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的三至四月間,由鎮公所所發起的地熱開發說明會邀請多位水墾區居民 參加,地點在鎮上。受邀參與說明會的人多是村長、地方官員與幹事、男性耆老 (意見領袖)等;119這些人會在下村集合並搭乘專車前往鎮上開會,在鎮公所提供 的場地與奇蹟公司的工程師、職員交流與問答。據花叔說,奇蹟公司在此地布局 地熱開發工作已長達十多年之久,不過他第一次收到召開地熱開發案說明會的信 件是在 2009 年的七月。奇蹟公司與鎮公所也曾在 2011 年八月於下村舉辦公開的 說明會,不過並非所有居民都受邀參加,因此地熱開發的詳情指有少數人知道。
這看似勢在必行的開發案,事實上進度緩宕不已。
迪家老六因為身為上村的地方官員之一,因此與身為地方意見領袖的迪爸經 常受邀一同出席地熱案的說明會。老六針對他參加多場的說明會經驗表達出,「每 次開會都會有很多好吃的食物,每次去都只是為了和外國女生一起吃飯(大聲 笑)。…其實,奇蹟公司跟地方政府在等的是『安全』,聚落的安全跟人民的安全;
所以才花十幾年的時間跟居民溝通,他們也不排除要找國家軍隊和尋求國際協助 來維持地區和平。實際上,村長、官員大家都已經簽同意書了,也都收了錢。現 在就只差居民的意見而已。」而老六所說的「居民」意見,在我看來不僅是單純 地指射當地居民,還有隱匿在水墾區的 NPA 以及遠端的反政府組織。也可以說 是,奇蹟公司和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把居民和 NPA、NGO 的反對意見歸為同類,
並視之為相連的反對陣線。
迪爸說,2011 年時就有從 Tabuk 市來的 NGO 成員到水墾區來解說何為地 熱。而 NGO 當時提出的反對論點為,第一、地熱開發會破壞當地地景,萬一地 熱開發失敗了,原先仰賴山區資源過活的居民們就會失去自己的土地以及財產。
第二、地熱是屬於水墾區居民的財產,為何要讓外商公司來此奪取資源並賺走大 把的錢財。除此之外,持反對意見的居民們也說出擔憂,他們擔心地熱開發是否 會造成山崩,例如像是日本地熱開發經驗中造成原耕地者失去土地的後遺症。以 及居民也擔心對於健康造成的影響,居民說曾聽聞在首都馬尼拉有一個地方因為 地熱開發導致的礦物汙染,使得全部的居民們必須服藥一生的問題產生。自從
119 在各次說明會中,迪爸、花叔、史叔都受到活動邀請;受邀原因分別因為他們的身分是,非 政府組織領袖、前村長、前教會幹事等。他們除了曾經擔任過這些職務外,也在每次的聚落會議 中扮演核心決策者的重要角色。
NGO 來此進行說明會之後,便一直都有 NPA 在水墾區駐守與觀察事件的走向。
而奇蹟公司也不斷地釋放出有利於地方發展的條件尋求支持,地方政府為保護奇 蹟公司的人員安全以及平衡山區的權力關係,地方政府也派遣了約 40 名軍人進 駐水墾區。
奇蹟公司與地方政府在等待的安全時機,其實決定的關鍵在於居民和 NGO、NPA 所共構出的態度與行動。如此一來,居民在奇蹟公司與地方政府以 及 NGO 與 NPA 之間,爭取到思考開發案的緩衝空間,居民也可以再進行條件上 的協商。奇蹟公司所釋放出的條件相當全面,包括有提供地方發展資金(各聚落 平均可得 15 萬披索)、學生獎助學金、電腦與發電機設備、外地參訪、農用機械 以及免費的電力輸送保證等。例如像是奇蹟公司承諾為西村負擔申請電力的所需 費用,也就是說各家戶免去一千多披索的申請費用,就可以得到電力設備的安 裝。另外,奇蹟公司所承諾的藍圖還包括,未來地熱開發案運作之後,提供全水 墾區全天候的免費電力供給,也會在 2020 年在鄰近地區興建 Awichun 機場,大 量改善當地交通問題。