析和行為矯治,目標都是將 同性戀轉變為正常(normal),但這樣的治療模式除了忽視「病人」的意願外,

一但沒有成功「轉變」成為異性戀,也會造成參與者感到羞愧、絕望與遭排斥。

另外,就算是號稱治療成功的個案,其實也只是能夠控制其被同性吸引的感受。

在此背景之下,肯定式取向(Affirmative)的處遇開始被討論,

Appleby&Anastas(1998)提出了六項原則分別為:

(一) 不假設服務對象為異性戀。

(二) 性傾向不是問題而是恐同。

(三) 視服務對象認同自己是同志這件事情為正向的服務成果。

(四) 減少服務對象本身內化的恐同心理,協助其能正面看待自己的性傾向。

(五) 熟知各種與同志相關的出櫃理論。

(六) 處理自身可能的恐同心理或是異性戀偏見。

不再病理化和問題化同志議題,而是支持同志使其能夠接受並以自己的性認 同與性傾向為傲,也幫助社工能夠將焦點從服務對象的不足轉移到協助其克服障 礙(NASW,2002e)。由 Milton, Coyle, &Legg(2002)所整理出肯定式與非肯定 式工作取向的差異(轉引至賴孟泉、紀品志,2009)表格來看(見表 1),肯定 式取向並不是一種特定的技巧,而是一種工作的參考架構,是要能夠將此概念運 用在各種社工工作方法上。Crips(2006)也指出同志肯定式取向實務(Gay affirmative practice),其實是與許多社會工作原則一致的:

(一)人在情境中(Person in environment),社工與同志工作時關注其所處的生 活脈絡,理解其平時不同情境中所扮演各式角色。

(二)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社工相信同志擁有力量去面對處理困難,

不病理化看待他們、支持他們的決定,以及鼓勵他們去察覺生活中所遭遇的恐同

(24)

15

現象,去意識到這並非自己的問題。

(三)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y models),社工需要具備特定的知識、正向 的態度以及技巧去與同志工作。

Crips 並依此提出同志肯定式實務與社會工作模型(Gay affirmative practice and social work model),見下圖 1。

1 肯定式與非肯定式工作取向的差異

非肯定式 肯定式

基本理念 將非異性戀性傾向病理化。 非異性戀性傾向不是病,是健 康、自然且正常的。

核心議題 「同性戀」本身。 內化同性戀恐懼。

發展觀點 未重視性傾向多元存在之可 能。

視多元性傾向為發展主軸之 一,治療者必須具備相關於該 性特質之知識。

社會文化因素 忽略異性戀主義12之影響。 強調異性戀主義之影響,著重 在歧視性文化脈絡下之壓力議 題。

治療結果 易因忽略性傾向議題,而強化 內在恐懼/低自尊/症狀。

幫助個案覺察內化同性戀恐懼 之影響,以增強自我形象與自 尊。

資料來源:賴孟泉、紀品志(2009)。不再是醫師:簡述當代精神醫學對性傾向的觀點。輔導季 刊,45(4):65。

12對同性戀行為和同性戀的敵意和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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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料 cultu

二、

(in 這些 題之 戀被 的優 志族 的理

同志肯定式實 料來源:Crips,

ural competen

、社會工作

態度來自 nstitutions)

些價值和信 之中,在大多 被視為失序 優越性,而對 族群時,肯定 理論和技術

實務和社會工 C.(2006). Th nce with gay a

作者的個人價

於人的思想

)去培養,

信仰通常也代 多數人是異 序和不正常,

對非異性戀 定式立場是 術。然而,許

工作模型 he Gay Af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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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和態度

想、價值觀和 像是教育單 代表了社會 異性戀的情況

,若發展成極 戀有偏見和歧 是共識,同時 許多社工卻還

16 mative Practice

ents. Social W

和信仰,透 單位、宗教 會和道德的秩

況下,異性 極端就成為 歧視。在前 時還可延伸 還是容易依

e Scale (GAP

Work, 51(2)

透過我們在社 教組織、媒體

秩序(Ferre 性戀就容易被 為異性戀主義 前一部分的討 伸運用此概念 依循著異性戀

P): A new me , 117..

