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特教教師在對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上是否有差 異,以在性別、服務年資、學歷、任教階段、任教班別、任教區域及研習時數等 變項之平均數、標準差分析其結果。
由表 4-2-3 可知,在專業團隊服務的基本態度方面,高雄縣國中女性特教教 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總平均數為 4.17,男性特教教師總平均數 為 4.16,可見高雄縣不同性別之特教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看法相近。
在不同年資方面,以年資 5 年以下之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基 本態度的總平均數最高達 4.20,其次是年資 6-10 年之特教教師平均數達 4.17,最 低的是年資 16 年以上之特教教師平均數達 4.06。
在不同學歷方面,其他非教育研究所畢業之特教教師的總平均數最高達 4.29,其次為教育研究所畢業之特教教師,總平均數達 4.26,最低的是師範學校 畢業之特教教師,總平均數為 4.12。
在不同任教階段方面,高雄縣國中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 態度的總平均數為 4.25 較國小特教教師總平均數 4.12 高。
在不同任教班別方面,在自足式特教班服務之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 服務之基本態度最高總平均數達 4.21,其次為在巡迴輔導班服務之特教教師總平 均數為 4.15,最低的是在不分類資源班服務之特教教師總平均數為 4.14。
在不同任教區域方面,在岡山區服務的特教教師的總平均數 4.25 最高,其次 為在鳳山區服務的特教教師總平均數為 4.13,最低的是在旗山區服務的特教教師 總平均數為 4.12。
在不同研習時數方面,以研習時數在 16 小時以上的特教教師總平均數 4.33 最高,其次是未曾參加過研習的特教教師總平均數為 4.17,最低的是研習時數在
5 小時以內的特教教師總平均數為 4.11。
為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的差異
表 4-2-4(續)
三、討論
針對高雄縣特殊教育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基本態度之差異情形進行分析討 論,綜合以上之研究結果發現如下:
(一)根據研究調查結果,高雄縣特殊教育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的基本態度百分 比及平均數情形詳如表 4-2-1 及表 4-2-2。整體而言,高雄縣特教教師對專 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百分比平均為 87.9%,各題項總平均數為 4.17,屬於 高同意度。
(二)高雄縣特教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同意度最高的項目是「特教老師應瞭解專 業團隊服務的運作及申請流程」及「特教老師應參加相關專業知能研習,
以增進對各專業的了解」。高雄縣在 97 學年度因配合教育部政策,將申請 方式更改為網路申請,且高雄縣近年來積極推動專業團隊服務,使得多數 特教教師瞭解經由相關專業人員協助,能使整體教學成效有效提高,故在 專業團隊運作、申請流程及增加相關專業知能研習方面,應積極辦理,以 提升高雄縣特教專業團隊服務之品質。
(三)高雄縣特教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同意度最低的項目是「特教老師應負起協 調溝通、主導專業團隊運作的責任」,根據楊俊威(2003)研究發現,國 內相關專業人員的服務方式以直接抽離式服務為主,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 高雄縣目前服務方式也多以直接抽離式為主,在相關專業人員間的合作模 式方面,則以「各自進行個案的評估與指導,並透過特教老師了解並傳遞 個案情形」最多。依上述研究結果,可推測高雄縣特教教師對於專業團隊 間的溝通及運作上著力較少,故高雄縣專業團隊在推動間接服務及跨專業
團隊合作模式時,在教師方面,特教教師的溝通協調及對團隊運作之瞭解 應為首要改善之目標。
(四)依據本研究調查結果,不同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在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 態度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高雄縣特教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之基本態度無 顯著差異,此與曾美娟(2003)、趙威宜(2006)、李佩珊(2007)及李 小梅(2008),研究發現不同背景變項之特教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 務之基本態度有顯著差異不相同,值得再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