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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觀是當時各學派所共同承認的,其產生的原因也與印度的自然環境有關,

雅利安人進入恆河平原之後,人口漸多,由游牧轉為農業生活,加上冬天酷寒,

夏天酷熱,雨季又有水患,所以生活漸感艱辛。在這樣的環境中,自必多有反省,

反省日久,不僅感到求生艱難,且感到生、老、病、死尤苦,這都是很現實的痛 苦問題。79佛陀以為苦是他對於人生現象的觀察,他對於苦的說明在經典中記載 略有不同:

諸賢!云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 求不得苦、略五盛陰苦。80

友等!然者,如何為苦之聖諦?是生苦,老苦,死苦,憂、悲、苦、惱、愁 苦,所求不得,此皆是苦。略言之乃五取蘊之苦。81

儘管苦的內容不盡相同,以上表達的是存在的基本事實,即使是自己感覺生活於 樂的眾生,不管採取怎樣的作為,遲早必定以某種形式遭遇或面對到「苦」。佛 陀對苦的觀察是以修行的角度觀之,只要能使身心無法達到寧靜喜悅的狀態〈逼 惱身心的狀態〉就稱為苦,前所述之七種狀況都會導致身與心的熱煩惱憂戚受、

苦受等,直接地影響五蘊,就非常深的層面來說,所有的痛苦來自於對於五蘊自 身的過度執取,而這就是苦的真理〈苦諦〉。痛苦與執取是同時存在的,執取即 造成繫縛,因為繫縛就無法解脫自在。苦是如何產生呢?苦的性質為如何?佛陀 說

苦乃由緣生。依何而成耶?依觸而成。82

佛陀不贊同外道沙門所說苦是自作、他作、無因作,他指出苦是由渴愛的因緣所 生起,但一切都會變異毀壞,不絕的流轉,所以無常的,無常意味著不安定,對 於事情發展方向的不安定,不安定會造成心理上的壓力,這就是苦,無常可以說 是佛陀苦觀立論的依據。這樣的無常就是否定有一恆常我的依據,世間並沒有一 真正自主之物,沒有辦法可以主宰事情發展的方向,所以是無我的。

79 李志夫(1999),頁 10。

80 MŒ.31《分別聖諦經》,大正 01,頁 467 中。

81 M.141. Saccavibha~gasuttam 諦分別經,中部經典四,頁 260。

82 S.12.24.AÒÒatiÔÔhiya 異學,相應部二,頁 38。相當於 SŒ.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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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構成生命的狀態,佛教以五蘊來說明,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 蘊。色蘊是生理現象,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是心理現象。五蘊同時回應了幾 個問題:生命是什麼?正在進行的是什麼?那裡有什麼?83我是一個具有眼、耳、

鼻、舌、身的一個生命體,這個生命體可以運用五根來與外界接觸。接觸之前、

當下與之後都會產生心理活動,直接回應身體的刺激,會產生感受、想法、會有 想要如何行動的欲望及衝動。覺知到有一個讓這一切發生的思考主體存在。然而 這個生命體是處於變動的狀態,所以佛陀說五蘊並不是固定存在的實體,依因緣 條件聚集才展現,如果因緣條件不存在,五蘊也會跟著消失。

蘊〈巴 khandha〉舊譯為陰,有積聚的意思,是指人類存在的基本要素。經 典裡有時記載五陰,有時記載五受陰,「陰」和「受陰」有何區別呢?依《雜阿 含經》第 55 經84的解釋

云何為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 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隨諸所有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

云何為受陰?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

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

此經說明陰有五種,即色、受、想、行、識陰,對此五陰的過去、現在、未來產 生了三毒等煩惱心法即稱為五受陰。五受陰〈Pañcupādānakkhandhā〉的「受」,

巴利文為upādāna,意為取、執取,所以五受陰又譯為五取蘊。然而五陰與五受 陰可以說是不一不異的,依《雜阿含經》第 58 經85的說明

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這句話即指出若於五陰有欲貪,即為五受陰。佛陀對於五受陰的解釋,其實可以 視為五陰的解釋,在《雜阿含經》有兩篇經文對於五陰的一一陰分別說明,學者 楊郁文以為第 46 經86是法相87上的定義

若可閡可分,是名色受陰。指所閡,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

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虫、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受陰。

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相是受受陰。

83 Rupert Gethin 著,賴隆彥譯(2009),頁 174。

84 SŒ.55,大正 02,頁 13 中。相當於 S.22.48.Khandhā 蘊。

85 SŒ.58,大正 02,頁 14 中。相當於 S.22.82.PuÓÓamā 滿月。

86 SŒ.46,大正 02,頁 11 中。相當於 S.22.79.SÊha(2) 師子〈二〉。

87 楊郁文(1997,2007),頁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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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 名想受陰。

為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 相是行受陰。

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是故名識受陰。

近人釋印順以現代的語言表達,色的定義為「變礙」,有體積而佔有空間,所以 有觸礙,由於觸對變異,所以可分析,總括來說是五根五境等有形的物質;受的 定義為「領納」,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是有情的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自 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憂愁;想的定義為「取像」, 就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構成概 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行的定義為「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

