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不動產資產信託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115-125)

(一) 素地開發

二、 不動產資產信託

(一)

素地開發

1. 自建

(1)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出資尋找營造廠 進行建築,完工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 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1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素地自建開發原型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A

資金 回收

鑑價 委託

L1 C L2

建築 發包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A

出資

鑑價 委託

L1 L2

建築 D G 合作

監督

監督

監督

監督

(2)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出資尋找營造廠 進行建築,並委託建築經理公司監督營造廠之工程進 行,完工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 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2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素地自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2. 合建

(1)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提 供資金及專業知識,共同合作建築之行為,完工後共同 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 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3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素地合建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鑑價 A

L1 委託

L2 建築

D

合作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監督

鑑價 A

委託 L1

M L2

建築 委託

C

發包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2)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提 供資金及專業知識,共同合作建築之行為,並且委託建 築經理公司監督建築商之工程進行及權益分配,完工後 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 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4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素地合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3) 交付信託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提 供資金及專業知識,共同合作建築,並且將建築商的資 金及地主的土地共同交付信託,以保障全案順利進行,

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 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5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素地合建信託開發原型 A

鑑價 委託

監督 L1 L2 建築

D 合作 監督

I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鑑價 A

委託 L1

L2 建築

D 合作 M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委託

(二)

都市更新

1. 協議合建 (1) 自建

A.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以協議合建之 方式達成地主之間的協議,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務並 出資尋找營造廠進行建築之行為,完工後委託金融業 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 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6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協議更新自建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B.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以協議合建之 方式達成地主之間的協議,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務並 出資尋找營造廠進行建築之行為,再委託建築經理公 司監督營造廠之工程進行,完工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 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 給投資大眾。

A

鑑價 委託

L1 C L2

建築

發包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圖4-3-3-7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協議更新自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2) 合建

A.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協議合建之方式達成地主與 建築商之間的協議,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 關業務,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 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8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協議更新合建開發原型 A

鑑價 委託

L1 L2 建築

D

合作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監督

鑑價 A

委託

L1 M L2

建築 委託

C

發包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B.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協議合建之方式達成地主與 建築商之間的協議,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 關業務,並且委託建築經理公司監督建築商之工程進 行及權益分配,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 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 大眾。

圖4-3-3-9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協議更新合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C. 交付信託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權利變換之方式由公部門監 督其權益分配,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並且將建築商的資金及地主的土地共同交付信 託,以保障全案順利進行,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 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 配發給投資大眾。

A

鑑價 委託

L1 L2

建築

D 合作 M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委託

圖4-3-3-10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協議更新合建信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2. 權利變換

(1) 自建 A.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以權利變換之 方式由公部門監督其權益分配,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並出資尋找營造廠進行建築之行為,完工後委託金 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 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11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權變更新自建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鑑價 A

委託

L1 C L2

建築 發包 G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鑑價 A

委託

監督 L1

L2 建築

D 合作

監督

I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B.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自行以權利變換之 方式由公部門監督其權益分配,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並出資尋找營造廠進行建築之行為,再委託建築經 理公司監督營造廠之工程進行,完工後委託金融業者 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 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12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權變更新自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2) 合建

A. 無監督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權利變換之方式由公部門監 督其權益分配,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 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A

鑑價 委託

L1 M L2

建築 委託 G 監督

C

發包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圖4-3-3-13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權變更新合建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B. 委託建築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權利變換之方式由公部門監 督其權益分配,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並且委託建築經理公司監督建築商之工程進行及 權益分配,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發行受益憑證來 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14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權變更新合建委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鑑價 A

委託

L1 L2

建築 D G 合作

監督

監督 M 委託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鑑價 A

委託 L1

L2

建築 D G 合作

監督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C. 交付信託

此原型是由單一或多數之地主提供土地而建築商 提供資金及專業知識,以權利變換之方式由公部門監 督其權益分配,共同合作建築及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業 務,並且將建築商的資金及地主的土地共同交付信 託,以保障全案順利進行,完工後共同委託金融業者 發行受益憑證來回收資金,未來不動產之部分收益將 配發給投資大眾。

圖4-3-3-15 商用不動產資產信託權變更新合建信託開發原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A

鑑價 委託

L1 L2

建築 D G 合作

監督

監督

I

受益憑證 委託

募集資金 P 資金

回收 I

不動產投資信托 不動產證券化

不動產證券化進 行方式

產權整合方式

都更進行方式

開發方式

監督方式 (委託建築、

交付信託) 資金募集方式

無 委 託

無 委 託

信 託

無 委 託

無 委 託

信 託

自建 合建 自建 合建

協議合建 權利變換

都市更新

第伍章、實證研究及分析

第一節、 不動產投資信託應用於商業不動產更新重建開發模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1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