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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出生序、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親職化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不同出生序、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親職化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分析不同出生序、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現在親職化」分數 是否有所差異。由於從上表 4-1-1 和表 4-1-2 可發現樣本群在過去和現在親職化 程度未有很大的差別,故在此將以現在親職化為主要分析範圍。

本節有效樣本為 948 人,以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進行平均數差異考驗,

以考驗研究假設一,其結果分述如下。

一、 不同出生序之女大學生在現在親職化的差異分析

第一部分主要探討不同出生序之女大學生在現在親職化的差異情形,以單因 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考驗假設 1-1,統計結果如表 4-2-1。

表 4-2-1 不同出生序的女大學生在親職化各分量表之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分量表 出生序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Λ η² F 事後比較 功能性照

老大 353 21.33 5.77 .907*** .032 25.566* ○1 >○3

1 >○4

2 >○3

2 >○4 中間子女 201 20.91 6.31

老么 321 17.92 6.02 獨生子女 73 16.90 6.76

情感性照 顧

老大 353 32.91 8.37 1.246 中間子女 201 32.94 8.19

老么 321 31.95 8.12 獨生子女 73 33.51 7.76

不公平性 老大 353 16.98 7.10 .143 中間子女 201 17.16 6.94

老么 321 16.91 6.86 獨生子女 73 17.44 7.79

***p<.001, *p<.05 事後比較: ○1 :老大; ○2 :中間子女; ○3 :老么; ○4 :獨生子女

由表 4-2-1 得知,不同出生序之女大學生在親職化量表的分量表「功能性照 顧」、「情感性照顧」與「不公平性」三者之線性組合分數達顯著的差異(Λ=.907,

p<.001)。而η²=.032,表示出生序可以解釋親職化量表三者之線性組合分數 3.2%

的變異量。所得研究結果支持假設 1-1,唯其解釋量十分有限。

因Λ值達顯著,以單變量 ANOVA 和多重比較進行後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

在「功能性照顧」的得分,不同出生序的女大學生有所差異(F=25.516,p<.05)。

事後比較發現,老大(M=21.33)顯著高於老么(M=17.92)及獨生子女(M=16.90), 中間子女(M=20.91)也顯著高於老么(M=17.92)及獨生子女(M=16.90)。而 老大及中間子女,則在「功能性照顧」上沒有顯著差異。在「情感性照顧」及「不 公平性」方面的表現,不同出生序的女大學生則沒有顯著的差異。

二、 不同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親職化的差異情形

第二部分主要探討不同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現在親職化的差異情形,

以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分析考驗假設 1-2,統計結果如表 4-2-2。

表 4-2-2 不同父母婚姻狀況的女大學生在親職化各分量表之單因子多變項變異數 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父母婚姻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Λ η² F 事後比較 功能性照顧 父母同住 689 19.60 6.07 .941*** .020 1.043

父母同住但分房 62 19.42 7.30 父母同住一方在外工作 63 20.30 6.72 父母分居 22 20.55 7.08 父母離婚 64 20.03 6.76 父母一方已過世 44 21.34 6.08

情感性照顧 父母同住 689 31.79 8.09 4.607* 2 >○1

6 >○1

父母同住但分房 62 35.90 7.74 父母同住一方在外工作 63 33.11 9.54 父母分居 22 35.09 9.61 父母離婚 64 35.05 7.27 父母一方已過世 44 35.77 6.95

不公平性 父母同住 689 16.52 6.76 3.639* 2 >○1

父母同住但分房 62 19.84 7.56 父母同住一方在外工作 63 16.90 6.77 父母分居 22 16.73 6.94 父母離婚 64 19.20 8.55 父母一方已過世 44 18.14 7.15

***p<.001, *p<.05 事後比較:○1 :父母同住 ○2 :父母同住但分房;○3 :父母同住但一方在 外地工作; ○4 :父母分居; ○5 父母離婚; ○6 父母一方已過世

由表 4-2-2 得知,不同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親職化量表的分量表「功 能性照顧」、「情感性照顧」與「不公平性」三者之線性組合分數達顯著的差異(Λ

=.941,p<.001),而η²=.020,表示父母婚姻狀況可以解釋親職化量表三者之線 性組合分數 2%的變異量。所得研究結果支持假設 1-2,唯其解釋量十分有限。

因Λ值達顯著,以單變量 ANOVA 和多重比較進行後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

在「情感性照顧」(F=4.607,p<.05)和「不公平性」(F=3.639,p<.05)的得分,

不同父母婚姻狀況的女大學生有所差異。事後比較發現,在「情感性照顧」方面,

「父母同住但分房」的女大學生(M=35.90)及「父母其中一方過世」的女大學生(M

=35.77)顯著高於「父母同住」者(M=31.79)。而在「不公平性」的得分,「父母 同住但分房」的女大學生(M=19.84)也顯著高於「父母同住」者(M=16.52)。 三、結果摘要

由本研究結果得知,不同出生序的女大學生主要在親職化的「功能性照顧」

上有顯著差異,且老大與中間子女比老么與獨生子女具有較多功能性照顧,但在 情感性照顧與不公平性上,不同的出生序則沒有顯著的差異。另外,不同父母婚 姻狀況的女大學生主要在親職化的「情感性照顧」和「不公平性」上有顯著差異。

在「情感性照顧」方面,「父母同住但分房」及「父母一方已過世」者的分數皆顯 著高於「父母同住」者。在「不公平性」方面,「父母同住但分房」者的分數高顯 著高於「父母同住」者。

第三節 不同出生序、父母婚姻狀況之女大學生在愛情關係適應之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