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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马力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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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19-13805 (C) 020919 040919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三十四届会议

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15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 的国家报告

*

圣马力诺

* 本文件按收到的文本翻译印发。文件内容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表示任何意见。

大 会

Distr.: General 13 August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

目录

页次

一. 导言 ... 3

二. 系统方法 ... 3

三. 监管和体制框架 ... 3

A. 国际人权文书 ... 4

B. 与监督机构的协作 ... 5

四. 保护和促进人权 ... 6

A. 平等、不歧视以及具体权利持有者 ... 6

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13

C.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 16

五. 与民间社会合作 ... 19

六. 结论意见 ... 19

(3)

一. 导言

1. 对于圣马力诺共和国而言,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国家的一项优重事项。圣马 力诺政府在实施国内政策时,将国际法规则以及国际和区域监督机制提出的建议 考虑在内。

2. 圣马力诺非常重视普遍定期审议(普审)机制,并坚信该进程的建设性方针 是改进我国以及全世界所有国家人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关键。

3. 圣马力诺在普审工作组第二十届会议 (A/HRC/WG.6/20/SMR/1)期间,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提交了第二份全国人权状况报告。工作组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了有关圣马力诺的报告。随后,人权理事会在第二十八届会议上,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通过了工作组的报告(A/HRC/28/9)。此次审议过程中,共向圣 马力诺提出了 74 项建议。其中 55 项建议得到接受,19 项建议未予接受并辅以 说明。

4. 本报告重点介绍政府和行政当局自 2014 年 10 月以来为落实第二轮监测期 间接受的建议而在人权领域采取的措施,以及在建议未触及的领域内保护人权方 面取得的进展。

二. 系统方法

5. 本报告系由外交部在圣马力诺其他所有部委及各类国家机关的参与和磋商 之下编写,将由外交部长在“议会外交、出入境移民、安全与公共秩序、信息事 务常设委员会”下一次会议上递交。

6. 已将对圣马力诺的第三轮评价活动通告民间社会,并告之可通过媒体和直 接提出要求向政府提交评论、意见和建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载于本报告第五部 分。

7. 为了促进充分传阅国家报告,将在该报告已发往普审秘书处后,在外交部 网站上以意大利文和英文予以发布(www.esteri.sm)。

三. 监管和体制框架

8. 除此前报告中已经提及的人权保护机构外,2015 年 3 月 10 日第 28 号法设 立了圣马力诺执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负责:在国家一级促进、

保护和监测上述公约的执行工作;提出一项促进残疾人权利的三年期行动计划;

确定和提议政府内部协调机制,以促进各不同部门和各不同层级的相关行动;系 统地收集数据并推动开展调查和研究活动。该委员会由七位委员组成:三位委员 系从圣马力诺各残疾人协会主席当中确定产生;一位委员代表工会;以及从拥有 残疾问题相关技能者当中由多数党选出的二位委员和由少数党选出的一位委员。

9. 此外,为了实现联合国《2030 年议程》的各项目标,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

成立了一个部门间工作组,旨在分析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制定实现上述目标的部门

间战略和共同政策。

(4)

关于对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调整国内法律的第 78.11 至第 78.13 项 建议

10. 根据《圣马力诺共和国公民权利宣言》第 1 条,公认的国际法规则是圣马 力诺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程序签署和实施的国 际保护人权与自由协定优先于国内法律。所以说,国际保护人权与自由协定不仅 被认可为解释国内立法的标准,即采取立法性措施的标准,而且更是可直接适用 的,即使在没有具体的国内实施法的情况下亦是如此,且在出现冲突时优先适 用。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国内层面完全适用。

11. 圣马力诺于 1999 年 4 月 26 日批准了《罗马规约》,是首个批准《罗马规 约》的欧洲国家,且圣马力诺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一直非常关注。圣马力诺非 常重视该院的合作要求,将其转交圣马力诺法院主管部门评估,并迅速满足这些 要求。

12. 此外,圣马力诺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加入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 约》。继加入该公约后,通过了 2014 年 9 月 5 日第 138 号法,即《防止及惩治 灭绝种族罪规定》。该法旨在将圣马力诺法律规定的罪行与国际法公认的罪行等 同起来,从而防止和打击灭绝种族罪。

A. 国际人权文书

13. 圣马力诺共和国是主要的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的成员。在考虑拟予批准的 国际公约时,既定的做法是,应在国内层面已建立起切实实施和执行这种文书所 需的实际措施和法律时批准该文书。

关于批准国际文书和根据国际标准调整国内法律的第 78.1 至第 78.16 项建议

14. 过去五年间,圣马力诺共和国签署和/或批准了大量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

15. 按照第二轮普审期间接受的建议:

(a) 圣马力诺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接受了 2010 年 6 月 11 日在坎帕拉对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作出的有关侵略罪的修正;

(b) 圣马力诺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加入了 2008 年 12 月 10 日在纽约通过 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并根据《任择议定书》第十 和第十一条接受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权限;

(c) 圣马力诺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加入了 2011 年 12 月 19 日在纽约通过 的《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

(d) 正由议会核准加入 2002 年 9 月 10 日在纽约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 特权和豁免协定》事宜;

(e) 正由议会核准加入 1960 年 12 月 14 日在巴黎通过的教科文组织《反 对教育歧视公约》事宜。

16. 过去五年间,在欧洲委员会框架内批准了下列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欧洲

委员会《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第 16 号议定书(于 2015 年批准);欧洲《个

人数据自动化处理中的个人保护公约》(于 2015 年批准);《有关参与欧洲人权

(5)

法院诉讼人员的欧洲协定》(于 2015 年批准);经修订的《欧洲保护考古遗产公 约》(于 2015 年批准);《欧洲委员会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家庭暴力 公约》(于 2016 年批准);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及其《关于宣告利用计 算机系统犯下的种族主义或仇外行为为犯罪行为的附加议定书》(于 2019 年批 准)。

17. 圣马力诺还批准了人权领域其他重要的国际文书,例如《武器贸易条约》

(于 2015 年批准)、《巴黎协定》(于 2018 年批准)、《禁止核武器条约》(于 2018 年批准)和国际劳工组织第 183 号公约,即《保护生育公约》(于 2019 年批准)。

