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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國教練培訓課程之概況 1.美國

美國教練培訓內容包括運動心理學 (80%, 即80%的協會培訓課程 包括該內容, 下同 )、項目專門技術(80%)、運動規則( 71% )、溝通技 巧(66%)、運動訓練學( 66%)、力量與耐力訓練( 66%)、訓練理論(62

%)、營養 (62%)、運動生理學 (58% )、運動醫學 (54%)、運動生物 力學(54%)。 至於授課方法主要包括:傳 統 課 堂 授 課( 75%)、播放影 片(75%)、書面出版物 (50%)、訓 練 培 訓 班(45%)、幻 燈 片 展 示(42

%)、網路傳播 (25%)、在 ? 授課( 8% )。 根據美國奧會專家介紹,在 培訓過程中,美國的教練對項目專業技術的學習興趣遠高於其他課程(中 國教練員培訓委員會代表團 ,2006)。

中國教練員培訓委員會代表團(2006) 考察認為 儘管美國教練培訓 管理體制較為分散 ,但美國奧會非常重視奧運會教練的培訓工作。在美 國奧會中負責教練教育與培訓的機構是美國奧會訓練與體育科學部,該 部門在教練培訓方面主要負責工作如下 :

(1)召開高水平教練峰會,旨在為優秀教練備戰各種體育比賽提供一個 學習和交流的機會獲對高水平教練進行專題培訓。

(2)通過年度教練表彰制度。表彰和獎勵奧運會或泛美運動會競賽項目 的國家級和地方最佳教練,獎項包括年度最佳國家隊教練、年度最 佳培養教練、年度最佳基層教練等 。

(3)建立全國奧林匹克教練協會開展相關活動,包括出版奧林匹克教練 雜誌、提 供 訓 練 評 估 服 務、舉辦教練培訓研討班、舉辦備戰奧運峰 會等。

(4)制定規範教練行為的規章制度 。

(5)協助美國單項運動協會制定各運動項目教練標準和證書課程大綱 。 為解決分散管理培訓體制下的一些弊病 ,美國奧會正積極採取措施 開展教練培訓體制改革 ,作法包括建立全國教練教育聯盟,以求和各國 家級運動項目協會合作解決美國教練培訓工作中面臨的一些共同問題,

並提高教練的專業化水準; 通過全國教練教育聯盟,統一研製教練課程 標準,對各國家級運動項目協會的培訓改造在課程內容及傳授方法方面 進行協調和溝通; 推動各國家級運動項目協會在 教練培訓工作中運用現 代信息技術;推動成立全國教練協會( 中國教練員培訓委員會代表團,

2006 )。 2.德國

德國教練的培訓內容包括3個 方 面,第一是體育科學理論,如體育哲 學、教育學、體 育 管 理 學、 運動心理學 、運動醫學、運動生物力學、運 動營養 、科 學 訓 練 理 論 等; 第二是專項運動知識 ,如運動技術 、戰術、

運動策略、運動專項技能等 ;第 三 是 訓 練 實 踐,如培訓的知識結合實踐 進行(薛立、陳寧 ,1995)。

每個專題培訓內容的安排突出2點, 一是「新」,儘可能把體育科學 最新的知識和訊息傳授給學員,以使教練處於專項運動領域的前列;二 是「實 」,每個專題都有一個較明確的主題,解決問題的針對性強。特別 是高級教練的培訓 ,十分注重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在培訓期間也注意 安排訓練實踐。比如, 18個月的 D級 教 練 培 訓, 有30天的時間專門進行 實踐,具體內容是 3分之1的時間學習體驗與教練管理有關的工作;3分之 1的時間作為教練助理參與國家隊、省 或 俱 樂 部 工 作; 3分之 1的時間到國 家隊、省或俱樂部實際從事訓練工作。 此外 ,在培訓期間,學員每週還 得 在 俱 樂 部 訓 練2小時 ,並 把 訓 練 情 況 反 饋 到 教 練 學 院 ( 薛立、 陳寧,