對於這些種種的利多消息,迪媽維持其一貫的「中立」立 場說道,「我是尊重政府和 NGO 的意見啦,不過政府是騙子,騙大家會提供免 費的電可以用,可是誰知道最後會怎樣。」上村居民針對地熱案開過一次的聚落 會議,迪媽引述當時聚落內唯一的澳洲新住民─Kin120的意見說,「雖然地熱現階 段看起來沒有問題,可是或許十年之後會造成火山爆發或是危險。如果會火山爆 發的話,那我們當然不要阿,可是政府都沒有說,萬一爆發我們就死定了。你知 道其實水墾區附近有火山嗎?雖然火山睡很久,可是我們又不知道火山下面發生 什麼事。」迪媽引用 Kin 的談話並且相信他的論點,所以他也深深地認為迪爸持 反對開發意見是相當正確的選擇。
除了迪家與花叔之外,我也以地熱開發為話題加入了少女們的談話之中。在 某天放學之後的傍晚時分,我和 Ray(18 歲,中學畢業生)、Ivy(19 歲,大學生) 兩位姊妹在餐桌邊談及地熱,Ray 如此說,「我只知道奇蹟公司說會提供 24 小時 的電,也會在廠區裡保留百分之 80 的工作名額給水墾區的人。可是…那是地熱 耶,我們能做什麼?」仍在 Tabuk 市讀大學的 Ivy 也說,「說不定他們提供的工 作就是打掃阿、做危險的工作阿。像礦工那樣。24 小時的電有甚麼好?如果必 須拿我們的健康去換,就不要,我們要原本屬於我們的田,還有環境。而且我們
120 Kin 是上村中目前唯一在當地置產、購屋的澳洲籍居民,50 歲,曾為神父。
也不需要 24 小時的電。白天不需要電!」我繼續追問說,「可是奇蹟公司還說會 擴大交通建設還有發獎學金!」兩姊妹笑嘻嘻地應答,「獎學金我們也可以跟外 國的傳道士申請,或是你贊助我們。那如果是交通的話,就是說我們可以搭 Taxi 嗎?呦呼,我要搭 Taxi 去 Tabuk(笑)。也可以看到飛機,對嗎?坐 Taxi 去看飛機 嗎?」
在訪談中,我可清晰感受到相信官方和奇蹟公司承諾的居民為少數,他們多 仍持觀望的態度在看待此事的發展。不過,「政府是騙子」似乎是聚落居民之間 的共識,因此居民們也不吝與政府單位相鬥智、耍賴,以取得對居民自身最有利 的協商、斡旋位置。政府派遣軍隊來此的用意相同於 Peace(1993)指出官僚政治 控管地方的政治技巧為「現代控制的表演」,Peace 認為現代國家控管地方透過一 套表演機制,由其是對於地方的資源管理議題。國家首先設立特定機制作為友善 的包裝,在上村的友善機制即是安裝電力、發電腦、給地方官員開發資金等。Peace 指出這只是政府和資方的表演,他們有相當多的公開會議,但更重要地是不為人 知的私下對話;且他們擅於創造說服居民的理性論述。如此一來,反方的形象易 被塑造為失序、反進步的一方。在 Kalinga 過去的歷史中,他們即被這反覆的操 作手法塑造為野蠻的一方;而這也就成為政府派遣軍隊來上村的理由。
在第一節當中,我說明了兩大存在於上村的對峙勢力。這兩股勢力並非在地 熱案才開始較勁,他們對於水墾區的影響淵遠流長。甚至於水墾區、上村的電力 發展歷程都與這兩大勢力的政治斡旋以及對山區自然資源的企圖有所關聯。在第 二節中,我將回溯電力的歷史事件,以及兩股勢力在電力發展過程中所帶入的影 響。
第二節、在電力之前
(一)、被擊倒的電塔
首先,根據李異平(2000)針對菲律賓電信業的研究指出,菲律賓的電信產業 多在美國殖民時期建立的,且主要的資金來源皆為美方。美方在菲律賓建設電信 產業的原因不在於提升菲律賓的國家建設基礎,而是為了提升在菲律賓投資的跨 國企業能更有效率的提升產業獲利。由其是在 Marcos 獨裁當權時期更是依附美 國的投資來發展國內電信業。121然而事實上,這些投資都只集中在金融中心、首