18. 圣马力诺认识到使其公民及居住在其领土内的外国人在认为自己的基本权 利遭侵犯时可以利用国际机制进行举报和控告的重要意义,还于 2015 年 8 月 4 日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四十一条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 21 条和第 22 条第 1 款交存了声明。

19. 此外,于 2017 年和 2019 年采取了重要措施,使国家法律符合预防和打击 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方面的国际公约和标准。于 2017 年通过了旨在打击恐 怖主义的《国家安全战略》。该战略涵盖了圣马力诺在恐怖主义领域内的各种利 益攸关方,且辅之以在出现潜在或切实的恐怖主义袭击威胁情况下拟予实施的行 动计划。为了支持该战略的实施,圣马力诺议会于 2019 年 1 月核准设立了一些 机构(常设反恐委员会、反恐小队、反恐危机分队),专门负责协调圣马力诺预防 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

B. 与监督机构的协作

关于向联合国条约机构提交逾期未交的报告的第 78.20 至第 78.24 和第 79.6 项建议

20. 圣马力诺在向联合国监督机构提交定期报告方面存在延误问题是众所周知 的;而且已就提交逾期未交的国家报告向圣马力诺提出了大量建议。

21. 在审议所涉时期内,令人遗憾的是,圣马力诺仅做到了递交一份国家报 告,即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下递交的报告。人权事务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和 20 日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

22. 圣马力诺政府非常重视对国际标准适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能,包括核查以 及刺激和鼓励作出改进。圣马力诺曾多次遵循区域和/或国际监督机构的具体建 议,采取旨在改进现有的保护和促进标准或是确立新标准的重要立法措施。

23. 圣马力诺还通过自 2003 年 4 月起向所有专题特别程序发出访问圣马力诺 的长期有效邀请,展现了本国全面合作的意愿。迄今为止,圣马力诺未迎来任何 访问。

24. 此外,过去四年间,欧洲委员会的一些机构对圣马力诺进行了定期访问:

人权专员,2015 年 6 月 9 日至 10 日;欧洲反对种族主义和不容忍委员会,2017

年 3 月 7 日至 9 日;打击人口贩运行动专家组,2018 年 2 月 20 日至 22 日。向

上述所有机构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合作。政府就向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了答复

并采取了后续行动。

(6)

关于根据人权高专办的基准框架制定人权指标的第 79.6 项建议

25. “信息技术、技术、数据和统计数据办公室”负责收集、处理和发布圣马 力诺共和国的官方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在该办公室网站上发布:www.statistica.

sm。该办公室正在研究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题为《人权指标:衡量和实施 指南》的出版物当中所载的指导原则。

26. 该办公室根据联合国《2030 年议程》所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收集 数据,并为此向《2030 年议程》工作组的各个组成部门提供支持。

四. 保护和促进人权

A. 平等、不歧视以及具体权利持有者

关于加强体制和法律框架以打击一切形式歧视的第 79.8 至第 79.10 项建议 27. 圣马力诺拥有全面的法律和积极的政策,旨在促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所 有领域同等待遇。

28. 第 59/1974 号法第 4 条已经规定不得基于性别、个人、经济、社会、政治 和宗教状况区别对待。该条近期的宪法修正案以及后来的修正案扩大了法律面前 平等原则的适用范围,现明文规定不得以性取向为由区别对待。宪法修正案提案 在 2019 年 6 月 2 日举行的确认性公投中得到核准――71.46%的圣马力诺人口投 票支持了该修正案提案。

29. 《公民权利宣言》第 4 条所体现的平等基本原则在 2008 年 4 月 28 日第 66 号法,即《关于种族、族裔、宗教和性别歧视的规定》当中进一步得到了具体适 用――后者对现行《刑法典》的规定起到了补充作用。第 179 条之二规定了一项 新罪行,并对下列人员施以惩处:凡以任何手段传播以种族或族裔优越性或仇恨 为基础之理念者;凡以种族、族裔、国籍、宗教或性取向为由煽动某人实施歧视 行为者;凡以种族、族裔、国籍、宗教或性取向为由实施歧视行为者。该罪行属 当然提交诉讼的罪行。此后的 2016 年 5 月 6 日第 57 号法,即《对照〈欧洲委员 会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家庭暴力公约〉的规定调整圣马力诺法律制度 的规则》推出了禁止基于性别认同歧视的规定,从而对第 179 条之二作出了修 正。该法还规定,出于歧视性目的实施罪行属加重处罚情节。

30. 在实践和现实层面上,根据 2008 年 6 月 20 日第 97 号法设立的平等机会 事务署有权受理任何与歧视有关的虐待或非法行为举报,且被赋予了一系列广泛 的权力,可切实对有可能牵涉其中的部门、机关或机构进行干预。根据 2004 年 2 月 25 日第 26 号法设立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充分实施《公民权利宣 言》当中所载的平等和不歧视规定。

31. 圣马力诺早已建立起覆盖所有人的全面社会保护制度,不论其族裔出身、

原籍国或母语如何。该制度尤其以劳工领域为关注重点。团结一体且分布广泛的

工会体系可为满足任何需求或是在有任何不满的情况下,提供可观而高效的保

护。要特别提及的是老年人护理工作部门。该部门主要涉及到外国国籍、语言和

出身的工人。已采取重要举措,整合并便利许可程序。在“社会保障机构”设立

了一个服务台,用以招收意大利语、英语和乌克兰语的老年人护工。这有助于家

(7)

庭和护工获得必要的许可,可签订妥善的、受法律管制的雇佣合同。为了促进此 类及其他类工人在语言上融入,教育部为外国人定期组织意大利语夜校。

关于加强反歧视措施和公共认识方案的第 78.25 和第 79.7 项建议

32. 上述机构,即平等机会事务署和平等机会委员会,依据设立之际赋予其的 职能,在该领域参与起草定期战略。上述战略有助于规划其职权范围内各领域的 提高认识、研究、宣传和培训行动,从而涵盖基于族裔出身、国籍或语言的歧 视。

33. 开展了几项旨在提高公众反歧视意识的举措。上述举措在所有领域开展,

从各级学校到成年人和劳工界。提高认识计划主要针对弱势群体。

34. 圣马力诺在建立以融合、包容、团结和跨文化为明显特征的教育和培训体 系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上述主题在圣马力诺的学校内一直有所触及,

