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國大陸與臺灣歌唱選秀節目比較分析
第二節 內部生態系統因子比較分析:製作方、廣告商、閱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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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陸、陳君,2014),但東森電視因未獲授權即全程直播引發爭議(馬迪,
2013)。同(2013)年中天電視正式購買《中國好聲音》第二季播映版權,因 庾澄慶、張惠妹擔任導師加持,掀起臺灣收視狂潮,首播收視率即以 0.88 奪冠 並擊敗同時段《康熙來了》(0.77)(報橘,2014)。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24 日波仕特(Pollster)線上調查全臺 1,101 名 13 歲以上受訪者,統計指出 83.7
%受訪者曾經收視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突顯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日漸融 入臺灣閱聽人日常生活; 40.3%受訪者喜愛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並對其抱持 正面態度。2015 年臺灣閱聽人收視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集中《中國好聲音》
第四季(平均收視率 1.08)、《我是歌手》第三季(平均收視率 0.36)、《最 美和聲》(平均收視率 0.25),前兩者更是排行最受歡迎境外綜藝節目前 10 名
(文化部,2017)。
1992 年中國大陸成立音樂著作權管理協會(簡稱「音著協」)開徵使用 費,臺灣音樂創作者得以從中獲取部分歌曲版税,惟該協會針對商演、活動等 公開場合演出類型並無強制規範,且中國大陸境內版權意識尚未普及,故兩岸 歌曲侵權爭議仍時有所聞(吳冠瑾,2015)。正值港、臺 1980 年代至 1990 年 代好歌不斷被演繹、傳唱、翻唱之際,中國大陸流行音樂市場亦逐漸萌芽、甦 醒,軟體、硬體設備日趨完備、成熟,原創風氣盛行、創作人才匯集,席捲各 大歌唱選秀節目漸獲評審/導師重視和閱聽人歡迎與青睞,如許巍、李健、梁 博等詞曲創作人即為中國大陸本土流行音樂寫下新興扉頁,文化潛在實力不容 小覷(林士清,2016;陳樂融,2017)。
第二節 內部生態系統因子比較分析:製作方、廣告商、閱聽人
本節依據內部生態系統,分為製作方、廣告商、閱聽人等三大因子,探討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和臺灣歌唱選秀節目異同之處並分述如下(參見表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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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製作方:中國大陸致力求新求變研發版權;臺灣面臨製播資金、人才流失 中國大陸電視媒體產業發展不斷遭逢創新、創意匱乏困境,從早期借鑑至 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短時間雖得以滿足閱聽人需求與期待,但長 期間亦成為潛在危機之一(褚瑞婷,2014)。臺灣電視媒體產業則面臨幕後製 播人員陸續遭中國大陸高薪挖角流失;幕前演藝人員爭先恐後登上中國大陸舞 臺實現淘金夢等局勢(報橘,2014)。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最初先致力於引進海外節目模式版權求新求變,以
《我是歌手》為例,自首播以降賽制即不斷推陳出新,如輪盤選歌、設立淘汰 歌手復活賽、臨場告知歌手出賽順序等,企圖製造閱聽人緊張感與驚喜感(張 淑伶,2015),臺灣歌曲製作人陳國華認為《我是歌手》不僅止於表面歌唱選 秀競賽,更是經由精心設計腳本和編排節目(Huang, 2013)。臺灣節目模式雖 多承襲日本、美國,但不乏本土原創節目模式版權進軍鄰國市場,以早期約會 配對節目如《我愛紅娘》和《非常男女》最為人知,促使中國大陸爭相模仿;
某一程度香港和新加坡亦曾仿效臺灣各式節目模式版權(Liu & Chen, 2004)。
憑藉多年借鑑、引進等學習海外成功經驗,中國大陸試圖提升節目製作品 質,建立成熟工業化生產基礎,以期透過自主原創開發「中國大陸製造」歌唱 選秀節目模式版權力銷海外(壹讀,2015),娛樂和媒體產業已然晉升成為中 國大陸現階段朝陽產業(王婷,2016)。相較之下,2015 年臺灣節目製作收入 占比已較 2014 年明顯減少(文化部,2017),顯見臺灣綜藝節目風光一時,如 今卻遭中國大陸逆襲衝擊。
除此之外,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著重宣傳評審/導師陣容;臺灣則聚焦 凸顯參賽者特質,惟兩岸歌唱選秀節目皆不時陷入負面風波,如參賽者謊報身 份、編造故事、評審/導師護航、晉級黑箱作業、評選不公等有損節目形象,
成為兩岸製作方經營與延續節目生命週期首要解決課題。
