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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博士研究 Dr. John Wu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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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輔仁大學中西文化研究中心專題研究計劃成果報告

吳經熊博士研究 Dr. John Wu Studies

研究計劃編號:0094-PHI-1996-1-0066

研究期間:1996 年 7 月 1 日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

計劃主持人:李匡郎副教授

處理方式:■可立即對外提供參考      □一年後可對外提供參考      □兩年後可對外提供參考

     (必要時本中心得展延發表時限)

所屬院所系:共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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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頁數/字數:共 83 頁/6 萬 7 仟字。

一 九 九 八 年 八 月

吳經熊博士研究

Dr. John Wu Studies

一、前言

吳經熊博士,西元一八九九年,三月廿八日 (光緒廿五年農曆己亥二月 十七日)生於中國寧波鄞縣城。西元一九八六年二月六日(民國七十五年,農 曆七十四年十二月廾八日 )蒙主恩召,渡過八十八個漫長的人生歲月。在西方 以 John C.H. Wu 聞名,是位律師、法哲學家、教育家、詩人、文學家、哲學家 更是一位藝術家及智慧型的虔誠天主教信友。是近代中國學者中能兼融東西 方文化,沉潛於儒道佛 (禪)耶,極高明而超越之的思想家。曾做過律師、中華 民國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中 華民國駐教庭大使、文化大學名譽校長兼哲學研究所博士班所長,六十年應 聘為總統府資政。曾任教於美國夏威夷大學、西北大學、西東大學、哈佛大學 法學院、文化大學、輔仁大學等學校,著作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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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位有“成就”的思想

1 著作年表附於附錄中,除了哥倫比亞大學編的《中國近代名人傳》的著作年表外,田默迪神父曾編過總目。本著

作總目年表以田默迪神父的總目為藍本,書中的文章出現的時間附於文章後,重編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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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對後代 (世)的影響應該非常深廣,但事實並非如此,田默迪神父認為:

「雖然,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中,的確很少吸引大眾的注 意力,但一旦我們這時代一些吵雜、時興、嘩眾取寵的塵埃落 定之後,吳博士的生命典範及其著作中呈顯的精義,必會是我 們這個國家,甚至全人類發展的一盞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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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如此,我們希望能透過研究來推介吳博士的思想,與大家分享如 此慧美的遺產。

從其著的型態來看,可分成四個大群:

(一)法理學方面;(二)哲學思想方面;(三)靈修方面;及(四)文學(詩及 翻譯)方面。在起初的研究大綱中曾作了方針性的整理,但在一年多的研讀之 後,覺得靈修與文學方面可討論的問題實在太大。亦發現「道德史觀」在吳經 熊的著作中對中國文化基礎性的肯定以及與自然法的相融,有重要地位及重 要性。其次,吳博士的藝術論,在其智性發展、人生體驗中亦十分的重要。因 此,本研究就轉向這方面的探討。

各章大意

第一部分是吳博士的傳略,在他還活著時哥倫比亞大學出版了一套《中 國近代名人傳》。有一篇介紹吳經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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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文入手,將之譯成中文,

稍有增補,名為「一個敲打虛空的天使」;研讀了《超越東西》後本想將此書 全部譯出,這是一冊吳博士的自傳,此傳是以標題為主的傳記,但因時間及 能力都有限,本報告中以“生命的贈禮”、“若望是我的名字”,“與荷姆 斯大法官一段珍貴的友誼”,三篇文章作為代表吳博士的三個轉折。在附錄 中“年譜綜編”是讀了《懷蘭集》,博士悼念亡妻所作的吳李德蘭年譜,增 補而成,增捕的資料大部分是取材於博士自已的作品。在閱讀作品中發現吳 博士是有寫日記的習慣,日後如能見到,當可較明確的將吳博士一生的心路 歷程作更明的報告,和大家一起共享。

第二部分探討吳博士的哲學思想(不包括法理學、法哲學)。以闡明其 和諧、悅樂的哲學觀。以儒、道、禪,及對中西文化的比較綜合與超越為主軸。

第三部分是討論吳博士的自然法,「成長中的自然法」,吳博士以研究 自然法為終生職志,因為自然法是 jus gentium 人類法,及國際法的基礎,

在研究中主要表達了自然法在中國哲學思想中的呈顯樣態,因為自然法是西 方的觀念,吳博士能不露痕跡的將它在中國文化中,發芽、成長、茁壯,甚 至能成為史學及文化,三民主義及中華民國憲法的形上基礎。

第四部分是承襲第三部分,從自然法到道德史觀,是吳博士的創見,筆 者於博士論文《春秋大義—一個道德史觀的探討》,就是以為吳博士的道德 史觀和春秋大義是相類比的,而春秋大義也是自然法的一種表現方式,更是 中國文化的根基。

2 田默迪著李箎平譯,〈吳經熊—一位偉大的中國人和天主教徒〉,哲學與文化 18 卷 2、3 期 19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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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graphical Dictionany of Republican China , p.419-422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

1970 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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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第五部分是研究吳博士的藝術論。其實,吳博士的一生就是一件偉大的 藝術品,也因此,用藝術眼光來看人生、看世事、看法律、看一切,甚至看生 死,都是從他的個性中自然流露出來,沒有絲亳妞妮作態,要不然就不會譜 出,「法律是合情合理的藝術,是利益和諧的藝術。」這樣的話語;甚至,斬 釘截鐵的告誡我們,假如,你不把法律當作一種藝術,那麼你愈研究法律,

你會變得越來越笨。

本來”想”研究吳博士的思想是一種情緒上的愛慕,兩年的上課時期,

我曾寫過“每次上山(陽明山老師家)上課都像是朝聖一般”。上課是自由的,

但老師每次點名,因為他是守法的,學校規定要點名。記得有次上課一個同 學,竟睡著了,老師小聲的要大家不要吵他,說:「身體比較重要,書什麼 時候讀都可以。」每次從老師嘴中吐出的話都是朵朵智慧的火花。當時,年少 輕狂的無知,曾告知老師我想讀他的書,他笑笑說先看看 Beyond East and West 吧!”

現在,稍微多讀了些老師的書,才知道自己十幾年來,只是在老師的門 牆外彳彳亍亍;但就如同在他書中稱讚荷姆斯大法官的話,我也可以說倘若 卡萊爾把天才描述為“上帝較明確的面目”的話是對的,我會告訴大家我也 看到一位天才了。

這個研究只是個起步,當愛慕的激情平息下來之後,研究吳博士竟成為 智性的十字架,有著可以永遠背負的愉悅。也昐望能引出更多更有能力的人 來一起研究並推廣之。最後,要謝謝中西文化研究中心的支持與婉貞小姐不 斷的督促,還有很多朋友、學生曾一起翻譯,討論和幫忙打字從十年前敏華、

美惠的譯稿中可看出她們的努力是辛苦的!。當然,田默迪神父慷慨的將藏 書借予影印,要不是有這些書,是無法管窺老師的思想於絲毫,田神父可說 是吳神父最忠誠的弟子,要不是他的執著,很多研究是無法達成的,前年吳 博士逝世十週年的紀念研討會也是神父一手促成。還有,小師兄樹德教授 John Wu Jr﹒不嫌煩的讓我問問題,到樹德家就好像以前上山朝聖的日子。

但願這個研究報告沒有糟蹋這些人的熱情與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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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二、吳經熊博士傳略

(一)一個向空處敲打的天使

離逝的日子

像海豚那樣死去,每一陣劇痛都 給它加上一層新的顏色,當它

深喘不息的時候;

最後一層也就是最美的一層。

(拜倫詩,徐誠斌主教譯)

吳經熊,字德生( 1899.3.28~1986.2.6),在西方以 John,C.H.