构成了防止可能出现仇恨言论的第一道堡垒。继两位执政官阁下(国家元首)直接 号召反对煽动仇恨和种族主义后,圣马力诺加入了欧洲委员会的“无仇恨言论”

运动,让各级学校均参与该运动的项目开发。提高认识运动“无仇恨言论-圣马 力诺”在 2018 年 5 月 13 日举行的第一次反对仇恨和不容忍行为的游行当中达到 高潮。

35. 在健康领域,创建了“多功能停车场”,向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孕妇以及 一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发放了在停车区停车的识别标志。标志上不标明弱势群类。

此举旨在避免脆弱群体遭受歧视和背负污名。

36. 2019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2 日,在圣马力诺召开了世界卫生组织第六次小 国高级别会议,主题是公平与可持续发展。这是圣马力诺关注这一专题的证据。

1. 妇女

暴力侵害妇女

关于加强预防和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性别暴力的措施的第 78.31、第 78.32 和第 78.33 项建议

37. 已提到过的第 57/2016 号法遵照欧洲委员会《伊斯坦布尔公约》所载规 定,列入了与暴力侵害妇女、性别暴力和家庭暴力有关的新罪行,尤其是列入了 强迫婚姻、女性生殖器残割和强制绝育等罪行。此外,对《刑法典》第 235 条作 出了有关家庭虐待的修正,并列入了家庭暴力罪行。对《刑法典》第 179 条之二 也增补了禁止基于性别认同歧视的规定。

38. 2018 年 5 月 17 日第 56 号授权法令推出了一系列规定,为平等机会事务署 提供了用以在所有参与预防暴力和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攸关方中间进行协调的操作 工具。近年间,该事务署一直在就上述法律的规定提供信息和提高认识,并与

“社会保障机构”协作,与境外接收设施签署了重要协议,以确保暴力受害人获 得有效的支助。

39. 与该事务署和圣马力诺大学人文科学系协作,组织了大量旨在预防和打击

暴力侵害妇女和性别暴力行为的举措,与公共和私营机构形成了协同增效。这其

中值得提及的有下列举措:

(8)

(a) 为警队、教育工作者以及健康和社会工作者举办的有关正确适用暴 力侵害妇女和性别暴力问题相关法律的培训课程;

(b) 按照欧洲委员会“裴斯泰洛齐项目”的指导方针,由青年人观察站 开发的情感教育项目;

(c) 与更广泛的项目“剧场与公民身份”相关联的剧场培训讲习班。举 办上述讲习班的目的是预防,旨在通过扩大年青一代的个人和社会资源,阻止有 问题的情况出现并推广年青人的自我保护形式;

(d) 与文化研究院协作开发针对年青人的跨学科活动。上述活动旨在从 性别差异入手对多样性进行调查,反思承认并强化上述差异的可能性,从而防止 歧视和暴力行为;

(e) 与圣马力诺律师和公证员协会协作,举办有关打击性别暴力问题的 新法律的“唤起记忆”讲习班。这种讲习班面向学校,但参与服务网络的各运营 机构均可参加。

歧视妇女

关于采取措施确保妇女更多参与政治生活和提高妇女政治代表性(包括在部长 级职位上的政治代表性)的第 79.13、第 79.14 和第 79.16 项建议

40. 圣马力诺有着非常先进的法律,为妇女参政和当选入职提供了保障。根据 第 6/1996 号法第 15 条及后来的修正案,大议会(即议会)选举的候选人名单中所 含同一性别候选人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即所谓的“性别配额”)。此外,同一部选 举法律规定,两位候选人票数相同的情况下,首项抉择标准是性别,而在性别不 同的情况下,女候选人获胜。在这一妇女解放进程中,值得指出的是,迄今为 止,议会成员中有 25%是妇女。

41. 首次有两位妇女当选为执政官(国家元首),任期是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1 日,为期六个月。

42. 目前,政府七位部长当中只有一名女性,但近年(2008 年至 2012 年议会) 曾有两个主要部委(即外交部和内政部)在议会整个任期内均由女性领导。

43. 上述平等机会委员会和平等机会事务署对妇女充分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进 程的情况进行监督。

44. 上述委员会和事务署经常推动开展举措,提高公众对妇女在日常生活当中 所遭遇困难的认识。仅就上述举措举一例:值 2019 年 3 月 8 日妇女节之际,组 织了“设身处地”活动。该活动特别以在劳工和政治领域与歧视妇女现象作斗争 的国家活动和法律为重点。

45. 2017 年,圣马力诺加入了“促进性别平等友邦集团”,目的在于倡导女性

的领导是促进国际和平与发展的先决条件。

(9)

2. 性取向

关于不论性取向保护所有人权利的第 78.29、第 78.30、第 79.11 和第 80.11 项 建议(后两项未予接受)

46. 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第 57/2016 号法规定禁止基于性别认同歧视。

47. 随着 2018 年 11 月 20 日第 147 号法的颁布,圣马力诺推出了一项崭新的 现代化制度,即《民事登记伴侣关系管理法》,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同性伴侣。在 该法规定下,圣马力诺的法律制度承认进行民事登记的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与已 婚夫妇享有同等的尊严、权利和保障。决定按照上述法律及其条例对其伴侣关系 进行民事登记的公民,在居住资格和承继、同居、互助、继承权以及其他事宜上 获得与已婚夫妇相同的地位,无论伴侣双方是同性还是异性。

48. 在实行义务教育的各级学校开展性教育计划,并辅之以情感教育计划――

考虑到教育的一体化和复杂性,这两个方面从来不能彼此脱离。此外,这方面还 实施了有关教导尊重他人、非暴力以及包容和团结同学的方案。作为正在进行的 圣马力诺教学课程改革的部分内容,推出了“公民教育课程”。该课程明确提供 了有关性少数群体权利的知识。

3. 儿童 亲子关系

关于取消“非婚生子女”这一法律概念的第 78.26 项建议

49. “自然”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在所有法律上和实践中一律享有婚生子女地 位(1986 年 4 月 26 日第 49 号法,即《家庭法改革》第 48 条)。此外,最近通过 的关于民事登记伴侣的法律也确认,在民事登记伴侣的情况中,“自然”子女的 承认以第 49/1986 号法为准。