社會中所接 體、法律、

en,1997)。

被視為理所 義的展現,

討論提到,

念在原先社 戀觀點去工

easure for asse

接觸的各種制 家庭等等 在性傾向的 所當然,非異

為鞏固異性 目前在服務 社會工作已存 工作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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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而 的議 異性 性戀 務同 存在 知,

(26)

17

在實務工作上就會出現幾種樣貌(NASW, 2002d):

(一) 同情:社工認為異性戀比其他的性傾向都好,無法改變為異性戀或是生來就 非異性戀,是需要被同情的。

(二) 容忍:社工容忍非異性戀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只是一個過程,之後最終會渡過,

他們將沒有渡過的人視為不成熟、沒有「長大」的人的。

(三) 接受:社工會說他們接受非異性戀者,然而當去使用「接受」一詞,其實也 就隱含者這群人是有問題的。

這些說法,其實在一般生活之中也都常見而不陌生,就如同我自己以前也是 這樣子,這些細微的差別,若不細究其實是很容易就忽略。再進一步的去探究社 工對同志族群的態度時會發現,早期社工是有恐同的現象,Wiener & Siegel(1990)

研究中的多數參與者有恐同的反應,41%的人不同意「同性戀是自然的」;較近 期的研究發現,如Logie, Bridge, & Bridge(2007)發現他們研究的 173 位社工碩 士生,雖然恐同傾向低,也抱持正向的態度,但在服務同志族群所需具備的文化 能力卻是不足,應再加強相關教育訓練;Chonody & Smith(2013)分析了 31 篇 針對社工(含實務工作者及教育者)或社工學生是否對同志具有偏見的實證研究 後,發現社工界對於性的偏見是低的,但在某個程度上仍是對同志具有偏見,從 他們的整理當中,也標示出了可預測對同志態度的變項,如保守的信仰價值、認 為性傾向是種選擇的人,對於同志會比較有負面的態度;與同志有越多的接觸者

(social contact)則會減少對同志的偏見。透過這些研究,提醒了社工本身自我 覺察的重要,當自己本身帶有偏見時是加重了服務對象現有問題的困境,能不帶 偏見、不評斷的回應服務對象需求是重要的,否則十分容易在實務上造成了非預 期的壓迫現象。

回到亞洲,目前僅有韓國和香港的學者曾經針對社工學生進行對同志態度的 調查(Lim& Johnson,2001; Kwok,Wu, &Shardlow,2013),而韓國在 2001 年的研 究發現相對於美國的研究,韓國的社工學生恐同態度是高的,雖然2013 年的香 港研究顯示,大體而言香港的社工學生對於同志族群態度是正面的,但其同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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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出了教育的重要性,在研究中發現曾經參與過性別多元相關課程,是一個重要的 指標,有相關課程經驗背景學生,對同志的態度更為友善。台灣本土目前則尚未 有針對社工、或社工學生對於同志態度的調查,然劉安真與趙淑珠(2006)曾針 對目前342 位大專校與高中職的輔導教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大多數的教師是體 認到同志學生存在,對同志學生也抱持正向的態度、並肯定校園環境的友善,但 另一方面數據同時顯示了教師們認為自己對於同志諮商的知識與能力缺乏,因此 若有同志的學生求助時,教師是沒有準備好可以提供專業與適切的協助。

雖然目前並未有研究調查台灣的社工或社工學生是否有恐同傾向,和是否具 有相關知識與能力,不過在實務場域中的觀察,看到了第一線社工多是在等到有 服務對象求助後,才開始意識到自己對性別多元的概念不足,這會是影響到其求 助的意願和服務提供的適切性(台灣同志諮詢熱線,2010);另一方面,社工專 業對多元文化、多元家庭觀念缺乏也導致了對同志的歧視(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 會,2009)。潘淑滿(2012)的研究中,同樣討論到同志對於接觸「專業人員」

