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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分析後,選擇可以作為研究主題的主旨概念,作為研究問題的詮釋根據(潘 淑滿,2005)。

本研究為使資料容易整理與分析,必須建立資料編碼,將同一概念或同一性

資料編碼後七碼數字代表獲得資料的時間,如「1100301」代表該項資料 為民國 110 年 3 月 1 日所取得。

4.範例說明

(1)第一位實習教師於民國 110 年 3 月 1 日所受訪之資料,則代碼註記為

「ST1-1100301」。

(2)第二位實習教師於民國 110 年 3 月 5 日所受訪之資料,則代碼註記為

「ST2-1100305」。

(3)第一位實習教師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1 日所紀錄之實習日誌,則代碼註記 為「日誌 ST1-1091201」。

(三)三角驗證

三角驗證法(triangulation)源自航海與軍事策略,採用多元的參照點來測 量某一物體的準確位置(葉重新,2018)。研究者應運用多元驗證法在研究對 象、資料文件、方法及理論觀點上,如此可減少因只使用單一研究方法所產生的 系統化偏誤(潘淑滿,2005)。研究者若能針對同一現象使用不同方法蒐集不同

來源與型態之資料,便可避免或降低研究者自身的偏見,以增加其研究判斷的正 確性(黃瑞琴,1991)。

本研究所採取的三角驗證方法,即是透過不同研究參與者的訪談內容資料、

各項課堂及活動的觀察紀錄、研究參與者的日誌及大量文件等多樣的資料,針對 相同研究情境下所蒐集之文件資料,進行相互交叉檢核、反覆閱讀、取捨與聚 焦、尋找是否具有一致性的結果,並不斷徵求本研究參與者回饋及意見,以求研 究結果分析之客觀性。

第六節 研究的信實度

潘淑滿(2005)認為對質性研究而言,信度是可重復性;效度則是指可信 性、遷移性、可靠性、驗證性。

王文科、王志弘(2010)認為質性研究信效度術語可整理成,可依賴性為信 度,可確認性為客觀性;可遷移性為外在效度,可信性為內在效度。檢驗質性研 究的信度有重測信度與評分者信度;效度則有三角測量法、內在效度(葉重新,

2018)。

外 在 信 度 ( external reliability ) 指 搜 集 及 資 料 分 析 的 方 法 ; 內 在 信 度

(internal reliability)指對同一現象及行為重複進行觀察,從結果找到一致性,以 提高可信賴程度(潘淑滿,2005)。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指觀察與訪談 結果有高度相關性,可推論至母群體;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指將訪談逐 字稿給予受訪者加以檢視修正,以提高效度(葉重新,2018)。

本研究為了避免研究者個人偏見,並提升研究結果的信效度,在訪談的過程 中將利用輔助工具,精確掌握訪談內容之資料搜集,於訪談結束後,也將轉譯成 逐字稿交由受訪者加以確認,若有遺漏或不完整之處,將請受訪者指出疏漏部 份,由研究者修正及刪除後,請受訪者再確認之,以此將所搜集資料反覆驗證以 提高研究的信效度。除了透過個別訪談搜集資料外,研究者也將在研究過程中實 際參與觀察,以便與受訪者保持良好互動,更加瞭解其想法與理念,但不把個人 主觀意見加入至訪談過程中。

第七節 研究倫理

葉重新(2018)認為研究者在從事教育研究時,必須要合乎科學與兼具專業 的倫理道德,不重視倫理的研究者,即便研究做得再好也將失去其價值與意義。

研究過程互動中,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是否處於一種權力平衡基礎的狀態,稱 之為研究政治(politics)議題(潘淑滿,2005)。換言之,在訪談過程中,研究 者關心研究結果的同時,也該關心研究中所擁有的社會資源、文化及政策等因 素,是否會影響到資料搜集與研究品質。

葉重新(2018)將研究基本倫理道德分為三層面:

一、研究者個人品德與修養方面:必須要如實呈現研究發現,不可自行任意 更改,更嚴禁抄襲與竄改他人作品;

二、研究者與受試者的關係方面:應確保受訪者身心安全,徵得同意後方可 進行研究,並且保護個人隱私權,受訪者個資也應妥善保密與保管。

三、研究者與其他研究人員的關係方面:客觀且嚴謹分析處理研究資料,並 樂於分享和提供後續研究之建議。

就本研究而言,研究者身份同時是學校教師也是實習輔導教師的角色,與部 份受訪者長期處於同一職場工作,並且多有互動與認識,對於受訪者背景也略有 瞭解與熟悉。在訪談過程中涉及敏感事項時,受訪對象可能會因各種因素隱藏自 身想法,研究者會不斷向研究對象說明本研究之目的,並不時表達研究者的誠 意,使受訪者能放鬆心情真實說出內心真正想法,訪談時間也均設定於半年教育 實習結束後,無影響實習期間相關利益及權益方才進行。本研究將採取公開研究 目的與研究者身份之立場,且盡可能在處理研究資料的過程中,將各項訪談內 容、觀察及文件相關資料,依據編碼原則予以概念化,不明示研究參與者的真實 個人資料,以保障其隱私及免於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