50. 2015 年 11 月 26 日第 173 号法,即《平等相传姓氏》在承认性别平等权利 方面推出了另一项划时代的举措。根据这项新法律,父母可一道为新生儿选择姓 氏――可选择父亲的姓氏、母亲的姓氏,也可二者兼选以字母排序。

体罚

关于禁止体罚的第 78.34 和第 78.35 项建议

51. 通过了 2014 年 9 月 5 日第 140 号法,对《刑法典》和第 49/1986 号法进行 修正,从而就体罚罪行,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体罚罪行,增补更严厉的处罚。

针对第 49/1986 号法作出了禁止在儿童受教育权情境中实施体罚的补充规定。

52. 教育工作者、社会服务机构、警队和健康专业人员,无论公立还是私营,

均须向充当民事监护法官的法律专员报告他们所发现的任何暴力侵害妇女和未成 年人或是性别暴力行为。各级学校的教师须即时向未成年人服务局报告自己发现 的实际情况。

53. 继上文提到的批准《伊斯坦布尔公约》后,已将国内法律中尚未作出规定

的该公约条款转化成了国内法律。

(10)

54. 在国内进行了大量宣传,以打击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儿童行为。2015 年,

圣马力诺通过主要针对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开展反对性虐待的提高认识活动,

参与了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确立的反对性虐待和剥削儿童日活动。民间社会和 国家电视台也参与其中。国家电视台播放了欧洲委员会作为“五分之一”运动组 成部分制作的题为《基科与手》的广告。

55. 2016 年,圣马力诺大学人文科学系与平等机会事务署协作,针对圣马力诺 各级教师组织了一场深入研讨会,以在预防和制止暴力侵害妇女、性别暴力和暴 力侵害儿童行为方面为其提供适当的培训。研讨会旨在根据圣马力诺的法律和

《伊斯坦布尔公约》为教师们提供最新的培训,并为其提供预防、发现和举报暴 力行为的有用工具。在预防和制止暴力侵害妇女和性别暴力行为的问题上,除学 校员工外,还要求圣马力诺大学对诸如执法相关部门、司法系统、专业协会以及 健康和社会服务部门等群体进行培训。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56. 第 140/2014 号法还将《刑法典》规定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从 12 岁提高到了 14 岁,规定将针对 14 岁以上但 18 岁以下儿童的处罚从一级减轻 为二级,还规定法官可以对实施犯罪时不超过 21 岁者适用减轻处罚规定。

欺凌和网络欺凌

57. 圣马力诺议会在 2017 年 3 月 15 日的会议上,处理了对青少年尤其是学龄 青少年融入社会造成威胁的欺凌、网络欺凌以及与网络有关的所有成瘾问题等社 会现象。议会就此议题开启的辩论有助于对比涉及到的各项服务,采取短期、中 期和长期干预措施加强预防行动和成年人的作用。

58. 外交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教育部因而推出了一个联合项目,推动就 与新媒体有关的所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并向未成年人提供支助服务。

59. 圣马力诺加入了“我们守护”全球联盟计划。这是一个由致力于采取国家 行动和全球行动来终止网上性剥削儿童现象的国家、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组成 的网络。

60. 已开始与社会导向型非营利组织“儿童蓝色热线”以及意大利反对虐待和 摧残儿童服务协调机构协作,推动针对健康和社会健康工作者以及教师举办培训 课程。

61. 近年间,圣马力诺的学校专门以欺凌、网络欺凌以及与网络有关的成瘾问 题为主题,针对教师、儿童和家庭推广了几项倡议,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培 养对他人的负责任的态度,并推广一种反对暴力的教育文化。

62. 在网络欺凌问题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网络犯罪的法律草案以供一读。该法 律草案规定列入网络欺凌和网络跟踪这两项新的刑事罪行并附以相应惩处,还要 列入滥传个人影像罪行(报复性色情制品)。

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未成年人

63. 圣马力诺共和国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加入了《关于维护和平与防止招募和

使用儿童兵的温哥华原则》。

(11)

64. 圣马力诺共和国还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参与启动了“行动起来保护儿童”

倡议,以促进提高认识并加大行动力度,改进武装冲突中对儿童的保护。

4. 残疾人

关于通过适当的法律保障残疾人权利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实施的第 78.39 至第 78.45 号建议

65. 2015 年 3 月 10 日,圣马力诺议会批准了第 28 号法,即《残疾人的援助、

社会包容和权利问题框架法》。该法宗旨如下:确保充分尊重残疾人作为人的尊 严和自由权利;消除阻碍残疾人充分发展的排斥条件,从而促进学校、工作和社 会当中的包容;通过禁止任何直接和间接的歧视并承认家庭在支助其残疾成员方 面有权获得援助和保护,争取使暂时或永久受到身体、精神、感官和智力问题影 响的人们能在功能和社会方面康复,并争取使其得到法律上的保护。通过一系列 完善和补充该法条文的授权法令,使该法得到了充分的实施。

66. 2015 年 6 月 5 日第 81 号法规定并规范了支助管理问题。上述支助管理使 患有身体和/或心理缺陷者可以在法官指定人员的代理和协助下,从事自己无法 自主进行的特定活动和行为。支助管理的特征是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适度且灵 活,从而使法官可以虑及受益人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内容,将权利和权力降到所需 的最低限度,以确保适当的保护。

67. 2018 年 2 月 1 日第 14 号授权法令《预防残疾、残疾人的健康与康复,以 及向残疾人及其家人提供支助》为圣马力诺的卫生系统提供了依据,使其得以更 有条理、更有效率地组织残疾人的预防、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并安排更 充分、更有效地获得服务。上述授权法令创建了“残疾区”,以便改革和重组当 前以不同方式处理残疾问题的所有领域和服务,从而加强各项服务之间的协调配 合。

68. 上述授权法令在圣马力诺的制度当中纳入了育儿假,以帮助残疾人或患有 严重疾病者的家庭。随后,2019 年 3 月 21 日第 47 号法令扩展了上述育儿假,

为受非常严重残疾(其中包括严重的后天脑损伤和非常严重的肌肉损伤)影响的 14 岁以上儿童的家长规定了为期两年的最长总假期,甚至可以数月为单位分休。该 授权法令还规定可以向不得不协助患有严重残疾者的同事“捐献”假日或带薪假 期。