1995 )。

科隆教練學院其教練養成的課程分為: 基本課程與專業課程兩種 ;

續表4-1- 4 日本競技運動教練培訓課程

4.中國

續表 4-1-5 各級田徑教練崗位培訓內容

高 級 教 練 中 級 教 練 初 級 教 練 基

礎 理 論

特 點 及 影 響 運 動 技 能形成發展因素。

其 他

1.運 動 選 手 的 思 想 教 育與組織管理。

2.國 際 田 徑 組 織 和 國 際競賽與進行。

3.運 動 訓 練 中 的 科 研 工作。

1.運 動 選 手 的 思 想 教 育 與組織管理 。

2.運動訓練中的科研。

1.少 年 兒 童 運 動 選 手 的 思 想 教 育 與 組 織 管理。

2.怎樣作一個教練 。

資 料 來 源: 中 國 體 育 運 動 制 度,蘇 文 仁、詹 德 基 ,2006 , 行 政 院 體 育 委 員 會, 引 自 國 家 體 育 運 動 委 員 會 科 教 司 編,( 北 京 市 : 國 家 體 育 運 動 委 員 會: 1 9 9 5 ):

65-6 6 。

中國非常重視教練培訓 ,發 布「 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準則 」,建立教 練的等級制度,旨在貫徹實施「奧運爭光計畫綱要 」,以及解決教練晉升、

進修、評聘問題。 從其意涵與特點得知 ,中共把教練視為國家智慧財產 之一,要求不斷提高層次與學歷 ,促使競技運動技術水準迅速提昇,進 而 為 社 會 主 義 建 設 服 務 ; 同 時 編 訂 各 種 運 動 項 目 教 練 崗 位 指 導 教 材 大 綱,以全面提高教練水準與素質及執教能力(蘇文仁 、詹德基 ,2006 )。

5.中華民國

(1)體育院校課程規劃

就國立體育學院、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等 三 所體育院校的設校目標 、教練相關系所 、培育課程規劃等資料加以 彙整為 「我 國 體 育 院校 培育教練相關課程表 」, 如表 4-1-6。

表 4-1-6 我國體育院校培育教練相關課程

續表 4-1-6 我國體育院校 培育教練相關課程

續表 4-1-6 我國體育院校 培育教練相關課程 校

名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實 務 課 程

實 務

運 動 情 報 蒐 集 與 分 析

運 動 表 現 測 量 與 評 價

實驗儀器操作 運動心理介入

資 料 來 源: 研 究 者 整 理, 摘 自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學 系 所 課 程 規 劃( 2007)。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技 擊 運 動 技 術 學 系 課 程( 2007 )。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教 練 研 究 所 96學 年 度 課 程( 2007)。國 立 體 育 學 院 球 類 運 動 技 術 學 系 課 程( 2 007 )。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運 動 技 術 研 究 所 課 程(2007 )。 臺 北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大 學 部 9 6 學 年 第2 學 期 課 表 ( 2008)。

以我國三所體育院校開設教練課程均以理論與實務結合 ,無 非 希望運動選手或教練在運動成就的表現之外 ,為將來就業的職涯發 展做好準備,增 加 職 場 競 爭 力。

(2)運動協會

依據現行「全國各運動協會建立教練制度實施準則」(1992 ),

有關教練培訓規定 ,如 表4- 1- 7。

表 4-1-7 我國運動協會教練培訓規定

項 目 內 容

基 本 條 件

1.年滿 20 歲以上之各運動協會會員或所屬團體會員 單位之會員。

2.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力 )或對該項運動具 有特殊造詣。

3.品 行 端 正。

續下頁

續表 4-1-7 我國運動協會教練培訓規定

項 目 內 容

基 本 條 件 4.嫺 熟 運 動 規 則。

5.曾參加各該 項運動教練講習會並經考試合格。

授 課 內 容

1.體能訓練法。

2.運動基本技術。

3.運 動 規 則。

4.指 導 技 術。

5.戰略與戰術。

6.運 動 營 養。

7.運動傷害防護。

8.運動科學理論(生理學、心理學、力 學、社會學 )。

9.英文( A級講習會必備課程 )。

教 練 證 核 發

1.參加學員須經考試合格後,縣( 市)級報請縣( 市 ) 體育會或全國性運動協會;省(市)級報請省(市 ) 體育會或全國性運動協會,國家級報請全國體總核 發 合 格 教 練 證。

