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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咒語之目的

在文檔中 《楞嚴經》解脫道之研究 (頁 121-0)

第四章 《楞嚴經》解脫道的道前基礎

第四節 持咒

二、 佛教咒語之目的

咒,梵語 mantra,無法用言語說明,具有特殊靈力的秘密語。又稱神咒、

禁咒、密咒、真言、陀羅尼(dharani)256,有善惡咒之分。為向神明禱告,令怨 敵受到傷害,或為息災,或有所利益等目的而誦的密語。mantra 的最早用法,

在佛教未興起前,阿利安(Aryan)人帶進印度的吠陀文化(Vedic Culture)中,對 諸神的讚詩。阿利安文化重視對諸神的祭祀,這些讚美詩即名為 mantra。Mantra 由字根 man 思考、思惟義,與尾詞 tra 工具、道具義,所結合而成,其義為思

255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37 下~138 上。

256 《 佛 地 經 論 》 載 陀 羅 尼 為 增 上 念 慧 , 能 總 任 持 無 量 佛 法 , 於 一 法 之 中 , 持 一 切 法 ; 於 一文 之 中 ,持 一 切文 ; 於 一義 之 中 ,持 一 切義 。 由 於能 記 憶 簡單 的 一文 一 法 一義 , 因 而能 聯 想 一切 法 ,是 佛 教 的一 種 記 憶術 。《 大智 度 論》 亦 云 :「陀 羅 尼 , 秦 言 能 持 , 或 言 能 遮。能持 者,集 種 種善 法,能 持令 不 散不 失,譬 如 完 器盛 水,水不 漏 散。能 遮 者 , 惡 不 善 根 心生 , 能遮 令 不生 。 若 欲 作惡 罪 ,持 令 不作 , 是 名 陀羅 尼 。 」但及 至後 世 , 由於 陀 羅 尼之 形 式類 似 誦 咒, 因 此 漸與 咒 混同 , 於 是也 將 咒 稱為 陀 羅尼 , 但 仍以 字 句 常短 區 分 ,長 句 者為 陀 羅 尼, 短 句 者為 真 言。 梶 山 雄一 認 為 陀羅 尼 和真 言 的 同化 , 起 因於 法 師 是陀 羅 尼的 體 現 者, 真 言 為保 護 法師 而 出 現, 等 同 真言 是 為了 保 護 陀羅 尼 , 由於 兩 者關 係 密切,因 此 漸漸 同 化。松 常 有慶、氏 家覺 勝 合著,許 洋主 譯,〈 般若 思想 與密 教 〉,載於《 般 若 思 想 》,台 北:法 爾出 版,一九 八 九年 一 月,頁 239~240。《大 智 度論 》《 大正 藏 》第 二十 五冊,頁 95 下。《 佛 地經 論 》,《 大 正藏 》第 二 十六 冊,頁 315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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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的工具。從祭祀立場而言,也就是能傳遞心意的工具,或有能力運載心意者。

阿利安人認為讚詩為天啟,必須韻律正確,神才會悅納。由於文字記載是佛滅 後才存在,因此古印度是以口傳來記憶這些讚詩。以口誦正確的讚詩,使諸神 悅納,滿足一般人要求,改變物質世界秩序,於是漸漸演變成咒語之形式。257 咒法思想遠潛於一千二百年前《梨俱吠陀》之「讚歌」中258,於印度吠陀 時期就有以咒法為主的巫術存在,是從古以來印度外道婆羅門之間所流行的法 門259。《阿含經》就記載了佛世時,外道、婆羅門等對於占相及咒術的熟悉。

如:

有婆羅門,名曰種德……異學三部,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 典幽微,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瞻候吉凶,祭祀儀禮。260

有梵志子名曰彌勒……通諸經藏,靡不貫練。諸書咒術,皆悉明了。天文 地理,靡不了知。261

有梵志名耶若達,在雪山側住。看諸祕讖,天文、地理靡不貫博。書疏文 字,亦悉了知。諷誦一句五百言,大人之相,亦復了知……耶若達梵志,

有弟子名曰雲雷……靡事不通……婆羅門所行咒術,盡皆備舉。262

257 霍 韜 晦 ,《 心 經 奧 秘 》, 香 港 : 法 住 出 版 , 一 九 九 七 年 六 月 二 版 , 頁 91~94。

258 林 光 明 ,〈 試 析 印 順 導 師 對 咒 語 的 態 度 〉, 載 於 《 印 順 導 師 思 想 之 理 論 與 實 踐 : 第 四 屆

「人 間 佛教 ‧ 薪火 相 傳」 學術 研 討會 論 文集 》, 桃 園: 弘 誓文 教 基金 會 , 頁 H5。

259 高 楠 順 次 郎 著 , 包 世 中 譯 ,《 佛 教 哲 學 精 義 》, 台 北 : 世 樺 印 刷 , 一 九 八 八 年 十 二 月 再 版,頁 131。 望月 信 亨 著,釋 印 海譯,《 淨 土教 起源 及 其開 展 》,美國:法印 寺,一九 九四 年 十二 月 ,頁 715。

