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我詮釋的自我觀
第二節 自我詮釋的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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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之中,在這點上又與沈岱爾的看法相一致。然而,前者如何能夠超出後者,
又是在何種意義上補充後者的問題呢?
第二節 自我詮釋的價值判斷
前文論及沈岱爾哲學中存在一個存有論與認識論之間的鴻溝,使得無擔負 自我之批判,無法適用於如金里卡所宣稱的,僅限於價值判斷層面的自我優先 性主張。然而,在泰勒自我觀的後海德格(post-Heideggerian)104哲學背景中,
提示了可能跨越此鴻溝的可能性。賦予此可能性的關鍵即在於以一種迴異於本 文第二章所提及的兩種判斷方式(決定論的與反思性的),來界定何謂適當的價 值判斷,而這個新的方式即是一種詮釋學式的觀點。在說明詮釋學角度如何能 幫助社群主義者跨越存有論與認識論的鴻溝前,適度考察當代詮釋學對啟蒙時 代以來之科學理想的批判,將會對本論文的研究有所助益。
當代詮釋學發展受到現象學觀點之啟發,開始對啟蒙時代以來,受笛卡兒 主客二元觀點影響的科學真理觀發出質疑之聲。所謂現代的科學真理觀可以簡 要界定為下述命題:追求真理即是追求一種客觀有效的知識。此真理觀對現代 科學的影響主要可見於兩項特徵:首先,因客觀性之要求,人在進行認知與判 斷時應當致力於擺脫其主觀性,試圖達到一種普遍的無預設之觀點;其次,有 效性的追求,即意味著該知識必須能夠被某種程序所證成。當代詮釋學者並未 全盤否定這種真理觀的適用性,然而,他們卻透過現象學所提供的背景,在詮 釋學的主題中發現了客觀主義的侷限。
當代詮釋學者彼此之間的立論核心、議題與觀點都有所不同。但由於篇幅 限制與避免失焦,本文無法對每位哲學家的論述以及其間之差異進行詳盡研 究,而僅能就他們之間所共同享有的部分觀點進行討論。即使如此,筆者仍認 為從當代詮釋學海洋中所汲取的一小部分水源,對於當前的議題而言,已是大
104 Taylor, Human Agency and Language,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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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益。
馬爾霍爾(S. Mulhall)在闡述泰勒哲學中的海德格哲學背景時,就曾指出
「泰勒非常地精通海德格的現象學傳統」105。這種熟悉主要可見於兩方面,首 先,人作為自我詮釋的動物之觀點並非由泰勒所首創,其自我詮釋的自我觀實 際上可追溯至海德格為源頭。其次,誠如馬爾霍爾指出的:
對海德格來說,並不存在一種作為本質上自足或自立的人類理解 模式。就算是對既與現象最簡單和最基礎的主張,其自身也由它的主 體之前理解所引導,將會形塑該主體更廣闊之視域的一部分。106
主體的理解並非自足的,而是依賴於既定視域所形成的前理解,並始終在 此限制之下;不僅如此,透過前理解所形成的理解,本身又參與了主體的視域 之構成,由此又形成了下次理解所依賴的前理解,如此就構成了所謂的「詮釋 學循環」(hermeneutic circle)。泰勒的哲學承繼了上述的觀點,主張人類作為行 動者對目的之價值判斷,實際上無法擺脫前理解的限定,而必須依賴於主體的 視域,然而視域卻是由過去主體對事物所進行的種種理解所累積形成的。
上述這種詮釋學循環的觀點,將能夠對科學真理觀形成兩方面的挑戰。首 先,客觀主義的科學真理觀,受笛卡兒哲學之影響,其特徵之一如德雷弗斯
(H.L. Dreyfus)所指出:
這種存有論將主體理解為一個自足的心靈,其通過一種表象世界 中的客體但在本質上並不依賴它們之內在精神狀態的方式與客體產生 連結。為了使主體具有對世界的知識,內在於心靈和外在於世界的東 西之間的根本鴻溝必須被調和,而認識論就是對這種中介的研究。107
105 Stephen Mulhall, “Articulating the Horizons of Liberalism: Taylor’s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Ruth Abbey (Ed.), Charles Taylor, p.122.
106 Ibid.
107 Hubert L. Dreyfus, “Taylor’s (Anti-) Epistemology” in Ruth Abbey (Ed.), Charles Taylor, p.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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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認識論觀點在主體與客體之間劃下了一條明確界線,主體作為認識 者,與外在事物之調和乃是依賴於主體內心的觀念,也就是說,認識乃是一個 透過內在表象來掌握外在事物的過程。因此主體在認識論中的任務,即是極力 使自身達到一種不受特殊觀點所限定的方式,以最客觀的角度與方法,使得自 己的內在表象能符應於作為被認識者的客體。
然而,當胡塞爾提出「意向性」(intentionality)之概念作為人類經驗活動的 本質時,現象學的角度就開始為當代哲學提供資源來打破上述主體與客體的絕 對界線。所謂意向性的概念如泰勒所定義的,就是指出「我們的觀念本質上是 對某物或關於某物的。」108因此不存在自足的主體觀念。換句話說,作為能意
(noesis)之主體,其意識卻必須依賴於指向作為所意(noema)之客體才能成 立。這種觀點顯示了人類理解過程中主體與客體相互依賴的關係,特別是當理 解涉及到人的行動時,更是如泰勒所主張的必須「包涵著相應的客體」109。即 使如此,對胡塞爾而言,現象仍然是源於先驗主體性的意識,且現象學方法之 目標仍然是認識論的,即以現象學方法達到對現象自身不增不減的描述,為知 識奠定客觀性基礎。
與此相反,海德格使得上述的洞見獲得進一步發展。如同帕瑪在比較現象 學之於海德格與胡塞爾的意義時所指出的:
這是因為現象學已開啟了理解現象的前概念領域。不過這個新「領 域」對於海德格的意義,完全不同於它對胡塞爾的意義。其實,胡塞 爾是通過某種觀念─它被用於審視作為先驗主體的意識功能─來考察 這一領域的,而海德格於其中看到了人的歷史性的在世存有的至關重 要的中介。在這一領域的歷史性和時間性中,他看到了通向存在之本
