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
第二節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生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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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生態分析
本節以歌唱選秀節目媒介生態系統為分析架構,說明外部生態系統(包含 市場、政策/法規、社會等因子)和內部生態系統(製作方、廣告商、閱聽人 等因子)如何影響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整體發展,並以《中國好聲音》個案 研究作為套用範例(參見圖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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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and 經營行銷:對賭分成、販售獨家版權、擴張周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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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
1. 早期自製自播、借鑑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初期以中央電視自製自播為主,市場較缺乏刺激與 活力(張雪潔,2013),2003 年起以中央電視製播《非常 6+1》、湖南衛視推 出《超級女聲》、上海東方衛視與上騰娛樂合作開播《我型我秀》為領航者
(王婷,2016),其中《超級女聲》借鑑美國 American Idol 模式版權甫開播即 蔚為風潮,第二季更創下單日投票簡訊高達 300 萬則驚人紀錄(王路,
2007),被中國大陸頗負盛名之《新周刊》評選為 2004 年「年度創意 TV 秀」,成為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唯一榜上有名(陳立強,2006)。
歷經 2004 年至 2007 年歌唱選秀節目如雨後春筍持續開播,盲目跟風成為 市場發展最大阻礙(王蔚,2013),亦導致節目創新低落陷入生存困境,閱聽 人逐漸產生審美疲勞(李霞,2014)。
真人秀節目未必是它(節目內容)不好看,但是大家選擇的娛樂 越來越多了,所以對節目更加挑惕,(節目)必須給觀眾新的東西、
要有吸引觀眾的點,觀眾才會繼續看下去。(節目)一昧強調「音樂 夢想」,觀眾就會覺得已經看過很多類似的,沒有意思(王宇佳,
2017 年 10 月 5 日)。
2. 大量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
2013 年被視為中國大陸「海外版權模式節目井噴年」,多達 30 檔海外節 目模式版權登陸,數量幾乎較 2012 年引進逾一倍(池何熠,2013;黃欣,
2013),究其原因為隨全球智慧財產權意識高漲,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模式 涉及模仿、抄襲等國際爭議、訴訟時有所聞,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具成 熟製播經驗與運作機制,故各省級衛視紛紛投入鉅資引進,開播戰線更由週末 延燒週間(池何熠,2013)。以《我是歌手》為例,採取一人一機電影拍攝手 法,後製以影視戲劇規格處理(周劍,2013),結合南韓版權方收視成功保 證、湖南衛視再添增中國大陸本土元素,廣邀兩岸三地專業歌手參賽,打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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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界氛圍(賴琬莉,2013),收視屢屢告捷;2014 年光線傳媒引進以色列 Rising Star 模式版權製播《中國正在聽》,以斥資人民幣 8,000 萬創下中國大陸 購入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費用新高(人民網,2014)。
隨著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市場持續開播、升溫,致使各節目之間定位、
內容、檔次、意識形態等高度同質化加劇電視媒體產業負面影響(馮菊香、馮 廣聖,2010),僅少數節目獲得預期收視成果,如《中國達人秀》(引進英國 Talent Show)、《我是歌手》(引進南韓《我是歌手》)等(Zhao, 2014)。海 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引進成為中國大陸電視節目產製敲門磚,經由版權方 引領,中國大陸製作方短期快速學習和累積經驗,以《奔跑吧,兄弟》為例,
製作初期由中韓雙方協力共事,後期以中國大陸製作方為主,南韓版權方為輔
(中國文化報,2015)。
(中國大陸)第一個搶歐美團隊,第二個搶韓國團隊,第三個搶 日本團隊,(中國大陸和)這些團隊都合作過。(中國大陸)只要有 錢,就可以邀請所有團隊,包含製作韓國的 Running Man(中國大陸 版譯為《奔跑吧,兄弟》),它(中國大陸)錢多到指定對方的一軍 來,所謂的一軍就是現在線上正在做(節目)、最厲害的一群人,直 接調去大陸做整個節目,留二軍在韓國。… 一軍錄的節目甚至比韓國 錄的好看,因為在韓國可能只有一千萬資金,可是到了大陸有了兩億 資金可以做(陳俊良,2017 年 10 月 12 日)。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不乏嘗試大膽創新改編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 權,如源自美國授權、北京衛視製播《最美和聲》,後者發明「智能機械手」
取代「旋轉座椅」,並透過「機械遞麥」即時提供評審與參賽者合唱,意外獲 美國版權方認可並引進節目模式版權改編版本,該創舉可謂前所未聞(褚瑞 婷,2014)。
(二)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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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中國大陸負責監理廣播影視產業主管機關,其慣 以《通知》、《規定》等正式或非正式文件,管控電視影劇題材和娛樂節目等
(文化部,2012)。
1. 規範歌唱選秀節目內容品質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為規範歌唱選秀節目內容品質,2007 年 9 月 21 日 祭出《關於進一步規範群眾參與的選拔類廣播電視活動和節目的管理通知》(以 下簡稱《通知》),並將 2007 年訂為「品質年」(宋心蕊、趙光霞,2014)。該
