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不同學校背景變項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現況

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學校背景變項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現況

壹、不同所屬縣市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分析

本部份以不同所屬縣市的教師與校長變革領導行為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考驗 其差異情形,結果如下:

表4-13 不同所屬縣市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差異考驗摘要表 著差異(F = 16.289,p <.001),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台中市」

的教師知覺程度非常顯著高於「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的教師。

形塑學校組織文化 結合有利資源 建立危機意識 組織變革團隊 溝通、參與共同願景 發展變革成果 整體變革領導行為

二、不同所屬縣市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各層面之分析

由表 4-13 可以發現,不同所屬縣市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各層面均具有非 常顯著差異,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台中市」的教師知覺程度均 非常顯著高於「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的教師。

三、綜合分析

綜合而言,「台中市」的教師知覺校長整體及各層面變革領導行為程度均非常顯著 高於「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的教師。此一結果可能是「台中市」的教師 因為市政府教育資源較充足,教育改革的推動發展比較迅速,學校實施績效責任,公辦 民營潮流來臨,教師都具備高度危機意識,學校組織強烈感受到沒競爭力就會被淘汰的 危機,校長與教師都瞭解到必須全力共同為校務發展努力,學校教師彼此之間形成學校 組織生命共同體,建構出學習型團隊組織,教師亦體認到教育改革對於教師專業之需 求,「台中市」文化刺激又多,各校為突顯學校特色努力提昇學校競爭力,再加上家長 資源豐富,因此「台中市」教師更能感受到學校組織環境的變化及校長變革領導行為的 表現。而根據孫翠莉(2002)研究發現,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學校的輔導與支援及相 關法令與配套措施的制定,都影響學校組織結構再造成效。是否「台中市」學校能在市 政府充足教育資源支援下,展現高度的學校組織變革效能?則有待往後研究者深入探 討。

貳、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分析

本部份以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與校長變革領導行為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考驗 其差異情形,結果如下:

表4-14 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差異考驗摘要表

識」層面沒有顯著差異(F = 1.312,p >.05)。

(二)「組織變革團隊」層面: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組織變革團 隊」層面具有顯著差異(F = 3.647,p <.05),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結 果發現「13-24 班」的教師知覺程度顯著高於「25 班(含)以上」的教師。

(三)「溝通、參與共同願景」層面: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溝通、

參與共同願景」層面沒有顯著差異(F = 1.316,p >.05)。

(四)「發展變革成果」層面: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發展變革成 果」層面具有相當顯著差異(F = 5.056,p <.01),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比較,

結果發現「25 班(含)以上」的教師知覺程度顯著高於「12 班(含)以下」的教師。

(五)「結合有利資源」層面: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結合有利資 源」層面具有非常顯著差異(F = 8.499,p <.001),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比 較,結果發現「13-24 班」的教師知覺程度顯著高於「12 班(含)以下」的教師;

「13-24 班」的教師知覺程度顯著高於「25 班(含)以上」的教師。

(六)「形塑學校組織文化」層面: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形塑學 校組織文化」層面具有顯著差異(F = 4.069,p <.05),因此再進行 Scheff′e 事後 比較,結果發現「13-24 班」的教師知覺程度顯著高於「12 班(含)以下」的教師。

三、綜合分析

綜合而言,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知覺校長整體及各層面變革領導行為,除「建立危 機意識」及「溝通、參與共同願景」層面外,其餘層面均具有顯著差異。其中「13-24 班」

的教師知覺「結合有利資源」及「形塑學校組織文化」層面程度顯著高於「12 班(含) 以下」的教師;「13-24 班」的教師知覺「組織變革團隊」及「結合有利資源」層面程 度顯著高於「25 班(含)以上」的教師;「25 班(含)以上」的教師知覺「發展變革成果」

層面程度顯著高於「12 班(含)以下」的教師。顯示「13-24 班」的教師在部分層面知

覺程度較高,此一結果應該是「13-24 班」的教師人數較適中,教師與校長互動頻繁,

校務工作推展上較順暢,提高了教師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程度。

研究者曾於 36 班規模的學校服務,當時擔任級任導師,和校長接觸機會並不多,

對於教育改革措施亦多是由學校行政單位處得知,平日積極於學生班級事務處理及與家 長溝通,以本身當時經驗而言,對於校長領導行為知覺程度較無深刻感受。現在研究者 任職於 6 班規模學校,每位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繁多,壓力重,常期待上級單位能多點 教師人員編制,在繁重的工作壓力下,教師對於學校推行活動多亦多怨言,是否因此會 造成教師對於校長領導行為有負面解讀,值得重視。綜合而言,研究者親身經歷 36 班 學校規模及 6 班學校規模,發現大學校有與學校行政互動少及小學校行政事務繁重的 負面結果。以上經驗可以針對本研究結果加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