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為;識是明了識別,

從能知得名,識能知受、想、行三者。88《雜阿含經》中另一篇對五受陰說明的 經文是第 61 經89,學者楊郁文以為組織90上的定義

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

云何受受陰?謂六受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 受,是名受受陰。

云何想受陰?謂六想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想,乃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

陰。

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

陰。

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

此篇經文除了說明五陰由何所組成之外,色陰由地、水、火、風四大基本要素亦 或由基本要素所組成的元素進而所構成的;受、想、行、識四陰各有六種。同時 也透顯出五陰是如何產生的,為了充分解釋五陰是如何集起的,須先參究其他的 經文,依《雜阿含經》第 214 經91

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 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

六根六境分別為眼根對色境、耳根對聲境、鼻根對香境、舌根對味境、身根對觸

88 釋印順(1949,2003),頁 58-59。

89 SŒ.61,大正 02,頁 15 下。

90 楊郁文(1997,2007),頁 271。

91 SŒ.214,大正 02,頁 54 上。參閱 S.35.93.DvayaÑ (2) 二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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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意根對法境,這些都是屬於五陰中的色陰;眼根色境緣生眼識、耳根聲境緣 生耳識、鼻根香境緣生鼻識、舌根味境緣生舌識、身根觸境緣生身識、意根法境 緣生意識,此為六識,也就是五陰中的識陰;根、境、識三法和合俱生「觸」, 因此「觸」有六觸,即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再比對《雜阿含 經》第 61 經的經文,可以明瞭眼觸生起一組受、想、思,耳觸也生起一組受、

想、思,鼻觸生起另一組受、想、思,舌觸亦生起一組受、想、思,身觸產生一 組受、想、思,意觸同樣生起一組受、想、思,所以受陰有六種,謂六受身;想 陰有六種,謂六想身;行陰有六種,謂六思身。嚴謹的來說,五陰是有六組的,

以下的圖示以一組的產生為例說明,再類推其他五組

(色陰) 眼根 受陰  根、境、識

(識陰) 眼識  和合俱生  想陰  「觸」

(色陰) 色境 行陰

所有的過程都是因緣所生,根據《雜阿含經》第 58 經92,比丘與佛陀之間的問 答

何因何緣名為色陰?何因何緣名受、想、行、識陰?

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所以者何?諸所有色陰,彼一切悉皆四大,緣 四大造故。觸因、觸緣,生受、想、行,是故名受、想、行陰。所以者何?

若所有受、想、行,彼一切觸緣故,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所以 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

從佛教的看法來說,單一的緣是無法生起果的,必須要眾多的緣聚合才能生起果,

但這樣的聚合形成並不是所謂的「共生」或「共作」,就是 1+1=2,2〈意味果〉

裡面完整的保留了 1〈意味緣〉的本質,沒有變異性的存在;這樣的聚合形成是 在諸緣的互相影響下所產生的結果,在 1+1 的過程中,1〈意味緣〉的本質受到 另一緣 1 的影響,兩者都產生了變化,所產生出來果。色陰是由四大的因緣所生,

受、想、行陰是由觸因、觸緣所生,識陰是由名色因、名色緣所生,因此五陰可 以說是「緣已生法」,依據學者呂凱文的研究,緣已生法表示某種事物被完成的 狀態,在屬性上是無常的、有為的,93這樣的說法與經典上對於五陰性質的說法

92 SŒ.58,大正 02,頁 14 下。相當於 S.22.82.PuÓÓamā 滿月。

93 呂凱文(2000),頁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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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致的。佛陀在對五比丘講說捨離苦樂兩邊的「中道」之教和佛法的總綱「四 諦」之理《轉法輪經》後,五比丘已陸續遠塵離垢,但尚未斷盡所有的煩惱,佛 陀接下來宣說五蘊無我的道理《無我相經》94

諸比丘!色是無我。諸比丘!若此色有我者,此色則無致病,於色則得謂:

『我用此色,不用彼色。』諸比丘!然而,色無我故,色乃致病,於色不得 謂:『我用此色,不用彼色。』

受……想……行……識……

諸比丘!汝等於意云何?色是常耶、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無常者,是苦耶?是樂耶?」

「大德!是苦。」

「以觀見無常、苦而變易之法,得為『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體』耶?」

「大德!不也。」

依以上所說色蘊是無我的,色蘊若是有我,便不應有病、有苦,因為有病、有苦,

所以色蘊是無我的;另外一方面來說色蘊是無常的,因為無常故苦,是變易法,

所以不能說色蘊是我的、我是色蘊,色蘊是真我,同樣的論證見於受、想、行、

識四蘊,這是佛陀從一一蘊中來消解自我,也說明了五蘊的性質是無常、苦、變 易法、無我的。同樣的,佛陀亦從五蘊的整體來破除我見,在《雜阿含經》第

識四蘊,這是佛陀從一一蘊中來消解自我,也說明了五蘊的性質是無常、苦、變 易法、無我的。同樣的,佛陀亦從五蘊的整體來破除我見,在《雜阿含經》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