《通知》歸納如下:(1) 各省級、副省級衛視舉辦、開播選秀活動/節目須經 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審查並提前三個月申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核可;
(2) 各省級、副省級衛視舉辦、開播選秀活動/節目一年以一項為限,且開 播時間不得逾兩個月,開播次數最多 10 場,每場時限為 90 分鐘;(3)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 19 點 30 分至 22 點 30 分等黃金時段不得開播選秀和巡演內容
(王路,2007;崔巍,2007);(4)要求選秀節目敘事環環相扣,大幅降低主持 臺詞、評審講評、參賽者發言、各式插播等內容以整體節目總時長 20%為限;
選秀過程須達整體節目總時長 80%以上,除了外國歌曲專題之外,國內歌曲表 演比例應逾整體演唱 75%以上;(5)參賽者年齡不得低於 18 歲,言行舉止、
穿著打扮等須達大眾審美標準,並禁止打悲情牌煽動閱聽人情緒(Tina,
2007);(6)主持人應言簡意賅,不得刻意渲染情感;(7)評審、來賓應兼具專 業與權威,前者講評力求公平公正,後者講究服儀得體,兩者名單均須一個月 內經政府部門審核,若邀請境外人士參與節目,則須經總局核可;和(8)禁止 透過手機、電話、網際網路投票等場外形式投票(梁寧,2010),且選秀節目不 得設立獎金、獎品。
繼《超級女聲》之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針對歌唱選秀節目管理態勢 和規範力道逐年增強(王婷,2016),《關於進一步規範群眾參與的選拔類廣 播電視活動和節目的管理通知》首次限縮歌唱選秀節目開播總時長,間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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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歌唱選秀節目廣告和簡訊收入、賽制設計等,前者為 2005 年至 2006 年間 各大歌唱選秀節目主要獲利來源之一;後者因受限節目總時長,致使賽區變 動、賽程緊湊,報名人數大幅減少(王路,2007)。
2. 限縮歌唱選秀節目整體開播數量
2011 年 10 月 25 日為管制歌唱選秀節目整體開播數量,國家新聞出版廣電 總局頒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即俗稱「限娛令」,2012 年 1 月 1 日生效(文化部,2014)。該
《意見》綜述如下:(1) 單日 19 點 30 分至 22 點 00 分,全國七大節目類型
(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游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 口秀、真人秀等)總數不得逾九檔,各省級衛視單週以製播二檔為限,且節目 總時長至多 90 分鐘(楊春雨,2012);(2) 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應落實公 平、公正節目評價機制,遵守「三不」原則,即禁止排行節目收視率、禁止以 收視率作為淘汰依據、禁止將收視率評斷節目優劣;(3) 各廣播電視機構須 建立三審制度管理,以防範各省級衛視節目內容趨於低俗、煽情等;和(4)
減少臺灣演藝人員登陸主持、表演數量(劉詩雨,2011)。惟國家新聞出版廣 電總局管制對象僅限各省級衛視而將中央電視置身事外,遭臆測乃鑑於各省級 衛視市場份額、收視占比逐年提升,迫使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祭出手段保護 中央電視(陳慧貞,2011)。
中國大陸第五代領導人習近平 2012 年 11 月 29 日首次提出「中國夢」以實 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自此「中國夢」治國理念與領導方針宣導遍及各階 層領域亦同時觸及歌唱選秀節目,如 2013 年 3 月上海東方衛視引進英國 Pop Idol 模式版權,並與美國 American Idol 製作團隊聯手打造《中國夢之聲》即為 最佳示範(杜鈴玉,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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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夢」的躍起,對於年輕人是個契機,因為他們要關切這代 年輕人,因為要去弘揚「中國夢」、實現「中國夢」要靠年輕人,所 以就很多的配套,當時這個選秀的節目也被賦予這樣的一個情況,譬 如說:你看看,它們有《中國夢之聲》,徐若瑄、韓紅,還有當時有 任賢齊,之前有黃曉明,「中國夢」,之聲,都是這樣,《中國好聲 音》、《中國好歌曲》、《中國之星》、還有《中國最強音》,都是 環繞在「中國夢」(邱志淳,2017 年 10 月 2 日)。
隨著中國大陸不斷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致使開播熱潮與數量 持續攀升,為競逐收視率,評審互罵、耳機互砸(李志展,2013)、過分強調
「雷人」(非常規語言)話語等風波頻傳(吳愛芳,2014),參賽者為爭奪曝 光率,誇大、虛構幕後故事、個人成長血淚史等爭議遭人起底,而明星導師個 人秀備受關注,日漸偏離歌唱選秀節目初衷。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遂於 2013 年 7 月 25 日祭出《關於進一步規範歌唱類選拔節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 知》),即「限唱令」或「限歌令」。該《通知》歸納如下:(1)禁止各省級 衛視製播新興歌唱選秀節目,遏止複製跟風;(2) 揚棄華麗鋪張、包裝和作 秀,屏除比拼闊氣、排場和明星,力求降低成本,製作優質節目等八項規定
(黃少曼,2013);(3) 評審評論應著重歌曲演繹、歌唱技術,避免過度作 秀、惡搞(李志展,2013;郭時隙,2013);(4) 嚴格管控引進海外節目模 式版權,要求各省級衛視致力研發原創;和(5)分散已開播節目時間,避免節 目性質漸趨單一(Yuen, 2013),延後已製作但尚未開播節目時程。該《通 知》直接腰斬五個歌唱選秀節目(包含《中國新聲代》、《全能星戰》、《夢 想星搭檔》、《中國紅歌會》、《花兒朵朵》)(林怡秀、黃雯犀、黃嘉平、
(黃少曼,2013);(3) 評審評論應著重歌曲演繹、歌唱技術,避免過度作 秀、惡搞(李志展,2013;郭時隙,2013);(4) 嚴格管控引進海外節目模 式版權,要求各省級衛視致力研發原創;和(5)分散已開播節目時間,避免節 目性質漸趨單一(Yuen, 2013),延後已製作但尚未開播節目時程。該《通 知》直接腰斬五個歌唱選秀節目(包含《中國新聲代》、《全能星戰》、《夢 想星搭檔》、《中國紅歌會》、《花兒朵朵》)(林怡秀、黃雯犀、黃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