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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文字的特性與造字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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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與西方文字之最大差異在於西方文字是拼音文字,而中文字則屬表意 文字(黃秀霜,2019)。萬雲英(1991)表示:「我國文字屬於表意文字,是由象 形、指事等初文逐漸孳乳演化而成,具有以字形直接表義的科學性。西方文字的

拼音是由字母構成,字母本身並沒有什麼意義,它僅是一種符號,一種標示音讀 的符號,字的意義在於聲音,而不在於形體。」故中文字可以記音、表音、表義;

更可以以字形獨立表義,具「音義聯繫」、「形義聯繫」與「形音義聯繫」之特性。

(一) 中國文字的特性

對於中文字的特性分類,歷年來各專家學者提出不少相關的研究報告。茲將 中文的特色加以分類包含:

1. 形音義緊密結合

學者林尹(1971) 與龍宇純(1987)均認為形音義是中國文字三要素。中 文字在字形上,不僅記錄字音,又同時表義;李孝定(1986)則指出:「中文字 更具備了可觸類旁通的優越性,是拼音文字難以具備的。」萬雲英(1991)闡釋 漢字的特色:「既是書寫單位,也是意義單位,更是形、音、義的統一體,從而 構成一個認知單位。」由此上可知,中文字是用來記錄語言表情達意的文字,因 有「形」可寫、有「音」可讀、有「義」可識,且形義相合、可由字形而知音義,

故形音義三者之間的連結緊密是其特色之一。

2. 一字一音節

萬雲英(1991) 與裘錫圭(1995)均曾指出:「中文字具備一字一音節的特 性。」羅秋昭(1994)亦表示:「中文字的單音節與西方文字相比較是較穩定的,

因沒有時態、性別和單複數的問題。」丘慶鈴(2013)指出:「中文字具備單一 音節的特質,其上為聲母下為韻母的組合下,便能表達單一事務或概念,具單音 節獨特簡潔之性質。」

3. 字形表意、義蘊豐富

許慎說文解字敘曰:「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 所以識古。」故文字具工具性亦兼具傳承思想文化的作用;更說明了文字現象本 質上亦是一種文化現象。丘慶鈴(2013)曾舉例言之:「如「婚」字,丛「女」

丛「昏」,丛「女」表示對於男子來說此事與「女」有關係; 丛「昏」反映古代 婚禮常在黃昏時舉行的風俗;又如「禾」、「稷」等字,形似頂著長穗的穀子,保 留了古代農業發展的痕跡。」

4. 部首表義、聲旁表音

漢字的造字原理含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不同方法,但形聲字就占了 76%(丘慶鈴,2013)。形聲字的特色是一邊表形,一邊表音,故從偏旁可猜出 讀音,在認知上容易了解字義。縱使不屬形聲字,中文字是表意體系的文字,根 據中文字的形體結構,取其相同的表意部分歸類,每類稱為一部,每部的首字就

統稱為部首(左民安、王盡忠,1998)。從部首亦可了解其字義。鄭昭明(1981)

提出部首是中文字組字規則中的語義知識,譬如:部首「艸」和部首「豸」分別 表示「植物類」及「四腳動物類」的意思。而「木」具樹木之意、「邑」都屬地 名或國名。王志成與葉絃宙(2001)則認為中文字可以用視覺的方式辨別出字義 的梗概。因部首之原則是在字形與字義上有意義之關連,而達到部首統領使從屬 字系統化的語義分類及編排。

5. 具形聲義美的藝術性

形音義是中文字三大要素,亦因此而創作了優美獨特的綜合藝術。在形體 上,中文字雖是方塊結構(裘錫圭,1995),但在象形字卻極富圖畫意味 (林尹,

1971;許錟輝,1999)。這種對稱關係,表現在詩、詞、曲上,無論平仄、對仗、

用韻,均顯示出中文字融入了音律的節奏性,在吟、詠、誦、唱上,隨聲調之高 低起伏均可創作出音律的風雅藝術。

6. 字形結構規則簡明

佟樂泉與張一清(1999) 指出中文字同構件的字,在字音或字義上有明顯 的關聯,其字形架構有其規律性,故上下、左右、內外、排列有序是其架構特色。

例如「竹」部「艸」部,通常置於字的上方,「水」部置於左旁。曾志朗(1991)