(包括:精神科醫師、社工、學校輔導老師、警察、心理諮商師),都有莫名的 恐懼,認為這些助人專業工作者,對於性別認同都欠缺「多元的想像」。

另一點值得討論則是,社工本身宗教信仰與工作倫理可能產生的衝突,此部 份和上述所提到的研究,保守信仰作為可預測對同志的負面態度有所呼應。在台 灣有為數眾多的社福單位具有宗教背景,以台北市的少年服務中心為例,六個少 年服務中心中,僅有東區少年服務中心的承接單位並未有宗教色彩(詳見表2)。

雖然社會工作的發展源自於西方宗教慈善組織,但宗教價值和專業價值中是存著 許多內在本質的衝突(胡中宜,2010)。從同志議題來看,保守派基督徒基督徒 社群依字意了解《聖經》,如創世紀第十九章1 至 28 節、利未記第十八章 22 節13、利未記二十章 13 節14、羅馬書一章 26 至 27 節、哥林多前書六章 9 節、

提摩太前書一章10 節等經文,論述同性戀是罪且不道德,並因此出現以聖經為

13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14如果男人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同睡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 就要承擔流血的罪責。

(28)

19

原則,發起治療同性戀的團體,在台灣最為知名的為「社團法人台灣走出埃及輔 導協會」15,然而基於宗教信念的轉向治療(conversion intervention)方法或治 療同性戀的說法16,卻無科學上根據,並被證實會對同志本身造成傷害(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1998;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2012),NASW

(2000)也曾聲明表達性傾向無需治療、這類嘗試將造成嚴重心理傷害風險,更 點出保守宗教人士是造成同性戀污名的推手,也正是這樣的壓力造成同性戀者尋 求這樣的治療。更甚者,這樣的治療同時也造成十分嚴重的倫理議題,胡中宜

(2010)的研究中,顯示部份社工的確會以宗教的價值規範來進行判斷,進而限 制與勸阻服務對象的行為,而非以服務對象的最佳利益來考量。

如何在價值兩難的抉擇進行覺察與做決定,對社工本身而言是項挑戰,而提 供社會福利的機構同樣也必須去檢視其機構內的政策是否對同是志友善的、服務 對象是否含括了同志,機構能否適切對待同志,還是在不自覺的狀況下去排除了 同志,或是依著信仰或其他因素而有意識的拒絕提供服務給同志(鍾道銓,2009)。 畢竟作為一門專業,社工需服膺於專業倫理的規範,不該有差別的待遇,美國、

英國與香港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17,在提到關於多元文化、社工價值信念、社會 正義時,「性傾向」都已納入在其中討論,視為是社工應關注的多元面向之一,

雖然台灣目前在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上尚未特別提及尊重多元「性傾向」,但依然 不滅此議題在倫理思考上的重要性,並是台灣的社工界也該去思考的議題。

此外,社工更應該的是從自己做起,去檢核自己對於同志的態度,Ferren

15相較於走出埃及所代表的保守基督徒派,在台灣有支持同志的同光教會。另外「走出埃及國際」

(Exodus International)的兩位創始者 Gary Cooper 及 Michael Bussee 後來公開針對治療同性戀 行為道歉,認為該組織及運動製造自我仇恨,該組織也在2013 年正式關閉。

16透過譴責同性戀、讀聖經、禱告、團體壓力、洗腦等方式,使其轉變回到「道德的」異性戀。

17 NASW 所提出的倫理守則在提到文化能力與社會多元(1.05-c)、尊重(2.01-b)、歧視(4.02)、

社會和政治行動(6.04-d),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都與種族、國籍、性別、性別認同、年 齡、膚色、婚姻狀況、政治立場、宗教、移民、身心障礙,同列入為社工在工作中,需要去關注 的議題;BASW 的倫理守則,在提到社會正義價值時,提到性傾向為社工所需要去挑戰的歧視 之一(2.2-1);香港註冊會社工守則,則是在社工基本價值觀及信念中,提到社工尊重每一人,

