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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的特教教師在感受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之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特教教師在感受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之

分析教師的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齡、婚姻狀況、任教年資、專業背景、教 育程度和擔任職務),第二部分分析教師的環境背景變項(學校規模和學校地 區),第三部分進行綜合討論。

壹、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特教教師在感受整體工作壓力情形

研究從蒐集到的 32 篇的研究樣本中,分析性別、年齡、婚姻狀況、任教 年資、專業背景、教育程度和擔任職務等七項個人背景變項對特教教師整體工 作壓力的數據進行後設分析,其中「性別」、「任教年資」及「專業背景」比較 的篇數各為 28 篇,「年齡」為 24 篇,「婚姻狀況」為 22 篇,「擔任職務」為 20 篇,及「教育程度」為 19 篇,共會獲得 7 項後設分析數據,並採用固定效 應模式的數據結果,數據包含平均效果量、95%信賴區間和同質性檢定 Q 值,

另計算出版偏誤(Nf.s)的檢驗和 CL 值進行分析,詳見表 4-3,以下針對七項分 析結果進行說明。

一、不同性別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性別變項分為男性與女性,在後設分析軟體輸入性別比較組的數據,第一 組數據為男性,第二組為女性。

性別變項對整體工作壓力的效果量為-0.012,顯示女性感受到的工作壓力 大於男性,且屬於未達顯著的低程度差異,而在同質性檢定的 Q 值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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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5. **p<.01. ***p<.001。

二、不同年齡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年齡變項分為 30(含)歲以下與 31(含)歲以上的教師,在後設分析軟體輸入 年齡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 30(含)歲以下,第二組為 31(含)歲以上。

年齡變項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達.01 的顯著水準,且效果量為 0.07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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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30(含)歲以下的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 31(含)歲以上的教師,且 屬於低程度的顯著差異,而在同質性檢定達.05 顯著水準,表示所比較的 24 篇研究為異質性,可能還有其他中介變項存在。

在出版偏誤的探討,年齡變項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 Nf.s.達 1581 篇,

大於容忍篇數 130 篇,因此年齡變項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差異結果是穩 定的,表示尚需 1581 篇研究方能推翻此研究結果,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 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52.39 次會得到 30(含)歲以下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 大於 31(含)歲以上的教師。

根據上述結果得知,30(含)歲以下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 31(含) 歲以上的教師(30(含)歲以下>31(含)歲以上),且屬於低程度的顯著差異

(.01)。

三、不同婚姻狀況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婚姻狀況變項分為已婚與未婚的教師,在後設分析軟體輸入婚姻狀況比較 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已婚,第二組為未婚。

婚姻狀況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達.05 的顯著水準,且效果量為-0.075,

表示未婚的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已婚教師,屬於低程度的差異,

而在同質性檢定未達顯著水準,表示所比較的 22 篇研究具同質性,因此整合 這 22 篇研究所獲得的結果適切,此外,婚姻狀況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 Nf.s.達 1119 篇,大於容忍篇數 120 篇,因此這 22 篇研究的後設分析結果是穩 定的,不易被推翻。而在 CL 值中顯示,每一百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48.01 次 會得到已婚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未婚的教師。

根據上述結果得知,未婚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已婚的教師(未 婚>已婚),且屬於低程度的顯著差異(.05)。

四、不同任教年資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任教年資變項分為 5(含)年以下與 6(含)年以上的教師,在後設分析 軟體輸入任教年資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 5(含)年以下,第二組為 6

(含)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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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資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為 0.014 未達顯著水準,屬於低程度差異,

且任教 5(含)年以下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任教 6(含)年以上 的教師,而在同質性檢定達顯著水準.01,表示所比較的 28 篇研究屬於異質性,

表示還有其他中介變項存在,而 Nf.s.達最低安全篇數,因此這 28 篇研究的後 設分析結果是可信的,此外,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50.4 次會得到任教 5(含)年以下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 6(含)年以上 的教師

根據上述結果得知,任教 5(含)年以下與 6(含)年以上的教師感受到 的整體工作壓力無顯著差異,且此結果穩定。

五、不同專業背景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專業背景變項分為與特教組/系及非特教組/系畢業之教師,在後設分析 軟體輸入專業背景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特教組/系畢業之教師,第二 組為非特教組/系畢業之教師。

專業背景變項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未達顯著水準,效果量 0.018 是低程 度的差異,表示特教組/系畢業之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非特教組