260 《 長 阿 含 ‧ 種 德 經 》,《 大 正 藏 》 第 一 冊 , 頁 94 上 。

261 《 增 壹 阿 含 ‧ 馬 血 天 子 問 八 政 品 》,《 大正 藏 》第 二冊 , 頁 758 上。

262 《 增 壹 阿 含 ‧ 善 知 識 品 》,《 大 正 藏 》 第 二 冊 , 頁 597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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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記載,佛陀對於以咒術來活命,是持反對立場:

不如法求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以非法也,是謂邪命。云何正命?

若不求無滿意,不以若干種畜生之咒,不邪命存命;彼如法求衣被,則以 法也;如法求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則以法也。是謂正命。263 不為種種伎術咒說邪命活,但以法求衣,不以非法。亦以法求食、床座,

不以非法,是名正命。264

有異道人,受人信施食,以畜生業自給活。呼人言使東西行。咒令共鬥諍 訟,相撾捶人,墮人著地,咒女人使傷胎,以葦咒著人臂,佛皆離是事。

有異道人,受人信施食,以畜生業自給活,持薪然火,咒栗皮毒蒲萄子作 煙,咒鼠傷殺人,學咒知人生死時,佛皆離是事。265

佛陀對於種種畜生之咒、伎術咒說,認為這是邪命,這也是當時佛陀反對婆 羅門的原因之一。在《阿含經》中佛陀反對咒術營生,但佛陀自己本身也教 導一些咒術,於《雜阿含經》談到佛弟子優波先那為毒蛇咬傷而死,佛陀因 此說防治毒蛇的咒語:

即為舍利弗而說偈言……常住蛇頭巖,眾惡不來集,凶害惡毒蛇,能害眾 生命。如此真諦言,無上大師說,我今誦習此,大師真實語,一切諸惡毒,

不能害我身……故說是咒術章句,所謂:「塢.耽婆隸.耽婆隸.耽陸.

263 《 中 阿 含 ‧ 雙 品 ‧ 聖 道 經 》,《 大正 藏 》第 一 冊, 頁 736 上~中。

264 《 中 阿 含 ‧ 舍 梨 子 相 應 品 ‧ 象 跡 喻 經 》,《 大 正藏 》第 一 冊, 頁 469 中 。 265 《 梵 網 六 十 二 見 經 》,《 大 正 藏 》 第 一 冊 , 頁 265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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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婆耽陸.抖渧肅.抖渧.枳跋渧.文那移.三摩移.檀諦尼羅枳施.婆 羅拘苻.塢隸.塢娛隸.悉波訶。」266

以經典的記載而言,佛教反對以咒術營生,但對於防護之咒是許可,這在《四 分律》的記載中可以得到證明:「若學咒腹中虫病,若治宿食不消,若學書學 誦,若學世論,為伏外道故。若學咒毒,為自護,不以為活命,無犯。」267

在大乘經典中詳載諸多咒語,不同咒語由不同的佛菩薩所說,功能自有所 不同。咒語的力量在佛教中被肯定268,但非為究竟之法,乃為方便法,最終目 的是都以了悟諸法實相為究竟歸宿。密宗在佛法傳承中,雖使用咒語最為頻 繁,但也同樣拒絕將咒語當成是最終目的。密宗經典《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 持經》說:

若復一切蘊界處,能執所執我壽命等及法無緣空,自性無性,此空智生,

當得一切法自性平等無畏。祕密主!若真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深修觀察 十緣生句,當於真言行通達作證。云何為十?謂如幻、陽焰、夢、影、乾 闥婆城、響、水月、浮泡、虛空華、旋火輪。祕密主!彼真言門修菩薩行 諸菩薩,當如是觀察。云何為幻?謂如咒術藥力能造所造種種色像,惑自 眼故,見希有事,展轉相生往來十方,然彼非去非不去。何以故?本性淨