Wu 聞名,是一位律師,法哲學家、教育家,卓越的天主教信友,曾為上海 上訴庭庭長,立法委員兼憲法草案委員會副委員長。曾在香港創辦天下月刊,

曾譯聖詠,並與先總統 蔣公合譯聖經新約,並奉命駐教廷大使。執教於美 國夏威夷大學、西北大學、西東大學,約十七年之久,到臺灣後任文化大學 名譽校長,哲學研究所博士班主任,六十年十月應聘為總統府資政。

德生博士浙江寧波(鄞縣)人,父親吳葭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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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 年~1909 年)生 長在一個謙遜的家庭,受過少許的私塾教育,後來成為一個著名的銀行家,

大善人。葭蒼公曾為寧波總商會的第一任會長,有二位夫人,德生博士是第 二位夫人所生,家中三個孩子中的老么,六歲時入私塾讀書,二年後,進入 寧波一所西式的學校(翰香學堂)就學。一九一六年四月進入效實中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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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蘭集》中有吳博士自編的〈吳李德蘭夫人年譜〉,年譜內父名葭蒼,但在吳博士的訃

聞上則植葭 ,今從懷蘭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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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學堂)就讀。並接受家裡的安排與同鄉李亭山公次女育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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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蘭)結褵,

當時小倆口都只有十七歲。同年,到上海入一所浸信會學院滬江大學習科學,

同窗徐志摩,邀他同入在天津的北洋大學法學院。一九一七年,他入北洋大 學春季班習法律。秋,返回上海,進東吳大學中國比較法律學院,當時的院 長是蘭金教授 Charles W. Rankin,從此,他開始與西方傳教士接觸,深 受影響,就在這一年冬天在監理教會領洗,成為美以美會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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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年,以第一名畢業於東吳大學。同年秋天,赴美,進入密西根 大學法學院,成為法學碩士候選人( LL.M),由於他在學院成績有十個A的 優越紀錄,於一九二一年六月被准許逕修讀法學博士(J. D.),在這一年他 在 密 西 根 法 律 評 論 , 發 表 了 第 一 篇 以 英 文 撰 寫 的 法 學 專 業 論 文 :

〈 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 中國古代法及法理學之研究〉此文在比較 法學中討論普遍的法學觀念,並指陳中國的法學思想已足以與現代西方社會 中的法律哲學對話。同時指責列強的勢力認為他們應放棄在中國的治外法權。

他將這篇論文寄給荷姆斯法官( Oliver Wendell Holmes)附了封短函要 求給與批評指教,這個舉動使他獲得荷姆斯法官溫馨的友誼,當時荷氏已介 八十高齡而德生博士方值廿二歲。後來倆人曾經有兩次短暫的見面(1923 年,1930 年),中間間隔了七年。但因他們相互通信,友誼因此日益加深;

有十一年時間魚雁往返,這段時間也是荷氏一生中寫信寫得最好的時刻。荷 氏法律哲學觀點一直強烈的影響吳博士。

德生博士得到他在密西根大學的教授們之推薦,獲得卡內基國際和平基 金會的獎學金,到歐洲作訪問研究。一九二一年,在巴黎發表了一篇論文:

〈 國 際 法 之 基 本 概 念 之 轉 變 - Les transformation des conceptions fondamentales du doit des gens〉此文致力於證明:尋求國際法較廣義 的哲學基礎要比只透過事實分析更合理。在柏林,參加著名的新康德學派哲 學家史丹木勒 (Rudolf Stammler)的講座。因此與史氏相識並心怡之。因著 與荷姆斯法官的交情,找到自己獨特的思想,他在荷氏對法律知性的直觀的 進路與史氏邏輯的觀念式的進路中找尋一條綜合之道。

一九二三年三月,研究的成果之一的〈荷姆斯法官的法律哲學- The Juristic Philosophy of Justice Holmes〉在密西根法律評論發表。這篇文 章是討論法律哲學與認識論及倫理學問題的關係,他闡釋「人在法律範圍內 對於通性的思考」,並對荷氏在這些問題上所提出的態度提出檢討。此年,

班哲明‧卡多若法官(Judge Benjamin Cardozo)在耶魯大學法學院的 演講中提到這篇文章的論題,並指出兩人思想的相似性。卡氏的演講在一九 二四年出版,以《成長中的法律-The Growth of The Law》為書名。一九二 三-二四年,德生博士接受哈佛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獎學金返回美國,在龐德 院長( Dean Roscoe Pound)的指導下做研究,一九二四年一月在伊里諾 法律評論發表研究成果-《龐德的法律哲學- The Juristic Phiophsophy of Roscoe Pound》。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到華盛頓,在這裡他見到了心怡已 久的荷姆斯法官,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一九二四年春天,回到中國。秋天,執教於上海的母校及張君勱先生所 辦的自治學院,成為一個法律學,政治學教授。三年後當布魯門院長辭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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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蘭集》中為"友悌"在上引訃聞中為"育弟",今從《懷蘭集》。

 德蘭是皈依天主教後的聖名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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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hodist 美以美教徒 Methodism 美以美會是基督教的一個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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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他被認為是最適合的接掌者。後來卻由 Robert W.H. Sheng 接任,實際的 因素是一些東吳大學人士認為德生博士雖具睿智卻帶情緒化,因此他未能遷 昇到新的位置。

一九二七年,國民政府重獲中國在殖民地的司法權,因此在國際殖民地 的上海成立臨時法院,德生博士被任命為上海臨時法院推事。在給荷姆斯法 官的信中,他表示將致力於「中國法律的荷姆斯化」( Holmesianize the law of China)。這是中國首度在外國轄區實施法制,他所認定的原則是

「國家法是中國不成文法的一部分」( The law of nation is a part of the common law of China)。一九二八年春天在南京,被委派參加法典編輯 委員。夏天,改任上訴法庭刑事部門的庭長(審判長)。這一年上海商務印 書館出版了他的《法學論叢-Jundicial Essays and Studies》,是他一些 法學及法律哲學的論文集。

一九二九年吳博士晉陞為上海特別高等法院院長,年尾,他辭去法院的 職務,接受美國研究單位 Julius Rosenwarld 基金會的贊助於一九三○年 元月在芝加哥西北大學法學院任客座教授。在這裡他研究討論了中國傳統的 與現代法律制度。接著接受哈佛法學院的春季班研究獎學金,當他逗留在哈 佛大學時他到麻薩諸塞州比佛利拜謁荷姆斯法官,這是他們第二次也是最後 一次見面。夏天,回到中國收集一些資料,準備在哈佛大學講授一個新的不 成文法的課程,但他的妻子德蘭病了,使他取消哈佛的課程,留在上海。