二、廣告商:中國大陸冠名置入花招百出;臺灣冠名置入起步保守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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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廣告商為求品牌、商品曝光,冠名贊助、置入行銷花招百出,包 含節目標誌露出、主持人口述、貼片式廣告、插播式廣告,更有新興媒體互動 式廣告(李方儒,2017);臺灣 2012 年始仿效中國大陸,陸續放寬節目(新 聞、兒童類型除外)接受廣告冠名贊助、置入行銷,惟適逢政策剛起步自有條 件放寬至開放,臺灣廣告商普遍抱持觀望態度,以民生產業最為積極冠名,其 中由美妝業、食品業、藥品業、觀光業和服飾業為大宗(詹宜穎,羅偉誠,
2015)。
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不再單純為歌藝、歌技競賽,亦為廣告置入設計發 揮舞臺(張江,2016)。每年各省級衛視廣告招標大會更是廣告商激烈廝殺戰 場,揮金如土爭搶廣告擠入、投放機會,如 2013 年蒙牛酸酸乳獨家冠名《中國 最強音》以人民幣 5 億創下當時新高(羅拉,2013);《中國好聲音》第一季 至第三季獨家冠名權由中國涼茶領導品牌加多寶分別以人民幣 6,000 萬、人民 幣 2 億元和人民幣 2.5 億取得(蔡素蓉,2013;傳媒內參,2016);立白集團 投入人民幣 1.5 億獨家冠名《我是歌手》第一季(莫祥珍,2013),第三季獨 家冠名費已漲至人民幣 3 億(廣告門,2014),第五季更由景田百歲山礦泉水 以高達人民幣 2,500 萬置入《我是歌手》令人咋舌,故節目不時穿插評審喝水 鏡頭(張江,2016)。相較臺灣廣告商冠名、置入形式傾向小心翼翼以保守呈 現品牌、商品為主,避免因廣告商業色彩過於濃厚、繁雜而失去畫面觀感與美 感,導致弄巧成拙引起閱聽人收視不適、抵制(吳岳錚、蔡馥伊、黃琬婷,
2017)。NCC 亦指出政策施行結果顯示多數臺灣電視節目仍相當注重閱聽人收 視觀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14)。
當前兩岸歌唱選秀節目名稱與冠名贊助品牌之間多無直接連結性,較難以 完整傳達廣告品牌精神,植入商品優勢,故歌唱選秀節目名稱與廣告冠名品牌 配對「適切性」亦漸為廣告商投放事前考量之一(詹宜穎、羅偉誠,2015)。
而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每年開播為數眾多,有機會獲廣告商青睞而冠名者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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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可數,不可諱言其歌唱選秀節目生態亦呈現「貧者愈貧,富者愈富」M 型 化發展(傳媒內參,2016)。
三、閱聽人:兩岸收視行為日漸轉變
兩岸閱聽人雖然基數規模不等,但收視行為卻相當雷同,不僅移情投射歌 唱選秀節目參賽者,並凝聚成為其粉絲群,更主動參與節目票選、意見回饋等 彰顯影響力。隨數位匯流時代來臨,兩岸歌唱選秀節目逐漸跳脫傳統開播時 段、開播平臺等限制,揭示電視已非歌唱選秀節目造星最好舞臺,網際網路崛 起降低製播技術門檻,同時強調全民參與,兩岸閱聽人收視習慣亦隨科技發展 日漸轉變,關注焦點由電視移向線上影音平臺。根據《中國視聽新媒體發展報 告》(2013)和《中國電視收視年鑑》(2013)統計指出,2010 年至 2012 年 北京地區電視開機率已自 70%下滑至 30%,揭示電視收視族群邁向高齡化/老 齡化(45 歲以上收視族群占 51.8%),而多螢多屏互動時代已悄然來臨(文化 部,2014)。
以中國大陸而言,閱聽人熱衷邊收視電視邊瀏覽社群媒體如微博、微信 等,若《超級女聲》成功源自電視搭配手機簡訊;《中國好聲音》則歸功電視 結合新興媒體(劉曉欽,2013),其第一季第一集播出後,即由幾位名人如姚 晨、馮小剛、王菲等以意見領袖之姿微博發文分享與力挺,當晚微博轉發次數 即逾 600 萬(伍瓊琳,2014),透過明星帶頭、草根追隨互動模式,微博成為 討論《中國好聲音》天然溫床,發酵熱門話題且線上使用者多持正向評價,趁 勢拉抬第二集、第三集等收視率(任樹燕,2012)。再以臺灣為例,根據文化 部(2017)統計指出,臺灣閱聽人收視習慣改變和口碑效應擴散與線上使用者 發表、討論息息相關,其中包含「邊收視邊討論」、「先收視後討論」、「先 討論後收視」等跨屏現象。2015 年 71.20%閱聽人雖以收視傳統電視為主,但 明顯已較 2014 年(95.60%)大幅下降;觀看線上影音平臺或下載電視節目閱 聽人相較 2014 年仍保持占 20%(文化部,2017)。騰訊(2014)隨機採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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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名 19 歲至 46 歲不等臺灣人或於臺灣求學中國大陸學生,調查顯示多數受訪 者選擇透過線上影音平臺收視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歐美等節目,部分受訪 者甚至言明已由線上影音平臺完全取代傳統電視。
兩岸歌唱選秀節目致力頻繁製造時事與線上使用者互動,藉由網路口碑行 銷等低成本、快傳播、多媒體和泛受眾特點,助長節目聲勢、拉抬電視收視率
(任樹燕,2012;張淑伶,2015)。電視儼然進入後娛樂化時代,歌唱選秀節 目鎖定年輕族群喜好,即事先掌握收視致勝利器(陳立強,2006),凸顯製作 方亦必須與時俱進,著重開發社群媒體經營策略(壽鵬寰、錢業,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