/系畢業的教師,在同質性檢定顯示所整合研究屬於同質性,而 Nf.s.亦達最 低安全篇數,故這 28 篇研究整合結果可排除出版偏誤問題。

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50.4 次會得到特教組/系畢 業的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非特教組/系畢業的教師。

根據上述結果得知,專業背景為特教組/系畢業的教師與非特教組/系畢 業的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無顯著差異,且此結果具同質性且排除出 版偏誤問題。

六、不同教育程度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教育程度變項分為學士(含)以下及碩士(含)以上畢業之教師,在後設 分析軟體輸入教育程度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學士(含)以下畢業之教 師,第二組數據為碩士(含)以上畢業之教師。

不同教育程度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為 0.126,達.01 的顯著水準,表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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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含)以下畢業之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碩士(含)以上畢業的 教師,而在同質性檢定結果顯示所比較的 19 篇研究屬於同質性,因此將這 19 篇研究整合是合宜的。

在出版偏誤的探討,不同教育程度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 Nf.s.為 1420 篇,大於容忍篇數 105 篇,因此這 19 篇研究整合結果可排除出版偏誤問 題,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53.59 次會得到學士(含)

以下畢業的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碩士(含)以上畢業的教師。

由上述結果可知,學士(含)以下畢業的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 碩士(含)以上畢業的教師(學士畢業>碩士畢業),因此不同教育程度的特 教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有顯著差異,且此整合結果穩定無出版偏誤問 題。

七、擔任不同職務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擔任職務變項分為兼任行政工作與未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在後設分析軟 體版輸入擔任職務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有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第二 組為未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

擔任不同職務對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為 0.141 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兼任 行政工作之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未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而在同 質性檢定的 Q 值為達.001 顯著水準,所比較的 20 篇研究屬於異質性,表示可 能還有其他中介變項影響此結果。

在出版偏誤的探討,不同教育程度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 Nf.s.為 1917 篇,大於容忍篇數 110 篇,故這 20 篇研究整合結果可排除出版偏誤問題,

而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次的調查中,將會有 53.98 次會得到兼任行政工作 之教師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與未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

由上述結果可知,兼任行政工作和未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師在感受整體工 作壓力上有顯著差異(兼任行政>未兼任行政),但需進一步探討中介變項。

貳、不同環境變項的特教教師在感受整體工作壓力情形

本研究分析的環境變項為學校規模和學校地區等兩項對特教教師整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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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壓力的數據進行後設分析,其中「學校規模」比較的篇數為 19 篇,及「學 校地區」為 9 篇,共獲得 2 項後設分析數據,詳見表 4-4。

一、在不同的學校規模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學校規模變項分為 24(含)班級以下與 25(含)班級以上的學校,在後 設分析軟體輸入學校規模比較組的數據,第一組數據為教師任教於 24(含)

班級以下的學校,第二組為 25(含)班級以上。

學校規模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效果量為 0.025 未達顯著水準,表示教 師任教於 24(含)班級以下的學校之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力大於教師 任教於 25(含)班級以上的學校,且屬於低程度的差異,而在同質性檢定的 Q 值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所比較的 18 篇研究屬於異質性,表示可能還有其 他中介變項影響此結果。

表 4-4

不同環境變項的特教教師在感受整體工作壓力情形之效果量分析 個人背景

變項

比較

篇數 效果量

95%信賴區間 同質性

Nf.s

Tolerance Level (5k+10)

CL 值 下限 上限 Q 值 (%)

學校規模 19 0.025 -0.053 0.103 64.778*** 28 105 50.8%

學校地區 9 0.107* 0.009 0.205 15.375 127 55 53.19%

*p<.05. ***p<.001。

在出版偏誤的探討,不同學校規模對特教教師整體工作壓力的 Nf.s.為 28 篇,已達最低安全篇數可排除出版偏誤問題,在 CL 值中可見,每一百次的調 查中,將會有 49.2 次會得到教師任教於 24(含)班級以下的學校所感受到的 整體工作壓力大於教師任教於 25(含)班級以上的學校。

由上述結果可知,任教於不同學校規模的特教教師所感受到的整體工作壓 力沒有顯著差異。

二、在不同的學校地區的特教教師所感受的整體工作壓力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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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地區變項分為市區與鄉鎮,在分析軟體輸入學校地區比較組的數據,

第一組數據為在市區的學校,第二組為在鄉鎮的學校。

第一組數據為在市區的學校,第二組為在鄉鎮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