一九三○年秋天,德生博士開始在上海執業當律師,他立刻走紅。第一 個月的收入就超過他過去幾年當教授和法官的總合。豐富的學術背景和特出 的專業能力使他成為當時最出色的中國律師之一。雖然在事業上大展鴻圖,

他卻日益厭倦這種成天與毀約、侵佔權利或遺產爭奪事件為伍的日子,與又 不具挑戰性的工作。因此,當一九三三年孫哲生(科)先生出任立法院院長,

他立刻接受了邀請進立法院,一直到一九四八年止,在立法院擔任多項要職,

諸如憲法草案委員會副委員長,復兼長法制、外交兩委會。在他擔任憲法草 案委員會副委員長時,奉命負責起草預定於一九四六年公佈的新憲法。德生 博士花了一個月的時間獨力完成草擬工作,並被授權在他的名下出版,接受 民眾的反應(批評)。新憲法後來經過多方的修訂,直到一九四六年被中央 政府所採用,其中德生博士最感興趣的是憲法中有關人民的權力與義務這一 章,幾乎是隻字未改地公佈實施。

德生博士任職立法院期間,亦積極參與孫逸仙學會復興中華文化的工作。

一九三五年五月,他創辦天下月刊,就是以此學會之名出版,這本英文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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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促進東西方文化的交流。德生博士邀請曾受過正統英國文學訓練的溫原 寧先生出任主編(溫後來出使希臘),並邀請林語堂、全曾嘏擔任執行編輯。

這本刊物在一九四一年停刊,出刊期間曾經發表了許多中外學者極具份量的 文稿,德生博士於文藝與編務上付出許多精力,並深入中西文學的堂奧。

一九三七年中日戰爭開始,德生博士皈依天主教,這個轉變是由於讀了 馬相伯神父所翻譯的《靈心小史-聖德勒修女傳》得到的啟示。 《靈心小史》中 傳達出天主教的愛及無窮的信心,深深地感動著他。他發覺,基督教美以美 會在感情上過於淡漠。同時他也潛心研究儒、道、釋三家學說,「罪」這個問題 深深困擾著他,因為就像包斯威爾(Boswell)在倫敦一樣,他在上海於奢 華享樂與道德意識間一直感到無所適從,聖德勒莎修女的一生影響德生博士 走向許多不同的道路上-神秘主義與教條,哲學與禁欲主義,每一次新的發 現都帶給他新的趣味。並不是天主教中的知性吸引了他,而是質樸的啟示,

其中包藏著天主無限的恩寵及其所要求如赤子般的信心。德生博士皈依天主 教的過程雖然戲劇化,卻是由衷的。一九三七年十二月領洗,兩年後行堅振 禮。幾個月後他的太太和他孩子們也都隨著領洗。

一九三八年德生博士遷居香港,天下月刊的編務一直在此進行,直到三 年後(一九四一年)停刊,這一年十二月日本軍隊進侵香港,德生博士被拘 留了幾個星期,後經英人 Robert Kotewall 爵士的說項才被釋放。一九四二 年五月他離開香港,沿東河到達桂林,經過幾個星期的修養後轉到重慶,在 當時的外交部次長傅秉常先生家中作客,並受蔣委員長請託將《聖詠》譯成 中文。德生博士於一九四二年底回桂林,花了兩年的時間將《聖詠》用中國的 古詩體譯成中文。這段時期,他過著快樂而與世隔絕的時光。

一九四四年秋,日軍的攻擊迫使他遷往貴陽,後又轉徙重慶。德生博士 所譯的《聖詠》,甚獲蔣委員長和蔣夫人之心,一九四六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他優雅的譯筆受到一致的推崇,連他本人也說:這是他最愉快的中文創作。

一九四五年春,德生博士出席舊金山聯合國大會,為我國代表團顧問

(聯合國憲章之中文本由德生博士主稿)。一九四六年初德生博士回到重慶,

參加政治協商會議。此年年底,蔣總統命德生博士出使教廷,於一九四七年 二月向教宗庇謢十二世(Pope Pius XII)呈遞到任國書。於聖城梵諦岡任職期 間,他以古詩體完成了新約聖經的中譯《新約全書》,於一九四九年由香港 真理學會出版。羅瑪的外交官生活如同當時在上海的律師生涯一般,令他覺 得不十分滿意。一九四九年初德生博士回到中國作短暫的停留後返回羅瑪,

不久即辭卻了大使職。

一九四九年德生博士旅居夏威夷,在夏威夷大學任中國哲學及文學的客 座教授兩年,這期間他完成了自傳《超越東西 -Beyond East and West》,

一九五一年出版,除了極具野心的書名外,書中對德生博士卅年的精神遨遊 所做的總述,引起了廣泛的注意,那是他找尋人類不朽價值觀的過程。另一 本書,名為《內心樂園-The Interior Carmel》同樣以英文撰成,是研究由 基督信仰而臻於完美境界的途徑。

一九五一年,德生博士應邀為美國新澤西洲西東大學的法學教授,法律 哲學是他早期的智性所要求的,後來竟轉變成他的道義上的債務。年輕時,

他是自然法的擁謢者,及長,視自然法為一切法律的基礎。自然法的原創者

為「神」,它經由使者(如摩西)承傳,並深銘於人心。這個觀念是正統的天

主信仰教義。他成了意大利神哲學家多瑪斯學說最成功的詮譯者;德生博士

將自己與一位士林哲學法學家的學術權威結合在一起。《正義之泉源 -

Fountain of Justice》於一九五五年出版,《法理學:判例及其它材料-

Cases and Materials on Jurisprudence》於一九五八年出版,這兩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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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代表德生博士成熟的法律哲學思想。一九五七年,他接受海牙國際仲裁法庭 之禮聘成為仲裁法庭法官。

做為一位天主教作家與學者,由於他長年旅居美國,用英文寫作,德生 博士在英語世界的名氣反較在國內為大,其所譯的《聖詠》,和《新經全集》

因用文言詩體譯成亦無法像一般白話文譯本的廣受使用。於一九六一年出版

《老子道德經》英譯本,由於譯筆優雅,備受讚賞。對於他自己來說,這本道 德經,是代表一種活生生的傳統,而非只是哲學理論。他的另一部論文集:

《 中 國 人 文 主 義 與 基 督 精 神 -Chinese Humanism and Christian Spirituality》於一九六五年出版,由薛光前主編。

德生博士曾於一九五九年及一九六四年兩度出席夏威夷舉辦之東西哲學 家會議,在會中所提出的兩篇論文,〈中國的法律及政治哲學 Chinese Leg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新舊中國政治哲學及法律傳統中之個 人 地 位 - The Status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Political and Legal Traditions of Old and New China〉後來刊載於一九六七年出版,由查理

‧摩爾(Charles A. Moore)所主編的《中國之思:中國哲學與文化中的 基本概念》文集中。

德生博士曾獲許多大學的榮譽學位,包括奧瑞岡的波特蘭大學、波士頓 學院和紐約的聖約翰大學及韓國嶺南、圓光兩大學的榮譽博士。同時他也是 美國人文與科學學會,當代天主教作家學會的榮譽會員。