69. 在近期采取的措施当中,值得一提的是在国立医院为残疾儿童创建了“舒 适角落”,以使接待和等待更加安静。

70. 将很快提交一项有关在劳动方面包容残疾人的新的授权法令。该授权法令 还将涵盖在社会上处于劣势者和/或弱势群体。预计该授权法令将于夏末前获得 批准。

71. 此外,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批准了一项公众请愿,承诺政府将采取必要举 措承认意大利手语。

关于为儿童和残疾人提供全纳教育的第 78.43 项建议

72. 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载于第 28/2015 号框架法第 23 条第 2 款。

(12)

73. 为了确保在各级实行全纳教育制度以及终身学习,批准了关于残疾人的受 教育权、培训和学校包容问题的 2015 年 7 月 1 日第 105 号授权法令。该授权法 令内含全面而有效的规定,确保残疾人作为人的潜力以及尊严和自尊感得到充分 发展。该授权法令列入了一些新的根本性元素:负责教育支持和包容问题的专业 教师;完整生活项目概念――该概念被转化成了“个性化教育计划”。

74. 此外,2014 年 9 月 9 日第 142 号法,即《关于学校和培训当中的特定发育 障碍问题的规定》正式承认阅读障碍、书写障碍、拼写障碍、计算障碍、言语障 碍、运动协调障碍和行为障碍为特定发育障碍。上述障碍出现于有足够的感知能 力而无神经障碍和感觉缺陷的情况下,但却可能对某些日常活动造成严重限制。

上述法律设立了促进学校包容技术委员会,作为负责实施学校包容方案的机构,

承担对干预措施进行监测、测试和评估的任务。该技术委员会随后就患有特定发 育障碍的学生的学习权问题通过了具体的指导原则。

关于使所有公共建筑符合标准从而对于残疾人无障碍的第 78.44 和第 78.45 项 建议

75. 2017 年 12 月 14 日第 140 号法,即《城市和建筑法合订文本》近期对建筑 物对于残疾人无障碍的相关法律作出了修订,规定拆除建筑障碍。该法第 153 条 要求国土与环境部筹备针对国有的工程、房屋和建筑开展一项普查,先核查现实 情况,再规划为实现公共建筑和场所妥善无障碍而拟予采取的干预措施。

76. 近年间,已完成对现有建筑的测绘和勘查,并向主管办公室报告了旨在改 善史迹中心区内各史迹场所无障碍情况的必要干预措施。由此并随着一群公民提 交的公众请愿书得到受理之后,制定了一项拆除公共建筑物内的建筑障碍的多年 期计划。

77. 为了保障残疾人旅行的权利,圣马力诺数年来一直在开展题为“人人享有 圣马力诺”的可持续无障碍项目,以保证残疾人在区域构造不完全无障碍的史迹 中心区也可以畅行无阻。因该项目而得以对游客最感兴趣区域的参观路线进行了 测绘,并为有特殊需求者制作了切实可用的观光指南。世界旅游组织选择圣马力 诺作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首届欧洲无障碍旅游大会的举办地,证明了该项目的 妥当性和重要性。

78. 自 2018 年以来,称为“更适合您”的卡片保障残疾人可以轻松进入文化 和娱乐场所,为圣马力诺境内很多建筑物举办包括体育赛事在内的活动提供了便 利条件,且便利了交通。该卡向有特殊需求者发放,不论是居民还是为旅游目的 在圣马力诺暂时停留者。

79. 2019 年 3 月,为了进一步改进有特殊需求游客的接待工作,露天式触觉博 物馆 TACTILIA 在史迹中心区落成。该博物馆旨在使患有视觉、听觉和运动残 疾的游客可以参观列入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史迹中心区艺术和文化遗产。

80. 近期,随着 2019 年 5 月 30 日第 88 号法出台,批准了针对有意改装自己

车辆以运载残疾人的公共出租车车主或持有召车驾驶执照的私人汽车车主的特殊

激励措施。

(13)

5. 老年人

81. 2016 年 2 月 24 日第 21 号授权法令,即《扶助依赖持续协助的老年人和受 抚养残疾人的措施》在家庭护理服务局设立了“协助台”。在这个协助台,有接 待人员就启动和完成持续协助的相关程序提供信息和支助。家庭护理服务局负责 提供基本的培训并评估私人护理人员是否适合家庭护理工作。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私人市场提供的服务达到适当的质量标准,以使老年人和残疾人得到适当的家庭 护理人员的协助。

82. 根据 2018 年 1 月一项获得议会批准的决定,政府受命草拟一项针对第三 和第四年龄群推行积极政策的总提案,即通过促进一种团结的文化――亦要感谢 地方市政当局和在我国境内开展工作的志愿协会和社会福利伙伴――以及培养社 会和公民责任,满足福利和经济需求,实现社会包容,并向家庭提供支助。这项 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而卫生部已与相关各方建立了一个论坛。

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1. 生命、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权

83. 圣马力诺持续不断地保护从受孕到自然死亡全过程的生命权。《刑法典》

规定惩处谋杀罪以及蓄意和过失伤害罪、溺婴罪、煽动或协助自杀罪以及人工流 产罪。

84. 终止妊娠合法化和保护为人父母的身份(和生命)问题在 2019 年 6 月 7 日议 会会议上进行了长时间的辩论。一读时阐述了两项由民众倡议的法案:《支持为 人父母和未出生的孩子》和《关于有意识和负责任地生育和自愿终止妊娠的规 定》。有关这两项法案的讨论目前正在进行当中。

85. 死刑 1830 年在圣马力诺被废除,后因发生暴乱一度暂时重新实行,最终 于 1865 年被废止。圣马力诺是欧洲第一个、全球第三个废除死刑的国家。事实 上,在国际论坛上,圣马力诺对旨在于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倡议非常重视。