「不因個人的族裔、膚色、家庭/社會/國家本源、國籍、文化、出生、性別、年齡、語言、信 仰、政治或其他主張、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殘疾、教育程度、對社會的貢獻或性傾向而有所 分別。」(第一部分第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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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指出自覺是提供服務的基礎,我們需要去想想我們服務的對象是什麼樣 子?以青少年同志為例,我們會怎麼描繪他們?他們有哪些特質?對他們的感覺 是什麼?他們在家庭、學校、每天的生活樣貌是什麼?他們的經驗和異性戀青少 年會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他們的特別天賦(gift)有什麼?當這樣去探索一回後,

也才能夠進行最關鍵的問題:這些想像和態度會怎麼影響到我去和青少年同志的 工作能力?我又該怎麼要調整能夠讓服務能夠貼近青少年同志需求?

個人的價值與態度影響著社工的處遇,影響著社工如何看待自己與服務對象、

和自己所處生態的關係,也影響到服務方法的選擇、最終是如何做出處遇決定,

因此釐清自身的價值是十分重要的,才能有適當的介入。

2 台北市少年服務中心承接單位一覽表

名 稱 承 接 單 位

臺 北 市 東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財 團 法 人 張 老 師 基 金 會

臺 北 市 西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天 主 教 善 牧 基 金 會

臺 北 市 南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財 團 法 人 勵 馨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臺 北 市 北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基 督 教 勵 友 中 心

臺 北 市 南 港 信 義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臺 北 市 基 督 教 教 會 聯 合 會

臺 北 市 大 同 中 山 區 少 年 服 務 中 心 財 團 法 人 基 督 教 勵 友 中 心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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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三、社會工作在同志議題的定位

We are either part of the solution or part of the problem.

我們必須表達立場。保持中立就是助長迫害者,而對受到迫害者不利。保持 沉默只會助長折磨者,而不利於受折磨者。

──埃利.維瑟爾(作家、政治家,諾貝爾獎得主,納粹集中營倖存者)

(一)由反歧視、反壓迫談起

異性戀主義是當代社會重要的課題之一,這涉及了概念性與制度性霸權如 何阻撓和限制差異,要能夠對抗這個的支配和壓迫,需要的不僅是偏見的去除,

還有對於這個議題的敏感(蔡建誠,2000),先前我針對了青少年同志/同志所 面臨的困境做出了些探討,現在透過反歧視和反壓迫的觀點,再重新整理一次在 社會工作中,該如何擺放同志的議題。

反歧視和反壓迫的理論基礎強調的是社會上的壓迫是基於結構性的不平等 關係,因為這樣的不平等阻礙了一個平等、公義與自由的社會。因著性傾向不同 而被排斥、不被認同的人,也是包含在這個範圍之中,為了要能消去被壓迫的處 境,社工可以用以下五個要點做為檢視(引自梁麗清,2006):

1. 必須對身邊存在的歧視及壓迫具有敏感度;

2. 必須確認很多事情沒有中立位置,一是介入解決問題,否則可能成為問題的 一部分;

3. 必須以三個信念為基礎─公義、平等和參與;

4. 對傳統的實務工作模式做重新思考及評估;

5. 在個案評估時抱持的反歧視及反壓迫的信念是邁向反歧視實務工作第一步。

社會工作中的反歧視視角,給了我們一個觀點去看到為了要消除服務對象在 社會中面臨到的歧視、壓迫的關係,必須要做的是尊重不同背景的不同特質和經 驗,以及他們之間的差異,並依著他們的特殊需求去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梁麗 清,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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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社工的挺身而出,去意識到性傾向議題需要放在反抗社會中的制度性歧視 的這個位置是重要的,關注到社會中結構性的不平等,但在落實到工作之中,我 認為藉由多元文化社會工作的模式,是能夠更清楚幫助社工看見差異的存在,因 為多元文化的架構更注意了在文化差異、個人態度、知識與技巧的運用(莊曉霞,

