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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範圍,依「研究地區」、「研究對象」、「研究內容」加以說明如下:

一、研究地區

本研究是以中部四縣市(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為研究地區。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公立國民小學校長及合格教師為研究對象。

三、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研究內容有:

(一) 學校組織變革之研究。

(二) 變革領導之研究。

(三) 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研究。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過程力求完整,但基於主客觀因素,仍有下列的研究限制:

一、資料蒐集的限制

本研究題目較為敏感,故捨去校長自評部分,僅針對教師在問卷上所填答的結果進 行統計分析,問卷內容以教師個人所知覺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現狀描述為主,可能會因 教師個人知覺的偏差、好惡或缺乏深入瞭解等原因,無法對校長變革領導行為有更客觀 的認知。另外,本研究問卷部分題目涉及校長領導行為、教師工作滿意等較敏感的問題,

教師們填答時可能會有所保留或顧忌,或由於社會期許與自由心證,而在答題時有所偏 差,其他非問卷所列之問題,亦無法據以蒐集。

二、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方法包含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及訪談。文獻分析方面,研究者盡力蒐 集完整之文獻資料加以整理、歸納,並與指導教授討論修正意見。問卷調查屬量化研究,

其中包括填答者的態度、對問卷的瞭解程度等都無法由研究者操控。訪談部份則包括研 究者本身專業能力、時間限制及訪談環境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到訪談資料蒐集的完整性。

三、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採取分層叢集隨機取樣方法,在抽樣上儘量兼顧學校所屬縣市、學校規模 等變項,但是有關教師的性別、年齡、學歷、服務年資、擔任職務等變項,可能無法平 均抽取。另外,本研究是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的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 究對象,因礙於人力、時間與財力的限制,無法擴及其他縣市及私立學校教師,故本研 究之結論只限於對本研究對象母群體的解釋,無法據以推論其他縣市或其他不同層級、

不同性質之教育工作人員。

四、研究內容的限制

「校長變革領導行為」是一個多元的構念,不同的研究層面包括不同的變項因素。

本研究以教師的個人背景變項及學校背景變項做為「國民小學校長變革領導行為之研 究」調查問卷的自變項。除此之外,可能還有其他的相關變項因素,如校長的性別、年 齡、學歷等,均可能影響校長變革領導行為表現的程度,故本研究內容的各層面變項無 法涵蓋所有的變項因素,亦無法據以推論其他不同之校長領導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