2. 司法和公正审判权

关于通过一项新的《刑事诉讼法》的第 78.17 和第 78.36 项建议

86. 随着 2019 年 2 月 26 日第 1 号限行法的颁布,圣马力诺推出了旨在促进本 国司法系统更好地运转的监管措施。

87. 圣马力诺律师和公证员协会和法院近期举行会议,启动了一项协作项目。

该项目旨在对司法进行方方面面的改革,包括更新现行的刑事诉讼规则。

88. 2017 年 4 月 26 日,议会批准了改革监狱系统的法律,以遵守防止酷刑委

员会的建议。具体而言,成立了观察与待遇小组,负责在获得司法和监狱、临

床、心理和社会数据之后,在与本人面谈之后,为每一名囚犯提出一项量身定制

的方案。此举的目的还在于激发对有罪判决所针对的事实、所犯罪行的原因和消

极后果以及补救行动进行严格的复核。此外,在监狱内外均推出了工作机会,以

使囚犯可以在拘押后更好地改过自新并更容易地重返社会。

(14)

89. 继法院、多家部委、政务和司法部、圣马力诺大学法律研究所以及律师和 公证员协会于 2019 年 6 月 5 日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将于不久之后在网上发布按 主题分类的圣马力诺判例法判决,并附以着重强调相关法律原则的概括介绍。上 述判决将在一个专门的网站上发布,并将确保各专业人士和利益攸关方可迅速访 问该网站。

3. 迁徙自由、居住自由和寻求庇护权

90. 相关的法律文书是关于外国人入境和在圣马力诺共和国停留的 2010 年 6 月 28 日第 118 号法。多年来,由于不同部门进行的反思和提出的建议,该法经 历了多次修改。反思和建议既来自适用该法以及现行规则的经验,也来自国际机 构的建议(尤其是欧洲反对种族主义和不容忍现象委员会以及打击人口贩运行动 专家组)。

91. 通过第 118/2015 号法,推出了下列修订:

(a) 已将以家庭团圆和团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扩展到了此前不在规定之 列的情况,以保护家庭团结和亲子关系;

(b) 已确认可以向持续、稳定地同居至少五年的同居伴侣发放居留许 可;

(c) 推出了一种新的同居许可,即以团结互助为目的同居的许可;

(d) 在给予亲生和收养的合法子女居留权方面,取消了圣马力诺原生公 民与通过归化或婚姻成为公民者之间的待遇差别。

92. 圣马力诺尚未建立任何处理和裁定庇护申请的程序。但是,第 118/2010 号 法推出了“出于社会保护的人道主义原因发放的特别居留许可”。这种居留许可 由“国务会议”发放,可在有社会保护的特殊人道主义需求情况下发放。根据 2016 年的法律修正案,还可向贩运和暴力侵害的受害人发放。近期的 2019 年 5 月 17 日第 78 号法规定,主管的议会委员会可在当事人在共和国境内连续居留至 少两年后,将出于人道主义原因的特别居留许可转成普通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 权。给予这种可能性,是为了支持受益于上述特别居留许可的人员融入共和国。

93. 2018 年 9 月 24 日第 122 号授权法令在圣马力诺的法律制度中推出了每年 有 20 名连续工作至少 15 年的跨境务工人员获得共和国普通居留权的可能性。若 配额已超,则应进行抽签。

关于采取措施协助移民融入并促进容忍和跨文化、跨宗教对话的第 78.28 和 第 78.46 项建议

94. 数年来,圣马力诺在跨文化和跨宗教对话方面倾注了很多注意力,并通过 就这些问题组织活动,推广了一种和平、非暴力的文化。共和国一直积极参与组 织诸如欧洲委员会“关于跨文化对话的宗教维度的会议”等高级别国际会议,并 经常举办展览、大会和会议来体现对话主题。

95. 自 2016 年以来,“对话论坛”每年在圣马力诺举行。其目的在于促进各

不同宗教、社会和文化实体之间的对话,吸引了各协会以及学术界和宗教界的参

与。该活动由各种非政府组织举办,并得益于国家的资助。

(15)

96. 还经常就这些主题组织展览和文化活动。举例来说,2016 年在圣马力诺组 织了两场有关宗教的展览和两场有关难民的展览:巡回展览“上帝的眼泪――犹 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的对话”,属于跨文化、跨宗教的当代展览,此前在 共和国还曾举办题为“亚伯拉罕的子嗣”活动,专门展示三大一神教的宗教艺术 品;题为“开放移民”的有关难民的摄影和信息图表展,在政府大楼展出。还另 外举办了多个有关移民悲剧和当今冲突的摄影展。于 2016 年底至 2017 年初期 间,举办了题为“内心的汪洋:今天和昨天的移民”的圣马力诺艺术家作品展 览。

97. 为了落实 2012 年与圣艾智德团体签订的一项协议,圣马力诺加入了“人 道主义走廊项目”并于 2016 年接收了一个叙利亚家庭。

4. 公民身份权

98. 通过归化获得圣马力诺公民身份事宜,由 2016 年 3 月 22 日第 38 号法及 其执行条例加以规范。该法在这一领域推出了一项重要元素,即有可能在居留已 满所需年份后自动归化而获得公民身份,从而改变了此前需要颁布特别法律的情 况。自动归化的影响自动延及提出申请的归化者的未成年子女,只要其子女在申 请之日是居民。

5. 参与国家政治和文化生活权

99. 自 2014 年 10 月以来,圣马力诺共和国进行了议会换届选举(2016 年)、行 政区委员会换届选举(2014 年)以及两轮公投(2016 年和 2019 年)。

100. 继向欧安组织及其成员国发出对 2016 年 11 月 20 日议会预选活动进行观 察的邀请后,欧安组织/民主人权办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12 日在圣马力诺开 展了一项需求评估任务,然后决定不派观察团。

101. 继 2016 年 5 月 15 日那一轮公投后,圣马力诺议会批准了关于取消批准某 项公投主题的法定人数要求的第 2/2016 号限定法和将议会换届大选中选民可以 表达的偏好从三人降至一人的第 3/2016 号限定法。

6. 隐私和家庭生活权

隐私权

102. 尽管与欧洲联盟的联系国协定谈判尚未完成,圣马力诺已决定将欧洲议会 和欧盟理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关于个人数据的处理问题的第 2016/679 号(欧盟) 条例的内容转化为国内法律。已通过接受该条例当中所载的全部规定,将该条例 转化成了圣马力诺的法律。全面实施相关法律的行政程序已经启动,尤其是成立 了一个数据保护管理局。该管理局已经建成到位并全面运转。

