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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中的自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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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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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描繪及評述臺灣通識教育從 1995 年到 2015 年的發展,當初為了直接對應本書歷史評述 的性質,書名原訂為《臺灣通識教育發展歷程》。 但是,臺灣通識教育這段發展歷程的主要結構還 是「政府計畫引導下的教育發展」,而通識教育也 是一種自由教育,因此最後書名定為《計畫中的 自由教育》。「計畫中的自由教育」就算不是一個 矛盾的概念,也是一個弔詭的概念,而臺灣通識 教育發展歷程正是一個弔詭的歷程。 Education(教育)這個詞一直保有它拉丁字 源裡的一個重要內涵“leading out”,也就是透過 一些方法,將學生自己內在本有的東西引發、引 導出來。在這個理解下,教育是透過外在的途徑, 帶出學生自己內在原有的素養、能力和知識。這 並不矛盾,但是分外弔詭。無論多麼輕描淡寫, “leading out”、「引發」、「引導」這些詞,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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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有外力的干涉意涵,因此,教育的結果是外力 形塑出來的,還是學生自己內在原有的,還是內 外共構出來的,不容易說清楚。 教育的弔詭性在通識教育上更為明顯。通識 教育的重要元素是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 而博雅教育又稱為自由的教育,其最重要的目標 是讓學生在各層次上獲得自由。如果教育是引導 的過程,而通識教育的目標是讓學生自由,那麼 通識教育就算不是一個強制自由的過程,也是一 個透過外力促使人自由的過程。但是,既然受到 外力引導,又如何是真正的自由呢? 教育本身具有的「外力引導內在發展」的弔 詭 性 , 在 通 識 教 育 變 成 更 弔 詭 的 「 外 力 引 導 自 由」,這個教育的弔詭性而放在本書所關注的臺灣 通識教育發展歷程上,也就是「政府計畫引導下 的通識教育發展」,就更為顯著了,而走入歧途的 風險也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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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部分的政府教育計畫都希望能引導學校 自行發現問題和自我改善的精神,然而,大學常 常只是為了爭取計畫,也就是為計畫而計畫。為 計畫而計畫自然引發許多問題,例如,校長、副 校長和一級學術或行政主管常常無心深刻理解政 府計畫的意義,更無法依據學校自身特色,消化、 轉譯計畫目標或關鍵績效指標(KPI)。為計畫而 計 畫 , 各 校 相 應 規 劃 出 的 計 畫 常 常 僅 僅 徒 具 形 式,而這些失去學校脈絡性的計畫工作,層層轉 嫁,最終落在少數教師或行政人員肩上。這些苦 主不知為何而戰,常以被壓迫者、受害者自居, 自然無法回應政府計畫引導學校自行發現問題和 自我改善的精神。長期以政府計畫或政策為辦學 指標和驅動力,大學形成自願性服從於外力的習 慣乃至於文化,教育部也因此常成為大學自我限 縮的代罪羔羊。大學習慣將各種問題歸咎於外部 管制而要求鬆綁,這些問題卻往往是大學自願性 服 從 後 的 結 果 , 而 當 大 學 為 自 己 築 起 心 靈 的 牢 籠,我們在大學校園裡的言行舉止、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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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制度,自覺也好,不自覺也好,都不斷扼殺 教師、學生和行政人員的創造力。 無論是教育、通識教育或是計畫引導下的通 識教育,都是一個外在拉力與內在自由恆常的對 抗。外力的介入,無論是教師、大學或教育部的 介入,固然有閉塞自由、妨礙自主之慮,但是, 沒 有 適 當 外 力 的 引 導 , 我 們 也 很 難 期 待 多 數 學 生、教師與大學可以完全自主和自覺發展;當然, 教育的面向除了外力的引導外,還需學生、教師 與大學的自主與自覺,甚至是自主與自覺地對抗 那些協助他們的外力。這是一個正向的對抗,教 育存在,這個對抗就存在,這個對抗消失,教育 也就同時消失了。 林從一 序於 政治大學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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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i 第一章 前言...1 第二章 大學自主與通識教育...9 第三章 問題界定階段─1995 至 2002 年 ...17 一、共同科通識化...19 二、通識課程發展...22 第四章 擘劃、探路與鋪路階段 ─2003 至 2006 年...33 一、〈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規劃藍圖...37 二、〈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52 三、〈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53 第五章 以通識教育為大學核心的改革階段 ─2007 至 2010 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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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通識改革創新高教典範,以高教 革新開創通識新局...62 二、《通識中綱計畫》的目的:統整、 能力與行動...64 三、《通識中綱計畫》八項子計畫...70 四、《通識中綱計畫》的顯著意義與 重要成效...100 第六章 後《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階段 ─2011 年至今 ...115 一、高教評鑑中心的通識教育評鑑...117 二、《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中程 個案計畫》...125 第七章 結論與展望 ...151 一、跨領域整合的教育趨勢...152 二、以通識教育為軸線重新定位大學....155 三、從知識本位到學習本位 的教育轉向...157 四、從套裝知識教授到核心能力培養 的教學轉向...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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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學成就重新成為重要學術成就....159 六、社會參與式學習的發展...160 附件一: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 教師獎獲獎名單...162 附件二:教育部通識教育譯著系列 叢書...164 附件三:對品德教育的三項建議...166 參考文獻...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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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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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大 學與教育部三者之間關係密切且錯綜複雜,這 三者的關係發展歷程可框架出臺灣通識教育發 展的形貌,並顯現出其所涉及更廣泛的意義。 1984 年以前,通識教育基本上仍只是學者 零星論述中的概念性存在,少部分學校(如東 海 大 學 ) 雖 然 號 稱 以 通 才 教 育 或 博 雅 教 育 (liberal arts education或liberal education)為立 校 精 神 , 也 開 設 了 一 些 通 識 課 程 ,1 但是隨著 時間的推衍和學校規模的擴大,學校的發展重 心不久便由通識轉換為專業教育。 在臺灣,官方主導大學的發展方向,「所有 1 東海大學於 1956 年開始有通才教育(又名「宏通教 育」,兩詞皆附“general education”一詞對應之)的課 程制度,這是臺灣通識教育的首創。後來,新竹清華 大學在 1970 年代、臺灣大學在 1981 年分別規劃、開 設通識課程。在法規與制度尚未鬆綁的時代,這些學 校所推動的通才課程為數極少,以較具規模的臺大為 例,1983 學年度臺大方才完成規劃 13 門選修科目, 開授 4 門通才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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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都是教育部大學」的宣稱相當真實,而很 遺 憾 這 個 現 象 在 可 見 的 未 來 仍 是 大 學 需 要 面 對、克服的挑戰。臺灣通識教育初期發展更是 仰賴官方的態度與作為,所以當教育部於 1984 年開始規範通識教育,也就是正式要求各大學 實 施 通 識 教 育 後 ,2 各 大 學 便 陸 續 建 制 通 識 教 育專責單位,開設通識課程,而通識理念也逐 漸在各大學傳播開來。然而,大學教育的舊觀 念與舊作法大多維持原樣,教育部對各大學在 課程、學制、教師員額等面向上的限制也多仍 在,因此通識教育的進展並不顯著。 2 1983 年 教 育 部 公 布 施 行 「 大 學 必 修 科 目 表 施 行 要 點」,隔年 4 月 5 日,為配合該要點第七點之規定:「使 學生在自由選修中可獲得較佳的通識教育」,教育部 公布「大學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實施要點」,要求各大 學校院在「文學與藝術」、「歷史與文化」、「社會與哲 學」、「數學與邏輯」、「物理科學」、「生命科學」、「應 用科學與技術」等七大學術範疇內開授各種選修科 目,同時規定學生必須修習四至六學分的課程。自 此,「通識教育」一詞開始廣為使用,國內大學也全 面開始辦理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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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1995 年,為符合憲法「大學學術自主」 原則,大法官做出釋字 380 號解釋,政府依之 修正大學法,鬆綁課程限制。隨著課程規劃的 自主空間擴大,通識教育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 空間,首次突破結構性限制,大步邁入新階段。 然 而 , 憲 法 帶 來 的 契 機 雖 然 為 通 識 教 育 開 出寬廣的可能性,但是,這並不是由於教育部 發現了急需解決的教育問題,也不是因為大學 企望實現教育理想,而是由於法律上的命令, 教育部才對大學課程鬆綁,因此這是個被迫的 作為,而大學更是「被迫擁有課程規劃自由」。 於是,當「教育部部定課程」不再存在時,被 迫自由的各大學立即必須面對國文、英文、中 國通史、國父思想等共同科目的定位及轉型問 題,而依據教育部 1984 年「大學通識教育選修 科目實施要點」所開設的課程又不足以為轉型 及發展的憑藉,大學因此頗為茫然。 不過,1995 年新修大學法對於通識教育仍 具有三個重大意義:第一、「課程自主」成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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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獨有、非大學單位不具有的法定權利;第二、 「多元化」成為大趨勢;第三、「通識教育作為 大學教育核心」在理念層次上被確立了。 從 1995 到 2002 年,大學仍以專業教育及 職業教育為重心,通識教育尚處在爭取發展空 間的初期階段,再加上教育部並未提供實質協 助,此時通識教育發展甚為艱困。困境使得弱 點與挑戰一一顯露出來,我稱此為臺灣通識教 育發展的「問題界定階段」,也可稱之為「問題 揭露階段」。 從 2003 到 2006 年,我稱之為通識教育發 展的「擘劃、探路與鋪路階段」,在這個時期, 教育部開始構作通識教育施政藍圖、投入資源 協助處理「問題界定階段」所標定出的各類問 題。