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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網絡重視網絡內部參與關係者間互動關係的結構屬性。資源的獲取是網 絡中行動的驅使力量,在關係者間會基於擴張資源汲取的需要而進行互動,並形 成一穩定的網絡關係。治理網絡關係是一種資源依賴(resource dependence)的 型態與資源動員(resource mobilization)的過程。換言之,治理網絡中的運作就 如同是組織間的運作一樣,在 整個網絡中有核心、有邊陲,也有相互之間的連結。

要瞭解政策網絡內的運作,就必須先對組織間的理論有一定的瞭解。就網絡的觀 點而言,組織本身並無法在開放系統下「自我維持」(self-sustaining),因而組 織需要依賴環境中其他組織來提供其生存所需的資源。也由於如此,組織藉由本 身的資源動員以集結資源,尋求在網絡中的生存,勢必得建立穩固的組織間關 係,藉以降低環境的不確定性,然而另一方面,強化組織間依賴關係的結果,也 就導致了網絡環境對組織的支配力愈深,因而資源依賴的必要性也讓組織在某種 程度上付出其獨立自主的代價。換言之,一旦對外合作之後,組織的任何決策都 必須考慮到在網絡中相關組織的態度,便不完全能獨立決策。因此,綜觀上述,

就組織間資源依賴的觀點而言,其基本前提有二:一、沒有一個組織能夠獨立囊 括其生存所必須的資源;二、組織的資源可為組織帶來網絡中的的優勢。這樣的

前提也揭示了網絡中的關係可被視為是一種權力的關係,在互動的過程中,居重 要位置的關係者,將發揮領導性的作用。在這樣的基礎上,組織透過對資源的控 制和掌握,及協議過程的主控,便能維持或提升其在網絡中的勢力範圍及地位,

相對而言,這種權力不平衡的關係,有可能形成兩者之間的資源依賴,也有可能 形成一方勢力的延展。65

網絡的分析是建構在網絡關係者間資源互賴的情形。然而組織究竟依賴何種 資源進行交易?Rhodes 則將網絡內的資源界定如下:66

〈一〉 權威(authority):一種決策的方向,或是授權給其他組織團體的權力。

此種資源通常由政府所獨佔。

〈二〉 資金(money):一組織所擁有的財力。

〈三〉 合法性(legitimacy):指一個組織是否有民意基礎或是否能夠代表某依 政策領域的利害關係人。

〈四〉 資訊(information):是具有或能具備制訂政策所需的各種資訊。

〈五〉 組織(organization):包括人員、技術、工地硬體設備等。

綜合上述,我們將其整理歸納出治理的網絡的分析建立在:「關係」、「資 源」及「影響力」三個重要的面向上,本研究將其繪整出治理網絡影響力結構分 析圖,如圖3-3所示:

65 史美強:「組織網絡與治理」,發表於行政管理學術研討會,空中大學主辦,(200 年),頁 74-75。

66 R. A. W. Rhodes, “The New Governance: 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 Political Studies, No.44 (1996), p.214.

承上圖3-3,在全球治理理論下,政府已不再是個大有為政府,反而是要邁 向「小而美」政府,權力逐漸式微下,轉而必須朝向網絡合作關係,當一個事件 或問題發生時,相關的關係者便會進入網絡中。在網絡的運作機制中,首先是關 係者在網絡中的位置會影響其活動與汲取資源的機會,所謂的「網絡位置」指的 是此關係者身分及在網絡中是否主導與否。關係者反映其特定的立場與目的偏 好,而網絡位置與偏好形成受到關係者在既有制度環境及網絡客觀結構化位置的 角色及其主觀意識、價值取向的影響。再者,關係者為了在網絡中為達成其目的,

可能會與其他關係者展開聯合行動以汲取更多的資源。值得注意的是,關係者策 略的應用有可能會改變其在網絡中的原有的相對位置。最後,這些關係者再透過 資源的集結與依賴後,會運用其所掌握的資源與權力透過網絡運作過程及對事件 參與所形成之影響力結構,以影響產出的結果。這些影響力將回饋到事件與關係 者本身產生另一種影響力。

網絡是治理概念運用到社會科學研究的主要分析重點,治理網絡代表著政府 與社會間既有的互動關係上的轉變。在網絡化之環境係絡中,政府將面臨到動態

治理網絡運作機制(影響力結構)

箭頭:網絡互動關係─關係形式與內涵 關係者相對網絡位置

關係者價值觀與展現立場

資源的掌握:權威、資金、合法性、資訊、組織 關係者 關係者

事件或問題產生 關係者涉入 產出

回饋 圖 3-3 治理網絡影響力結構分析圖

來源:作者自繪。

且複雜的環境係絡。因此,政府為因應資源上的相互依賴及社會問題的複雜性,

而勢必與非政府部門結盟成多重協力上的關係,來共同因應外界的威脅,是故政 府成為組織網絡的一員。由於先前在第二章有敘述,在全球化治理下,政府已不 再高高在上,而是一種組織平行式關係,政府(援助國與受援助國)與非政府組 織援外活動之間就是一種治理網絡型態,其運作機制以圖3-4表示。

