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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概況

第二節 中和地區接受基地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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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概況與居住認知指標建立

第二節 中和地區接受基地概況

新北市辦理容積移轉實施迄今逾十年,本研究以中和地區為研究範 圍,依表 3-1 所示,中和地區計有 60 個申請案件,中永和地區部分,位 於中和地區計有 5 個申請案件,總計有 65 個申請案件,其中有 1 筆資料 不齊全、3 筆資料重覆因此予以剔除,總計研究案件計有 61 件,面積約 為 9.09 公頃(90,876.93 ㎡)36

上述之申請移入接受基地範圍皆於中和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因此先 行針對該地理位置、土地使用分區作一概述,以便瞭解接受基地之相對 位置及周邊土地使用現況之關係。

一、現行中和都市計畫概述

現行中和都市計畫包括中和區行政區域之大部分,東北面緊接永 和市、西北面以莒光路和板橋都市計畫區接壤、西南面與土城市為界、

東南面與新店市相接。原都市計畫書述明面積為 1739.1000 公頃;經重 測後,以數值圖重新測量之面積為 1815.9495 公頃(尚未發布實施);

計畫目標年為民國 85 年;現行計畫人口為 400,000 人,以計畫面積 1,355.23 公頃計算,人口密度每公頃約 559 人37

二、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概況

在回顧相關文獻得知多以外部環境之區位條件為評估指標,本研 究針對接受基地分布位置、基本資料、區位條件作一詳細闡述,其中 在區位條件部分,則分為交通條件(含鄰接道路寬度及捷運站)、停車 條件、學區條件、公園條件、購物條件(含市場及商圈)、及鄰避設施 條件以敘述性統計方式闡述。

36本研究之基地面積係以最後興建之地籍面積計算,部分基地因未有申請移入之容積,但

與接受基地辦理合併地號,故部分案件與原申請面積不同。

37引自變更大漢溪以南城鄉發展地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書(草案),2011:72。

1,000~5,000 平方公尺及 5,000 平 方公尺以上;單位: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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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概況與居住認知指標建立

(一)接收基地基礎資料

經由申請核定案件之蒐集,依據其地籍位置展繪出 61 筆位置 中和都市計畫之空間區位分布狀況,為利整體案件之分類,本研 究另將申請接受基地位置所在街廓予以編號,數字 1~4 依序為住 宅區、商業區、乙種工業區及市場用地,依照申請案件編號展繪 其區位,如此可得知接受基地是否位於同 1 個街廓內;由圖 3-3、

表 3-3 得知,在土地使用分區方面,位於乙種工業區計有 2 個申 請案件(編號 4、11),市場用地計有 2 個申請案件(編號 3、39),

位於商業區部分計有 5 個申請案件(編號 27、31、34、42、50),

住宅商業區併同申請計有 1 個案件(編號 43),其餘皆為住宅區,

計有 51 個案件。

在住宅區分別有 3 個案件位在編號 1-198 街廓(編號 14、29、

55)、編號 1-354 街廓內(編號 5、21、51),2 個案件在編號 1-214 街廓(編號 6、7)、編號 1-267 街廓(編號 59、61)、編號 1-312 街廓(編號 17、45)、編號 1-406(編號 16、26)街廓內。

圖 3-3 歷年中和都市計畫區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位置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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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基地面積

由下表得知,申請接受基地面積在 1,000 平公方尺以下計有 29 件,在 1,000 平方公尺以上、5,000 平方公尺以上計有 29 件,

5,000 平公尺以上計有 3 件。

表 3-5 接受基地申請面積統計分析表

基地面積 1,000 ㎡以下 1,000~5,000 ㎡ 5,000 ㎡以上

申請案件數 29 29 3

百分比 47.54% 47.54% 4.9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申請基地土地使用分區

由表 3-6 得知申請案件之土地使用分區以住宅區為主,佔 8 成以上,次要則為商業區僅有 5 件,另外乙種工業區、市場用地 以多目標方式興建各有 2 件,另因基地鄰接住宅及商業區併同申 請則有 1 件。

表 3-6 接受基地土地使用分區類別統計分析表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商業區 乙種工業區 市場用地 住宅、商業

申請案件數 51 5 2 2 1

百分比 83.61% 8.20% 3.28% 3.28% 1.6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申請基地周邊土地使用分區