此時教育部直接相關計畫是《人文社會科 學教育先導型計畫》(2003-2006 年)中的〈個 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及〈通識教育評鑑先 導計畫〉,該等計畫相當程度的決定了其後教育 部的通識教育政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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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先 導 計 畫 〉 的 重 心 是 透 過 實地評鑑,瞭解通識教育推動現況,更深入、 更具體的界定出大學通識教育實施時應解決的 問題並建議解決方式。〈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 畫〉補助個別教師推動通識課程改進計畫,這 是為了建構大學優質通識課程及其配套措施所 進行的探路與鋪路工作。此階段主要還是在既 有的通識教育問題框架下,進行細部問題的界 定與解決工作,換句話說,此時的工作仍在處 理「大學以專業教育及職業教育為重心」的框 限下所產生的通識教育發展困境。 2007 到 2010 年是為「以通識教育為大學核 心的改革階段」,這個階段的發展主要以教育部 《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以下簡稱《通識中 綱計畫》)為火車頭。不同以往,《通識中綱計 畫》不是消極的回應現有高教框架內的既存問 題,而是立基於大學教育與通識教育的本質與 理想,特別是基於「通識教育是大學教育的核 心、專業教育的基礎」這個認知與願景,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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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以理想的通識教育作為典範來恢復大學應有 的面貌,不僅試圖在通識教育中重新設定高教 的標準與典範,更是著手透過通識教育的改革 來重新定位、定性與定向大學教育。《通識中綱 計畫》透過通識教育的改革來帶動高等教育的 改革,而只有高等教育在理念、組織、學制、 課程、教學等層面上的結構性問題獲得改善, 通識教育的困局才能獲得更徹底的鬆解。 具體而言,《通識中綱計畫》引導或至少非 常實質的參與了「跨領域整合的教育趨勢」、「以 通識教育為軸線重新定位大學」、「從知識本位 到學習本位的教育轉向」、「從套裝知識教授到 核心能力培養的教學轉向」、「教學成就重新成 為重要學術成就」及「社會參與式學習的發展」 等六項大學大趨勢,而只有以這些大學大趨勢 為脈絡,才能看出《通識中綱計畫》的完整意 義。 從 2011 年到現在,我稱之為「後《通識教 育中程綱要計畫》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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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識教育發展的主要動力有二,一是教育 部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 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執行的通識教育評鑑, 一是教育部《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中程個案 計畫》(2011-2014 年)。此階段之所以稱為「後 《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階段」,是因為此時 的前進軌道大多是《通識中綱計畫》時期鋪設 下來的,而且此階段中的通識社群、價值與方 法仍大多承襲《通識中綱計畫》的成果。 展 望 未 來 , 無 論 是 積 極 領 導 帶 領 風 潮 , 抑 或是借力使力順勢配合,通識教育仍將與前述 六項大學大趨勢偕手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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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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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 1984 年正式鬆綁,讓各大學實施 通識教育,此後,理念逐漸傳播,各大學陸續 建制通識教育專責單位,然而,大學教育的舊 觀念與舊作法大多維持原樣,教育部對各大學 在課程、學制、教師員額等面向上的限制仍多, 觀念、作法與制度面的侷限,致使通識教育的 進展並不明顯。直到 1995 年,為符合憲法「大 學學術自主」原則,大法官做出釋字 380 號解 釋,政府依之修正,通識教育才第一次突破結 構性限制,大步邁入下一階段。 1995 年新修大學法主要內涵是大學課程全 部回歸大學自主,政府各單位,包括全國教育 最高行政主管機關教育部,不再擁有合法權力 規定大學如何設計課程結構。這法令鬆綁意味 著法定權力與責任的移轉,使得大學獲得更大 的課程規劃空間。但更為重要的是,新修大學 法讓大學成為大學,因為「學術自主」(含研究 自 主 與 教 學 自 主 ) 是 大 學 之 所 以 為 大 學 的 核 心 , 沒 有 學 術 自 主 的 大 學 不 是 一 個 真 正 的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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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這也就是說,鬆綁課程限制固然擴大了課 程規劃的自主空間,通識教育隨之獲得前所未 有的發展空間,但這仍是比較邊緣性、實效性 的連結,更為核心性、本質性的鏈結是:「學術 自主」不僅指引大學法改革,更是標舉出「通 識教育」是大學之所以為大學的核心。 「學術自主」的重要內涵是「自由」,在大 學各類課程中,最能體現自由精神的課程是通 識教育課程,畢竟通識教育的重要元素是博雅 教育(liberal education),而博雅教育又稱為自 由的教育,其最重要的目標是讓學生在各層次 上獲得自由。1995 年大學法改革為大學定性、 定位、定向,將「自由」再次界定為大學核心 精神,通識教育因此成為理想大學教育中不可 或缺的領域,也同時成為大學發展的重要方向。 但 是 概 念 上 關 係 密 切 的 兩 件 事 , 在 真 實 世 界 中 卻 有 可 能 關 係 疏 遠 。「 大 學 學 術 自 主 」 之 後 , 各 大 學 校 院 有 權 利 決 定 如 何 設 計 課 程 結 構,因此,無論在專業教育的軌道上進一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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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或者朝通識教育、全人教育的方向轉型, 或者持續往職業教育的方向前進,或者各方兼 顧,都是大學本身的權利,而各大學實際做出 的選擇也不相同。我們可以發現,雖然大學大 多選擇將通識教育納入新的課程結構之中,但 是有些學校視其為大學教育的核心,有些卻僅 僅待之為專業教育的點綴。對於「自由作為大 學與通識教育共有的本質」沒有清楚認知與強 烈認同,大學學術自主之後的課程自主,並不 一定使得通識教育獲得真正的重視。 雖 然 「 大 學 學 術 自 主 」 無 法 保 證 高 品 質 的 通識教育,然而缺乏充分的「大學學術自主」, 真正的通識教育很難存在。讓我們以中國大陸 為例子來說明這點。近年來中國大陸愈來愈重 視通識教育(又稱博雅教育或素養教育),政府 及大學投入大量資源及心力在通識教育的改進 上,效果逐漸顯現。但是中國大陸大專校院沒 有完整的「大學學術自主」,「有缺陷的大學學 術自主」很快的形成「極限屋頂」,令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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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難以伸展。中國大陸大學學術自主不 足之處甚多,與通識教育最相關的是其部定課 程規定。中國要求大學必須開設「中國近現代 史綱要」、「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 論體系概要」、「馬克斯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和 「思想道德修養」等課程。部定課程有些在主 旨、主題上就是政治意識形態,有些在內容上 過於遵循價值一元論或文化一元論,但無論屬 於何類,這些部定課程都將導致最違反通識教 育的後果:沒有多元的對比,學生將無法深刻 的檢視特定意識形態、文化、社會與價值觀的 合理性,思想將趨於封閉及窄化,而智性的不 自由將導致視野的限縮,最終引向行動的盲動 或閉鎖,無法針對社會、文化、價值進行深刻 反省與創新。部定課程為通識教育劃了一條政 治紅線,殊不知只有教育自己可以為教育設定 規 範 , 通 識 教 育 乃 至 於 大 學 教 育 不 應 受 到 政 治、宗教或利益團體任何形式的掌控。 1995 年之前,臺灣各大學校院多有共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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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設置,負責包含教育部部定課程的國文、英 文、中國通史、國父思想等課程。這些課程或 許 在 國 家 意 識 的 建 立 、 傳 統 文 化 與 價 值 的 傳 承、思想及史觀的統整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功 效,然而,一如中國大陸現行之部定課程,臺 灣 的 部 定 課 程 不 免 出 現 灌 輸 特 定 政 治 意 識 形 態、思想文化道統觀及單一價值觀等違反大學 精神的現象,進而阻礙了多元、反省、批判、 創新與社會參與等通識素養的深度發展。 統而言之,1995 年大學法的修正對於通識 教育的重大意義有三:第一、「課程自主」成為 大學獨有、非大學單位不具有的法定權利;第 二、「多元化」成為大趨勢;第三、「通識教育 作為大學教育核心」在理念層次上被確立了。 雖然「法定權利」、「大趨勢」、「理念層次的確 立」並不表示現實面不存在「扭曲法定權利」、 「逆流」、「理念與行動彼此之間的衝突」,但是 縱然現實面上尚有諸多挑戰,通識教育畢竟獲 得一些依靠:法律賦予的權利讓各方如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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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與宗教界試圖影響大學時,心中至少隱隱 存有規範行為的一絲紅線;順著潮流前進,旅 程不寂寞,路走得也更有信心;確立的理念指 引有力的行動,至少,當爭論發生時,堅強的 理據讓人能為通識教育發出響耳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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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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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1995 到 2002 年,大學仍以專業教育及 職業教育為重心,通識教育尚處在爭取發展空 間的初期階段,再加上教育部對於通識教育並 未 提 供 實 質 協 助 , 此 時 通 識 教 育 發 展 甚 為 艱 困。困境使得弱點與挑戰一一顯露出來,我稱 此為臺灣通識教育發展的「問題界定階段」,也 可稱之為「問題揭露階段」。 課 程 發 展 是 這 個 階 段 最 重 要 的 議 題 , 而 課 程議題是揭發通識教育一般性問題的最好切入 點。課程是教育觀念、學生、教師、教材教法、 學校制度等諸多面向的交會點,這些面向的完 善度將直接影響通識課程發展的完善度,而從 反 方 向 來 看 , 課 程 品 質 不 佳 也 顯 示 出 教 育 觀 念、學生、教師、教材教法或學校制度面存在 著有待改進的地方。這也就是說,探究課程尚 待改進之處,有助於揭露通識教育一般性的問 題。 1995 年大學法修正實施,伴隨著「大學學 術自主」而來的是大學課程自主,新的課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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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面對兩個重要課題:一是共同科課程往通識 課程的轉化(共同科課程更具通識教育內涵), 二是新的通識課程的發展。這些都是複雜的課 題,但能否妥善處理,事關通識教育的灘頭堡 穩固與否。