自一九三七年後,德生博士被公認為天主教信仰在中國的重要俗家詮釋 者之一。有些人認為,天主教會在中國找到了一位真正智慧型的皈依者,就 像徐光啟一般。另一些人則認為,德生博士是教會更要的收穫,因為他比明 代的學者和官員更具認識與詮釋天主教信仰的能力。

自一九五九年冬天(十月卅日)夫人李德蘭在美國去世,鶼鰈情深,德

生博士有悼亡詩百餘首《懷蘭集》傳世。他們四十四年的婚姻生活共育了十三

個孩子(九子四女),其中次子祖禹為外交官,五子季札為音樂家,六子叔

平(聖名彼德)為瑪利諾會神父,么子樹德執教於文化大學。一九六七年六

月德生博士在臺灣,與旅港來臺訪遊的祝文英女士聯姻。民國七十三年德生

博士病,入榮總就醫,於此養病三年,民國七十五年二月六日(農曆七十四

年十二月廾八日)上午六時五十分,因自發性肺纖維化,呼吸衰竭而逝,享

年八十八。田默迪神父認為「吳博士的思想特色,在於將法律、哲學、文化及

信仰結合成為一個圓融體系。」我們相信,這個特色將是未來人類發展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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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德生師來說,他是去生而不是去死,最後我想到的是德生師在《唐詩 四季》,〈冬的心理分析〉中所引的拜倫的詩:

離逝的日子

像海豚那樣死去,每一陣劇痛都 給它加上一層新的顏色,當它 深喘不息的時候;

最後一層也就是最美的一層。

(拜倫詩,徐誠斌主教譯)

(附註:※標題:「一個向空處敲打的天使」語出吳德生博士所著,項退結教授譯〈莊子的 智慧〉一文(《哲學與文化》,第三十七頁,三民出版社,台北)

※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初稿,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修訂稿

※ 民國八十七年增訂)

吳博士與夫人德蘭共育子女十三人

出生序 名字 現況 出生年月日

長子 祖霖 北加洲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次子 祖禹 南加洲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五月三日 參子 祖望 歿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四月五日 長女 靜安 新澤西 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年)月四廾一日 次女 靜梅 紐約 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年)四十一月日 肆子 亭林 歿 民國十九年(一九三○年)二月三日 伍子 季札 台灣 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年)四月三十日 陸子 叔平 台灣東勢 民國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年)七月六日 柒子 文秀 新澤西 民國二十二年(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廾五日 捌子 啟文 弗洛里達 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五月六日 玖子 秀士 早殤 民國二十五年(一九三六年)七月六日

生,十月十六日殤

參女 蘭仙 紐約 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九月十九日 肆女 令暉 紐約 民國二十九年(一九四○年)二月十九日 拾子 樹德 台灣 民國三十一年(一九四二年)六月卅一日

(二)生命的贈禮

我生於巳亥年(公元一八九九年)農曆二月十七的寧波,這是一個清新 春天的黎明,二月是個芽月。根據傳統說法,山上的植物漸轉為翠綠,每一 片葉、一株芽都正準備好迎接溫馨的煦陽。綠上柳梢頭,蘭蕊吐幽香,每棵 果樹的花也急於綻出蓓蕾 ;也就是說,歲月已渡過冬天幽闇的隧道,進入了 明亮的春天。這正是《聖詠》中,新娘子聽到她愛人呼聲的季節:

看呀!吾愛正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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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起來吧!快些!我美麗的可人兒,來吧,

因冬天消逝;雨也停了。

花兒綻放在我們的土地上,歌頌的時候到了,

斑鳩在我們的園中唱著,

無花果樹已吐出他的翠芽,

花叢中的蔓藤也傳來甜的芳香,

起來吧!我的愛人,可人兒,來吧。

是天父揀選這個季節和日子,作為我的生日,讓我從母親的子宮內出生,

我是如此著急的想見到外面的光明。後來家人告訴我,在產婆到達之前,我 就降生了。

二月十七日是個好日子,正介於兩大節慶之間。傳說,道家的創始人-

老子,生於十五號;觀世音菩薩在十九號慶生。而我則生於佛、道之間。除此 之外,這個月也是特別使人虔誠地紀念孔子的日子,相信你已發現了,好像 中國的儒、釋、道三教匯集成為我精神的守護神。三者對我都有所助益。雖然 我最後才看到指引萬民來到世間的基督之光。

目前我對於儒、釋、道三家的態度,幾乎可借用惠曼特的這首詩:

我不敢再向前,直到證明 你所留下來的東西是可敬的。

我已細讀過它們,真的!

十分值得讚美,

沒有什麼能比它更偉大!任何 東西都不能比它應得的得到更多。

然後將之摒棄,

這裡,我佇立在我的地方,在屬於我的時間裡。

基督精神是神聖的,人間的一切沒有能比這更偉大。將基督精神視為屬

於西方的是一種誤解,西方或許有基督精神,但基督精神不只是西方,祂超

越東西方,踰越新與舊,比新的更新,比古老的更古老;基督精神比我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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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環境中儒、釋、道的精神更親近我,我感激三家,因它們一直像善知識般 地引導我,直到止於基督面前。基督使我的生命一以貫之,我能身為黃種人 而接受白種人的教育,是要感謝這一貫之道了。

根據在我生長地方的某些迷信,我的出生是福星高照,我所擁有這些,

傳說是藉著上天的恩寵,這種想法在年長後隨即淡忘,但由於年幼時即深植 心中,事實上仍有部分影響著我小時遠大的志向。當我還是個小孩時,就覺 得有朝一日,我將在政治上極有成就,我的國家,甚至全世界都因為我的存 在而變得更好。因此,我滿懷希望,開始我的人生旅程。但以後的生涯證明 它是毫無理由的,每當我將理想與事實相比較,總是為顯著的差別而覺得可 笑。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變得如此幽默,如此能抑制自己;所謂幽默,就是 某種自娛的傾向,取笑自己的愚行與失敗;對事情真相完全承認的謙卑;的 確,上帝是善於區分好壞的。

依陽曆算,我的生日是一八九九年,三月廿八日,後來很欣慰的知道,

我特別熱愛的聖女小德勒莎(德蘭),也是在一五一五年幾乎同日同時出生;

聖若望由律師而成為聖人,也是在一四六五年的同一天蒙主恩召。雖然這些 並不保證我將也會成為聖人,但至少刺激我的精神生活。我想如果我生於耶 誕節或復活節或聖母的節慶,也許會更快樂,但我如何可質疑上帝的智慧?

就像比拉多所言:「人各有命」(What is written is written.)。

有些朋友發現自從我成為天主教徒後,已多少失去了野心,事實上,我 比以前更具野心,我有值得榮耀的地方,但卻發現那是極空洞的,對得到容 易毀滅的事物覺得滿足是不算野心。對我而言,世界已沒什麼值得垂涎,我 唯一的野心是做個上帝聽話的乖孩子;而且這是一扇對每個信仰上帝的人都 開放的大門,如果這不是最崇高的野心,我的心將不會屬於它;但如不是每 個人都能實現的,我的心靈也不可能在極短的時間裡,就對祂發生興趣,既 然成為上帝之子,至高的恩典是每個人都可能有的,去享受其它的恩惠又何 用?

