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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視域下自我觀之釐清

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不同視域下自我觀之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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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自由主義的立場來看,重要的是消費成果的公平使用。152

藉助詮釋學與本真性理想的觀點,將更有助明白為何會有沈岱爾所指出的 差異存在。共和主義著眼於政治對於自由公民身分的影響,政治必須使成員在 其政治行動中能夠實現自治。然而,這種理想可能因為公民缺乏實現自治所必 要的美德或是因為價值觀之偏差,而無法獲得實現。根據金里卡的看法,左翼 的自由主義仍然可以重視美德之培養,但必須在不侵犯個人理性修正之能力的 前提之下進行,因此政治對於個人所信奉之價值觀則不應該做出干涉。

然而,若根據詮釋學觀點,個人的價值觀與其自我身分之構成是密不可分 的,一旦這些價值觀部分地構成了社會成員的自我認同,根據本真性理想的要 求,勢必也將滲入自由公民的想像之中。也就是說,在共和主義者看來,消費 主義一旦落實到政治層面將對公民自由形成重大威脅,但如果消費主義深刻地 構成公民的自我認同,則根據自治的理想,就勢必需要將其帶入政治領域。自 由主義面對這種威脅的解決方式乃是犧牲自治之理想以成就自由,在個人價值 觀與公共領域之間劃下一條明確的界線,將前者排除於後者之外。反之,共和 主義者則是主張必須在政治領域對這些構成公民自我認同的價值進行討論,並 形成某種程度的塑造性計畫(formative project)來確保公民身分與自治能夠並 行不悖。

綜上所述,雖然公民共和主義與左翼自由主義都關注公民自由的實現程 度,但除此之外,前者更會關注公民身份的構成與其對自治的影響。這些差異 雖然可能是少數的,但卻是至關重要、不可忽視的。在這些差異獲得妥善的解 決之前,兩者要真誠地結為盟友還是言之過早。

第二節 不同視域下自我觀之釐清

152 Michael Sandel, "Reply to Critics", in Anita L. Allen and Milton C. Regan, Jr (Eds.), Debating democracy's discontent: essays on American politics, law, and public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pp.32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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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考察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之間的理論衝突,可以發現金里卡對沈岱爾 的某些質疑,可能是以自由主義的視角為前提才會產生,而並非沈岱爾哲學內 部無法解決之問題。反觀泰勒的哲學視野,不僅如筆者已經在上一章所指出 的,相容於沈岱爾的構成式自我觀,因此對其理論的變動程度較小,更有助於 解釋沈岱爾許多觀點之間的推論邏輯,使沈岱爾哲學體系各環節之關係更為清 晰且緊密。舉例來說,透過詮釋學的背景,就可以理解沈岱爾如何可能既強調 目的之構成性,又主張主體的可重構性,且有別於自由主義的主張。

因此,筆者認為,從詮釋學式的角度來解讀構成式自我觀,並由本真性理 想的角度來理解沈岱爾的政治關懷,是一種既能最大程度地保留沈岱爾自我觀 與政治哲學之原貌,又能化解其許多內部矛盾,並使之能夠自圓其說的方法。

但除了這種理論內部的一致性與包容性之外,筆者尚要指出這種理解角度的外 在性價值,即它有助於推進當代政治哲學的討論,使得社群主義與自由主義之 爭論,能聚焦在更深入的議題層面上。

許多政治領域中的術語,在經過現代社會變遷以及自由主義思潮的洗禮之 下,常被先入為主地以自由主義的方式被理解。然而,在沈岱爾哲學中有些術 語之使用差異至為關鍵,以致一旦採取自由主義式的解讀,將導致整體論述的 合理性備受質疑。沈岱爾一方面處在如其所言乃是由「程序共和國」取得壓倒 性勝利的當代美國社會中,另一方面,他的哲學進路往往是在自由主義的語境 或社會環境中指出其潛藏的問題,而自身的建構性較為不足。以上因素造成沈 岱爾思想尤其經常會被以自由主義的方式解讀。舉例來說,當「構成」被以金 里卡式的方式解讀時,其可能成為一種對主體判斷的桎梏,社群主義將使人類 面對其所屬脈絡時,失去選擇所屬脈絡的能力。153