一、共同科通識化

1995 年之前各大學校院多設有共同科,負 責國文、英文、中國通史、國父思想等舊有課 程,從 1995 到 2002 年,各校將共同科舊有課 程分兩類來處理:國文與英文基本上仍留在課 程結構上,中國通史與國父思想課程則陸續歸 屬於人文領域通識課程或改成憲法與立國精神 通識課程。 英 語 課 程 中 , 以 文 學 與 文 化 為 主 軸 的 部 分,逐漸被納歸於人文領域通識課程,其餘的 部分則逐漸被定位為純粹的外語課程。但是, 純粹的語言教育是否為大學通識教育的一環, 學者多抱持質疑的態度,有些學校因此在通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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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範疇之外,另設共同課程領域來容納語言 類課程。 國 文 課 程 的 通 識 轉 化 更 為 複 雜 , 更 具 挑 戰 性。不論學術領域及資源之爭,國文課程通識 化的挑戰主要有三:其一,國文課程內容多屬 文學及思想領域,與人文領域通識課程多有重 疊,此是「疊床架屋問題」;其二,除去文學及 思想的成分,國文課程內容就剩下中文語言教 學的部分,包括現代中文與文言文,但是母語 教育理應在大學之前完成,而文言文在中學國 文課中已多所觸及,此是「大學中文語言教育 的必要性問題」;其三,作為必修課的國文課主 要傳授傳統文化,這與通識教育的多元文化與 批判精神等核心概念恐有不符,此是「傳統文 化獨大問題」。面對這些挑戰,有些學校直接以 取消國文這個通識領域加以因應,將大一國文 課 程 併 入 人 文 領 域 通 識 課 程 , 使 其 與 中 西 哲 學、中西歷史、中西文學、中西思想等人文主 題課程同置一域,供學生自主選修。通常,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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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這個途徑後,舊有國文課迅速且徹底的多元 化,不再出現如全校大一國文共同教材這種一 元化的舊面貌。有些學校仍選擇保持現況,維 持國文課程的全校必修地位,但是,在課程主 題上逐漸變得多元,以個別經典、文類(如詩 選、當代散文)、專家(如大詩人、大文學家) 及專題為名或為題的課程逐漸成為主體,相應 的,共同課綱、共同教材逐漸遁入歷史,國文 課變成必選課群,而不是全校必修單一課程。 然而,縱然逐漸多元,只要國文領域在大學課 程架構中仍自成一類,上述三種挑戰仍會不斷 出現。近 20 年來設立的新大學多無共同課程(英 語 課 程 或 近 年 出 現 的 全 校 單 一 核 心 課 程 除 外 ), 國 文 課 程 的 通 識 轉 化 對 其 而 言 便 不 成 問 題,而越來越多的老大學也採取「國文課程併 入人文領域通識課程」的作法。 無 論 如 何 , 此 一 階 段 , 在 原 有 教 師 、 教 學 內容、教學方法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共同課程 仍無法轉型為真正通識課程,共同課程無法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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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通識精神,通識教育便無法成為大學的核心 教育。

二、通識課程發展

除 了 共 同 科 課 程 往 通 識 課 程 的 轉 化 外 , 1995 年後大學課程自主的另一個課題是新通識 課程的發展。無論是舊課程的脫舊轉化或是全 新課程的發展,都是課程發展,而課程發展議 題是根本性的問題,因為課程是教育觀念、學 生、教師、教材教法、學校制度等諸多面向的 交會點,這些面向的完善度將直接影響通識課 程發展的完善度,探究課程尚待改進之處將有 助 於 揭 露 通 識 教 育 一 般 性 的 問 題 。 從 1995 到 2002 年,通識教育課程發展面臨下列幾個主要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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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觀念的建立

通 識 觀 念 包 括 三 大 類 主 題 : 第 一 、 通 識 教 育與大學教育的關係。現今學者普遍認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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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教育是大學教育的核心、專業教育的基礎, 而沒有此認知、處於發展初期、處境艱難的通 識教育很容易就變得困頓或扭曲。第二、通識 教育本身的內涵。通識教育的內涵相當多元, 培養學生「宏觀視野」與「跨學術領域知識力」 為其核心內涵,缺乏此認知,通識課程的授課 內容很容易就會變成「專業知識的稀釋化」、「常 識化」與「休閒化」。第三、通識教育與教學的 關係。通識教學現場與專業系所課程之教學現 場 兩 者 之 間 差 異 不 小 , 譬 如 學 生 背 景 的 多 元 度、如何在維持課程學術承載度下因材施教, 經營通識課程需要比專業課程更費心思,墨守 專業課程之教學方法,無法引發通識課程學生 學習熱情。 觀 念 是 首 要 的 , 沒 有 正 確 的 觀 念 , 便 沒 有 正確的行動。不幸的是,我國通識教育的實施, 常因學校及教師對通識教育認識的不足,而產 生方向偏差或動力不足的現象,以致未能積極 或妥適規劃通識教育應有的課程或師資,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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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導致這個影響甚為深遠的負面結果:師生普 遍認為通識課程重要性不如專業課程,或甚至 以通識課程為惠而不費的「營養學分」課程。

(二)