上帝不僅給我一個出生的好日,也給了個出生的好地方,我出生在寧波 24 邸,「寧波」按字面的解釋是「寧靜的波浪」,我並不清楚為何這樣稱呼,

也許是因為它位於長江畔,長江流向大海,我們那一代的人是按照它規律的 漲、退潮來判斷時間。

寧波人不是很文雅的,但有著熱情、誠實、精力充沛及冒險的精神,他 們將工業、商業藝術化,而且精明又多產,也許是因為大多吃魚及其他海中 生物的關係吧。就我所知,寧波人的最大優點是能全心全意地享受生活,上 帝創造寧波人,而且讓他們覺得生活容易,他們真的是純樸的,但也從沒忘 記土地是屬於上帝的,不論土地上長出什麼,他們都認為是上帝所賜的禮物,

換句話說,上帝所賜予的,他們都能滿心歡喜地接受。假設上帝喜歡這些人,

甚於那些苛求的人,並非是不合理的,正如他們被邀請通過上帝提供的各色 菜餚的考驗,寧波人珍愛他們生命的禮物,如同一個美國飢餓的學童享受他 的熱狗一般。

寧波人也許有些粗獷、倔傲不屈,他們並非膽小、多疑的,他們有如動 物般的忠誠,如馬般的敏捷、而且是幽默的,雖然他們的幽默是開事實的玩 笑多於文雅的風趣,他們喜歡土地,及泥土的氣息,處於宇宙中而自得之,

太陽、月亮、星星、風、雨、狗、貓、鳥、花,在寧波比在任何地方更近人性。大

自然與鳥獸似乎成為每個家中的成員之一。在我童年時,常可聽見:「日上

三竿了,該是煮午飯的時候。」或「雞已回籠,你爸爸快回家了。」、 「看那彤

雲,明天會比今天熱。」或「聽!喜鵲剛在你頭上叫了三聲,明天你將走好

運。」如果是烏鴉在你頭上叫,這是警告你將有惡運當頭,此時最有效的避

厄辦法就是,在地上吐口水說:「呸」。你的身體有如探礦棒一般,如果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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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噴嚏,就表示在遠方的朋友,正在說你的好話;相反的,如果耳朵癢,表示 有人在你背後說壞話。早在西方有收音機之前,我們就已發明心靈溝通的辦 法。

因此,我的童年如在仙境,我記得當我第一次被帶去看棉花工廠時是如 此的驚訝,我像一個智者般說:我相信巫婆在裡面。我覺得自己相當勇敢處 在如此神出鬼沒的地方。

另一次,我的鄰居邀請我去聽他新買的留聲機;「多可憐」我想:「那個 垂死人的靈魂,被一個心毒的魔術師捕抓住,放在盒子裡,所以當魔術師施 咒語時,那個可憐人必須重覆地說著。」當純東方的幻想與西方科學發明作 第一次接觸,那是我有生以來最刺激的日子。那些日子將不再重現,對我,

對任何在寧波的男孩子或中國任何地方的人來說,科學已經發現(宇宙)世 界許多的奇異現象的真實性,但同時也扼殺了很多奇異的感覺。

十四年前,對於當時西方物質文明與中國思想接觸的感想,在某些程度 上,我寫了些中肯的話,他們仍代表我現在的感覺。

如果同某首不全記得的旋律,常使我想到舊中國甜美的靈魂,曾在我童 年使我狂喜;我多想再重回我母親的胸懷,當我回首,我總怦然心跳,因為:

她是這溫柔地球的一幅柔和的山水,

到處充滿了 和諧 安樂與 寧靜 繁茂 生機與 歡愉

如果沒有快樂 她比偉大的感情更近於妳

現在,中國已改變,她被拖進世界的旋渦中,如同西風中的落葉,像落 花灑落在奔流的揚子江中,她不再是她,已不由自主地被推向不可知的未來。

我知道她將會從風雨及動亂中重生,自挑戰及苦難中展現出凱旋的姿態,但 她將無法重回過去甜美靈魂的本質,她的音樂將不再如笛聲的風及流水;她 將變為一些金屬粗糙的聲音,像華格納的傑作。對於她的子民,她將不再是 從前溫柔的母親,而轉變為一個如同烈陽般嚴厲的父親。中國,我的祖國已 死,願新中國萬歲。

目前,中國的靈魂,正處於她歷史中最艱苦的時期,優美的舊調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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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曲又未譜成,她現正處於四分五裂的不和諧中。就我自己而言,上帝已 替我解決了所有的不和諧,而注入了超自然的和諧在我的靈魂中,但何時,

這也將發生在我的國家與國人,只要他們無法和我一樣,只要這個世界仍是 不太平,我的和諧,將永遠無法完成。

無論如何,我無法不懷著強烈的鄉愁來思念寧波,包含思鄉及渴望我童 年的記憶。我最後一次在寧波是一九四九年的春天,我特別去尋訪出生的老 屋(因為我大些就搬離那老屋,從那時起,再未踏進它),由哥哥陪伴,我 敲門,當時主人相當客氣地請我們進入,哥哥指出我出生的房間,母親死後 安放的廳堂曾被鄰居佔據,而他們也已過世,用筆墨來形容這一切似乎就像 一場夢。

還有一件關於我的出生地,我無法用筆墨來形容的。寧波話就像最糟的 爵士樂一般,上海流行一句諺語「寧可與蘇州人吵架,也不與寧波人談戀 愛。」奇怪的是,儘管寧波話粗俗不諧,但它的口音卻是跟著寧波人一輩子,

以致於寧波人永遠無法說國語而不被發現他是寧波人。我想自太古起一直是 如此,唐朝著名詩人賀知章,是寧波人,他在一首不朽的詩中印證了他在離 家數十年之後,他仍有寧波的口音:

少小離家老大回 鄉音無改鬢毛催 兒童相見不相識 笑問客從何處來

寧波人稱父親為「阿爸」,這非常接近耶穌說的阿拉母 Aramaic 語。當 我第一次在福音馬爾谷傳中讀到耶穌的禱告「阿爸,全能父者!」(馬爾谷 福音十四.三十六)是如此的歡愉,究竟「阿爸」和「Abba」的音相當接近。

寧波的街道髒髒的,寧波的河一如往昔地黃濁,但空氣中仍有健康、鼓 舞的力量。寧波的天空看起來比任何地方的天空有生氣及歡欣。

當我重讀過去所寫的文章,我時常會想到,不管好壞,只有寧波人可以 寫出。例如,在上海的澡堂內洗澡,是人生的享受,只是有些太貴族似的奢 華。一個男孩擦後背,敲擊你全身,你只需要在澡缸內舒服地躺著,讓擦你 背的人,將你清洗乾淨,如同廚師輕拍雞隻一般。為了顯示他的效率,他會 將由你身上搓揉下的泥,揉成如細麵條般放在你身上某處,我的經驗告訴我,

泥堆的大小,可以告訴你上一次的洗澡和這一次相隔的長短時間,這定律適 用於各階層的人。同時我也發現了另一個定律,我稱之為「吳氏髒度極限定 律」。當你有段時間沒洗澡,例如,一個月,你身上的塵土將會達到一個定 量,且拒絕增長,這條定律慈悲地保全了我們的民族。我們並非如外國人想 像的一半髒,有一種叫自然浴,就像自然痊癒,我是寧愛合理的髒,也不要 有過份的潔癖。似乎中國人忘記自己是由塵土所構成,而也將會歸於塵土,