2.B、C 級教練須經過至少 1 年以上之實際教練經 驗後, 始得報名參加較高一級之教練講習會 。 3.合 於 規 定 者 每 年 均 可 參 加 A 級 教 練 講 習 會, 惟 A

級教練證之取得,須獲B(省市 )級 教 練 證 2 年以 上者, 始得申請核發。

進 修 全國性運動協會應成立教練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辦 2 次研討座談會 ,提 供 新 知, 以提高教練之水準。

資 料來 源 : 研 究 者 整 理。

我國現行的教練制 度,主要是為了提高各單項的運動成績與教 練素質 ,以培養運動指導人才為目標; 且依據中華體總於81年所訂 定「全國各運動協會建立教練制度實施準則 」辦理;並由各運動協

會依據實際需要, 對教練的資格、 分級 、任 用、進修、晉升 、管理 及獎懲等研修制定 ,定妥後提交各運動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後,並 報由中華體總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布實施 。目前國內三級教 練制度對講習會培訓內容要求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有各運動協會依 據所推展的運動項目特性而有所差別, 實施不同的專項運動技能與 技術,以 及 專 業 知 識、 知能等課程 。現 今, 國內尚未有新的教練制 度的管理(洪建智 ,2001)。

(3)專任教練

我國專任教練之養成,第1期由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 理,儲訓自75年2月 23日起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研習中心舉行 , 為期3個月 ,在一週的學術科測驗後結業 (陳鴻 ,1986)。儲 訓課程 內容,如表4- 1-8。

表 4-1-8 國立 臺灣師範大學專任教練儲訓課程

課 程 分 類 內 容 備 註

教育 課 程

教育概論、現 代 教 育 思 想 、視 聽教育、普 通 教 學 法、輔導與 諮商、發展心理學 。

1.佔 60 小時 。 2. 提 供 專 任 教 練 在 學

校 服 務 時 所 必 須 具 備的教育專業知識

體育 專 業 課 程

體育的理念、 運動生理學、運 動心理學、運 動 力 學、運動社 會學、體 育 行 政、 運動傷害與 處置、運動測驗與評價

佔 128 小時

體 育 專 業 術 科

分科訓練法、 分科指導法與實 習、分 科 裁 判 法、 分科力學分 析、分科術科 、問 題 討 論 與 指 導、教 學 參 觀 與 實 習

其 他 課 程 專題演講、行政座 談

資 料 來 源: 74 學 年 度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甄 儲 工 作 報 導, 陳 鴻, 1 986 , 國 民 體 育 季 刊 ,1 5 (2 ),9 3-94 。

自民國78年至82年係依據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由教育部委託 國立體育學院辦理 ,共 計 培 訓436位專任教練( 周 宏 室, 1992),儲 訓課程如表4- 1-9、4-1- 10、 4- 1- 11。

表 4-1-9 國立體育學院專任教練儲訓一般課程及中心課程

活動名稱 一 般 課 程 中 心 課 程 主要目的 通 識 教 育 體育專業科目

內 容 及 時 間

s 體育英文(12小時)

s 各級學校行政運作( 8 小時)

s 公文與寫作( 8小時)

s 進階電腦(12小時)

s 體育行政與管理( 28小時)

s 運動傷害與防護( 30小時)

s 力 學 與 運 動 技 術 分 析 ( 12 小時)

s 教練社會學( 8小時)

s 運動訓練與指導( 34小時)

s 運動生理學( 12小時)

s 運動醫學(12小時)

s 運 動 科 學 研 究 與 實 務 ( 12 小時)

s 體育評量與統計( 24小時)

s 體育評量與統計( 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