專業教育導向

我 國 大 學 幾 乎 完 全 以 專 業 教 育 為 導 向 , 專 業教育導向的大學以專業系所為主體,專業系 所分兩類,第一類是依傳統學科(disciplines) 分類而建置的學術專業系所,如哲學系、歷史 學系、社會學系、經濟學系、心理學系、物理 學系、化學系等,第二類是依職業分類而建置 的職業專業系所,如醫學系、外交學系、會計 學系、新聞學系、企業管理系等學系。這個分 類方式下的系所呈現光譜式分布,傳統學科在 光譜的一端,市場職業專業系所佔據另一端, 不同系所依其特性散布於兩端之間,如政治學 系、生命科學系及社會工作系。 在 專 業 教 育 導 向 的 大 學 中 , 通 識 教 育 面 對 了一些複雜且嚴重的問題,主要有下述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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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業與通識教育的二分

專 業 所 對 比 的 是 非 專 業 , 專 業 與 通 識 二 分 後,通識便很容易被不當的歸屬於「非專業」。 無論在心理傾向或價值取向上,多數師生都因 此視通識教師為二線教師,視通識課程為二流 課程。現實常順著期待而走,通識教育被視為 非專業教育後,在真實的處境中,通識課程逐 漸喪失與下述兩種專業性的關連:學術專業性 與職業專業性。通識課程內容逐漸喪失其應有 的「學術承載度」,也讓人忽略了通識教育實是 職業及專業教育的基礎。在教師面,雖然所有 通識教師都受過高度學術專業訓練,但是一旦 落入通識,其專業性便被忽視,成為非專業教 師。

2、通識教育專責單位組織定位不清

大 學 以 專 業 教 育 為 導 向 , 大 學 中 的 教 學 單 位過去只能是專業系所,新設的通識教育專責 單位成為難以定位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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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級或二級問題

通 識 教 育 是 大 學 中 唯 一 的 全 校 性 教 育 , 不 僅跨系所,還跨學院,不僅跨學科領域,還肩 負大學精神及大學辦學理念的落實,其中僅僅 跨學院一項,就足以將通識教育專責單位定位 為一級學術單位。但是,在原有的資源分配架 構下,掌有經費或教師資源的單位是教務處或 學院,將通識教育專責單位定位為一級單位, 無 論 是 成 為 一 級 中 心 或 成 為 學 院 ( 如 博 雅 學 院),通常都會面對資源不足的窘境。但是,定 位其為二級單位也會面對一些挑戰。定為二級 單位的方式有三種,一是將之隸屬於教務處, 二是隸屬於某學院,三是隸屬於某校級委員會 (通常隸屬於通識教育委員會或共同教育委員 會)。但無論採取哪一種二級類型,通識教育中 心常常缺乏充足的經費、教師及行政人員,更 嚴重的是,缺乏能有效協調全校各一級學術及 行政單位的行政權力。事實上,無論一級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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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通識教育專責單位的定位必須能同時解決 上述兩個問題,才能正常運作。

B. 實質或虛級問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虛 實 的 問 題 分 成 兩 個 層 面 , 一是通識教育中心本身具不具有專任教師,一 是編制內行政人員充不充足。前者是比較實質 的問題,但它幾乎是一個兩難問題。如果通識 教育中心未編制專任師資,則開設量足質精並 具穩定性之通識課程的挑戰相當高;但是另一 方 面 , 如 果 編 制 了 專 任 教 師 , 則所屬通識教師 將與專業系所失去緊密連結。專業系所是現在大 學教師主要專業發展平臺,失去此平臺,將使得 通識教師的專業生涯發展受到相當的侷限。 近 年 來 各 校 才 逐 漸 找 出 改 善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虛實問題」的途徑。有些通識教育中心與專 業系所合聘教師,有些虛級通識教育中心增加 誘因鼓勵專業系所優良教師開設通識課程。 我 國 許 多 大 學 以 科 學 、 科 技 專 業 或 職 業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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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為主體,作為通識教育主力的人文社科基礎 學科教師數量少且彼此之間專業背景差異大, 該等人社教師無法歸屬於適當的專業系所,大 學中的通識教育中心就不得不成為實質的教學 單位。當學校瞭解並重視通識教育時,實質性 的通識教育中心不會造成太大問題,但是當學 校將通識教育視為邊陲教育時,通識教育中心 教師與課程便容易被工具化,譬如成為迎合政 府政策、滿足學校管理階層需求(特別是與創 收相關的項目)、配合專業教育需求、美化評鑑 數據的工具。

3、通識教育邊陲化

專 業 教 育 導 向 的 大 學 文 化 中 , 專 業 系 所 成 為大學師生定位身分的重要指標。「我是××系 的 老 師 」、「 我 是 ××系 的 學 生 」 是 自 我 介 紹 的 重要部分,而對於社會人士,特別對於家長而 言,以專業為認同的情形更加明顯。大學以專 業教育自我定位,通識教育的邊陲化便不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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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各系教師與學生期待也被期待以照顧專業 課程為重,行有餘力才去兼顧通識,更有甚者, 如果教學或學習精力不足、學業成績或教師業 績不夠亮眼,通識課程便成為師生休閒、休息、 獲取高分的場所。對這種現象最傳神的描述是 清 華 大 學 前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沈 宗 瑞 教 授 的 「公園比喻」:當大學以專業系所為主體時,通 識教育就「公園化」,當家(系所)中花木(教 師、課程數、學分數)不虞匱乏時,人們不會 費神費力為公園種植與照料花木,公園至多僅 僅是散步、散心的地方;當家中花木數量不足 或成長遲緩時,各家要麼往公園裡強取花木, 要麼將家中奄奄一息的花木棄置公園。總之, 公園是公家的,公家的公家管,公家認真管時, 花木茂盛了,可以用來休閒,公家不管時,好 東西大家拿,壞東西往裡丟。 在 課 程 的 面 向 上 , 通 識 教 育 邊 陲 化 所 造 成 的負面影響主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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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教師的認同與投入

我 國 的 大 學 一 開 始 就 是 專 業 教 育 導 向 , 系 所制是主體,學程、不分系等跨領域的學制概 念還處於萌芽階段。教師與學生一開始就分屬 於各系所,各系教師以系所課程與學生為重, 學生視專業課程為本,通識課程為輔。事實上, 在越來越重視研究表現的趨勢中,學術分化及 專業化的情形變得日趨嚴重,大學教授越來越 固守專業,能只做研究的,不主動教學;能只 教研究所課程的,不教大學部課程;能只教專 業學系課程的,不會主動開設通識課程。除了 大學教授本身普遍缺乏開授通識課程動機,學 校通常也無適當誘因促使優良教師投入通識教 學 , 因 此 即 使 在 各 科 系 師 資 完 備 的 綜 合 型 大 學,通識師資也未見顯著提升,在偏科的大學 或技術學院,就更無法提供符合全人教育理想 的完整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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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學分數問題

大 學 學 分 數 的 問 題 主 要 有 二 , 一 為 學 分 總 數的問題,一為單科學分數的問題。與通識教 育邊陲化直接相關的是前者。大學要求學生修 習的畢業學分數偏高,其中規定為本科系必選 修學分比例尤其高,此一學分結構不改變,各 科系只會持續視大學教育為專科職業教育或至 少 是 專 業 教 育 , 視 大 學 生 為 本 科 系 壟 斷 的 人 才。其影響所及,一般大學生對本科系以外的 其他知識幾無認識,有礙跨領域合作及創新。

(三)

教學方法問題

與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的 教 學 方 法 問 題 頗 多 , 但 是在此階段受到關注的主要有兩點,第一是課 堂學生人數過多問題,第二是學生專業背景多 元問題。 首 先 , 是 課 堂 人 數 過 多 的 問 題 , 我 國 大 學 學生人數眾多、生師比偏高,而且多數教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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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系所教師,開課重心在專業而非通識課程, 使得通識課程較為不足,此一結構造成通識課 程班級學生人數動輒上百人,而學校並未編列 足夠研究生教學助理(TA)帶領學生分組討論, 因此學生無法經由小班式討論課學習到表達溝 通的技巧或獨立思考、研究、判斷的能力,嚴 重影響通識教育的效果。 其 次 , 是 學 生 專 業 背 景 多 元 的 問 題 , 絕 大 部份通識課程開放全校學生修習,修課學生專 業背景因此相當多元,而教師卻習慣教授單一 專業背景的學生,無論教學觀念、教材及教法 都尚未能調整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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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四章

擘劃、探路與鋪路階段

─2003 至 2006 年

(44)