地球是不喜妳鮮紅的指甲。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就是寧波的精神,我是它的化身,寧波人可以是任 何東西,但他不會是個偽君子。如果我現在是乾淨的,那是因上帝洗淨我,

並非我洗淨自己,只有靠恩寵才可以治癒我天性的污點,沒有任何淨化的修 辭可真正淨化一個人。

我銘心記得主耶穌基督的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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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耶魔離人,徘徊於無水之地,欲覓一安身之所而不可得,則曰『我 將返我故宅。』比至,其室空空,掃除整潔,粉飾煥然;乃往召較己 尤惡七鬼同居;其人之後患,必有甚焉者也。斯邪惡世代,亦復如 是。」 (馬竇福音十四.四三~四五吳經熊譯)

這不是保持純潔的方法,正確的方法是當邪魔離去時,迎接基督。寧波 人!誠摯的專注你的靈魂,當基督的光照來時,讓祂淨化你的靈魂,則你將 欣悅地發現天父正在如〈以塞亞書〉中所云意味深長的話。

「上主說:你們的罪雖似朱紅,將變成雪一樣的潔白;雖紅得發紫,

仍能變成羊毛一樣的皎潔。」(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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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望是我的名字8

西元一九一六年我結婚後,和哥哥發生了一次口角,那時西方的意識型 態正影響著我。愛默森散文中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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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的個性(人格)甦醒,我對 我的哥哥建議,將財產分開,且將廚房分開,對我哥哥而言等於是發動一次 家庭革命,你一定可以想像,當時他覺得是多麼嚴重的冒犯;他對兄弟們的 理想,套句老話就是「五代同堂」,而我的格言是「一個廚房不該有兩個女 人。」我對他說:「寧可先小人後君子,兄弟應在患難時互相幫助,但一定是 會先幫助自己,如果我們兩家共用一個廚房,到最後這(團結)同堂,將只 會是形式上(肉體上)的,而心卻是分離,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分開住,我 們一輩子將會繼續親愛、互助。」

並非完全是愛默森的哲學觀點讓我有這種想法,我曾經目睹我媽媽及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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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譯自吳經熊博士原著 Beyond East and West《超越東西》的第一章:The Gift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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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譯自《Beyond East and West》第七章 my name in John 代表吳經熊博士的特質,可謂 名如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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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Reliance 收於 Emerson's Essays 愛默生 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 美國哲學家,

散文家及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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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之間的不愉快,就是這樣發生。後來我的哥哥答應了我的要求,我們在同 一個房子內建了兩個廚房,而且分家。但是他仍慷慨的替我照應我們共有財 產中我所有的部份,在每年底列出詳細的帳目,也因此我才能順利上大學甚 至進而到美國求學深造。

在西元一九一七年春,我和老友,徐志摩在天津北洋大學 (東吳大學)相 遇,便一起唸法律。在學期結束前學校宣佈,從下學年起,我們將與北京大 學的法學院合併。天津已離家蠻遠的,但北京更遠,並非我才新婚!我不想 去北京,寧可去上海求學,而這對我攜眷同處也較可行。而且美國美以美教 會將在上海設立中國比較法學院(東吳大學),此校頗負盛名,所以在這年年 秋,我用 John Wu 在此校註冊。

我選「若望」 John 做為名字是很有理由的,西元一九一七年春,當我在 北洋大學法學院時,在那時有種流行趨勢,每一位中國學生都有英文名字,

我們之中有崇拜像喬治‧華盛頓,亞伯拉罕‧林肯,威廉‧莎士比亞等名人;

有一天,我的同窗好友,徐志摩,和我決定也想選個名字,志摩替他自己選 了「漢彌頓」因他渴望成為一個憲法擁護者,及經濟學家,於是他叫「漢彌頓

‧徐」,但是後來他卻成為一個詩人,我想這或許是為什麼後來他不再用他 自己當時選的英文名字。

至於我,我崇拜的英雄太多以致於無法決定用那一個,所以我就參考了 韋氏名字大辭典,按字母排列的讀著,當我看到「 John」覺得被他吸引了,

我大聲重複的唸著:「 John…」,為什麼會如此,我問自己說:「這聲音就像 我的中文名字—經熊。」事實上,我的同學們叫我經熊時,他們常唸得很快 將兩個音併成一個音,聽起來就像「John」。這名字相當適合我,就像一個合 適的手套,雖然手套是進口的,卻非常適合我的手的大小,我不在乎我是依 那 一 個 John 來 定 名 , 曾 有 過 John Mar Shall , John Rears , John Weslsy,John Websster,John Falstaf 及 King John……我覺得有很多 熟識的 John 與我同名,但最有趣的是此名得來之容易,卻又如此合適我,

從那時起我就叫「 John Wu」,我也認為我這一輩子就是 John Wu。

法學院的院長是從美國田納西來的蘭金 Charles W. Rankin 先生,當 時他約 40 歲,仍是個單身漢,他除了是個好老師及好的院長外,充滿了愛 心及自我犧牲的精神,他的苦行主義,令所有的學生印象深刻,而且,是我 這輩子唯一見過如此篤信基督的人,他稱呼他的學生:張弟兄、吳弟兄,我 們也稱他蘭金「 Rankin」弟兄。

我們是夜間部,5 點到 8 點上課,除了蘭金先生之外,沒有其他的專職 教授,但所有上海的名律師,包括在中國的美國法庭的羅賓格法官(Judge Lobingier of the U.S. Court for China) 他 對 於 特 別 法 particular branches of the law。很專門,都來授課,學生們幾乎都是白天有工作的 成年人,其中有一個已經 50 歲。我是最年輕的,我記得在註冊那天發生了 一件很有趣的事,我到宿舍,遇見一個大二學長,他問我:我在這裡幹什麼,

我告訴他我是新生,他說:什麼!看看這些厚重的教科書,及個案記錄,我

們每天要讀上百頁,你這麼年輕怎麼能完成這些指定的作業!學長和我當時

都無法預知,後來我連續得了六學期的第一名,更沒有想到我後來更成為那

學校的校長。生活中真是充滿驚奇、愉快,當然也有不歡。除了法學的課程之

外,還有一堂由蘭金先生教授的宗教課,他要求我們讀聖經,因而我愛上了

祂,而且 Rankin 的身教也令我要尋求衪純淨靈魂及愛的源頭。之後,教科

書中有一本歐斯 James Orr 寫的《基督教觀點的上帝與世界 The Christian

View Of God And The World》對我有很深的影響,作者鳥瞰基督教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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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他將基督描述得如此美妙,他將「三位一體」“Doctrine Of The Trinity”詮 釋得如此清晰,直到目前我仍將那書本帶在身邊,書上有我 30 多年前作的 紅色及藍色的劃線筆記,看起來就像是昨天作的一樣,以下就是他寫的關於 Incarnation(道成肉身):

所謂道成肉身並不只意味基督為人帶來富饒的禮物與豐沛的恩 典,當然也不僅只是上帝與人的精神之間互動的關係。基督化為人 身的意義也不只是表示存於上帝與人之間形而上的融合,也不意謂 上帝與其信仰者之間道德的共融,人格與意志的合一,以及心靈的 安頓。基督化為人身不是說神的兒子以人形出現,當然更不會如印 度教的守護神般暫時以人身現形。這是如聖經所言唯一之道成肉身 的另一種描述。