家庭生活权

关于维护家庭制度的第 78.37 项建议

103. 圣马力诺持续不断地维护家庭制度。近年间,正如上文已广泛讨论的那 样,采取了大量措施保护最弱小、最弱势的群体。采取了一些重要的干预措施,

为残疾人提供支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照顾残疾人的家庭提供支持的措施。

(16)

104. 2018 年 9 月 4 日第 117 号法令,即《支持育儿和家庭照护的措施》还针对 如下情况提供了育儿假:子女虽未残疾,但在头十四年的生活当中得了非常严重 的疾病(即便只是暂时性的),从而需要一位家长的永久帮助。

105. 2019 年 3 月 21 日第 47 号法令,即《整合和扩展支持家庭的干预措施》规 定了特别的家庭团结措施,例如交替或共同缺勤的权利、一些灵活且便于采用的 休假形式,以及照顾残疾人者的同事捐献自己假期的可能性。

106. 为面临贫困状况(虽然只是暂时贫困)的家庭提供了很多经济援助措施。上 述措施虑及家庭成员的需求和数量,并特别关注有未成年受抚养子女、残疾人、

老年人或是不适应社会的单收入家庭,目的在于为面临特定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 支助。

C.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1. 工作权和公平、良好的工作条件权

关于采取措施确保向妇女提供可平等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并确保为解决失 业问题推行的措施不会导致圣马力诺境内移民工人的权利遭到限制的第 78.27 项建议

107. 第 115/2017 号法及后来的修正案推出了鼓励雇佣某些类别工人的激励措 施,包括因怀孕或收养而放弃工作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工作的妇女,以及非全时 失业名单中找到每周工作时间不足 25 小时的新工作的妇女。

108. 此外,针对不限名额雇佣女工人的公司推出了一项特别经济补助。该补助 只能用于 2018 年,且只能在所雇妇女不属于上文所描述类别之一的情况。

109. 第 22/2018 号授权法令重组了面向企业和工人的服务机构,创建了两个新 的办公室:经济活动办公室和职业培训与积极政策中心。具体而言,后者负责劳 动力供求管理工作,并对遵守劳动标准和享有社会安全网的情况进行监督。

110. 就圣马力诺境内移民工人的权利而言,第 115/2017 号法第 2 条放宽了对雇 佣非圣马力诺公民、外籍居民或持有普通居留许可者当工人的限制,条件是雇主 每年缴纳相当于所雇佣工人应税社会保障缴款 4.5%的金额。这笔款项为“积极 劳动政策基金”提供资金,而该基金的目的也是对圣马力诺劳动力或居留劳动力 进行再培训,并在劳动力的需求和供应之间牵线搭桥。所以说,称为《发展法》

的第 115/2017 号法的宗旨是通过扶植和促进圣马力诺境内的企业来解决经济危 机,进而解决就业危机。根据统计办公室汇编的数据,工人的数量从 2018 年 3 月到 2019 年 3 月增加了 552 人,其中 80%来自意大利周边地区(跨境工人)。

关于监督职业安全条例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尤其是在建筑和机械行业)的第 79.17 项建议

111. 关于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问题的第 31/1998 号法概括了预防事故和职业病 的一般原则,以及适用于圣马力诺公司开展的所有类型活动的一般预防和控制工 具。

112. 社会保障机构预防部在所有职业部门开展工作场所监督活动,还负责在生

活和工作环境中预防风险并促进健康和福祉。预防部的职业安全股负责对与安全

(17)

有关的危害和风险因素进行评估,以预防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并因而损害工人健 康。该股尤其要负责开展计划开展和应急开展的监管活动,以核查各公司以及建 筑工地是否遵守事故预防安全规定,并在未能遵守的情况下发布可立即执行的命 令和/或指示。

2. 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

113. 在健康和社会健康领域,根据议会通过并依然有效的《2015-2018 年健康 和社会健康计划》,增加并拓展了向患者提供的服务。上述计划概括了圣马力诺 卫生系统的指导方针。在普审所涉时期内,健康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的最新情况 可归纳如下。

114. 2017 年 11 月,圣马力诺唯一的私营休养院被改建为公共设施,从而使公 共助养的老年人数量从 70 人增加到 116 人。采用这种方式,圣马力诺所有针对 老年人和患有认知缺陷者的护理设施几乎都变成了国有。随着私营设施并入国 有,若干名私营医护人员在特定监管干预措施下变成了公共医护雇员。

115. 根据世卫组织的指南,加强疫苗接种服务对于预防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确 切地说,于 2017 年 1 月成立了国家疫苗委员会并修订了疫苗接种日程表,纳入 并扩增了更多免费接种以及建议接种的其他疫苗。

116. 2015 年,由于新药的使用,启动了圣马力诺消灭丙肝病毒计划。这一目的 可视为已经实现,因为最后一批感染该病毒的患者即将完成治疗(2019 年 7 月)。

117. 与意大利的邻近地区和卓越中心签订了更多协议并开展了更多协作,以获 得在圣马力诺无法提供的专业治疗和疗法。事实上,圣马力诺的全民健康制度自 建立至今,容许承担其公民的健康费用,即使他们不得不出境获得圣马力诺无法 提供的所有必要的健康服务。

118. 2018 年 11 月 6 日第 139 号法,即《社会保障机构健康主任管理规定》同 时创立并承认社会保障机构雇用和拟予雇用的医生的管理职责,由此修改了健康 工作者的聘用和管理规则。该法的通过使我国国立医院的专业人员数量得以在非 常短的时期内得到增加。该医院专业人员的数量近年来曾出现急剧减少。

119. 2016 年 12 月 29 日第 79 号决定建立了跨学科、跨部门小组,负责规划和 协调学校的促进健康和健康教育干预措施,目的是在学校和社会健康部门之间建 立起联系,以便组织促进学生健康和福祉的各项举措。该小组积极开展工作,每 月举行一次会议。

120. 2016 年 8 月 23 日第 112 号法,即《关于保护乳糜泻患者的规定》以及随 后的实施条例通过一系列协助乳糜泻患者融入社会生活并向其提供适足经济支助 的干预措施,落实了一项要求圣马力诺议会向乳糜泻患者提供支助的民众请愿。