申請案件周邊之土地使用分區部分由表 3-7 可得知周邊皆為 住宅使用部分佔 36%,其餘涉及住宅及其他使用類別共計有 22 件,因此,申請案件周件主要仍以住宅使用為主。

表 3-7 接受基地周邊土地使用分區類別統計分析表

周邊使用分區 住宅區 商業區 乙種工業區 住宅、商業 住宅、乙工

申請案件數 36 1 2 7 1

百分比 59.02% 1.64% 3.28% 11.48% 1.64%

周邊使用分區 住宅、河川 住宅、保護 住宅、機關 住宅、學校 住宅、市場

申請案件數 3 1 1 4 5

百分比 4.92% 1.64% 1.64% 6.56% 8.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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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概況與居住認知指標建立

(二)接收基地交通條件 1. 臨街道路情形

經由建置基本區位條件資料後,申請案件建築面向臨道路計 有四種狀況,單面、雙面、三面及四面臨街,由表 3-8 得知,申 請基地多以單面臨街為主,佔 65.57%,次高者為雙面臨街,佔 27.87%,因此可推測多屬小基地開發為主。

表 3-8 接受基地臨接道路情形統計分析表

臨街情形 單面臨街 雙面臨街 三面臨街 四面臨街

申請案件數 40 17 3 1

百分比 65.57% 27.87% 4.92% 1.6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臨街道路寬度

在計畫道路部分於現行都市計畫上又可區為為主要、次要道 路,而新北市針對主、次要道路之區分,依主要及細部計畫拆離 通則中,將道路寬度 12 公尺(含)以上列為主要道路,而 20 公 尺以上又可稱為聯外道路,因此再予拆分為 20~30 公尺、30 公尺 以上道路,經由簡單統計分析得知鄰接次要道路部分申請案件接 近 5 成比例,而鄰近主要道路之基地則略少於非鄰接主要道路(如 表 3-9)。

表 3-9 接受基地鄰接主要道路情形統計分析表 鄰路寬度 鄰接 12 公尺

以下道路

鄰接 12(含)

~20 公尺道路

鄰接 20(含)

~30 公尺道路

鄰接 30(含)

公尺以上道路

申請案件數 28 24 4 5

百分比 45.90% 39.34% 6.56% 8.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捷運站

中和地區除現有之捷運中和線,於區內之捷運站區計有永安 市場、景安及南勢角等 3 站,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則在興建當中,

預計在區內增設 Y8(秀朗橋站)、Y9(景平站)、Y10 與既有景安站 交會、Y11(中和站)、Y12(橋和站)、及 Y13(中原站),另依捷運站 區設置區位不得小於 1 公里,因此在本項目之距離尺度則以 500 公尺為衡量項目,分析結果得知(如表 3-10 所示),申請案件有 近 6 成數量(57.38%)落在 500 公尺以內,直線距離在 500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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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約為 4 成(32.79%),顯示申請接受基地以鄰近捷運站為 共同特性之一。

表 3-10 接受基地距離捷運站情形統計分析表

捷運站距離 500(含)公尺以下 501~1,000(含)公尺 1,000 公尺以上

申請案件數 35 20 6

百分比 57.38% 32.79% 9.8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11 接受基地交通條件分析表

交通條件 編號 臨街情形 面前道路

寬度(M) 道路名稱 車站 直線距

離(M) 1 單面臨街 8 圓通路 296 巷 Y11 站(環狀線) 1,640 2 雙面臨街 8 宜安路 168 巷 捷運永安市場站 350 3 四面臨街 15 安平路 捷運景安站 683 4 單面臨街 17 建康路 Y12 站(環狀線) 646 5 單面臨街 8 華新街 捷運南勢角站 852 6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37 巷 捷運景安站 475 7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37 巷 捷運景安站 482 8 單面臨街 15 員山路 Y13 站(環狀線) 644 9 單面臨街 40 中正路 捷運景安站 327 10 雙面臨街 15 宜安路 捷運永安市場站 620 11 單面臨街 17 建康路 Y12 站(環狀線) 449 12 單面臨街 12 忠孝街 捷運南勢角站 665 13 單面臨街 18 秀朗路三段 Y8 站(環狀線) 469 14 單面臨街 8 水源路 81 巷 31 弄 捷運永安市場站 464 15 單面臨街 40 中正路 捷運景安站 473 16 雙面臨街 15 復興路 捷運南勢角站 665 17 單面臨街 18 秀朗路三段 Y8 站(環狀線) 294 18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捷運南勢角站 100 19 單面臨街 18 景安路 捷運景安站 133 20 雙面臨街 24 連城路 Y12 站(環狀線) 1,420 21 單面臨街 8 華新街 捷運南勢角站 835 22 單面臨街 8 民安街 110 巷 Y13 站(環狀線) 1,200 23 雙面臨街 24 圓通路 捷運景安站 533 24 單面臨街 8 景平路 241 巷 捷運南勢角站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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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條件 編號 臨街情形 面前道路

