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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冷戰後的人道危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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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武裝衝突的危險因素,或是將衝突控制在最小的範圍之內。

(二)強制和平(Peace Enforcement):蓋里提議,希望聯合國會員國能夠共同組建一 支由安理會授權,同時能夠由秘書長統籌指揮的「強制和平部隊」 (Peace Enforcement Unit),以便在武裝衝突或危機發生之時,能夠依照《聯合國憲章》

第七章,第四十二條關於使用武力達成強制和平的相關規定,希望能夠用「強制 和平部隊」的力量迫使各方遵守安理會的決議。

(三)製造和平(Peacemaking):這部分依據《聯合國憲章》第六章,強調爭端的和 平解決,希望能夠強化各種和平解決爭端的機制,並且加強聯合國與秘書長在談 判、斡旋、調停的角色,除此之外也希望各國能夠透過國際仲裁與國際法院等司 法途徑來解決此一爭端,如此一來才能夠把導致衝突的因素徹底解決。

(四)維持和平(Peacekeeping):這部分就如同冷戰時期的維持和平任務,以衝突各 方的同意為前提,部署維和部隊以便監督停火、區隔交戰各方。

(五)重建和平(Peace Building):在某些情況之中,在維和部隊已經控制住緊張情 勢與衝突之後,應該協助該國的政府建立安全的環境,以防止衝突由於社會矛盾 使得再度爆發。其中包含了建立有效的行政體系與社會、經濟層面的改革,除此 之外也包含了武器的收繳與銷毀、戰鬥員的復員,以及其他發展與復興的工作。

雖然蓋里提出了諸多的改革的建議,希望能夠大幅強化維和部隊的能力與權 限,以大幅強化聯合國在維持國際安全與穩定的功能,但是很遺憾的是他的提議 並沒有受到聯合國各會員國的支持與回應,因此他所建議希望成立的「強制和平 部隊」至今並沒有成功,但是我們從聯合國维和行動在冷戰結束後的實踐上依然 可以看到《和平議程》對於聯合國维和行動的影響。冷戰後的維和行動與冷戰時 期的維和行動相較起來,更加重視製造和平與重建和平等兩個面向。而當聯合國 正在討論維和行動的未來之時,世界各地的武裝衝突與人道危機正也接踵而至,

讓聯合國與國際社會必須正視這個問題。

二、冷戰後的人道危機與挑戰

如本章第一節所述,雖然在二戰之後有眾多的國際條約強調平時與戰時的人 權保護與各項自由,但是在國際政治的現實政治(Real politik)中這些國際條約時 常被束之高閣,而隨著冷戰結束後接踵而來的武裝衝突與人道危機,也再度挑戰 了我們對於國際人權法以及聯合國處理類似危機的信心。由於不干涉內政原則在 國際法體系之中是如此的深植人心,因此在面對冷戰後的衝突與人道危機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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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很多時候並不願意授權進行可能違反不干涉原則的任務,或是即使 安理會願意採取行動,但是由於維和部隊的人員、資源並不夠執行其所肩負起的 任務,同時期授權也不充分,而使得維和部隊的介入不但無法有效完成期望的任 務,甚至還造成了反效果。

筆者接下來將檢視索馬利亞、盧安達、波士尼亞與科索沃四次失敗的任務,

來分析不同為何聯合國安理會與維和行動並未能有效處理當時的情況。

(一)索馬利亞:

當 1991 年索馬利亞前軍事獨裁者巴雷總統(Mohamed Siad Barre)被推翻之 後,索馬利亞便陷入了由各軍閥派系所主導的內戰之中,而由於軍閥之間的混戰 不但使得中央政府瓦解,更使得索國人民面臨到大規模飢荒的人道危機。1992 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安理會首先通過了第 733 號決議,認定索馬利亞內部的軍事 衝突已經構成了「國際安全與穩定的威脅」,並於同年四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 746 號決議與第 751 號決議,同意派遣維和部隊執行人道救援任務與監督停火任 務,因此聯合國維和部隊開始進行第一期聯合國索馬利亞行動(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 Somalia I, UNOSOMI),首要任務是向索馬利亞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救 濟行動,並幫助已經解散中央政府的索馬利亞恢復社會秩序。

然而由於當地局勢的持續惡化,安理會於 1992 年 12 月 3 日,一致通過 794 號決議56,批准成立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索馬利亞維和部隊並且依據聯合國憲章 第七章授權會員國採取一切必要的辦法(all necessary means),為索馬利亞境內的 人道救援行動盡快建立安全之環境。其任務是確保人道主義援助物品能夠實際分 發到當地居民的手裡,並且在索馬利亞重建和平的社會。

在 1992 年底由於安理會的授權,以美軍為首的聯合特遣隊(Unified Task Force, )正式成立,開始進行人道救援與強制執行和平任務,聯合國也於 1993 年 開始進行第二期聯合國索馬利亞行動(United Nations Operation in Somalia II, UNOSOMII)接手聯合特遣隊的任務,此次行動的原意是希望透過強制執行措 施,來建立安全的環境,以便進行人道救援任務。但是聯合國维和部隊與美軍在 執行強制和平任務之時,卻遭遇到當地軍閥派系的強烈抵抗,導至雙方了數次即 為激烈的武裝衝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在 1993 年 10 月 3 日與 4 日之間的「黑 鷹墜毀」(Black Hawk Down)57事件,其中美軍精銳特戰部隊與索馬利亞民兵爆發 激烈戰鬥,此次戰鬥除了美軍有十餘人在行動中陣亡之外,索馬利亞民兵與一般

56 「聯合國安理會 794 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

<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794(1992)> (1992 年 12 月 3 日)。