簡而言之,基督化為人身並不僅僅意味神性與人性的結合,此 種結合,相信是每一個信仰者經過內心神聖所能感受到的。基督降 生成人是指一個神靈進入人的形體。

在大自然中上帝無所不在,然而上帝本身卻也是超自然的存在。

因此,神子從上帝本身得到人性,以及人的限制,但是如果我們說 的更清楚一點,神子接收神靈的超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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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化觀點審視基督教,詹姆斯。歐爾曾說道:

我們知道羅馬時代基督教是淨化與改革社會的力量;中世紀時,

基督教擔負教化蠻族的責任,以及使蠻族基督化;而現代,基督教 喚醒人的道德良知,進行本世紀的博愛運動。未來基督教的力量將 比過去更形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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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是寫於十九世紀末,歐爾肯定地說:「在過去基督教曾戰勝無信仰 年代,為未來的人性帶來希望,今日的基督教也將如水上行舟,平安航過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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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bner’s (New York ) 1893,Pp.241,243,引自吳博士原著之注。

11

Ibid.,p330,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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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懷疑之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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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本書的結尾,我用鉛筆寫:「感謝作者寫的有教化的文字。」

長話短說,感謝聖經及基督教觀點中的上帝與世界這個影響,及蘭金弟 兄 Brother Rankin 這個鮮明的例子,使我與基督有了第一次接觸,我在西 元一九一七年冬天受洗為美以美教會 methodist church 的基督信徒,直 到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名字始於耶穌十二使徒之一。

20 年後(西元一九三七年),我改信天主教,我仍沿用原名,直到最近 我才知道 John 代表“慈悲的天父”「God has been gracious」,而此言 可總結的說明我的一生。

我成為天主教徒後,我自然的對每日彌撒產生興趣,我的生日是三月二 十八日,我很好奇有那些聖人節日是在那一天,我相當驚訝的發現是 St.

John of Capistrano 紀念日。而更有趣的是,他也和我一樣是個律師。

很顯然的,我無法決定我出生的日子,我也並不刻意替我自己取 John 這個名字,因為我的父母替我取的名字是「經熊」而非「經勇」,如以寧彼話 來叫的話不可能會唸成「 John」,總而言之,上帝很仁慈的對我做了如此甜 蜜的安排。

對那些沒有信仰的人來說,或許會認為這是個巧合,但對我卻不僅於此,

而只覺得這是天祐。當聖伯鐸祿隱修院陸徵祥院長 Abbot Dom Pierre Celestine Lou 看過我用中文翻譯的新約聖經後,曾簽下「無礙付印 Nihil Ob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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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特別喜愛《福音若望傳》這也是種巧合嗎?我自己覺得翻《聖 保祿宗徒大事記 Epistles of St. Paul》最為得心應手,但陸公認為《福音若 望傳》才是我的傑作。在他死後才出版的《 La Rencontre des Humanite 人 文攜手》他將我描寫得令我感覺終身有愧於他。他說「《福音若望傳》的條文與 解釋說明,在我們中國人吳經熊先生手中完成了忠實的翻譯,是如此的優美 且深遠,其它版本對我們而言那是無法與此相比較。」如此還不夠,他又寫 著:「此書告訴我們福音的方式,讓我覺得似乎是聖若望 St. John 自己出現 用中文寫下來的,如果真的是成事在天,那麼 St. John 該是個中國人,而 且已經出現了。」也許陸院長是錯愛的,但我對他的真誠及勇氣致上最崇高 的敬意,因為就是他勇敢站出來與全世界對抗,站在中國的立場,嚴厲的反 對簽署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凡爾賽條約。

我引用這些話,並不是為了炫耀自己,而是想說上帝為了指引他的子民 而用的神奇方式,如同陸院長所說的,「我的朋友吳經熊與我,只盼望一件 事,就是所有的人應張開他們的眼及心靈,放開自己使自己看到耶穌,就如 同耶穌顯像(靈)及奉獻他自己,至於我們,就讓我們消失吧。」這是給我 最佳的建議,雖然我是以十二門徒之一聖若望 St. John 之名為名,我對他 仍是有特殊的敬意,可以說:「他必須擴大,我必須縮小。」事實上,所有基 督的使徒都是他的先鋒,如同浸信會的教友,無論如何(追隨)遵行浸信會 精神中的基督門徒並不會造成任何傷害,我自己就分不出我比較親近那一個,

有時我傾向於其中一個,有時又傾向另一個,我選擇二者為我的守護神,事 實上我認為所有天上的聖徒皆為我的守護神,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愛,我和他 的朋友交友,而不是個偶像崇拜者,也不是折衷派的人。我們的愛必須無所 不包,才能表現出完整、正直的結果。

12

Ibid.,p347,同上

13

參考羅光《陸微祥傳》。299 頁,全書本第廾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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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在此,我要介紹一封多年前寄自我一個最親愛的朋友若望‧費古松 John C. Ferguson 的信,他是個天主教徒也是個漢家學。他在北平看了刊 於 1940 年 1 月的《Ten Hsia Monthly 天下月刊》名為:〈思想與幻想 Thoughts and Fancies〉用于露稼「Lucas Yu」的筆名發表的文章,深受感 動,他寫了信給我的朋友全增嘏 T.K. Chuan 說:「我要寫封信給于露稼 Lucas Yu」他說:「我當然一眼就可認出他,他用最動人的文字寫得如此優 美,這篇文章將是不朽的,當《天下月刊》的其他文章被淡忘時,它仍會為 人津津樂道,因它本身就是不朽的。」這是否是事實,我無法確定,因自從 我成為天主教徒,對於我的作品的讚美我是無法消受的,這些恭維是屬於別 人的,因為我所做的或說的,如果有好的,都歸功於聖神,其他的都不重要。

讓我感興趣的是在我之內的若望 JOHN 即使是隱藏在露稼 Lucas 之下也無 法被掩蓋,你們已知,他讓我以十二門徒之一為名,另一令人感動的事是“

若望”們互相相親相愛,若望費古松 John Ferguson,已得到他的回報,

John Wu 仍如清教徒在淚谷中,我將約翰費松 Dr. Ferguson 的溫馨回憶深 藏在心中,我請求讀者們容忍我重刊這封他給我唯一的一封信:

北平胡同 3 號 中國

10,30,1940

Lucas, my fellow labourer〈Philemon24〉:

14

露稼兄弟您好!