從 2003 年開始,教育部前顧問室推動先導 性及實驗型的通識教育計畫,對於我國通識教 育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所 謂 先 導 計 畫 , 主 要 的 任 務 是 為 高 等 教 育 各個面向的發展進行探路、鋪路的工作,理想 上當良好的實施模式被探索出來後,相關經驗 與基礎便移交給教育部其他單位,以更大規模 的經費(如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或常規經 費乃至於制度化(如高等教育評鑑)推廣。3 此,不同於以往計畫,先導計畫較具有方向感、 系統性與創新探索精神。先導計畫的主題設定 及執行督導主要是由前顧問室的顧問負責,顧 問多為各領域視野前瞻、判斷力強的學者,先 導 計 畫 的 規 劃 與 執 行 亦 是 邀 請 大 學 中 視 野 廣 3 發展成熟再行移轉是最理想的,但是很不幸的,事實 上卻常非如此,而這種未成熟的移轉常造成非常負面 的後果。舉例來說,《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推動 的全校課程地圖與核心能力、基本素養等概念與作 法,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與高教評鑑中心過早的 擷取與迅速的推廣後,造成了不小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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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執行力強的教授進行。這些學者及教授相 對獨立於教育部與特定大學,但同時也是教育 部與各大學的橋樑,前者使得先導計畫可以相 當程度免於政治與官僚的干預及特定大學特定 利益的牽絆,後者使得大學現場的「下情」可 以「上達」,教育理想也因此可以透過公權力及 公資源,比過往更有效的穿過教育部及大學管 理階層直達大學現場。 與 通 識 教 育 直 接 相 關 的 第 一 個 先 導 計 畫 , 是時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李孝悌教授 規 劃 執 行 的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 (2003-2006 年),這是當時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唯一的先導計畫,其中有關通識教育的部分有 二項,一是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江宜樺教授規劃 及執行的〈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4 一是 政治大學哲學系林從一教授規劃及執行的〈通 4 請參考〈教育部顧問室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程個 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邀請書〉(2004 年 11 月 1 日 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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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 前 開 有 關 通 識 教 育 的 二 項 計 畫 , 來 自 江 宜 樺教授規劃的〈通識教育改進計畫〉(2003-2006 年),此計畫是教育部當時通識教育主要施政藍 圖,雖然規劃內容未能全部付諸實施,但它基 本上決定了 2003 至 2010 年臺灣通識教育的發 展。以下先論述〈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規劃的 藍圖,再略述〈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及 〈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這兩個實際推動的 主要計畫。5 5 在《人文社會科學教育先導型計畫》之前,教育部推 動與通識教育相關的計畫包括:(1)高教司負責之第 一梯次、第二梯次《提升大學基礎教育計畫》,此計 畫除補助各校之整合型計畫外,還規劃通識教師研習 營、通識巡迴講座、通識教材編撰等方案。(2)技職 司除推動全國技職(技專)院校通識課程教學研討會 及委辦「技職校院通識課程規劃」外,也曾委託中華 民國通識教育學會辦理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訪視。 (3)「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於 2003 年訂定的「推 動醫學教育改進計畫」,其近程目標亦首先指向「修 正通識課程:先學做人、再學當醫師」的宗旨。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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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規劃藍圖

江宜樺教授所規劃的〈通識教育改進計畫〉 是一個非常完整的通識教育發展藍圖,縱橫面 向俱到,問題界定精準。該計畫所界定的通識 教育實施問題已包含在前開所列舉的問題中, 於此僅專論其發展策略。 從 縱 向 來 看 , 由 上 而 下 該 計 畫 主 要 工 作 項 目包括:6 1.成立教育部通識教育委員會 2.建立全國性巡迴評鑑制度 3.畢業學分數之調降 4.全校整體性通識課程之改進 5.個別教師通識課程之改進 從橫向來看,有「課程」、「師資」、「 輔 助 條件」與「研究考核」四個面向,各面向之工 第(1)項並不專注於通識,而第(2)項下工作規模 小,第(3)項限於醫人文教育,因此影響不大。 6 請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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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項目如下所列。 通識課程方面: 1.全校整體性通識課程之改進 2.個別教師通識課程之改進 3.畢業學分數之調降 通識師資方面: 1.師資研習營 2.助教研習營 3.通識教育巡迴講座 4.通識教師出國開會與短期進修 5.引導各校建立通識教育學生評鑑制度 6.鼓勵各校設置優良通識教師獎 輔助條件方面: 1.獎勵優良通識教材之編撰 2.架設全國性通識教育網站 3.補助民間出版高品質的通識教育期刊 研究考核方面: 1.建立教育部各司處會報協調機制 2.建立全國性巡迴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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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定期召開通識座談會 4.國外考察及國際交流 茲 先 論 述 縱 向 五 個 工 作 項 目 的 意 義 、 成 就 與後續影響,再論述橫向「師資」、「課程」、「輔 助條件」與「研究考核」四面項下主要工作。 縱向論及的部分,橫向就不再重複。

(一)

成立教育部通識教育委員會

教育部通識教育委員會於 2003 年成立,由 部長主持,前顧問室主政,目的是「分析瞭解 通識教育難以落實及深化的真正原因,並據以 研擬推動與改進通識教育之具體方案。對師資 培養、教材編撰及教學方法之研發改良,宜寬 列經費積極辦理……,在現有的基礎上,對各 級學校的通識教育,做更深入而細緻的改進, 進而對全面性通識素養不足的問題,研擬長期 性完整改進構想。」7通識教育委員會的成立具 7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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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述幾個重要意義:

1.官方肯定通識教育重要性及認知各面

向問題的嚴重性

官 方 針 對 某 一 主 題 成 立 統 籌 「 單 位 」 時 , 就是明確宣告該主題的重要性。在各大學仰賴 政府之處仍多時,單單通識教育委員會的成立 本身就對通識教育發展多所助益。然而,在部 級成立通識教育委員會,也顯示出我國通識教 育發展遇到瓶頸,而這些瓶頸不是大學自身可 以解決的。

2.重視通識教育的教學面向

在 此 階 段 之 前 , 臺 灣 通 識 教 育 的 發 展 重 心,主要落在理念的建構及整體課程結構上, 關心的議題是「甚麼是通識教育」以及「理想 的通識教育應包含哪些課程」。從上述教育部通 識教育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及〈通識教育改進計 畫〉規劃的工作項目便可看出,至少政府已經 認知到通識教育的進展很大程度決定於通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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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教學及學習品質,提升師資、教法、教材 是未來通識改進的重點。

3.改善教育部通識教育政出多門的問題

教 育 部 各 司 或 委 員 會 常 常 對 於 大 學 通 識 教 育下了各種相互衝突的指導棋,例如暗示各大 學開設性別平等、實驗室安全等主題的課程, 由於教育部各單位同時也暗示這些課程必須對 全校學生開放,各大學很自然的便要求通識教 育專責單位負責開設。配合教育政策開設通識 課程的不良後果有三:一、背離憲法規定的大 學自主原則;二、這些課程背後的「通識教育 理念」彼此相去甚遠;三、這些課程的目標與 學校的通識教育理念及目標可能相去千里,例 如以全人教育為辦學宗旨的大學,大概無法認 同「實驗室安全課程是通識課程」這樣的想法。 綜言之,教育部開設課程的政策指令,造成大 學通識教育極大的困擾,也混淆了各校對通識 教育的認知。教育部通識教育委員會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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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程度改善這些政出多門所造成的問題。 讓 我 們 稍 離 主 題 , 再 回 頭 碰 觸 大 學 自 主 與 通識教育的關係。通識教育的發展隨著大學自 主而實質展開,但弔詭的是,當教育部、大學 與學者對大學自主的認知不足時,通識教育常 常成為傷害大學自主的主要場域。當性別議題 被 關 注 時 , 通 識 教 育 被 要 求 開 設 性 別 平 等 課 程,當實驗室安全出問題時,通識教育被要求 開設實驗室安全課程,當就業市場嚴峻時,通 識教育被要求開設職涯輔導課程,當服務利他 被 標 舉 時 , 通 識 教 育 被 要 求 開 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當社會顯得品德敗壞時,通識教育被責成 開設品德強化課程。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二)