121 Ferdinand Marcos 任菲律賓第七至第十任總統,任期為 1965-1986 年。(一任 6 年)
都和經濟特區,獲利者多為跨國企業、富人和政治人物。如此一來,造就菲律賓 民眾撥打國際電話比打國內電話還要便宜的窘境。由此可知,菲律賓的基礎建 設、政策制定與資源分配等都被國際市場利益所犧牲。電信業的畸變壟斷排除了 底層的農工業發展空間,且社會貧富斷痕愈難以修復。
除了國外資金的傾斜挹注外,菲律賓的電力能源長久以來也存在著供不應求 的困境。1980 年代,菲律賓呂宋島曾發生過全面性的電力供應危機,當時不少 原先全天候供電的城鄉地區每日停電超過 12 到 14 小時,此次失電危機導致菲律 賓在經貿上的重大損失。隨著 1992 年菲律賓 Fidel Valdez Ramos 總統上任後,122 他認為菲律賓國內各項基礎建設不足使得經濟成長產生瓶頸,因此他致力於推動 公路、港口、航空運輸與電力等現代工程的落實與完工。另外,他也將社會基礎 建設與能源部門建設視為菲國政府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入場卷(趙江林、孟東梅 2005:55)。Ramos 總統為此成立了能源部,目的是加強國內能源的使用管理。2001 年 1 月,菲律賓政府實行電力產業改革法(Electric Power Industry Reform Act, EPIRA),將電力部門自由化且國家電力私有化(許峻賓 2012:28-30)。在此政策的 執行之下,菲律賓全面開放其電力投資市場,美國的能源跨國企業因著與菲國政 府長久以來的政經友好關係而搶先占領了開發機會,其它的投資國家有日本、新 加坡、馬來西亞和韓國等。其中,菲律賓國家電力公司(National Power Corporation) 在自由化後轉為官股、民股共構的經營模式;而國家電力公司也為了擴張其經營
除了國外資金的傾斜挹注外,菲律賓的電力能源長久以來也存在著供不應求 的困境。1980 年代,菲律賓呂宋島曾發生過全面性的電力供應危機,當時不少 原先全天候供電的城鄉地區每日停電超過 12 到 14 小時,此次失電危機導致菲律 賓在經貿上的重大損失。隨著 1992 年菲律賓 Fidel Valdez Ramos 總統上任後,122 他認為菲律賓國內各項基礎建設不足使得經濟成長產生瓶頸,因此他致力於推動 公路、港口、航空運輸與電力等現代工程的落實與完工。另外,他也將社會基礎 建設與能源部門建設視為菲國政府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入場卷(趙江林、孟東梅 2005:55)。Ramos 總統為此成立了能源部,目的是加強國內能源的使用管理。2001 年 1 月,菲律賓政府實行電力產業改革法(Electric Power Industry Reform Act, EPIRA),將電力部門自由化且國家電力私有化(許峻賓 2012:28-30)。在此政策的 執行之下,菲律賓全面開放其電力投資市場,美國的能源跨國企業因著與菲國政 府長久以來的政經友好關係而搶先占領了開發機會,其它的投資國家有日本、新 加坡、馬來西亞和韓國等。其中,菲律賓國家電力公司(National Power Corporation) 在自由化後轉為官股、民股共構的經營模式;而國家電力公司也為了擴張其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