2011b)。畢竟許多時候,同志族群,他們因背負的污名所造成的許多經歷,是 超出社工本身的生命經驗許多的,要能夠去理解之於自己相對陌生和不同的議題,

除了結構性分析之外,更重要的是去學習這不同的文化經驗,提供更為有效的服 務。

(二)多元文化社會工作做為實踐的途徑

多元文化實務工作將是 21 世紀社會工作在少數族群服務情境,與解決問題 時的主要重點。社工員在服務案主時所提供的增權、賦能、以及生態環境架構、

服務、評估、介入時都必須能符合並考量案主的價值與文化上的差異,以便有效 提供助人的專業服務(李聲吼,2007)

多元文化社會工作主要基於多元文化主義、社會正義的價值理念,重視跨 文化服務能力的培養,並運用充權、反壓制或反壓迫的理論觀點,來進行干預或 介入的社會工作方式,目的是要修正主流文化的社會工作的缺失(李明政,2011), 進而使多元文化群體之文化主體性得以展現。社工為了要能去了解多數為社會上 弱勢的服務群體,因此被期待具備文化識能(cultural literacy)以了解不同群體 的背景與特殊性,擁有文化敏感度(cultural sensitivity)去辨識差異且不強加自 己的文化價值給服務對象,以及能運用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可以在 不同文化情境中用該文化的方式進行工作(林津如、黃薇靜,2010)。

台灣社會本身因為持續受到不同次文化、人口組成、社會及制度趨勢影響 而不斷地發生變遷,在族群文化及社會意識形態都已明顯呈現多元化樣貌,多元 文化社會工作的發展,是社會工作界對於這樣多樣結構的直接回應。一個有效的 助人者,必須讓自己熟悉服務對象的文化態度,並了解這些文化價值如何在助人 過程中運作,更重要的是知道特定的文化差異,並了解某些文化價值如何影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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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Corey& Corey, 2013)。相關的議題在台灣社工教育界日益受到重視,從各 校社工系所網頁資料統計,目前已有多間社會工作系所曾開過與多元文化或跨文 化相關的課程(相關整理參見附錄一),不過這些課程和現在的相關研究(e.g.

王增勇,2002;孫智辰、郭俊嚴,2008;陳依潔,2008;鐘美玲,2009),都以 聚焦在原住民和新移民為多,對於文化中的其他面向的討論常在之中被忽略,而 性傾向議題正是如此,而專門針對性傾向所開設的課程更是寥寥可數。

然而,同志族群的文化和主流社會價值觀有著許多的不同,身為社工,若 未去理解到其中的差異,那在工作上將會造成誤會與落差。如:家暴社工在諮詢 電話中,習慣聽見女性案主就會主動套入相對人為「男性」的框架,而忽略在用 詞上是可以以中性的用法替代,才不會使求助者感受到不被了解、使其認定社工 不了解同志議題,致使後續服務、信任關係難以建立(呂欣潔,2011)。因此增 進服務上性別的敏感度,提升社工本身的文化能力是重要的,尤其是在青少年工 作上,同志議題又是更加的隱微,要能夠看見社會工作中的性別盲,看見服務對 象真正的處境,才能夠避免因不了解服務對象而形成狹隘的價值觀與偏見,以提 升服務的有效性,這也是在此節特別討論多元文化工作的主要原因。

在多元文化工作之下,文化能力是社會工作重要的實踐,使社工能在跨文化 情境之下有效的工作。莊曉霞(2011)整理了國內外文化能力模式的觀點後,提 出了五個強調點:

(一)懂得如何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技術於不同族群和文化中促成有效工作;

(二)權力主宰、壓迫以及剝削對異文化服務使用者個人和團體族群的影響;

