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台北市婦權會捲入公娼事件之後,許多人開始對民間委員的代表性 提出質疑,有人認為婦權會沒有納入基層婦女代表,也有人認為進入體制的婦 女代表無法完全反映全體婦女的心聲。不過,隨著國民黨馬英九及郝龍斌市長 執政多年後,異議聲浪逐漸消退,婦權會參與式民主模式已成為婦女團體落實 婦運主張的管道。甚至在國民黨郝龍斌市長的邀請下,親近民進黨的社團台北 市女權會在 2006 年也重新加入婦權會運作,因此,誰來代表女性的問題,似乎 不再出現。
不過,男性代表越來越多的情形,卻成為台北市婦權會另外一個爭議焦 點,尤其第六屆婦權會六位學者專家代表當中,男性代表就佔了四位,而第七 屆也是同樣情形。
對於男性比例增高的奇特現象,多數受訪者表示不贊成,受訪者 A 指出府 內委員多數為男性首長,所以不能單獨計算府外委員的性別比例,應以整體性 別比例為計算基礎,否則會出現男多於女的情形,她說:
婦權會委員現在很多是酬庸性質。府內委員男性居多,其實應該用整體比 例來算,完全用生物性別也不對。NGO 對政府操作不了解,容易流於為自己的 組織去爭取利益,淪為個別機構發展 NGO 利益,代表機構而不是代表整體的女 人。代表性及專業性都不足。(受訪者A)
受訪者 A 指出三個代表性的問題;第一個是計算方式不對,才會出現男性 學者過多的現象,第二個是生物性別的問題,她指出許多女性根本不具性別觀 念,有些男性反而具有強烈的性別敏感度,所以不能完全以生物性別作為篩選 指標,第三個是南部代表的問題,她認為台北市是台灣婦運最旺盛的城市,婦 女人才比比皆是,根本不需要聘請南部代表。受訪者 A 還強調,婦權會的代表 應該要代表全體女性發聲,不該淪為個別機構的代表,整體而言,她認為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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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代表性仍然不足。
受訪者 B 也指出婦權會委員可能淪為酬庸性質,她認為問題出在婦權會委 員都是市長邀請來的,並沒有經過遴選機制,她說:
這就牽涉到代表性的問題!為什麼是A?不是 B?是這些人?不是那些人?
委員的產生沒有一個公開遴選的過程,而是由市長或院長邀請。這其中可能有許 多政治或人情的考量。當然即使公開遴選也難免政治和人情考量。直接邀請就留 下更多猜測空間和藍綠聯想。至於誰可以宣稱代表所有女人,就更是一個問題。
(受訪者B)
受訪者B 強調,市長可能會邀請他喜歡的人或怕的人,有政治考量或人情包 袱,所以代表性就會有問題。不過,她認為太多人一起開會,討論不易聚焦,所 以限定人數也是不得已的作法。另外,她以民選議員為例,說明經由選舉制度產 生的民意代表,在程序上比較有代表性,她說:
議會是透過正式選舉制度產生的,在程序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像英國的 Women’s National Commission,宣稱是代表全國婦女發言,它的 membership 是 open 的,任何人都可以報名參加!我們婦權會則是政府邀請的特定的一批人。(受 訪者B)
受訪者 C 則強調有無經驗比較重要,她認為婦權會要有強勢代表出來領 軍,或是幾位志同道合的委員集結起來,互相支持,才能發揮影響力,動的了 政府,她說:
政策要著力,婦權會的組成,至少要有一~三個 informal leaders,總要幾個人 比較強勢,願意扛下擔子,委員之間彼此能互相支持,婦權會才能走下來。我比 較擔心婦權會委員一直換新,除非她能非常堅持,一直講話,官員才會聽,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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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否則一開始都很客氣,等到熟悉時,要不客氣了,任期也到了。(受訪者C)
受訪者C 除了強調經驗或資深代表的重要性之外,她還指出中央婦權會有推 薦方式,而台北市沒有,市長應該擴大推薦範圍。另外,她也認為沒必要邀請南 部代表北上開會,因為路途遙遠,以至於出席率實在太低。至於男性代表,她觀 察到有些男性代表從來不講話,她說:
委員資深或資淺比較有關係,是否參加過婦運,參加過政策,有沒有經 驗,比較重要,不過,還可以再擴大。男生代表有些從來不講話,而女生代表 有幾個長期有些議題又太偏,對市府政策、內部運作也不太了解,第一年還在 摸索,就很容易被官員操作,不見了。(受訪者C)
受訪者 D 多次代表婦女團體參與婦權會,她認為任期限制雖然可以擴大參 與對象,但是,任期結束後就被排除在外,沒機會再度提案關心政策或持續追 蹤議題,她說:
○○○委員會我擔任十多年,沒限制,後來民主化,我就沒擔任,就沒權責了。
但婦權會制度上有任期限制,沒擔任委員就沒機會提案。(受訪者D)
受訪者 D 認為男性代表可能具備一些性別概念,但不敢發言,所以功能不 大。另外,她還指出婦權會聘請的顧問很難發揮影響力,比婦權會委員更沒作 用,她說:
男性代表可能有泛泛概念,並不是很專業在某個議題上,不敢講話,沒什麼 用,掛名符合比例而已。顧問比委員更沒用,根本沒影響力。(受訪者D)
受訪者 E 指出台北市婦女團體及學者專家人才濟濟,但名額有限,所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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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輪流參與婦權會,所以代表性當然不夠,她說:
府內委員就占掉一半名額,台北市女性團體及專家學者這麼多,如何取捨,
有時候只好用輪流,像女權會兩屆之後不能續聘,規範就是這麼訂的,這些委員 是否足夠代表女性的需要,我覺得不一定足夠。(受訪者E)
雖然受訪者 E 也認為男性代表很少發言,不過,她認為有些男性代表在就 業議題上提供很不錯的意見,值得參考,她說:
有些團體就是派出男性代表,男性發言比例是少一點,但在就業議題上,
有些男性委員就提出不錯的看法。(受訪者E)
受訪者F 認為許多婦運界的代表都已受邀進入台北市婦權會,所以代表性應 該沒有問題,她強調人數不是問題,有沒有發揮功能才重要,她說:
學者我比較不認識,但現代、勵馨、善牧、主婦聯盟也進來了,我覺得還 OK,我覺得不是人數的問題,而是委員能不能發揮功能的問題。(受訪者 F)
至於男性代表的問題,受訪者F 認為男性委員能夠提供不一樣的思考觀點,
討論議題時會提出不同想法,對於政府的宣傳策略有幫助,所以男性代表還是 有他的功能,她說:
(研究者問:男性代表的表現如何?都不說話嗎?)有講話啊!不過我跟他 們不熟。上次有一位委員出國 CSW 回來後在大會上分享心得。這次善牧基金會 的代表是男性,他有一些有趣的點,譬如談到男性參與…他認為要讓男性覺得做 家事也會得到樂趣,當中就會有些辯論…這是一個「分工」還是「樂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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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會說宣傳策略上如何讓男生聽到…所以男性還是有他的功能。(受訪者 F)
受訪者G 指出女性代表在專業性及代表性都沒問題,但男性代表很少發言可 能是因為是本身沒有性別意識,開會時只好保持沉默,她認為男性代表恐怕很難 將性別敏感度運用到專業上,她說:
我覺得現在遇到最大的問題是男性委員的問題,團體代表推出的女性,在專 業性與代表性上已相當夠。女性代表大部分沒問題。但要找足夠三分之一男性委 員時,會遇到問題,這些男性有沒有性別意識是一個很大問題。(研究者問:男 性代表都不說話嗎?)他們不知道怎麼說,他們的男性身份在整體面的性別意識 敏感性有問題,在就業或工程上他們可能有專業,但沒辦法把性別敏感度應用在 這些方面,所以難免發言少,這跟個人經驗也有關,沒辦法苛責。(受訪者G)
受訪者G 同時還指出府內委員的代表性問題,她認為府內代表若是常常換來 換去,代表性及專業性都會有問題,恐怕很難要求。而代理人層級太低時,本身 在局處內的代表性就有問題,開會時根本不敢做決定,她說:
局處代表常常換,代打的人可能是科、股長或專員,所以代表性與專業性就 無從要求起,因為層級太低,講也講不出來,不敢做決定,只能帶回去再研究,
她們自己在局處內的代表性就有問題,我們也不能逼迫她們,因此在女權會運作 上,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受訪者G)
受訪者 G 以府內委員原民會代表為例,她認為生物性別不是唯一指標,是 否具備性別意識更為重要,她說:
像原民會代表若沒有性別意識,無從做起,還不如邀請其它原住民協會,
不見得要婦女。(受訪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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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受訪G 也指出目前就業或經濟方面的代表比較少,因為社會局偏重在 受害女性議題,她認為現在婦女議題都是跨局處或橫跨各個層面,所以,應該改 變現在以受害女性福利照顧的主軸,往其它方向走,比較符合國際社會正面肯定 女性主體力量的趨勢,她說:
社會局本身性質難免偏向社會福利,因此有些面向,如勞工、就業、經濟 的女性代表就會較少。我們現在所談婦女議題都是intersectionality 的問題,各個 影響因素交錯性的問題,因此我覺得在族群、年齡、性傾向上都要有交錯的代 表,目前有性別人權協會,但基層勞工或經濟性的代表較少。(受訪者G)
整體而言,對於「誰能代表女性」進入體制參與決策的代表性問題,多數受 訪者都抱持質疑態度,只有兩位受訪者肯定婦權會的代表性。不過,對於男性代
整體而言,對於「誰能代表女性」進入體制參與決策的代表性問題,多數受 訪者都抱持質疑態度,只有兩位受訪者肯定婦權會的代表性。不過,對於男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