指出組成中文字的字符中,某些部件在字裡有其相當固定的空間位置,而很少出 現在其他位置上。針對中文字結構的規律性,國內學者鄭昭明( 1983)認為中 文字包括了三方面的知識:(1)中文字組字規則的知識。例如:部首「一」的位 置通常在字首,不在字尾或偏旁;部首「方」通常是置於左半邊,不置於右半邊。

(2)關於部首、偏旁的語義知識,例如,部首「艸」和「豸」分別表示「植物 類」和「四腳動物類」的意思。(3)偏旁的音讀知識。故中文字字形結構規則簡 明,從字形可知其義、猜其音。

從以上學者所提出之特色,可以得知,中文字具有:形音義緊密結合、一字 一音節、字形表意義蘊豐富、部首表義聲旁表音、形聲義美的藝術性、字形結構 規則簡明的特性,研究者可利用這些特色於教學中,相信更能引導孩子快速對中 文字有所理解。

(二) 中文字的造字原理

許慎說文解字是我國最早且最重要的中文字之造字原理參考典籍,其針對 9353 字所做的研究,提出六書文字建構理論,所以得到歷代的重視(季旭昇,

2004)。裘錫圭( 1995)指出六書記錄著最早的中文字構造之系統理論,將中文 字分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類。其中象形、指事為造字 法,會意、形聲為組字法,轉注、假借為用字法。今就六書造字原理做一概述:

1. 象形

許慎《說文解字序》:「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乃按 照物體的樣子畫下來, 隨物體形狀而曲折肖似,但因字體變遷,漸漸看不出原 來造字原貌,唯從金石龜甲諸文,略可考見。如日、月、矢、羽、皿、羊、馬、

鳥、耳、山、川、口、雨、子、虫、瓜、瓦、竹、足、鼠、牛、虎、隹等都是獨 體的象形字,再由它們做基本的形符,造出合體的會意和形聲字。

2. 指事

《說文解字序》:「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乃是以抽 象的符號標示出抽象的觀念、動作及名稱等,讓人看了就能了解意思。 如丫、

丨、丩、一、二、三、上、下、小、凶、寸、玉、災、引、爿、刃等。

3. 會意

許慎云:「會意者,比類合宜,以見指撝(同「揮」),武信是也。」將兩個 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文字,合成一個新字,而這個新字的意義也由原來組成成分的 字所構成。如:「孚」由「爪+子」組成、「折」由「手+斤」組成。

4. 形聲

許慎曰:「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在中國文字中,

形聲字占76%,「形聲」就是形符和聲符的配合,「形符」表示字的類別;「聲符」

則表示字的字音。例如和樹木有關的字,就以「木」為形符,加上各種不同的讀 音,就成了梅、楓、材、柚、棲。

5. 轉注

許慎在《說文解字序》指出:「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因不同年代與區域所造出來,語根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一樣的文字,都已在 各地使用,於是就用轉注的方法來互相解釋、互相溝通,這就是轉注的來源。如:

「云」和「雲」、「酉」和「酒」、「北」和「背」、「考」和「老」、「頂」和「顛」

互為轉注。

6. 假借

《說文解字序》:「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古人造字,

如已有一個音,但還沒有造出其字,只好借一個同音的字代替。如:「要」本指 身體的腰部,像人的形狀,被借去用成「重要」的「要」,只好再造一個「腰」

來取代「要」了。

由上面所述可知中文字的造字原理乃有一定的規則可循,故要教孩子學會中 文字,了解其造字原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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