(三)種族歧視與其他各種建基於性別、階級、性傾向、能力、年齡等具系統性 動力的複雜互動;

(四)服務提供者對社會結構和權力不平等的覺察;

(五)促成更有效的實務工作,和以實現社會正義為實務工作之最終極目標。

落實在實務的實施面向上,均以社工的文化覺察(cultural awareness)、知識 和技術做為主要論述(莊曉霞,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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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化覺察:包含了對異文化服務使用者所持之態度,另一個為服務提供者對 自己和他人文化、以及價值觀之覺察。

(二) 知識:分成三個部分,一為服務對象的文化知識,包含對服務群體多元性、

歷史、文化以及現今處境的瞭解(引自孫智辰、郭俊嚴,2008)、二為社工 專業的知識,三為兩者的結合。

(三) 技術:分為一般技術(如溝通、互動的過程)、文化敏感性技術(如耐心、

認受沉默的能力、積極傾聽)和專業技術(人際、個人和處遇能力)。 NASW 則在 2001 年出版了專門討論社會工作文化能力的小冊子,裡頭明定 了社工在實務中應有的十項文化能力標準18,讓社工在面對不同文化背景的服務 對象時,能有具體的參考(NASW, 2001)。

儘管如此,延續著文化能力的討論,需要再延伸反思的是Dean(2001)所 提出的論點,他認為文化能力其實是種迷思,社工不應該是變得有能力,而應該 是察覺自己其實就是沒有能力,不是當有了知識、價值與技術後就知道如何提供 服務,因為文化是持續變動,一個人也不能可能摒棄自己原有的文化,而具有他 人的文化,在欣賞不同之際,終究要認知到自己身處主流體制中,許多的言行思 考都是內化了主流文化價值(王增勇,2002),重要的是要視服務對象為專家,

能夠從他們的角度去看待。因此綜合而言,若社工的服務對象為同志族群,則代 表社工需要了解同志在社會文化脈絡下面對的議題,並能夠察覺自己的價值觀和 信念,或者在專業服務時的偏見,最後社工必須將相關知識和對實務技巧的反思 加以整合,落實做為挑戰社會不正義專業的初衷。

18倫理和價值(Ethics and Values)、自我察覺(Self-Awareness)、跨文化知識(Cross-Cultural Knowledge)、跨文化能力(Cross-Cultural Skills)、服務輸送(Service Delivery)、充權與倡議

(Empowerment and Advocacy)、工作能力的多樣性(Diverse Workforce)、專業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語言多樣性(Language Diversity)、跨文化領導能力(Cross-Culture Lead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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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一節、研究發問

透過文獻的爬梳,青少年同志的樣貌逐漸清晰,看見他們在台灣社會是如 何被隱形,亦點出社工在服務不同性傾向者時應採取的觀點,據此我提出以下提 問:

一、服務經驗的探究

(一)社工和青少年同志的相遇過程為何?

(二)社工服務青少年同志的經驗為何?曾面臨的困境或挑戰為何?

二、工作者本身

(一)社工本身的文化背景與價值觀,對服務不同性傾向者帶來的影響?

(二)社工在面對不同性傾向者時,社會工作相關教育訓練對其服務有沒有什麼 影響?

第二節、質性研究典範

質性研究把現實世界看成一個非常複雜的「現象」,此現象在變動的動態事 實間,由多層面的意義和想法所組成,這種現象受環境中主角的主觀解釋,以及 彼此的互動所影響(簡春安、鄒平儀,1998)。它所關注的是「生活」、「主觀經 驗」、「主觀經驗之社會反映」(胡幼慧,1996),是以研究者本身做為研究工具,

在自然情境下採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行整體性探究,並使用歸納 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通過與研究參與者互動,以對其行為和意義建構獲得解 釋性理解(陳向明,2002)。綜合了質性研究的特質,以下是本研究選擇此質性 研究典範的原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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