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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調查問卷填答的 對象,訪談則以國民小學校長為對象。以下分別就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正式問卷調查 之樣本、訪談研究樣本等加以說明。

壹、問卷調查之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對象為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民小學(不含 93 學年度新成立之學校)教師。首先,將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 依照學校規模大小分成 12 班(含)以下、13-24 班、25 班(含)以上三類,依據各縣市的 學校數比例分配,再依據不同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分配樣本數後,採取分層隨機抽樣 來選取預試學校樣本,每一所預試樣本學校再依學校教師比例決定教師樣本數,共選 取預試問卷研究樣本數 200 人。研究者委請預試樣本學校的主任幫忙發放及回收問 卷,預試問卷調查於九十三年八月進行。預試樣本分配情形(如表 3-1)、各縣市不同規 模的樣本學校數量(如表 3-2)、各縣市不同規模的預試學校數量(如表 3-3)資料如下:

表 3-1 預試樣本分配情形

由以上統計分析可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在 12 班 (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6.58 %;13-24 班者佔學校總數的 19.04 %;25 班(含) 以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4.38 %。而本研究預試之學校樣本,學校規模在 12 班(含)以下 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48.57 %,13-24 班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20.00 %,25 班(含)以 上者佔預試學校總數的 31.43 %。因此,由學校規模來判斷,預試各學校規模之比例與 實際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相差並不多,可以 判別預試的樣本應具有代表性。

貳、正式問卷調查之樣本

研究者依據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比例分配樣本數後,

扣除預試問卷樣本學校後,隨機抽取 105 所學校,共 600 位教師作為正式問卷調查研究 樣本對象。

本研究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依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公立國民小學 校數及各學校規模之比例抽取樣本。將學校規模以班級數為分層的抽樣方式,分為 12 班(含)以下、13-24 班、25 班(含)以上三類。分層後界定各層比例,隨機抽取 12 班 (含)以下學校51所、13-24 班學校21所、25班(含)以上學校33所,共計105所學校,

依各校學校規模,12 班(含)以下選取 1-5 人,13-24 班選取 5-8 人,25 班(含)以上選 取 5-10 人,其中含主任 1-3 人,組長 1-4 人,教師 1-10 人(依學校規模不同加以分 配),以在該校服務至少一年以上的教師為正式問卷對象,研究樣本為 600 位現職教 師。研究者委請正式問卷樣本學校的主任幫忙發放及回收問卷,正式問卷調查於九十 三年九月進行。正式問卷樣本分配情形(如表 3-4)、各縣市不同規模的樣本學校數量 (如表 3-5)、各縣市不同規模的正式問卷學校數量(如表 3-6)資料如下:

表 3-4 正式問卷樣本分配情形

由以上統計分析可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在12 班 (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6.58 %, 13-24 班者佔學校總數的 19.04 %,25 班(含) 以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4.38 %。而本研究正式施測之學校樣本數量,學校規模在 12 班 (含)以下者佔學校總數的 48.57 %,13-24 班者佔學校總數的 20.00 %,25 班(含)以 上者佔學校總數的 31.43 %。因此,由學校規模來判斷,正式問卷學校規模之比例與台 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學校規模所佔的比例相差並不多,可以判別正 式問卷的樣本具有代表性。

參、訪談研究樣本

問卷收回統計後,研究者立意選擇八位國民小學校長(如表3-7)為訪談研究樣本,

徵詢校長接受訪談的意願及時間,進行半結構式訪談,並對訪談研究結果加以分析探討。

研究者對於訪談研究樣本之選取,儘量顧及校長性別 ( 男性校長四位,女性校長四 位)、所屬縣市(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各二位)、學校規模 [ 12 班(含)以下 四位,13-24 班二位,25 班(含)以上二位]等背景變項,並希望能訪談到在學校領導行 為觀念上較為積極或較有實際作為之校長,期能增加訪談資料之實務參考價值。

表 3-7 受訪談校長基本資料

編號 縣市類別 學校規模 性別 年齡 校長年資

A 台中市 25 班(含)以上 男 46 8

B 台中縣 12 班(含)以下 男 48 6

C 南投縣 12 班(含)以下 男 42 4

D 彰化縣 13-24 班 男 40 4

E 台中市 25 班(含)以上 女 48 7

F 台中縣 12 班(含)以下 女 39 2

G 南投縣 13-24 班 女 44 6

H 彰化縣 12 班(含)以下 女 4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