圖3-4 政府與非政府援外活動運作機制來看,在此個案網絡中以非政府組 織、政府和受援國為關係分析單位,透過東南亞援助活動事件,彼此間進入網絡 而有其互動關係,這關係者在網絡的運作機制中,首先是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中關 係者在網絡中的位置會影響其活動與汲取資源的機會,網絡位置是指此非政府組 織之身分及在援助中是否主導與否。相對的台灣政府與受援國的網絡位置也是指

圖3-4 政府與非政府援外活動運作機制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箭頭:網絡互動關係─關係形式與內涵

關係者相對網絡位置 關係者價值觀與展現立場

資源的掌握:權威、資金、合法性、資訊、組織

政府 受援國

NGO 與我國政府關係 NGO 與受援國關係

我國政府與受援國關係

台灣 NGO 其他 NGO

本研究在此不探討此部分

其在援助中的立場與主導權。位置的角色及其主觀意識、價值取向的影響下,非 政府組織、政府與受援國反映其特定的立場與目的偏好。為了達到其目的,資源 的掌握視其關鍵,於是,在網絡中關係者彼此合作或競爭,已獲取更多的資源以 供利用。再者,非政府組織、政府與受援國也有可能為了在網絡中各達成其目的,

可能會與其他關係者展開聯合行動以汲取更多的資源,如:可能會與其他非政府 組織合作。這些非政府組織、政府與受援國策略的應用有可能會改變其在網絡中 的原有的相對位置。

總而言之,在同一網絡領域中,代表不同立場的關係者是鑲嵌在溝通與資源 交換的網絡中。倘若要能更深刻的瞭解到行動者互動過程中,各行動者是如何應 用策略或透過資源的依賴來展現其影響產出的方法,便要對治理網絡當中網絡關 係者的互動情形與活動過程做一解析。

(三) 、分析架構:制度、網絡與產出的影響力結構

本研究計畫之分析架構將以全球化治理為理論背景,採取治理網絡分析途 徑,來解釋台灣非政府組織在東南亞的援外活動,主因在於治理網絡觀點主張的 是國家機關與利益團體間相互依賴且彼此協助的合作關係,在非政府援外政策網 絡內,既不偏向社會也不偏向國家,既重視利益團體角色、也強調國家機關職能;

其次是治理網絡重視正式結構的互動關係,也強調非正式關係中的互動關係、頻 率、位置、形式等對產出的影響;最後,治理網絡強調不同領域內國家與社會間 關係有其差異性,進而提供較可預測的產出結果。然而,太過強調非正式與水平 式的互動結果,政策結果似乎被看成是政策參與者之間一種自發性的互動,將網 絡的互動分析抽離了既存的政治與社會制度環境之外。其實一些正式的政治制度 結構和層級節制式的政策制訂與執行關係也有可能同時存在。網絡分析方法強調 網絡中的環境結構,是由網絡行動者的互動關係所形塑,形成了網絡中獨特的運 作邏輯,這樣的運作邏輯,透過長久以來的互動,便會被制度化,非但反過來影 響了網絡行動者彼此間的互動關係,也更形塑了產出。為了解決網絡太過強調運

作的獨特性與對上層政治及社會制度環境的忽略,本研究計畫在此嘗試引介 North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透過這些理論強調制度影響行為及對行為者互動過 程的制度性分析角度,與治理網絡分析的觀點產生互補。換言之,產出雖然透過 網絡行動者的互動所形塑,但仍然跳脫不出制度的範疇,網絡關係者間非但形成 一種網絡互動結構,更重要的是,這樣的互動結構往往構築在行動者間的制度性 關係之下。據此,網絡中的遊戲規則雖然影響賽局的進行,然而進入賽局中關係 者的動機、行為、傾向、資源、結構性位置及運用策略,無一不受到更大的政治 及社會制度環境特質所形塑。職是之故,既有的制度環境會為網絡的形成與互動 關係提供結構性的機會,相對而言也附加了選擇上的限制。

本研究計畫在此必須指出,不論個別行動者或組織是否喜歡或接受,制度環 境的存在本來就是一個既存的「社會事實」,它必然在互動過程中發生不可也不 應被忽略的作用。網絡分析本身理論的空泛性也導致了其僅被視為是屬於描述性 的網絡隱喻,無法對真實行為互動過程提供有力的證據與解釋。為了能有效應用

本研究計畫在此必須指出,不論個別行動者或組織是否喜歡或接受,制度環 境的存在本來就是一個既存的「社會事實」,它必然在互動過程中發生不可也不 應被忽略的作用。網絡分析本身理論的空泛性也導致了其僅被視為是屬於描述性 的網絡隱喻,無法對真實行為互動過程提供有力的證據與解釋。為了能有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