153 國內也有許多研究指出,若社群主義對「構成」的意義若不做進一步的釐清,將使主體選擇

能力處於被剝奪的危機之下。見江宜樺,<社群主義的國家認同觀>。收入《政治科學論叢》,

第八期(1997.06),頁 105;林火旺,<自由主義可否建立一個政治社群>。收入陳秀容、江宜 樺主編:《政治社群》(台北:中研院社科所,1995),頁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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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觀之,筆者認為錢永祥對沈岱爾哲學的批判可謂切中要害:

在方法上,由於沈岱爾對「反思」概念的模糊理解,他無法消除後設 性社群主義的可能挑戰;在道德考慮方面,由於他企圖從社群關係對 於自我正身的構成功能,直接推出社群關係應該受到保障、發揚的結 論,他忽視了社群關係並不是一種無條件的價值,當事人的認同更不 是某一項社群關係道德地位的保證。154

無論是對反思或對社群的道德地位之論證,沈岱爾的論述都帶有模糊性,

以致並無法真正說服人去承認社群關係之道德價值的重要性。錢永祥進一步指 出沈岱爾企圖「把社群關係看作一項獨立的實質價值」155並鼓吹之,以抗衡個 體主義。然而,僅指出社群構成自我認同,並無法推導出社群關係具有獨立道 德價值,因此錢永祥主張這種論證上的模糊性導致「沈岱爾的論證基本上是失 敗的」156

若回顧沈岱爾著述《自由主義與正義的侷限》157之目的,乃是以羅爾斯為 對象,指出義務論自由主義潛藏的問題,並藉此恢復社群關係以及共同善在政 治領域的重要性。這樣的企圖若從自由主義的角度來解讀,則沈岱爾似乎是打 算提倡社群價值來與個體自由之價值分庭抗禮,並主張社群關係乃是政治上最 優先的價值158。但筆者認為,沈岱爾哲學所造成個人與社群價值之張力,乃是 在自由主義的特定視角下所推導而出的結論。對許多自由主義者來說,為了確 立正當性的優先性,必須劃下一條個人自由的權利界線,而這條界線必須是穩 固的、普遍的,因此它是封閉的,不會受到偶然因素所衝擊而改變,而社群關

154 錢永祥,<社群關係與自我之構成:對沈岱爾社群主義論證的檢討>。收入陳秀容、江宜樺

主編:《政治社群》(臺北:中研院社科所,1995),頁 309-310。

155 同上,頁 304。

156 同上,頁 310。

157 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2nd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58 見林火旺,<自由主義可否建立一個政治社群?>,頁 250。

162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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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前期羅爾斯哲學,在該思想體系中,正義原則之推導仍是緊緊依賴於其自 我身分之想像,也就是說,其仍然是遵循著一整全性學說的脈絡進行論證。因 此,雖然兩者對自我的想像有所差異,但在沈岱爾的論述脈絡中,早已存在一 個他與羅爾斯都認同的潛在前提,此前提即是政治理想應該使依據於人的本 質,使其本真地獲得實現。反之,將政治理論與自我觀設定分離,乃是羅爾斯 的哲學後期轉向政治自由主義才使用的論證方式。因此,筆者認為以政治自由 主義的觀點,來檢視沈岱爾對羅爾斯前期思想之批判並不合適,因為它先否認 了原本存在於文本脈絡中的本真性理想之前提,再以此批判沈岱爾之論證並不 充足,然而,只要恢復本真性理想的視野,就可以說明為何一旦確立社群對主 體身分之構成性,即應當將社群價值納入政治考量之中。

上述的脈絡一旦獲得釐清,即可發現議題的焦點將從沈岱爾的論證形式是 否有效、合理,轉向對自由平等之依據進行實質討論。政治中的自由是否應當 從本真性理想的角度來思考?抑或應當基於政治考量而避免依賴任何特定的自 我想像?為避免主題失焦,筆者並不打算再深入此議題進行探討,而是要在此 所要指出,無論上述觀點孰優孰劣,藉助本真性與詮釋學的視野,確實可以使 沈岱爾所帶來的哲學論爭聚焦在更深刻的議題上,避免許多不必要的質疑,使 社群主義與自由主義之論爭可以被探討得更加深入。由此可見,從泰勒哲學的 角度來闡釋沈岱爾的觀點,乃是一種理想的解釋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