您登在這期天下月刊的「思想與幻想 Thoughts and Fancies 」 深深的感動了我,我得知,你已去羅馬,但從你最近譯的詩及道 德經新譯得知,你已轉變得如此生氣蓬勃,你的心態,讓我憶起 我童年時認識的一些人,他們臉上常會放射出得意的光彩,當時 我們稱為“脫胎換骨”或“迎向上帝”。我並不相信你的同胞對 於許多事總是不動聲色,面無表情,我的觀察是他們常是充滿

(情緒)感情的,我非常高興知道你成為天主教徒基督影響了你 的心,對我來說,除非有虔誠的信仰,感激上帝,不然不會如此

14

語出聖葆祿致斐立孟書 24 節。As Do Mark…lube my fellow laboners 吳博士譯為…「露稼

亦皆與我通力合作皆,囑筆向爾問安。」新經全集 577 頁。

(21)

的觸動心靈。

我喜歡你的文章,因它替基督教在中國長期艱難的奮鬥中展 開了一個新的紀元,我很遺憾因為語言的關係無法表達對基督的 信仰。就我所知,你是第一個辦到。徐光啟的皈依,多少對政府有 些影響;李之藻則是因科學的緣故,馬相伯有很深的宗教經驗但他 太多變了,現在你以英文表達,句句具有經典性的永恆價值,但 你可不可以同樣的以中文表現出來。

革命的悲慟,及現代中國的初生是因它的領導者多為基督教 徒,卻無法發揮基督教的精神。孫文 Sun wen,及他兒子孫科 Sun Fo 可以增加他們的影響力,如果能將在宗教上的信念表達出來,

如他們影響他們的追隨者 Hsang Ly 一樣。很遺撼的孫博士見了 Joffe 或 Borodin 而沒見奧古斯丁 Augustin 或 Ambrose of Milan, Gen-Chiang 而並非 Donald 沒有像戈登 Gordon 或勞倫斯 Lawrence, 不然的話我們的近代史就會相當的不同。

身為教徒,我歡迎你到基督教聖殿,並祈禱你成為「燃燒、耀 眼的一道閃光」就像從前的聖約若望 John(John 5.35)

15

,不論是 若望 John 或露稼 Lucas 我以我的雙手向你致敬,耶穌基督我們的 上主將永遠與你同在。你的兄弟

若望

˙

費古松謹上 讓我再提一件關於我的名字引起令人振奮的事,我是在我親愛的朋友荷 姆斯大法官 Justice Oliver Werdell Holmes 死後才成為天主教徒,我常 憶起他,並在我的禱詞中提到他,特別在他的生日三月八日,而且我相當高 興的發現那天正是天賜聖若望會士節 St. JOHN OF GOD,他自己可能還不 知道,但誰能說 St. JOHN OF GOD 與我們能聚在一起毫無關聯,模仿荷姆 斯般我非常高興的說,我的理由是這事情並不需太在意,「我的感情仍有一 些年輕時的幻想」。

自從我到檀香山 Honolulu 後,我又結識了兩個或三個 Johns,都成為 我的好友,其一為 Father John Francis Limn of the Sulpiciano,他是 St. Stephens Semistary 的校長,隱居於群山之中,但當他進城,常造訪 我們家,他是我認識的人中有著最迷人氣質的一個,充滿了博愛及深遠的智 慧,認識他約在一年前,一開始我就被他吸引,從此之後他一直是我的精神 導師。但直到最近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平常我都稱他為林神父,聽起來較中 國,大約兩週前,我正沉思於與這位神父的友誼對我是如此的重要時,直覺 突然告訴我「不知道林神父的名字為何,我打賭一定是 John。」所以我打電 話給 Father Eugene Morin, Chancellor of the Diacese,詢問此事,

結果我的直覺是對的,他不只叫 John,而且是 John Franus,我另一個特 別喜歡的名字。

另一個 John 是個世俗人 Jean Charlot,我喜愛他的藝術,但我更愛他 的人格,事實上他的藝術與他的精神生活是不可分的,他以他的畫筆祈禱,

以他為例,天份是在謙和、厚道的控制下,Jean 與他妻子 Zohmah 對我而 言都是同等的重要,我無法不感謝上帝賜與他們的友誼予我,他的小孩中我 比較偏愛 John Charlot Jr. 有一次 Zohmah 帶 John 到我講授的基督神秘主

15

若望福音 五章 35 節,「如忘乃輝煌之明燈,爾等亦曾瞻仰其光而極一時之樂矣。」新經

全集 235 頁。

(22)

21

「道德史觀」在德生博士的著作中並無特別的耀眼,民 國六十八年國父誕辰,也是中華民國的文化復興節,德生博士 以〈中華文化與三民主義〉為題,在中山樓舉行的紀念會中講

。文中以「道德史觀」巧妙的聯結了三民主義與中華文 化,並明白的指出「以仁為文化的中心,和主義的中心,這個 看法,可名之曰『道德史觀』。」(同上)在另外一篇文章

〈民生哲學闡述〉中,提到國父的互助原則,德生博士說「所 以互助的原則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國父認為它是統馭 人類進化階段的法則。……然而依國父之意,互助原則不單是 道德律,而是一條自然法,它是從宇宙進

義 Christian Mysticism 課中,課結束之後,John 對他母親說(我並沒親 耳聽到):「我喜歡 Dr. Wu 他好聰明」就我的記憶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被稱 為「聰明」。真的,需要一個「John」才能真正的認識「John」。

(四)與荷姆斯一段珍貴的友誼16

有句中國古諺把生命的無奈描繪得很透徹,「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 柳柳成蔭。」用這句話來描述我的生活歷程,似乎是再恰當不過了。本來我計 劃好的一些事一直無法如願,而原先並未意料到的事反倒開花結果。

再 也 沒 有 比 我 與 奧 立 維 . 溫 德 . 荷 姆 斯 ( Justice 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這位大法官結識的過程還要偶然的了。前面我曾經 提過, 1920 年我在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當研究生。次年,〈密西根法學評論〉

月刊 的三 月號 , 登 載了 我的 一篇 題為 〈中 國古 代律 法與 法理 學之 研究 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的論文

17

。由於我的教授們時常提起荷姆 斯大法官並對他推崇有加,為了表示對大法官的敬意,我便將當月的期刊寄 了一本給他,同時寫了封信告知此事。我知道荷姆斯大法官對於比較法理學 很有興趣,所以在信中我也提及,相信他會很高興讀到一些有關中國古代的 律法觀念,因為這些觀念中有部份與他個人的想法不謀而合。

16

Justice Oliver Wendell Holmes 1841-1935 是美國近代著名的法理學家,在美國聯邦最高 法院連任大法官達 30 年之久,1861 年畢業於哈佛學院,1864 年入哈佛大學法律學院,

1866 年畢業,1882 年受任為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任職長達 20 年,1902 年羅斯福 統任命他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到 1932 年近 91 才退休。

此文是譯自 Beyond East and West 第九章吳經熊博士描述他和荷姆斯大法官結識、相交、

相知、相惜,在學術。精神上,如父子、師友甚或戀人的過程,他們兩人從 1920 年到 1935 荷式逝世為止,雖謹見過兩次面,但我們可以從本中讀出他們相互鍾愛的情誼。

17

此文 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 為吳博士第一篇法理學的作品,約 34 頁,後收於 1928 年出版的 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 第 205-239 在吳氏的著作中多次被提到且譯名不同,田神父之書譯為「中國古 法典與其他中國法律及法律思想原始資料邏輯」,而訃聞的傳中譯為〈中國古代法理學研 究〉。

此文從對〝書經〞、 〝禮記〞、 〝老子〞、孔子到漢代的法學資料加以反省,再從唐律及明。清

律法中引出一些法理學觀念。因此,筆者譯為〝中國古代律法與法理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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