3. 适当生活水准权

关于加强推动与社会排斥和不平等现象作斗争的社会福利方案和计划的第 78.38 项建议

121. 此外,圣马力诺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有必要通过一项文书,在个人及其家人 申请获得须提交生活资料证明的福利或是由国家直接或间接提供的其他补贴时,

核实其实际经济状况。进行干预的决定系基于 2008 年经济危机之后记录下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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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危机突显出大量公共资源被用于公民福利,还突显出有必要更多地有针对性 地使这些资源能够为人口当中的最弱势群体提供适当的援助。

122. 于是,2019 年 5 月 20 日第 80 号授权法令推出了确定家庭资产经济状况指 标的标准。推出资产经济状况指标,从而可以根据一组有关收入、资产和个人数 据的数据和信息大致判断个人或家庭资产对应的实际生活质量。主管部门传输或 保存的所有数据都收集在一个数据库中,从而创建出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该系 统接收公民的优待性社会福利申请。对于家庭而言,欲获得捐助和福利,这一程 序必不可少。

123. 此外,2014 年 11 月 3 日第 179 号授权法令建立了特别团结基金,并规定 了获得福利的标准。这是除 2006 年建立的社会信用基金之外的一项支助措施,

旨在迅速应对因长期的经济和就业危机而暂时陷入经济困境的个人和家庭的社会 和经济紧急状况,并确保其生计和尊严。

124. 2015 年 3 月 31 日第 44 号法,即《关于补贴住房的规定》保障适当住房 权。该法取代了此前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了获得国家用于向居住在圣马力 诺的家庭提供支助以满足其住房需求的资金的条件、方法和程序。

4. 受教育权

125. 2018 年 7 月 10 日第 83 号授权法令,即《组织学校系统和提供教育课程方 面的干预措施》推出了分派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标准,以便在保持教育系统高质 量标准的同时满足控制支出的需求。

126. 从幼儿园开始,圣马力诺各级学校系统采用跨领域方法讲授人权问题。具 体而言,目的是通过重点关注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性别平等、促进和平与非 暴力、全球公民身份以及加强多样性等手段,确保年青人获得可持续发展技能。

127. 2018 年,《圣马力诺学校课程指示》获得批准,为从幼儿园到中学的各个 层级确定了全面而渐进的教育项目。自 2018/2019 学年以来,启动了“通过教育 培养公民品行课程”,引进了有关公民身份、对话、尊重他人和冲突管理的问 题。

128. 学校系统一项重要的创新涉及到按照 2019 年 6 月 6 日第 96 号法的规定,

自 2019/2020 学年开始,在小学以及小学以上的学校引进有关道德、文化和社会 的教学。在此之前,未针对免于学习天主教的学生提供替代性教学活动。从现在 起,家长或 18 岁以上学生将可以在价值同等且尊严同等的两种授课之间作出选 择:“天主教”和“道德、文化与社会”。这一选择不会成为歧视或在个人学习 评估中施以惩罚的理由。

5. 知情权

129. 随着 2014 年 12 月 5 日第 211 号法,即《关于出版和媒体从业人员职业的

法律》出台,知情权领域一项重要的创新获得了批准。该法针对各级媒体从业人

员推出了一项全面、有条理且更具保护性的纪律,旨在保证信息的公正性和正确

性。该法还建立了信息监督局,推出了道德守则,并为从业人员创建了一个自治

机构(圣马力诺信息委员会),负责保护和管控媒体从业人员。此外,规定了专业

记者的地位,并为包括网上报纸在内的出版商制定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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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圣马力诺共和国还重点关注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就 错误信息的危害问题组织了一次重要的高级别会议。来自学界和商界的发言嘉宾 以及欧洲委员会和欧安组织等国际组织从事信息相关工作的部门的专家和代表出 席了会议。

五. 与民间社会合作

关于与民间社会合作的第 78.18 和第 78.19 项建议

131. 随着 2016 年 6 月 16 日第 75 号法的颁布,圣马力诺议会批准了关于结社 和志愿活动的新法律。该法致力于促进共和国各社会和文化协会,以此作为一种 手段,力求在非营利情况下促进公民的社会生活、融合和文化发展者聚集。该法 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加强并支持参与协会,与此同时赋予协会治理机构――即圣马 力诺协会和志愿者协调理事会这一团队――以强大的自主权。该理事会须向所有 协会提供支持,并管理用于促进非营利活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32. 圣马力诺外交部在编写国家报告时,邀请圣马力诺所有非政府组织通过向 普审秘书处或外交部本身发送材料,参与审议进程并提供评论意见和建议。通过 媒体、圣马力诺协会理事会,某些情况下通过直接邀请,传达了有关非政府组织 参与的信息。

133. 只有一家圣马力诺的协会对上述号召作出了回应,并邀请政府考虑在以下 领域采取措施:

(a) 残疾人权利:加强服务、设施和战略,以妥善应对精神失常人士的 需求,避免采用不适当的设施,甚至包括紧急收治入院的情况下;编制一份应拆 除建筑障碍的主要基础设施清单以及相关的多年期拆除计划;通过大学一级的专 业课程为从事特殊需求教育的教师提供培训,只有在相关技能已经一个特别委员 会认证后方可在学校工作;确保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教学上的连续性;更多 地关注个人教育计划的制订,让家长参与制订并定期进行核实;

(b) 儿童权利和家庭权利:在法院设立一个专司儿童法的部门;推行旨 在促进包容和团结文化的政策;加强帮助家庭的措施,包括收养家庭和寄养家 庭;聘用心理学家担任学校团队的常设成员;考虑创建家庭咨询中心,以向有子 女的离异家长和家长离异的子女提供支助;增加未成年人服务局负责儿童保护工 作的人员数量;

(c) 司法:建造一座适合当前需求的新监狱;解决法庭讼案积压的问题。

六. 结论意见

134. 上一轮普审评价活动使圣马力诺共和国得以通过推行新的措施和政策、更 新本国的法律和批准重要的国际文书,在保护和促进人权领域采取重要的举措向 前迈进。这要归功于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和观察员所提建议中的建言献策。

135. 与此同时,我们坚信本轮评价活动将使我们能够面对新的挑战,以在不断

改进人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既定道路上取得进展,并勾勒出今后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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