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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根門之抉擇

在文檔中 《楞嚴經》解脫道之研究 (頁 126-0)

第五章 《楞嚴經》解脫道的究竟法門

第一節 修行根門之抉擇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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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修行根門之抉擇

持咒、守戒在《楞嚴經》被視為修行的基礎漸次,耳根圓通法門才是《楞 嚴經》所欲提倡的最終漸次法門,文曰:「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 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 漸次。」271,《楞嚴經》以觀世音菩薩與文殊菩薩兩位對耳根圓通法的描述,

為耳根圓通法是究竟之法門提出佐證272。除耳根圓通法門外,述及其它二十四 位菩薩的不同修證法門。在眾多法門中為何獨選耳根圓通法門的原因,佛和文 殊菩薩各有回應,佛陀從大方向的根塵識中,論證六根為可行處,及諸根功德 之不同。文殊菩薩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不同的下手處中,分別指 出不圓滿處,最後獨挑耳根。下面對此作說明。

佛陀對阿難說: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淨妙常。不循所常,

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塵根識

271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42 上 。

272 觀 世 音 菩 薩 云:「彼 佛 教 我從 聞 思修 入 三摩 地。初 於聞 中,入流 亡 所,所 入 既寂,動靜 二相,了 然 不生。如是 漸 增,聞所 聞 盡;盡 聞不 住,覺 所覺 空,空 覺 極 圓,空 所 空 滅 。 生滅 既 滅 ,寂 滅 現前 。 忽 然超 越 世 、出 世 間, 十 方 圓明 , 獲 二殊 勝 。一 者 , 上合 十 方 諸佛 本 妙 覺心 , 與佛 如 來 同一 慈 力 ;二 者 ,下 合 十 方一 切 六 道眾 生 ,與 諸 眾 生同 一 悲 仰。 」(《大 正 藏》 第 十 九冊 ,頁 128 中) 文殊 菩薩 云 :「將 聞 持佛 佛 , 何不 自 聞聞 , 聞非 自 然生,因 聲有 名 字。旋聞 與 聲脫,能 脫 欲誰 名。一 根 既返 源,六 根成 解脫。……

大 眾 及 阿 難 , 旋 汝 倒 聞 機 , 反 聞 聞 自 性 , 性 成 無 上 道 。 」 (《 大 正 藏 》 第 十 九 冊 , 頁 131 上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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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

云何不成無上知覺?273

此中點出此經修行目的,是擺脫塵、識,不隨塵、識流轉,進入性淨妙常的 無上知覺。但眾生的情況是性淨妙常與妄塵、垢識糾結,佛陀對此一開始的 處理步驟是「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274先了解問題,

才可以對症下藥。如同此經一開始時,阿難欲捨生死,是因心愛如來勝相,

佛陀認為「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275同樣也是要從出問 題處著手。由於此結是性淨妙常與妄塵、垢識糾結,等於關係到世間一切諸 法。要能從世間萬法中理出頭緒,必須先歸類,再深入探討。佛法對世間諸 法的歸類,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從大方向抉擇蘊處界何者為修行下手處時,佛陀不選擇五蘊、七大,而在 十八界中取決。若以對身心世界的分析細密度而言,十八界的分析會比五蘊來 得詳細276,一般人較易了解接受,此易於理解的觀點符合佛於此經要找一眾生 易入的方便法門。繼而就必須在根塵識三者中擇一,如經云: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輪迴安樂妙常,

同是六根,更非他物?佛告阿難: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

273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4 上~中 。 274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2 下 。 275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07 上 。

276 《 俱 舍 論 》 認 為 蘊 處 界 是 佛 為 根 器 不 同 的 眾 生 , 而 有 廣 說 與 略 說 。 五 蘊 是 略 說 , 十 八 界是 廣 說。(《 大正 藏 》 第二 十 九冊 , 頁 5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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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花。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是故汝今,知 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277

引文是佛回答阿難對於為何選擇六根的說明,其內容在於解釋由於明暗(色)、

動靜(聲)、通塞(香)、恬變(味)、離合(觸)、生滅(法)278諸塵致使根生塵顯,於 是在原本之真知真見上,安上妄知妄見,若能除去妄知妄見則得涅槃。識性 為虛妄相,猶如空花。據太虛大師的解釋「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

