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權會過去提案偏重個別主題案件(例如公廁),經過十多年演變,追求目 標已從婦女福利政策轉化為性別平權政策,尤其當婦權會以「性別主流化」為工 具,開始要求政府大小計畫都要具備性別觀點時,在性別政策檢視與評估的工作 量將暴增數倍,不同於往,因此,若還只是依賴婦權會及社會局單方面的追蹤考 核,難以應付後續所有性平政策的追蹤考核需求。
因此, 2008 年 1 月 11 日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婦權會提案「要求研考會擔任市 府一級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的評鑑考核單位」(附錄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 提案三),但卻遭到研考會當場三度發言拒絕;一開始研考會建議由社會局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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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即可,後來又推說新興議題還在起步階段,研考會也不熟悉,只能擔任考核 委員之一,最後在民間委員逼迫下,只好推說等專案會議發展指標成形後,再來 決定主責單位。40
當天郝龍斌市長並未出席,由副主委陳皎眉代理主持,會議進行過程可見府 內官員態度仍舊相當保守,數度站在研考會立場發言,例如衛生局副局長鄧素文 代理局長出席婦權會,她表示若急著進行考核,局處反彈會很大,她說:
基於過去本身推動母乳哺育的經驗,前後花了十幾年推廣,相關觀念才慢慢 為大眾及主管機關接受,建議不要急著進行考核,局處反彈可能很大,反而欲速 則不達。(婦權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提案三:8)
而民間委員薛承泰教授雖然以學者身分參與婦權會,過去也曾擔任市府社會 局長,但在會中薛委員仍幫研考會緩頰,他表示研考會要承接市府性別主流化主 責單位很困難,必須事先蒐集相關資料,他說:
性別主流化的考核對研考會的確是很困難的,必須先進行一些事前準備工 作,包括評鑑的內容、方式及組成……恐怕需要女委會、社會局及相關專家學者 等先協助準備作業。(婦權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提案三:8)
由於該項提案提出時婦權會已運作十多年,而市府公訓中心也多次為官員開 班授課性別主流化相關概念,研考會官員已歷經多年充權與培力,同時婦權會及 市府多年來蒐集性平資料也相對完整,研考會仍覺得困難重重,無法承擔考評責 任。事實上,研考會的態度正好凸顯現階段婦權會在民主治理上的侷限;當缺少 強而有力的追蹤考核機制時,「性別平權」可能成為口號,難以真正滲透至市府 各個政策內。
當天民間委員葉德蘭及龔維正接續發言,再接再厲爭取研考會擔任性別主流 化的評鑑考核工作,葉德蘭委員表示社會局為執行單位,不能自己監督自己,而
40 詳情參閱台北市婦權會網站: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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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立場較超然,才能監督其他局處,她說:
研考會立場比較超然,也較能帶動各個局處,相較於本身是執行單位的社會 局,自己監督自己的作法是否妥適,仍待商榷。(婦權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提案 三:7)
身為男性代表的龔維正民間委員也同樣義正嚴詞地表示研考會不能置身事 外,從會議記錄上可以看到他三度發言,一再提醒研考會的重要性,筆者將其發 言內容摘錄如下,他說:
本案並未提及實施評鑑考核的期程,不會要求研考會馬上進行,另外評鑑指 標的發展,女委會也一定會協助研考會,但於法於理,該計畫的評鑑考核單位,
研考會不能置外。(婦權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提案三:8)
對於學者龔維正民間委員的發言,研考會代表依然故我,再度表示考核方式 有很多種,不一定要由研考會主責云云。面對研考會抗拒態度頑強,龔維正民間 委員再度提出質疑,他說:
請問研考會依哪個法理,可以拒絕擔任該計畫的研考主責單位?另同意葉委 員的看法,社會局不能自己監督自己推動的業務,有球員兼裁判之虞。再來我一 在強調,會由大家一起協助發展評鑑考核的標準,研考會這部分不用過度擔心。
(婦權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提案三:8)
最後主席陳皎眉副主委協調府內外委員意見,裁示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第三 年的下半年起,也就是2010 年,才由研考會擔任評鑑考核的主責單位。不過,檢 視台北市婦權會會議紀錄,直到2011 年底,該項提案沒有列案追蹤,也沒有提出 討論,尚未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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