266 《 雜 阿 含 ‧ 二 五 二 經 》,《 大 正 藏 》 第 二 冊 , 頁 61。

267 《 四 分 律 》 , 《 大 正 藏 》 第 二 十 二 冊 , 頁 775 上 。

268 釋 聖 嚴 , 《 世 界 佛 教 通 史 》 上 冊 , 台 北 : 東 初 出 版 社 , 一 九 八 五 年 三 版 , 頁 216。 釋 印順 對 咒語 功 效的 看 法,可歸 納 為五 點:(一)方 便 適化。(二)引 人 對佛 法 的 好感。(三)能 使 精神 集 中,達心 專 一境 的 定境。(四)引發 智 慧的 方 便。 (五)密 咒解 說 起來,實與 教 義是 一 致的。林 光 明,〈試 析 印 順導 師 對咒 語 的態 度 〉,載於《 印 順 導師 思 想之 理 論與 實 踐:第 四屆「 人 間佛 教‧薪 火相 傳 」學 術 研討 會 論文 集 》,桃園:弘 誓文 教 基 金會,頁 H13~H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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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是真言幻,持誦成就能生一切。復次祕密主!陽焰性空,彼依世人 妄想,成立有所談議,如是真言想唯是假名。復次祕密主!如夢中所見,

晝日牟呼栗多,剎那歲時等住,種種異類受諸苦樂,覺已都無所見,如是 夢真言行應知亦爾。復次祕密主!以影喻解了真言能發悉地,如面緣於鏡 而現面像,彼真言悉地,當如是知。復次祕密主!以乾闥婆城譬,解了成 就悉地宮。復次祕密主!以響喻解了真言聲,如緣聲有響。彼真言者當如 是解。」269

密宗經典雖然談咒,但咒語為方便,其核心仍是圍繞在空性及本心(如來藏) 上,了知諸法如幻如化。真言以世俗文字來表示,其究竟之相是畢竟寂滅,

若將真言執為真實,以為是究竟之法,則將如佛所說:「或有沙門、梵志,或 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

趣苦、苦盡者,終無是處。」270

269 《 大 毘 盧 遮 那 成 佛 神 變 加 持 經 》,《 大 正藏 》 第十 八冊 , 頁 848 下。

270 《 中 阿 含 ‧ 心 品 ‧ 多 界 經 》 , 《 大 正 藏 》 第 一 冊 , 頁 724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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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楞嚴經》 《楞嚴經》 《楞嚴經》解脫 《楞嚴經》 解脫 解脫道 解脫 道 道的究竟法門 道 的究竟法門 的究竟法門 的究竟法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持咒、守戒在《楞嚴經》被視為修行的基礎漸次,耳根圓通法門才是《楞 嚴經》所欲提倡的最終漸次法門,文曰:「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 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 漸次。」271,《楞嚴經》以觀世音菩薩與文殊菩薩兩位對耳根圓通法的描述,

為耳根圓通法是究竟之法門提出佐證272。除耳根圓通法門外,述及其它二十四 位菩薩的不同修證法門。在眾多法門中為何獨選耳根圓通法門的原因,佛和文 殊菩薩各有回應,佛陀從大方向的根塵識中,論證六根為可行處,及諸根功德 之不同。文殊菩薩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不同的下手處中,分別指 出不圓滿處,最後獨挑耳根。下面對此作說明。

佛陀對阿難說: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

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塵根識

271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2 上 。

272 觀 世 音 菩 薩 云:「彼 佛 教 我從 聞 思修 入 三摩 地。初 於聞 中,入流 亡 所,所 入 既寂,動靜 二相,了 然 不生。如是 漸 增,聞所 聞 盡;盡 聞不 住,覺 所覺 空,空 覺 極 圓,空 所 空 滅 。 生滅 既 滅 ,寂 滅 現前 。 忽 然超 越 世 、出 世 間, 十 方 圓明 , 獲 二殊 勝 。一 者 , 上合 十 方 諸佛 本 妙 覺心 , 與佛 如 來 同一 慈 力 ;二 者 ,下 合 十 方一 切 六 道眾 生 ,與 諸 眾 生同 一 悲 仰。 」(《大 正 藏》 第 十 九冊 ,頁 128 中) 文殊 菩薩 云 :「將 聞 持佛 佛 , 何不 自 聞聞 , 聞非 自 然生,因 聲有 名 字。旋聞 與 聲脫,能 脫 欲誰 名。一 根 既返 源,六 根成 解脫。……

大 眾 及 阿 難 , 旋 汝 倒 聞 機 , 反 聞 聞 自 性 , 性 成 無 上 道 。 」 (《 大 正 藏 》 第 十 九 冊 , 頁 131 上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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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

云何不成無上知覺?273

此中點出此經修行目的,是擺脫塵、識,不隨塵、識流轉,進入性淨妙常的 無上知覺。但眾生的情況是性淨妙常與妄塵、垢識糾結,佛陀對此一開始的

此中點出此經修行目的,是擺脫塵、識,不隨塵、識流轉,進入性淨妙常的 無上知覺。但眾生的情況是性淨妙常與妄塵、垢識糾結,佛陀對此一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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