無狀異生。」279,顯示塵劣,並舉《成唯識論述記》中的一段文字證明塵識 為劣:

問:何故三和唯根獨勝?答:一、由主故,有殊勝能名之為主。二、由近 故。能近生心及心所也。三、由遍故,不唯生心所,亦能生心故。四、由 續故,常相續有,境、識不爾。故境體雖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 近故,偏闕二義,不名為勝。心雖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不自生故,

非遍也,闕遍一義故非勝。境、識皆不續,識有境生,故俱闕續義,非得 勝名。唯根獨勝。280

277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4 下 。

278 「 由 明 暗 等 二 種 相 形,於 妙 圓 中 粘 湛 發 見,見 精 映 色,結 色 成 根,根 元 目 為 清 淨 四 大 , 因名 眼 體 如蒲 萄 朵, 浮 根 四塵 流 逸 奔色 … …由 生 滅 等二 種 相 續, 於 妙圓 中 粘 湛發 知 , 知精 映 法,覽 法 成根,根 元目 為 清淨 四 大,因 名 意 思如 幽 室見,浮 根四 塵 流 逸奔 法。」

指由 於 此六 對 十二 法 粘湛 於妙 圓 上,因 此產 生 六根,此 六 根於 是 隨逐 六 塵。(《大 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3 中)

279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頁 122 中 。

280 釋 窺 基 ,《 成 唯 識 論 述 記 》,《 大正 藏 》第 四 十三 冊 ,頁 329 上~中。 , 釋圓 瑛的 《大佛 頂首 楞 嚴經 講 義 》、釋 交 光《楞 嚴 經正 脈 疏》、釋 智旭《 大 佛頂 首 楞嚴 經 文 句 》、釋 守培

《大 佛 頂 首楞 嚴 經妙 心 疏 》對 於 選 根去 塵 的原 因 , 雖然 都 指 出此 段 是選 根 去 塵, 但 是 論理 之 證較 為 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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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從唯識的角度來提出根之殊勝處,本文另從經文脈絡來疏通提根之因。

根的作用是由於「由塵發知」,塵則「因根有相」,根塵二者是相互依存相攝 相入,兩者皆妄,若能破妄則真顯;十二塵粘湛於妙圓因此生根顯塵,所以 經文破妄之法是將此粘伏之十二塵從妙圓上脫離,其文曰「汝但不循動靜、

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暗明」281,此十二塵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之因,

若不論前後之關係,十二塵與六塵兩者是有等同之意義。十二塵粘湛於妙圓 上,顯示此十二塵並非妙圓所本有,但六根卻是由妙圓與塵粘湛所生,因此 處理塵之粘湛以顯妙圓,同時牽涉到妙圓與塵二者,是故從二者所生之根處 理,才可同時離塵與顯真。

在選六根中的其中一根作為修行下手處前,《楞嚴經》提出一門深入,可 以六根同淨的觀念。特別提出此觀念,自然是為了澄清:

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阿難白佛言:世尊,

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 變、通塞、生滅、暗明,如是十二諸有為相,隨拔一根脫粘內伏,伏歸元 真發本明耀,耀性發明,諸餘五粘應拔圓脫。282

只從經文字面上理解,很難理解為何一門深入,六根可以同淨。一般思惟會 以脫一根之黏縛,應該尚餘五根之黏縛的角度切入,如此就與此經有所差別,

是故必須予以澄清說明。釋圓瑛對此部份配合後面觀世音菩薩的修證283,提 出解釋:

281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3 中 。 282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3 上~中 。

283 觀 世 音 菩 薩 言:「 彼 佛教 我從 聞 思修,入 三 摩地。初於 聞 中,入流 亡 所,所 入既 寂,動

靜 二相 , 了然 不 生 。如 是 漸增 , 聞 所聞 盡 ,盡 聞 不 住, 覺 所 覺空 , 空覺 極 圓 ,空 所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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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黏,即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瞭然不生,解動、

靜二結,破色陰;內伏,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解根結,破受陰;伏歸 元真,即盡聞不住,漸次深入,乃至生滅既滅,解覺、空、滅三結,破想、

行、識三陰;發本明耀,即寂滅現前,發本有妙明光耀之性。此耀性一發 明,通天徹地,耀古騰今,非外塵所能礙,內根所能局,所謂靈光獨耀,

迥脫根塵,體露真常,無一非寂滅真境,故諸餘五根黏塵之妄皆應(隨也,響 應也)。此選拔之一根,圓滿而齊脫矣!即答前「但於一門深入,能令六根一 時清淨」,亦即下文偈云:「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284