建立全國性巡迴評鑑制度

〈 通 識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建 議 「 為 實 地 瞭 解 各校辦理通識教育之成效,建議由本部通識教 育委員會所有委員或指派委員組成全國通識教 育評鑑小組,仿高教司現行之醫學校院評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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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每年輪流走訪若干學校,並提出具體評鑑 報告,以做為本部高教司撥款的重要依據。」8 這個建議後來直接促成〈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 畫〉執行的七所研究型大學與九所師範校院通 識教育評鑑,以及之後由《通識中綱計畫》執 行的 11 所頂尖大學通識教育評鑑。 我 國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依 執 行 單 位 分 成 三 個 階 段:中華民國通識教育學會階段、前顧問室評 鑑計畫推動階段及高教評鑑中心階段。〈通識教 育改進計畫〉關於通識教育評鑑的相關建議, 由前顧問室評鑑計畫小規模先導推動,一直到 高教評鑑中心階段,才真正於一般大學全面實 施。稍後我們再詳論這些階段通識教育評鑑的 性質及意義。這裡先談一點,在高教評鑑中心 進行一般大學校院通識教育評鑑之前,制度性 的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主 要 是 在 大 學 校 務 評 鑑 中 進 行,但是通識教育只是其中的教務評鑑中的一 8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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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小小項目,更重要的是,校務評鑑主要針對 「大學管理作為」進行評鑑,對於教學、課程、 師資與研究並 未 實 質 涉 及 。 此 外 , 在 「 評 鑑 指 導 教 育 」 的 氛 圍 下 ,高教評鑑中心所進行的系 所評鑑,使得大學將資源集中於專業系所,通識 教育因此迅速被邊緣化,「大學越被評鑑,通識 越邊緣化」的說法有其道理。

(三) 畢業學分數之調降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提到:「目前本部規 定大學生必須修滿至少 128 學分才能畢業,各 大學科系往往做出比此下限更高之畢業學分規 定。但修習課程太多常使學生無法顧及修課品 質,也影響教師不便提出太多閱讀或報告之要 求,如此每一課程皆流於膚淺,學習品質大打 折扣。為矯正此一偏差,建議本部經深入比較 研究後,適度調降畢業學分規定(例如改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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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使每一個課程均能更加深入。」9 這是 一個關於大學畢業總學分的建議,但是它不單 是關係到通識教育學分數的多寡,在「重專業、 輕通識」的大學氛圍下,它也影響師生對待通 識教育的態度。當學生修課過多,因而必須敷 衍某些課程時,「重專業、輕通識」的想法便會 讓學生選擇「不須太費心便可得高分」的非專 業課程,當師生多認為非專業課程便是通識課 程時,「不須太費心便可得高分的課程」與通識 課程便被不當連結起來。降低大學畢業總學分 的提議一定程度上可改善此情形。 降 低 大 學 畢 業 總 學 分 的 目 的 是 讓 師 生 能 運 用時間及精力專注於數量合理的課程,以期能 深入教與學。如果畢業總學分不能下降,透過 「 增 加 單 一 課 程 的 學 分 數 」 亦 能 達 到 相 同 目 的。未來大學在學分制度改革的方向,便是朝 「降低畢業總學分」及「增加單一課程的學分 9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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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兩方向進行。

(四) 全校整體性通識課程之改進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提到:「目前高教司 所承辦之第一梯次、第二梯次《提升大學基礎 教育計畫》規模龐大、經費充足,其中第二梯 次計畫且規定總主持人須為教務長以上之行政 主管,預期應可協助各申請學校改善通識課程 結構方面之規劃。」10《提升大學基礎教育計畫》 與之後的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是全校型的教 育改進計畫,需要跨處室的協調統整,因此要 求 計 畫 主 持 人 為 教 務 長 以 上 之 行 政 主 管 。 但 是,在前述兩梯次計畫中,通識教育只是計畫 項目的一部分,也常常不是計畫的主體,因此 並未達到提升通識課程之具體效益。通識教育 課程是大學中唯一的全校性課程,需要跨單位 的整合方能有效實施,理應由教務長以上行政 10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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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主持全校性通識課程改進計畫,這樣的想 法後來由《通識中綱計畫》項下之〈以通識教 育為核心之全校課程革新計畫〉具體落實。

(五) 個別教師通識課程之改進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提到:「顧問室擬規 劃若干重要之通識領域及核心課程名單,開放 各校教師以個別型計畫方式提出申請。若申請 人所提課程設計確有創意並具體可行,則可以 補 助 其 相 關 費 用,包 括 進 行 小 班 分 組 討 論 所 需 之 教 學 助 理 薪 資 ( 每 25 名學生配置一名研究 生 教 學 助 理 )、 以 及 製 作 特 殊 教 材 所 需 之 經 費 等。」11 推 動 個 別 教 師 通 識 課 程 改 進 的 意 義 主 要 有 四:(1) 跳過學校、院、系所、中心,直接補助 教師進行通識課程改進。這種教學改進的補助 方式,讓大學教師擁有適當的資源與空間進行 11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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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與創新,隨著後續不同計畫的持續推 動,培養出為數不少的典範教師與典範課程。 (2) 個 別 教 師 通 識 課 程 改 進 計 畫 的 型 態 非 常 接 近前國科會個別型研究計畫,因此兩者後來常 常被聯想在一起。事實上,兩者逐漸被當作教 學與研究的對比項,獲得前者所代表的教學學 術成就,被視為等同於獲得後者所代表的研究 學術成就。(3) 補助項目中包括帶小組討論的教 學 助 理 ( TA), 這 進 一 步 帶 動 各 校TA制度的建 立,也同時促使各校建立「教學發展中心」。(4) 教師社群的建立。12 〈 通 識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之 「 個 別 教 師 通 識 課程之改進」構想後來落實於《人文社會科學 教育先導型計畫》中的〈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 計 畫 〉, 之 後 此 計 畫 持 續 由 《 通 識 中 綱 計 畫 》 (2007-2010 年)以及《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 中程個案計畫》(2011- 2014 年)項下相關子計 12 稍後在《通識中綱計畫》的節次中再論個別教師通識 課程改進計畫與通識教師社群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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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執行。此計畫影響廣泛而深遠,現今臺灣通 識教育中堅教師、創新課程、高品質課程、創 新教法、教師社群等發展,多與此計畫關係密 切。

(六) 引導各校建立通識教育學生

評鑑制度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提到:「目前部分大 專院校已開始以問卷方式建立學生對授課老師 的評鑑制度,但為顧及教師顏面,評鑑結果並 未公開。為充分發揮學生評鑑制度之功效,使 選課同學知道授課教師的風評,並督促教師積 極改善教學品質,本部應以誘導性(如在「基 礎教育計畫」中列為評審條件)、考核性(如透 過 年 度 評 鑑 要 求 之 … … ) 的 措 施 , 協助各校早 日建立公開性的學生評鑑制度。若全校性評鑑制 度尚有困難,可先由通識教育部分做起。」13 然 13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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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後續通識教育相關計畫中,並未將更具 開放性的學生評鑑制度列入審核指標或工作重 點 , 而 各 校 至 今 仍 鮮 有 將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公 開 者。不過,上述引言仍透露出教育部政策推動 的一個重要策略思考:透過競爭型補助計畫, 將某些制度面的改革項目列入評審指標中。這 個「槓桿方法」在後來教育部各大型計畫中都 可以發現,而且大體上非常有效,然而,這是 一 個 雙 面 刃 , 就 算 教 育 部 槓 桿 的 目 的 是 良 善 的,大學自主逐漸也會受到傷害。

(七) 鼓勵各校設置優良通識教師獎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提到:「在前一措施 的基礎下,各校可考慮設置優良通識教師獎, 以別於針對專門科目所設置的教師獎。凡有意 建立此一榮譽制度,並提出具體選拔辦法之學 校,可向本部申請經費辦理。本部亦可將此一 獎項之是否設立、辦法是否公平,列為各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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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教育績效考評的項目之一。」14 後續通識教 育相關計畫並未編列經費鼓勵各校設置優良通 識 教 師 獎 , 也 未 清 楚 的 設 計 任 何 相 關 槓 桿 機 制,直到後來的《通識中綱計畫》創設全國傑 出通識教育教師獎,該獎項的遴選辦法鼓勵全 國各大專校院在校內設置型態不一的優良通識 教師獎,並據以推薦校內得獎教師參選全國傑 出通識教育教師。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也提到:「架設全國 性通識教育網站」15 及「不定期召開通識座談 會」16 等兩個構想,第一個想法後來完整的落 實在高教司補助的《通識教育資源平臺建構與 永續發展計畫》(2008- 2012 年)建構的「全國 通識網」17,第二個想法則由後來的《通識中綱 14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6-7。 15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7。 16 〈通識教育改進計畫〉,頁 8。 17 「全國通識網」後移交臺灣大學,改名為「臺灣通識 網」,持續接受教育部補助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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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舉辦〈全國通識教育發展會議〉予以部 分實踐。

