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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兩次石油危機 (1945~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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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能源議題描述不足的缺失。本研究結合 Rosenau (2003)與 Florini & Sovacool

(2009)二者,將之套用為日本能源治理之理論。日本能源治理在全球能源治理 中,日本不僅僅是國際政府制度(如 IEA)中能源消費大國,更是 G7/8 成員國 之中在《京都議定書》提出減碳承諾之大國,如此重要的雙重角色勾勒出日本在 全球能源治理中舉足輕重的地位,並且引發研究日本能源治理沿革之重要性。

(二)研究方法:文獻檢閱法

本文採文獻檢閱法將自日本戰後至 311 震災後日本政府重啟國內核能電廠

(1945 - 2015)之能源政策予以蒐集、分類,將之做個簡短的介紹。根據所分析 的文獻資料,本研究以「全球治理理論」做為理論架構,檢視日本不同的能源政 策是為解決何種問題而生,接著評析該政策的施行結果是否達到預期成效,並且 進一步歸納出日本能源治理的經緯加以分析其能源政策受到的何種因素所影響。

三、日本能源政策之回顧(1945~2015)

本小章節中,筆者將日本能源政策沿革分成四個時期簡要概述,旨在整理與 分析日本戰後至 2011 年東日本大地震後及其後續至巴黎會議(COP21)所面臨 之主要能源問題及其對應之政策。

(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兩次石油危機 (1945~1978)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原以國內自產之煤炭做為主要能源消費。戰後因 日本國內銳減的勞動力7加諸逐漸攀升的勞動成本致使國內煤礦業產量銳減,石 油則因其國內蘊藏量原本就稀少,而原以燃煤發電的各大發電站也因為戰後煤炭 供應的短缺而造成電力供應吃緊,呈現了煤炭、石油、電力三不足的困境。鑑於 穩定的能源供應為戰後經濟復興之必要條件,因此調整日本國內能源結構即為日

7 二戰期間日本約有 13.4 萬煤礦勞動人口是由朝鮮、中國綁架去的,隨著戰爭結束,這些礦工 也相繼離開礦山(尹曉亮,2011,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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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府當時之首要項目。除了進行一系列煤炭增產的計劃外,日本政府向 GHQ

(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申請進口石油與引進石油冶煉技術來提升石油庫 藏量,並將電力公司民營化8來提升營運效率,至 1952 年左右,日本經濟大抵恢 復到二戰前水準。自 1955 年起日本開始進入了經濟高速成長的 20 年,而面臨電 力供應日漸吃緊的情況,以當時國際廉價且豐富的石油能源來補足國內煤炭發電 的缺成為日本政府必須正視的議題。隨著國內煤炭在能源市場競爭力日漸低落,

能源需求者紛紛轉向成本相對較低的石油,原本的煤主油從的能源結構已不敷日 本高速經濟成長之用。經過一連串改革計劃,如 1960 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實施貿易外匯自由化、成立能源部會等,並且面對國內日益蕭條的煤礦產業、石 油進口自由化的局勢,日本政府遂於 1963 制定以石油為中心的「綜合能源政策」

(尹曉亮,2011,頁 86)。該政策的三大原則為:為加強日本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1)在取得低廉的國際石油能源的同時(低廉),(2)必須確保穩定的能源供應

(穩定),並且(3)增加石油進口供應地與海外原油自主開發率(自主),自此 形成了日本以石油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也形成了以低廉、穩定與自主為中心的 日本的能源政策綱領。1965 年綜合能源調查會9成立,是日本當時最重要的綜合 能源審議機構,並根據其所制定的「長期能源供需預測」來推進能源政策。1970 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衝擊了日本持續成長的經濟榮景,讓日本意識到了能源並非 取之不絕、用之不盡的現勢,穩定的能源提供往往只是一時的光景,惟有透過制 度的安排來加強對能源危機管理,並且透過政策的設計來預防能源危機,才能在 可預知的範圍內將損失降到最低。1973 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後,日本政府首 先建立應急性之專職管理機構為基礎,協調不同政府部門與相關機構,盡快確定 在處理石油危機時的權限與職責,並且從以行政命令、政府指導、法律管制等層 面之諸多措施來面對此一危機。爾後於 1979 年第二次石油危機爆發後,日本政

8 一共分為北海道電力、東北電力、東京電力、中部電力、北陸電力、關西電力、中國電力、四 國電力、九州電力等九家民營電力公司。

9 綜合能源調查會原隷屬於通商產業省,1973 年資源能源廳作為通產省的外設直屬局成立後,

轉歸該廳管轄。2000 年實施省廳整編改革後(通產省整編為經產省),綜合能源調查會被改組 為綜合資源能源調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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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更將能源管理提升至更高層級,彰顯其對能源管理的高度重視。尹曉亮(2011)

指出,日本戰後的能源政策體現出了國家權力強力介入經濟領域的特點,在國家 統制與行政計劃的制度框架下追求能源產量的增加,而非著重於能源產業的經濟 效益。另外,戰後日本經濟體制由統制封閉型轉向相對自由開放型,在 1956 年 到 1970 年間達到了 GDP 年增率接近 10%的榮景,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即為 世界石油的出產滿足了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所需的低廉能源,生產成本極高的煤礦 產業則因不具競爭力而最終邁向蕭條之途。因此能源政策影響日本產業生產成本 盛鉅,並且進而成為影響日本製品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為確保穩定的石油供應來源,日本在國際上參與國際能源合作,強化了與產 油國的合作,提供經濟與技術上的援助;國內則推廣節能政策以及促進非石油能 源的利用。1947 年,日本通產省工業技術院提出了以可再生能源技術為核心之 國家級研發項目-「陽光計劃(サンシャイン計画)10」:為日本第一個具長期 性且綜合性的技術開發計劃,目標為在 2000 年開發出能夠提供新的清潔能源的 技術,其中包括太陽能、地熱、煤炭、氫能、海洋潮汐、海洋風能等,以滿足幾 十年後日本能源的需求(尹曉亮,2011),此即為日本再生能源發展的開端。為 了更有效的使用能源,日本政府著手改變能源供應和能源消費兩個基本面來進行 能源結構之轉型:進行高耗能傳統產業結構的調整,大幅減輕對石化能源的過度 依賴,增加能源使用的多樣性,並且改善石油與煤炭等能源處理技術來達到石化 能源清潔化的目標,另一方面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如鋼鐵、紡織等), 扶植低耗能的新興產業(如 IC 產業、高附加價值之服務業等),減少因消費石化 能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藉由兩次石油危機,日本政府被迫調整其能源結構,重 新討論設法修正其過度依賴石油的經濟發展政策,體現出日本政府在能源危機處 理上及時性的與制度設立上的機動性,並且將危機管理常態化,為日後建構能源

10 蔵並真一. (1986). サンシャイン計画における利用技術の開発. 風力エネルギー利用シンポ ジウム, 8, 23-38. 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weasympo1979/8/0/8_0_23/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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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之政策目標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