108 Charles Taylor, Philosophical Argument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0.
109 Ibid.,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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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線索;當存在生命體驗中揭示自身時,避免了被概念化、空見 化,並避開非時間性的觀念中心論思考之範疇。110
海德格把現象學的洞見,從知識論的領域更加深化成一種存有學觀點,即 其「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的概念:人是在世存有,無法與他的生活世 界分割開來。因此,帕瑪更進一步說明:
世界與自我相分離的設想,是與海德格的觀念截然對立的,因為這將 預設主體─客體的完全分離,而此一分離本身產生於被稱為世界的關 連語境中。世界先於任何自我與客觀意義上世界的分離。它先於一切
「客體性」與一切概念化;因此它也先於主體性,因為客體性和主體 性兩者都是在主─客體的圖示內表達出來的。111
人作為在世存有先於主客二元的理解現象,甚至成為一切理解、意識的前 提,也構成了存有最根本的有限性條件。在此觀點下,就可以理解為何海德格 終與胡塞爾分道揚鑣,因為人的認知活動始終受到人與世界的不可分離性所限 制。在胡塞爾企圖藉由現象學方法擱置一切預設以期達到客觀性之目標時,海 德格認為他忽略了「『直觀』與『思維』兩者都是領會之衍生物。」112也就是 說,一切理解都已經帶有存有對世界的領會,故「若解釋之運作總是需要在有 所領會的狀況下並從中汲取資源,那麼,又當如何產生可以避免陷入一切循環 的科學成果呢?」113由此可知,先於一切理解的領會,作為理解的限定性條 件,就注定了胡塞爾對絕對客觀性之尋求將以失敗告終。
由此可見,海德格把現象學對主客二元觀之反動,深化到比意識活動更為 根本的存有層面,來反對客觀主義的真理觀。因為所有的理解活動都是處境化
110 Richard E. Palmer 著,嚴平譯:《詮釋學》(台北:桂冠,1992),頁 163。
111 同上,頁 173。
112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trans. Dennis J. Schmidt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2010), p.143.
113 Ibid.,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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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解活動總是以其生活世界的領會為前提,所以即使是最基本的判斷,都 帶有人對世界的前理解;另一方面,理解活動同時也會為人帶來更深的理解背 景,構成更廣闊的視域。「視域是既與的(given)」114,若考察泰勒的自我觀,
尤其是對於架構、視域的重視,以及人類行動性之概念─主體的自我認同乃是 隨著主體道德判斷與行動所形成,即可發現上述的洞見對泰勒哲學所起顯著的 影響,馬爾霍爾甚至主張這種觀點乃是「海德格留給泰勒最有意義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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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詮釋學對泰勒思想的餽贈,如何能夠使後者跨越沈岱爾哲學中存有 論與認識論的鴻溝呢?首先,由於其詮釋學背景打破了主客二元的界線,故能 夠對認知活動進行更深的探究,使得認知活動不只是主體對一個外在對象所做 的判斷,更是一個澄清自我所賴以判斷的視域之過程,同時自我的身分也透過 理解活動而獲得重構。因此,存有論與認識論之間的鴻溝隨著主客界線的化消 而泯除,人對一切對象的理解活動,都涉及到自我認同的問題,都與「我是 誰?」這個問題息息相關,同時也影響了這個問題的答案。
論到人的自我認識時,泰勒認為人「只有在進入特定的問題空間,當我們 找尋和發現一種往善的方向感」116之時,人才真正顯示自身的存有,因為只有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構成自我認同的前理解與架構才獲得顯露。因此,理解的 目標不是屏除一切特殊處境而達到一種客觀普遍的觀點,因為這種絕對客觀的 觀點在前理解的循環下,根本就不可能達到。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夠更適當的 面對並進入這種詮釋循環,使得主體的視域以及與世界的關係得到更深刻的闡
論到人的自我認識時,泰勒認為人「只有在進入特定的問題空間,當我們 找尋和發現一種往善的方向感」116之時,人才真正顯示自身的存有,因為只有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構成自我認同的前理解與架構才獲得顯露。因此,理解的 目標不是屏除一切特殊處境而達到一種客觀普遍的觀點,因為這種絕對客觀的 觀點在前理解的循環下,根本就不可能達到。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夠更適當的 面對並進入這種詮釋循環,使得主體的視域以及與世界的關係得到更深刻的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