由一根深入之修行,循序漸進破色陰(動結、靜結)、受陰(根結)、想陰(覺結)、

行陰(空結)、識陰(滅結),依次解除。依此脈絡知根根有六結(動結、靜結、根 結、覺結、空結、滅結),此六結即是五陰。故隨此所入之根,一解一切解,

即「六根一時俱得清淨」。

依經義而言,六根在根性之功德上是平等的,在相上則分優劣,對於六根 要如何抉擇,佛點出耳、舌、意三根較優,但沒有指出那一根較優285。較劣之 三者為眼、鼻、身;眼的缺點在於無法見到後方;鼻的缺點在於出息與入息的 交接處,沒有嗅聞之功能;身的缺點是只有在觸塵與其合時,才有違順之覺,

觸塵一離即失去此覺286。因此還是要到文殊菩薩的比較時,才能得知何者較優。

滅。 生 滅既 滅 ,寂 滅 現前 。」(《 楞嚴 經 》,《 大 正 藏》 第 十九 冊 ,頁 128 中 ) 284 釋 圓 瑛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講 義 》 上 冊 , 頁 700~701)

285 「 眼 唯 八 百 功 德 … … 當 知 鼻 唯 八 百 功 德 … … 當 知 舌 根 圓 滿 一 千 二 百 功 德 … … 當 知 身 唯 八 百 功 德 … … 當 知 意 根 圓 滿 一 千 二 百 功 德 。 」 (《 楞 嚴 經 》,《 大 正 藏 》 第 十 九 冊 , 頁 122 下 ~123 上 )

286 《 楞 嚴 經 》,《 大正 藏 》 第十 九 冊, 頁 122 下~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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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二十五 二十五 二十五個 二十五 個 個 個圓通 圓通 圓通 圓通法之抉擇 法之抉擇 法之抉擇 法之抉擇

《楞嚴經》經文依序提出二十五菩薩修證成功之例,依六塵證悟者分別為 憍陳那(聲塵)、優婆尼沙陀(色塵)、香嚴童子(香塵)、藥王、藥上菩薩(味塵)、

跋陀婆羅(觸塵)、摩訶迦葉(法塵),依五根得證悟者為阿那律陀(眼根)、周利槃 特伽(鼻根)、驕梵缽提(舌根)、畢陵伽婆蹉(身根)、須菩提(意根),依六識得證 悟者有舍利弗(眼識)、普賢菩薩(耳識)、孫陀羅難陀(鼻識)、富樓那(舌識)、優 婆離(身識)、大目犍連(意識),依七大得證悟者為烏芻瑟摩(火大)、持地菩薩(地 大)、月光童子(水大)、琉璃光法王子(風大)、虛空藏菩薩(空大)、彌勒菩薩(識 大)、大勢至法王子(見大)、觀世音菩薩(耳根) 287。二十五位菩薩的修行法門總 括十八界與七大,這是為了替後面經文作鋪排,文殊菩薩必須從這當中選出眾 生較易修行的法門。這二十五位菩薩自述的修證內容,以六塵、六根、六識、

七大依次介紹,原本觀音菩薩耳根圓通是要放在六根順序中,結果是放在二十 五位的最後一位,並且敘述觀音菩薩耳根法門的經文,比其它二十四位菩薩多 出數倍,可以看出《楞嚴經》欲在耳根圓通上的著力。

十八界與七大同樣立於「性真」的基準點上,因此二十五位聖者可依不同 下手處成就,是故佛說這些不同方法的「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288,但由於 眾生根器下劣,為使眾生有一方便法門進入,必須從二十五法中擇一,於是文 殊菩薩以顯優破劣的方法,在諸法平等中提出耳根圓通法。文殊菩薩回答佛陀

十八界與七大同樣立於「性真」的基準點上,因此二十五位聖者可依不同 下手處成就,是故佛說這些不同方法的「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288,但由於 眾生根器下劣,為使眾生有一方便法門進入,必須從二十五法中擇一,於是文 殊菩薩以顯優破劣的方法,在諸法平等中提出耳根圓通法。文殊菩薩回答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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