二、〈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

李 孝 悌 教 授 推 動 的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 其 中 與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的 〈 個 別 型 通 識教育改進計畫〉係由江宜樺教授依據其所 規劃的〈通識教育改進計畫〉藍圖,補助個別 教師改進通識課程,我們先前已說明過該計畫 主要的內容和意義,於此不再重複,僅補充一 點。 〈 個 別 型 通 識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以 公 資 源 補 助教師實施課程改進計畫,而接受補助的教師 有進行期末成果公開報告的義務,公開報告時 安排審查委員評比成果,以選出執行績優的課 程計畫。在此之前,由於大學教師課程自主, 也為了維持各種尊嚴感,大專校院老師很少願 意公開分享自己的課程,更不用說接受大家對 於其課程公開的建議與評論,缺少教師社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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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彼此之間的切磋共學,實不利於課程品質的 提升。臺灣大專校院教師從通識教育開始,逐 漸願意將自己的課程公開並接受大家善意的評 論,這是〈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的一大 貢獻。

三、〈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

評 鑑 雖 然 有 其 負 面 效 果 , 但 是 在 當 時 的 高 教氛圍下,評鑑仍是促動通識教育改進最經濟 而 有 效 的 措 施 之 一 。 為 求 改 進 及 深 化 通 識 教 育,教育部於 2003 至 2004 年實施〈大學通識 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評鑑計畫,針對中 山大學、中央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清 華大學、陽明大學、臺灣大學等七校進行通識 教育評鑑。2004 至 2005 年期間適逢師範校院正 在轉型改大,教育部於是針對臺灣、彰化、高 雄等三所師範大學、臺北、新竹、臺中、屏東、 花蓮等五所師範學院、以及臺北市立師範學院 等九所學校進行通識教育評鑑,是謂〈大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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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二期評鑑計畫。18 這 兩 次 先 導 評 鑑 的 主 要 意 義 是 深 入 而 具 體 的界定出通識教育實施所面臨的問題,並督促 各校解決問題。〈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 第一期評鑑計畫的評鑑報告列舉了六點各校面 臨 的 共 通 問 題 , 這 些 問 題 不 僅 出 現 在 受 評 學 校,也是全國絕大多數大專校院共有的問題, 茲引述如列:19 1.「通識教育」與若干基礎教育科目(如大 一國文、英文、歷 史、憲法或公民教育等承接 傳 統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的 課 程 ) 彼 此 之 間 定 位 不 清,造成 行 政、師資聘用和課程規劃及審議上 的 諸 多問題,兩者之間亟需重新定位,並進行 相應的組織重整和課程重組。具體而言,各校 18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導言及《大學通識教育評 鑑先導計畫第二期─九所師範校院通識教育評鑑報 告》導言。 19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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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 不 一的面 臨 以下課題:( 1)將三民主義、 國家發展、憲法、立 國 精神 或 其 他類 似 之 課 程 融入以社會科學為範疇的通識架 構 中 。(2)將 歷 史、中國文學、英美文學等課程融入以人文 學為範疇的通識架 構 中 。類 此過去共同必修課 留下的包袱(師資、制度、系所等),在此次評 鑑時仍未徹底解決。有些學校保留全 校 共 同 必 修 的 獨立 領 域,卻未描繪清楚的理念與 做 法 , 僅由既有師資充數,不盡理想。 2.通識教育是大學教育的基礎與核心,而不 是各系所專業教育「之外」的補充性教育。為 落 實 通識 教 育 之理 想,如何強化全校師生對通 識 的認知與投入,調整統合各專業院系資源以 支 持 通識 ,乃是一項必要而艱難的工作,亟需 強 有 力的 通 識 教育主事者規劃。因此,通識 教 育的成效相當程度 的依靠校長及通識 教 育 主 管 的 健 全理 念 、推動熱誠和充分授權。當校長或 通 識 主管缺乏這些特性時,通識 教育在該校即 難以有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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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適性、休閒性課程(如陶藝、書法、田園 生活、藝文欣賞、諮商輔導、生涯規劃等)是 否能歸為通識 課程,是否應獨立於通 識 教 育 之 外成為另一類 課程,是一個亟需各校檢討的問 題 。 通 識 課 程 所 應 具 有 的 知 識 深 度 與 批 判 特 質 , 不 能 因 為 加 入 上 述 課 程 種 類 變 得 隱 而 不 彰,致使通識 教育與社團活動、才藝補習班或 讀經禪修團體之間應有的區分變得含混不明。 4.通識教育固然涉及價值觀、人生觀與世界 觀之培養,但若相關課程之教學規劃未經審慎 評估審查,或教師本身對特定立 場有過於明顯 之 偏 好 , 則 通 識 教 育 也 容 易 流 於 傳 播 特 定 宗 教、政治、族群或階級立場的課程或教學。由 於課堂中師生權力 關 係 不平等,各校通識教 育 中 應 避 免 此 種 違 背 教 育 精 神 的 課 程 或 教 學 行 為。特定價值立場可做為批判性討論 的 主 題 , 但不應做為通識課程的預設。 5.就組織與制度而言,究竟未來專任師資是 要 通 識中心化,還是要回歸各系所,各校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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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就課程規劃而言,通 識 課程是否要「核 心課程」化或「專業課程」化,或兩 者 並 行 , 各校亦應全盤思考。此外,各校應大幅增加通 識 課程中的討論機制與內涵,以增強學生獨立 思考與表達溝通的能力。 6.以通識名人講座為名之學術、文化、宗教 名 流 的演講或對談,常缺乏配套措施,不具 有 通 識 教 育 應 有 的 學 術 承 載 度 。 各 校 應 審 慎 規 劃,使其具有良好的通識教育內涵後再行推動。 這 六 個 問 題 及 刻 劃 這 六 個 問 題 的 方 式 , 深 刻 的 影 響 臺 灣 通 識 教 育 後 來 的 發 展 。 舉 例 來 說,第二點所標舉的「通識 教育是大學教育的 基礎與核心」理念,為通識教育在大學中的位 置 及 通 識 與 專 業 教 育 二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做 了 定 調。再舉例而言,第六點中「學術承載度」一 詞,後來成為通識教育界的流行語,而隨著此 詞語的流行及被認同,第三點所指陳的問題也 相當程度的獲得改善。 除 了 界 定 出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的 實 質 問 題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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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還有三點值得 指出。第一點是關於評鑑委員。評鑑品質很大 程度決定於評鑑委員的素質,而〈大學通識教 育評鑑先導計畫〉極為慎選評鑑委員,第一期 評鑑委員包括朱敬一(召集人)、江宜樺、李孝 悌、周英雄、張進福 、黃光雄、黃崑巖、萬其 超、戴浩一、戴華、顏厥安、顏鴻森及顧忠華 等 13 位教授。20 這些見識宏大的學者不僅提 升了評鑑品質,在參與評鑑之後,他們也成為 廣義通識教育社群成員,持續為通識教育費了 不少心力。透過「拉進有識之士或有力之士參 與通識教育」來協助通識教育的模式,後來成 為《通識中綱計畫》的一個重要實施策略。第 二點是關於評鑑本身。至今還沒有大學不是十 分重視教育部的評鑑,因此評鑑雖然有負面效 20 請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第一期─七所研究 型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報告》,頁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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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但它仍是一種非常經濟而有效的提升通識 教育方式。第三點是關於評鑑對象。先導評鑑 必須具有指標性,而第一期評鑑對象,亦即當 時 所 謂 七 所 研 究 型 大 學 , 毫 無 疑 問 具 有 指 標 性;第二期評鑑對象的指標性相對較低,不過, 當 時 師 範 校 院 通 識 評 鑑 帶 有 協 助 其 轉 型 的 目 的,因此也標舉出教育部「通識教育為形塑大 學特色的重要方法」的政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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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五章

以通識教育為大學核心的

改革階段─2007 至 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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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通識改革創新高教典範,以高