57 由於有兩架黑鷹直升機在執行此任務時遭到民兵以火箭推進榴彈(RPG)擊落,所以此次失敗通

稱為「黑鷹墜毀」(Black Hawk Down)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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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也受到重大的傷亡,而這次失敗也導致了美國決定撤回其投入聯合國行動的 所有部隊,而由聯合國所主導的第二期聯合國索馬利亞行動在沒有完成大多數預 期目標的情況下也於 1995 年 3 月正式結束58,並且使得索馬利亞陷入長達十餘 年的無政府狀態至今59

(二)盧安達:

盧安達國內胡圖族(Hutu)與圖西族(Tutsi)之間的種族衝突與內戰使得其與索 馬利亞的情勢一樣,由於長時間大規模的武裝衝突,而導致了人道危機。當然聯 合國與安理會也介入處理此一問題,試圖透過外交斡旋與調停的方式,促使盧安 達內部的各交戰派系於 1993 年 8 月 4 日簽署停戰協議,而安理會也於 1993 年 10 月通過第 872 號決議60,派遣維和部隊進行監督停火協議與進駐安全區等任 務。然而當胡圖族的總統哈比亞利馬那的專機於 1994 年 4 月在盧安達首都被擊 落之後,脆弱的和平協議瞬間破裂,胡圖族激進份子開始對圖西族進行大規模的 種族屠殺。

然而前述索馬利亞的案例造成的「摩加迪休」效應卻使得世界主要強國與安 理會面對此一情勢躊躇不前,雖然大屠殺與種族清洗的報告如雪片般向聯合國與 安理會飛來,而安理會在 1994 年 4 月 21 日通過的第 912 號決議也對於盧安達局 勢表達了「深深的關切」(deeply concerned),同時要求各國避免採取任何會導致 局勢惡化的行動。而在第 912 號決議之中也將原本聯合國維和部隊的任務調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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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擔任雙方的中間人(intermediary),設法爭取它們同意停火;

2.協助在可行範圍內儘量恢復人道主義救濟行動;

3.監控(To monitor)並報告盧安達事態的發展,其中包括向聯合國部隊尋求庇護的 平民的安全(safety and security)

從上述的決議我們可以發現,其中並沒有授權如同第 794 號決議一樣,授權 採取「一切必要的辦法」,也沒有提到是否可以使用武力保護(protect)難民,同時 由於維和部隊第一線的人員遭受到生命危險,而使得部分會員國,將其派遣的维

58 第二期聯合國索馬利亞行動總共動用約 28000 名軍事與警察人員,其中軍事人員與文職人員

含當地雇員共 147 人在行動中陣亡,詳細統計數據請參見:「第二期聯合國索馬利亞行動」,聯合

國维和行動官方網站,< http://www.un.org/zh/peacekeeping/missions/past/unosom2/>。

59 Walter Clarke and Jeffrey Herbst, “Somalia and Future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Foreign Affairs, Vol.75 No.2 (March/April 1996), pp.70-85.

60 「聯合國安理會 872 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

<http://www.un.org/zh/sc/documents/resolutions/93/s872.htm > (1993 年 10 月 5 日)。

61 「聯合國安理會 912 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

<http://www.un.org/zh/sc/documents/resolutions/94/s912.htm > (199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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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員撤回,而使得聯合國维和部隊不但沒有獲得增援,反而因此而縮減規模62。 聯合國安理會一直要等到 1994 年 6 月 8 日通過的第 925 號決議才同意派遣 維和部隊的增援部隊,並在 1994 年 6 月 22 日通過的第 929 號決議授權秘書長在 維和行動的增援部隊到達之前,可以發起一個多國合作的任務,並且授權可以採 取「一切必要的辦法」來完成人道救援任務。然而在等待安理會做出決議這中間 延宕的兩個多月的時間已經導致至少約 80 萬人遭到屠殺63,更有數以百萬計的 難民逃到國外。

(三)前南斯拉夫:

前南斯拉夫(Former Yugoslavia)在冷戰後的解體使得,巴爾幹半島在冷戰結 束後不久即陷入戰火之中,而安理會也接手處理此一問題,首先聯合國安理會通 過了第 743 號決議,設立了「聯合國保護部隊」(UN Protection Force, UNPROFOR) 部署在前南斯拉夫境內,執行維持和平任務。但是如同盧安達的案例一般,隨著 當地情勢的惡化,聯合國保護部隊的授權也逐漸擴大,其中除了必須保護在克羅 埃西亞(Croatia)與波士尼亞(Bosnia)的人道救援行動之外,更在隨後肩負起在塞拉 耶佛(Sarajevo)機場與周圍五個特定城市設立「安全區」(safe area)的與禁航區的 任務,其中也含了斯雷布雷尼察(Srebrenica)64

雖然聯合國保護部隊在前南斯拉夫投注了許多的資源與心力,也做出了許多 的貢獻,然而在 1995 年波士尼亞的塞裔部隊在姆拉迪奇(Ratko Mladic)將軍的指 揮之下,掠過了聯合國保護部隊派駐在斯雷布雷尼察附近的幾百名荷蘭部隊,將 城中約 8000 名平民載到附近的森林然後再進行射殺,面對此一情況,由於聯合 國保護部隊在人數上的劣勢與授權的複雜,因此只能袖手旁觀看這一慘劇發生

雖然聯合國保護部隊在前南斯拉夫投注了許多的資源與心力,也做出了許多 的貢獻,然而在 1995 年波士尼亞的塞裔部隊在姆拉迪奇(Ratko Mladic)將軍的指 揮之下,掠過了聯合國保護部隊派駐在斯雷布雷尼察附近的幾百名荷蘭部隊,將 城中約 8000 名平民載到附近的森林然後再進行射殺,面對此一情況,由於聯合 國保護部隊在人數上的劣勢與授權的複雜,因此只能袖手旁觀看這一慘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