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在文檔中 《楞嚴經》解脫道之研究 (頁 83-0)

第三章 《楞嚴經》解脫道的基礎思惟

第三節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五十陰魔境之認識

《普曜經》卷五及卷六記載佛陀成道前,魔王擔心佛陀的成道,渡化無億 數子民,毀壞其魔界,因此為鞏固其原有勢力,派遣魔眾阻止佛陀成道193。一 般經典雖有論及魔、魔事、魔業等,但較屬於淺嘗則止,《楞嚴經》的五十陰 魔屬例外,其詳細說明各陰所可能碰到的境界,令行者知所警惕、辨別。魔,

191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12 下 。

192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13 下~114 上。

193 《 普 曜 經 》,《 大正 藏 》 第三 冊 ,頁 516 下 ~526。

79

梵語 mara,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能奪命者、障礙。又稱惡魔,一般指 取人生命,而妨礙善事之惡鬼神。釋智顗對魔的解釋為「奪行人功德之財,殺 行人智慧之命,是故名之為惡魔。事者,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 事;魔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正道,是故道高方知魔 盛,仍須善識魔事。」194

五十陰魔境為佛陀無問自說,這些境界若沒有實際體驗,魔境現前無法了 解。禪那中遭遇的諸境界分為兩種,第一種為自身所起之陰魔,或自身得少為 足,妄言證聖,墮阿鼻獄。第二種則是外界之干擾,或為天魔、鬼神、魑魅等。

佛陀恐怕修行者因不識魔境,誤將魔境以為善境,因此佛陀無問自說定中諸魔 事,令修行者在修行過程中,能夠辨別所面對的境界,則能如佛在敘述五十陰 魔之始所說「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當處禪那,覺悟無惑,

則彼魔事,無奈汝何。」195,以能覺悟禪那中諸魔事,則自然不被困住。禪修 是佛法修證過程的要素,由於五十陰魔描述禪修過程會碰到的障礙,成為修行 者極為重要的參考地圖。五十陰魔之境界牽涉實際禪修的境界,自有諸般境 界,這些境界若照佛經義理來說,則有千萬種之多196,且個人狀況不一,實非 本文能力所及。因此本文僅就文獻整理耙疏五十陰魔,及對照其它經典相同之 處作討論。

禪修過程所以會有魔境干擾,如經文中所述:

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由汝妄 想,迷理為咎,疑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194 《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 大 正 藏 》 第 四 十 六 冊 , 頁 470 中 。 195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7 中 。

196 南 懷 瑾 ,《 如 何 修 證 佛 法 》, 台 北 : 老 古 文 化 , 二 ○ ○ 四 年 七 月 台 灣 二 版 , 頁 42。

80

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頑妄想安立。當知虛空生汝心內,

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汝等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 悉銷殞……一切魔王及與鬼神諸凡夫天,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振坼,

水陸飛騰,無不驚慴。凡夫昏暗,不覺遷訛。彼等咸得五種神通,唯除漏 盡。戀此塵勞,如何令汝摧裂其處?是故神鬼及諸天魔、魍魎、妖精,於 三昧時,僉來惱汝。197

虛空等諸有漏世界本是妄想安立,魔境界亦為眾生共業所感,今行者以修禪 發悟,使這些未證者所認為真實的虛空、有漏國土震動、變化,促使魔及魔 眷等失其所執,因而力圖反抗此改變。

對於這些自心所生與外在的魔境,此經以五陰區宇198配合五十種魔境解 說。五陰區宇分別為色陰區宇、受陰區宇、想陰區宇、行陰區宇、識陰區宇等 五種區宇,每一區宇下各有十種魔境,各陰所呈顯的境相各不相同。今以表格 整理五陰區宇的各項內容,使各個魔境的因、果、過、患等能清楚呈顯199

197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7 中 。 198 「 區 宇 」 指 境 域 、 天 下 等 義 , 在 此 專 指 境 域 。

199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7 上~154 中。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是由於《摩訶止觀》的完成,是以當時現有的經典為依據,然而《楞嚴經》

的譯出是在《摩訶止觀》後,因此釋智顗的魔事境的參考資料沒有加入。

色陰區宇與受陰區宇的魔事境對於一般人於修行剛開始所產生的一些境 界,則是很好的檢視方法。想陰區宇所描述的內容與現今社會光怪陸離的宗教 現象,有許多相同之處,以想陰區宇判別這些宗教行為的對錯,不失為一個方 法。在諸經典中,對外道的分類眾多,依序排列有《大毘婆沙論》的九十六種 外道、《長阿含》及《梵網六十二見經》提外道所執的六十二見、《大日經》

的三十種外道、《外道小乘涅槃論》的二十種外道、《大乘法苑義林章》的外 道十六宗、佛世時的六師外道。本文的想陰區宇與識陰區宇的魔境內容,若不 牽涉為禪觀後的境界,則這些魔事境與外道的思想有許多處是完全雷同,因此 五十陰魔境可以作為對外道思想的檢擇。各經典的外道思想分類不一,五十陰 魔的外道思想亦為其中之一,若能由該經的外道思想與歷史上佛教各時期的外 道思想作分析比較,或許能夠推論出該經典的最後修正年代202,於此《楞嚴經》

的最後修正年代亦可得知。聲聞與緣覺在大乘佛教中被歸為還不究竟之二乘,

「定性聲聞」與「定性辟支」由於不肯迴小向大,因此被歸為五十陰魔境的最 後二境,顯示五十陰魔境的主體意識是以佛乘為其最究竟的指歸,只要偏離趨 向佛乘之路的思想、行為,都被列為是魔境。

