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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

在文檔中 計畫中的自由教育 (頁 63-71)

評 鑑 雖 然 有 其 負 面 效 果 , 但 是 在 當 時 的 高 教氛圍下,評鑑仍是促動通識教育改進最經濟 而 有 效 的 措 施 之 一 。 為 求 改 進 及 深 化 通 識 教 育,教育部於 2003 至 2004 年實施〈大學通識 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評鑑計畫,針對中 山大學、中央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清 華大學、陽明大學、臺灣大學等七校進行通識 教育評鑑。2004 至 2005 年期間適逢師範校院正 在轉型改大,教育部於是針對臺灣、彰化、高 雄等三所師範大學、臺北、新竹、臺中、屏東、

花蓮等五所師範學院、以及臺北市立師範學院 等九所學校進行通識教育評鑑,是謂〈大學通

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二期評鑑計畫。18 這 兩 次 先 導 評 鑑 的 主 要 意 義 是 深 入 而 具 體 的界定出通識教育實施所面臨的問題,並督促 各校解決問題。〈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

第一期評鑑計畫的評鑑報告列舉了六點各校面 臨 的 共 通 問 題 , 這 些 問 題 不 僅 出 現 在 受 評 學 校,也是全國絕大多數大專校院共有的問題,

茲引述如列:19

1.「通識教育」與若干基礎教育科目(如大 一國文、英文、歷 史、憲法或公民教育等承接 傳 統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的 課 程 ) 彼 此 之 間 定 位 不 清,造成 行 政、師資聘用和課程規劃及審議上 的 諸 多問題,兩者之間亟需重新定位,並進行 相應的組織重整和課程重組。具體而言,各校

18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導言及《大學通識教育評 鑑先導計畫第二期─九所師範校院通識教育評鑑報 告》導言。

19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導言。

程度 不 一的面 臨 以下課題:( 1)將三民主義、

國家發展、憲法、立 國 精神 或 其 他類 似 之 課 程 融入以社會科學為範疇的通識架 構 中 。(2)將 歷 史、中國文學、英美文學等課程融入以人文 學為範疇的通識架 構 中 。類 此過去共同必修課 留下的包袱(師資、制度、系所等),在此次評 鑑時仍未徹底解決。有些學校保留全 校 共 同 必 修 的 獨立 領 域,卻未描繪清楚的理念與 做 法 , 僅由既有師資充數,不盡理想。

2.通識教育是大學教育的基礎與核心,而不 是各系所專業教育「之外」的補充性教育。為 落 實 通識 教 育 之理 想,如何強化全校師生對通 識 的認知與投入,調整統合各專業院系資源以 支 持 通識 ,乃是一項必要而艱難的工作,亟需 強 有 力的 通 識 教育主事者規劃。因此,通識 教 育的成效相當程度 的依靠校長及通識 教 育 主 管 的 健 全理 念 、推動熱誠和充分授權。當校長或 通 識 主管缺乏這些特性時,通識 教育在該校即 難以有效推動。

3.適性、休閒性課程(如陶藝、書法、田園 生活、藝文欣賞、諮商輔導、生涯規劃等)是 否能歸為通識 課程,是否應獨立於通 識 教 育 之 外成為另一類 課程,是一個亟需各校檢討的問 題 。 通 識 課 程 所 應 具 有 的 知 識 深 度 與 批 判 特 質 , 不 能 因 為 加 入 上 述 課 程 種 類 變 得 隱 而 不 彰,致使通識 教育與社團活動、才藝補習班或 讀經禪修團體之間應有的區分變得含混不明。

4.通識教育固然涉及價值觀、人生觀與世界 觀之培養,但若相關課程之教學規劃未經審慎 評估審查,或教師本身對特定立 場有過於明顯 之 偏 好 , 則 通 識 教 育 也 容 易 流 於 傳 播 特 定 宗 教、政治、族群或階級立場的課程或教學。由 於課堂中師生權力 關 係 不平等,各校通識教 育 中 應 避 免 此 種 違 背 教 育 精 神 的 課 程 或 教 學 行 為。特定價值立場可做為批判性討論 的 主 題 , 但不應做為通識課程的預設。

5.就組織與制度而言,究竟未來專任師資是 要 通 識中心化,還是要回歸各系所,各校尚未

釐清。就課程規劃而言,通 識 課程是否要「核 心課程」化或「專業課程」化,或兩 者 並 行 , 各校亦應全盤思考。此外,各校應大幅增加通 識 課程中的討論機制與內涵,以增強學生獨立 思考與表達溝通的能力。

6.以通識名人講座為名之學術、文化、宗教 名 流 的演講或對談,常缺乏配套措施,不具 有 通 識 教 育 應 有 的 學 術 承 載 度 。 各 校 應 審 慎 規 劃,使其具有良好的通識教育內涵後再行推動。

這 六 個 問 題 及 刻 劃 這 六 個 問 題 的 方 式 , 深 刻 的 影 響 臺 灣 通 識 教 育 後 來 的 發 展 。 舉 例 來 說,第二點所標舉的「通識 教育是大學教育的 基礎與核心」理念,為通識教育在大學中的位 置 及 通 識 與 專 業 教 育 二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做 了 定 調。再舉例而言,第六點中「學術承載度」一 詞,後來成為通識教育界的流行語,而隨著此 詞語的流行及被認同,第三點所指陳的問題也 相當程度的獲得改善。

除 了 界 定 出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的 實 質 問 題 外 ,

〈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還有三點值得 指出。第一點是關於評鑑委員。評鑑品質很大 程度決定於評鑑委員的素質,而〈大學通識教 育評鑑先導計畫〉極為慎選評鑑委員,第一期 評鑑委員包括朱敬一(召集人)、江宜樺、李孝 悌、周英雄、張進福 、黃光雄、黃崑巖、萬其 超、戴浩一、戴華、顏厥安、顏鴻森及顧忠華 等 13 位教授。20 這些見識宏大的學者不僅提 升了評鑑品質,在參與評鑑之後,他們也成為 廣義通識教育社群成員,持續為通識教育費了 不少心力。透過「拉進有識之士或有力之士參 與通識教育」來協助通識教育的模式,後來成 為《通識中綱計畫》的一個重要實施策略。第 二點是關於評鑑本身。至今還沒有大學不是十 分重視教育部的評鑑,因此評鑑雖然有負面效

20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頁 56。

果,但它仍是一種非常經濟而有效的提升通識 教育方式。第三點是關於評鑑對象。先導評鑑 必須具有指標性,而第一期評鑑對象,亦即當 時 所 謂 七 所 研 究 型 大 學 , 毫 無 疑 問 具 有 指 標 性;第二期評鑑對象的指標性相對較低,不過,

當 時 師 範 校 院 通 識 評 鑑 帶 有 協 助 其 轉 型 的 目 的,因此也標舉出教育部「通識教育為形塑大 學特色的重要方法」的政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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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以通識教育為大學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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