教革新開創通識新局

2007 到 2010 年是為「以通識教育為大學核 心的改革階段」,這個階段的發展主要以教育部 《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為火車頭。不同以 往,《通識中綱計畫》不是消極回應現有高教框 架內的既存問題,而是立基於大學教育與通識 教育的本質與理想,特別是基於「通識教育是 大學教育的核心、專業教育的基礎」這個認知 與願景,積極的以理想的通識教育作為典範來 恢復大學應有的面貌,不僅試圖在通識教育中 重新設定高教的標準與典範,更著手透過通識 教 育 的 改 革 來 重 新 定 位 、 定 性 與 定 向 大 學 教 育。《通識中綱計畫》透過通識教育的改革來帶 動高等教育的改革,而只有高等教育在理念、 組織、學制、課程、教學等層面上的結構性問 題獲得改善,通識教育的困局才會有效果永續 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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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通識中綱計畫》引導或至少非 常實質的參與了「跨領域整合的教育趨勢」、「以 通識教育為軸線重新定位大學」、「從知識本位 到學習本位的教育轉向」、「從套裝知識教授到 核心能力培養的教學轉向」、「教學成就重新成 為重要學術成就」及「社會參與式學習的發展」 等六項大學大趨勢,而只有以這些大學大趨勢 為脈絡,才能看出《通識中綱計畫》的完整意 義。事實上,這六項大趨勢不僅是《通識中綱 計畫》所引發或參與的高教潮流,也是通識教 育 這 十 餘 年 來 的 發 展 所 引 發 或 參 與 的 高 教 潮 流,也將是通識教育本身乃至於大學的未來發 展大趨勢。為此,我們在本書最後再闡明它們 並作為總結。 《 通 識 中 綱 計 畫 》 沒 有 明 白 說 出 「 以 通 識 改革創新高教典範,以高教革新開創通識新局」 的意圖,但從計畫工作項目、操作方式乃至於 計畫的宣導內容都可以清楚看見這個意圖。以 下讓我們依《通識中綱計畫》本身的結構,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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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其內容及意義,最後再回到其「以通識改革 創新高教典範,以高教革新開創通識新局」的 意圖上。

二、《通識中綱計畫》的目的:統整、

能力與行動

《 通 識 中 綱 計 畫 》 的 實 施 理 由 有 兩 個 , 一 個是積極的,一個是消極的。積極的理由是「通 識教育是大學教育的核心、專業教育的基礎」, 這點可以從《通識中綱計畫》計畫書的前言中 清楚看出:「具備創新、跨領域、知識統整等特 質 人 才 之 養 成 , 以 及 高 等 教 育 基 礎 品 質 之 提 升,是當前科技人才培育亟待突破的兩 個 主 要 關鍵。通 識 教育是全校性、跨學門的教育,大 學 若 能建構一個高 度 系統性、整合性的課程制 度 , 特 別 是 一 個 以 通 識 教 育 為 基 礎 的 課 程 制 度 ,必定能夠有效 連 結各知 識 領 域,成為社會 人才養成的核心機制。」(頁 1) 消 極 的 理 由 則 是 大 家 耳 熟 能 詳 的 「 改 善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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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輕通識的弊病」,但是,《通識中綱計畫》 特別強調課程零碎化、淺薄化的現象,尤其強 調 大 學 課 程 缺 乏 統 整 性 , 這 是 較 新 穎 的 切 入 點,「在課程方面,非但通識課程出現零碎化、 淺薄化現象,通識 課程與專業課程之間更由 於 缺乏統整性的緊密連 結,造成專業系所對通識 教育的拒斥,『重專業、輕通識』的心態普遍存 在。學生因為缺乏學習動機及學習方向感,而 將 通 識教育視為營養學分的情況也相當嚴重。 各界普遍對通識教 育 認 識不 足,校內資源及各 項公共資源的投入亦相對不 足,致使校方強化 通識教育的動機及行動力薄弱。」(頁 1)21 21 《通識中綱計畫》規劃之初便以「解決真實問題為導 向」,從界定臺灣通識教育實施重要問題開始,以問 題解決途徑擇定計畫項目,以問題解決程度作為計畫 執行績效。除了本書已列出的問題之外,《通識中綱 計畫》所界定出的問題尚包括:「缺乏各類通識教育 典範,諸如學校、理論、教師、教材、課程、課程制 度、學習者歷程典範」、「由傳統共同必修課轉換成的 基礎通識課程之通識性及其學術承載度仍嫌不足」、 「通識教育課程缺乏系統性,學生缺乏明確的學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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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通識中綱計畫》主要目的在改善通識教 育三項弊病:(頁 2) 1. 無整體規劃,課程零碎。課程零碎的情 形 發 生 在 通 識 課 程 之 內 , 也 發 生 在 通 識 課程與專業課程兩者之間。 2. 優秀教師開授通識課程意願不高,加上 部 分 通 識 課 程 教 師 未 認 真 規 劃 或 不 知 該 如 何 設 計 課 程 內 容 , 而 以 專 業 課 程 中 較 淺 易 的 部 分 來 充 數 , 導 致 部 分 通 識 課 程 的及學習方向感,使得學生與通識教育相當疏離」、 「高中教育分流過早、學子知識涉獵領域偏狹,對教 育的觀念亦過於偏頗――獨尊專業、偏廢通識」、「具 有跨領域研究專長之通識教育師資仍顯匱乏,理工科 系教師開設通識課程意願低落」、「在研究重於教學、 專業教育重於通識教育的思惟下,在教師研究及教學 負擔沈重的現實情況下,專業系所及其教師極易忽視 乃至於輕視通識教育,其結果不僅使通識教育缺乏適 當的全校性的參與及奧援,通識與專業課程的斷裂, 最終亦將使專業領域本身的研發視域乃至於創新的 可能性嚴重受限」、「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師專業生涯 支持系統薄弱,致士氣低迷,教師異動頻仍」等,請 見《教育部通識教育中程綱要計畫(第一年/96-99 年度)計畫書》,頁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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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空泛或過於淺顯。 3. 學生認為通識教育是營養學分,選擇容 易 取 得 高 分 又 輕 鬆 ( 又 甜 又 閒 ) 的 課 , 或不認真上通識課。 為了對治上述問題,《通識中綱計畫》希冀 推動以能 力 導向為基礎的教學,實踐以問題解 決導向為基礎的學習,發展出能夠培養學生知 識 反思能 力 、 跨領 域 知 識整 合 能 力、 知 識 創 新 能 力 的通 識 教育。更具體而言,從通識、大學 教育與學生三個層面來看,《通識中綱計畫》目 的在於:(頁 2-3) 1. 就通識教育本身而言:經由吸引優秀教 師 、 培 育 師 資 、 精 實 課 程 內 容 、 活 化 教 法 , 提 升 通識 課 程 的 品 質 , 達 成 通 識 教 育 應 有 功 能 , 逐 漸 消 除 「 通 識 教 育 學 分 為營養學分」的觀念及現象,並且將「通 識 教 育 養 成 學 生 基 礎 知 識 與 核 心 能 力 」 的理念落實到通識課程中。 2. 就大學教育而言:(1)消除「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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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專 業 課 程 的 補 濟 、 輔 助 、 點 綴 」 的 觀 念 , 推 行 及 落 實 「 通 識 教 育 是 大 學 教 育 的核心、專業教育的基礎」的觀念。(2) 推 動 全 校 課 程 的 系 統 化 , 建 構 跨 通 識 / 專 業 課 程 的 學 習 路 徑 , 解 決 課 程 零 碎 化 及其衍生的高教問題。 3. 就學生的面向而言:通識教育的目標從 「知識廣博」(更遑論零碎的知識)的培 養 , 轉 向 為 「 核 心 能力 」 的 鍛 造 。 大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包 括 具 知識 反 思 能 力 、 知 識 整 合 能 力 、 知 識 創 新 能 力 、 多 元 思 考 能 力 、 價 值 判 斷 能 力 、 行 動 抉 擇 能 力 、 問 題解決能力等。 我們可以發現,《通識中綱計畫》中「核心 能力 」、「全校課程地圖」與「行 動導向/問題 解決導向」等概念一再出現:「『 核 心 能力 』 的 鍛造,貼近學生的需求,容 易 引發學生的學習 興趣及學習動機,希望藉由『全校課程地圖』 的建構,讓學生瞭解課程可以培養什 麼 樣 的 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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