寬度(M) 道路名稱 車站 直線距

離(M) 25 雙面臨街 15 安平路 捷運景安站 516 26 單面臨街 8 中興街 捷運南勢角站 550 27 雙面臨街 18 中和路 捷運景安站 452 28 單面臨街 8 南華路 24 巷 捷運景安站 133 29 單面臨街 15 水源路 81 巷 捷運永安市場站 508 30 單面臨街 40 中正路 捷運景安站 489 31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37 巷 捷運景安站 497 32 單面臨街 15 宜安路 捷運永安市場站 439 33 雙面臨街 40 中正路 捷運景安站 1,025 34 單面臨街 18 景平路 159 巷 捷運南勢角站 222 35 雙面臨街 10 民享街 Y13 站(環狀線) 1,438 36 單面臨街 8 民享街 Y13 站(環狀線) 1,475 37 單面臨街 12 景德街 Y9 站(環狀線) 180 38 單面臨街 12 民富街 Y13 站(環狀線) 810 39 雙面臨街 8 大勇街 Y9 站(環狀線) 358 40 雙面臨街 12 四維街 捷運南勢角站 387 41 單面臨街 40 中正路 捷運景安站 910 42 雙面臨街 18 中和路 捷運景安站 480 43 單面臨街 8 宜安路 168 巷 捷運永安市場站 300 44 三面臨街 8 華新街 捷運南勢角站 747 45 雙面臨街 18 秀朗路三段 Y8 站(環狀線) 262 46 單面臨街 8 景平路 239 巷 53 弄 捷運南勢角站 107 47 單面臨街 8 景新路 210 巷 2 弄

(既成道路) 捷運景安站 186 48 雙面臨街 8 中山路二段 3 巷 22 弄 捷運永安市場站 574 49 雙面臨街 15 圓通路 捷運景安站 904 50 單面臨街 24 景平路 Y11 站(環狀線) 324 51 單面臨街 12 忠孝街 捷運南勢角站 677 52 雙面臨街 12 連城街 Y11 站(環狀線) 602 53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捷運南勢角站 69 54 單面臨街 8 復興路 301 巷 捷運南勢角站 463 55 單面臨街 8 水源路 81 巷 24 弄 捷運永安市場站 478 56 三面臨街 8 南工路 捷運永安市場站 323 57 三面臨街 8 南工路 捷運永安市場站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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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條件 編號 臨街情形 面前道路

寬度(M) 道路名稱 車站 直線距

離(M) 58 單面臨街 8 中正路 167 巷 捷運景安站 526 59 雙面臨街 15 宜安路 Y9 站(環狀線) 466 60 單面臨街 8 南山路 81 巷 捷運景安站 296 61 單面臨街 20 中正路 Y9 站(環狀線) 42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接收基地停車暨學區條件

接下來在距離各種區位條件尺度界定方式,則以『都市土地 使用規劃』一書中(Edward J. K., David R. G., and Chapin F. S.,李 瑞麟譯,2000:321)Perry 和 Stein 所提出居住設計概念中居民步 行最大半徑四分之一哩(400 公尺)為基礎,分析各申請案件之區 位條件。

1. 接近停車場條件

依「變更中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 討)(第二階段)書」規定建築基地本身應予留設停車空間38,惟 經實際情況了解,建築基地內每層樓均有多數住戶,並不是每戶 皆有停車空間,且住戶亦有所謂訪客車輛,因此仍將建築基地外 之停車場區位納入考量,另外,現行都市計畫法令因停車場用地

依「變更中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 討)(第二階段)書」規定建築基地本身應予留設停車空間38,惟 經實際情況了解,建築基地內每層樓均有多數住戶,並不是每戶 皆有停車空間,且住戶亦有所謂訪客車輛,因此仍將建築基地外 之停車場區位納入考量,另外,現行都市計畫法令因停車場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