202 經 典 在 佛 教 傳 承 中 , 由 於 外 境 的 改 變 , 為 使 經 典 易 於 流 通 , 會 因 該 時 代 所 使 用 的 語 言 文化 作 些微 的 修改 , 以適 應當 時 的環 境 。

93

94

「興宜」與「興渠」的不同,則如《請觀音經疏闡義鈔》所說,是由於梵字訛 音的問題。《宋高僧傳》記載興渠是此方所無,必至于闐方得見。若以釋智旭 的說法,則上述之五辛尚屬狹義的五辛,廣義之五辛如其所說:

又復應知欲界以男女相染為婬,彼此相忤為恚。色、無色界以貪著味禪為 婬,厭下苦麤為恚。出世二乘以貪戀偏真為婬,厭離三有為恚。出假菩薩 以貪著萬行為婬,鄙賤二乘為恚。別教大士以但中似道法愛為婬,棄捨二 邊為恚。茍可以助此婬恚者,皆五辛之流類也。205

此中將對象擴大到色界、無色界、出世二乘、出假菩薩、別教大士,但對於 淫恚的定義,每個對象皆有所不同。整體而言,淫的定義著重在貪上,恚的 定義著重在棄捨排斥上,於是只要是助淫恚者,皆屬於五辛之流,此為廣義 之五辛。《楞嚴經》所指的五辛,是屬狹義之五辛。

《楞嚴經》認為食五辛有四種害處:(1)熟食發婬,生啖增恚 (2) 食辛之人 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3)諸餓鬼等,因彼食次,

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 (4)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

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 婬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206。由於熟食五辛發淫,成 淫欲之助因;生啖增恚,成為殺生之助因;修道之基未穩,縱能宣說十二部經,

無非貪求名聞利養,妄談般若,又為盜妄助因。是故「去五辛」對解脫道的幫 助,是在《楞嚴經》的修行法門上,能避免成為殺盜淫妄四重的助因。

205 《 楞 嚴 經 文 句 》,《 卍 續 藏經 》 第二 十 冊, 頁 340 前。

206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1 下 。

95

諸經典中記載不食五辛的制戒因緣,只有在《五分律》第二分之四尼律墮 法談到蒜的部份,至於其它另外四種未提及:

爾時諸比丘尼中前中後,噉生熟蒜,若空噉、若合食噉,房舍臭處,諸居 士來看,聞蒜臭譏訶言:「正似白衣家作食處」。復有諸比丘尼至長者家,

長者聞噉蒜臭,便語言:「阿姨遠去,口中蒜臭」,諸比丘尼羞恥。復有 一賣蒜人請諸比丘尼與蒜,以此致貧,飲食不繼。家人語言:「若不能與 我食,放我令去,汝自長與比丘尼作奴。」鄰人聞之訶言:「汝家自無食,

何豫諸比丘尼」,具以事答。有不信樂佛法者語言:「由汝親近比丘尼故,

致如此苦。若復親近,方當劇是。此等出家本求解脫,而今貪著美味,無 沙門行破沙門法。」諸長老比丘尼聞種種訶責,乃至今為諸比丘尼結戒。207 第一個緣由,是為了避譏嫌,避免由於吃蒜,而被譏為如白衣處。第二個緣 由,是由於吃蒜的味道過重,使人遠避。第三個緣由,是由賣蒜人以蒜供養 比丘尼,導致家貧,而被不信樂佛法者譏嫌。《漢譯南傳大藏經‧律藏二》波 逸提法中也有類似的經文:

爾時,佛世尊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其時,一優婆塞自言將施蒜於比丘 尼僧伽:「諸尊姐中欲蒜者,我以蒜施之。」復令農園守護人:「若有比 丘尼等來此,每人給予二三支為一束之大蒜。」其時,舍衛城有祭祀會,

索蒜者甚多,不久即罄盡,比丘尼等至優婆塞處而作是言:「賢者!我等 欲蒜。」「尊姊!已被索盡,汝等請往農園。」偷蘭難陀比丘尼等不知量 而多取蒜耶?」諸比丘尼聞彼農園守護人之譏嫌非難。諸比丘尼中少欲 者……非難:「何以尊姊偷雞難陀不知量而多取蒜耶?」……乃至……「諸

207 《 彌 沙 塞 部 和 醯 五 分 律 》 , 《 大 正 藏 》 第 二 十 二 冊 , 頁 86 下 。

96

比丘!偷蘭難陀比丘尼實不知量而多取蒜耶?」「實然!世尊」佛世尊呵 責:「諸比丘!何以偷蘭難陀比丘尼不知量而多取蒜耶?諸比丘!此非令 未信者生信……於是佛世尊以種種方便呵責……「諸比丘!比丘尼等當如 是誦此學處─任何比丘尼,食蒜者,波逸提。」208

由於偷蘭難陀比丘尼的貪食蒜,引起譏嫌非難,佛認為這種行為無法讓未信 者生信,因此制定比丘尼不食蒜。

南傳佛教目前沒有不食五辛的禁忌,主要的原因是為律法中只規定比丘尼不 可吃蒜,男眾比丘則沒有此種規定。如上所述,小乘律提到不可吃蒜,在大 乘律中往往以五辛並列209。如《梵網戒經》說: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蔥、慈蔥、蘭蔥、興蕖。是五種一切食中 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210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蔥、慈蔥、蘭蔥、興蕖。是五種一切食中 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210

在文檔中 《楞嚴經》解脫道之研究 (頁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