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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認識的過程

4.2.1 六根與六境

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六根,眼根是指視覺器官,耳根是聽覺器官,

鼻根是嗅覺器官,舌根是味覺器官,身根是觸覺器官,意根是指心、意、識一類,

以現代的術語,或許較接近腦功能。六根之所以是「根」〈indriya〉義,這是因 為六根被視為是汲取經驗世界所提供與料〈六塵〉等資訊的工具,就此而言,「根」

之汲取〈取食〉作用,難免被聯想為與植物根部的功能相提並論,視之為生滅變 化的原動力。194同時六根又稱為六入,是有情認識這個世間的六個重要入口,並 且也是煩惱滲入的六個管道。《雜阿含經》第 279 經195記載

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

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

多聞聖弟子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儀,

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不漏其心,能生律儀,善護眼根。耳、鼻、舌、身、

意根,亦復如是。如是六根善調伏、善關閉、善守護、善執持、善修習,於 未來世必受樂報。

六根憑藉著六塵吸取養分,以之茁壯,如果過度吸取,就會造成貪染與瞋恚的產 生,也就是煩惱的增生。貪與瞋都是來自於無明,因此六根會引發善惡的行為,

甚至進一步影響生死的輪迴。佛陀在教導弟子要守護根門,如同城門的守城人一 般,適時的要對入城的旅者加以過濾、關閉。

六根這樣的類似用語在《奧義書》及數論學派的經典中早已出現,其將眼、

耳、鼻、舌、皮稱為五知根,即為認識機關;統轄知根等而於認識作用附以連絡 者為意,也是根的一種。196 在初期佛教的原典中可以發現,多採用六入的說法,

關於六根的說法亦可見,但較少。在經典中可見一種說法,眼、耳、鼻、舌、身、

意稱為內六入,色、聲、香、味、觸、法稱為外六入,以內六入為認識的能力,

以外六入為認識的對象,不過在原典中記載認識的發生,仍採用「根」的說法。

在《雜阿含經》第 1171 經197中,佛陀曾以六種生物來比擬六根,說明六根的特 質

譬如士夫遊空宅中,得六種眾生。一者得狗,即執其狗,繫著一處。次得其

194 呂凱文(2000),頁 175。

195 SŒ.279,大正 02,頁 76 上、中。相當於 S.35.94.Saṅgayha(1) 所攝取〈一〉。

196 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1991),頁 284。

197 SŒ.1171,大正 02,頁 313 上。相當於 S.35.206(5-8).ChapÈÓa 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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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次得毒蛇,次得野干,次得失收摩羅,次得獼猴。得斯眾生,悉縛一處。

其狗者,樂欲入村。其鳥者,常欲飛空。其蛇者,常欲入穴。其野干者,樂 向塚間。失收摩羅者,長欲入海。獼猴者,欲入山林。此六眾生悉繫一處,

所樂不同,各各嗜欲到所安處,各各不相樂於他處;而繫縛故,各用其力,

向所樂方,而不能脫。

這六種生物—狗、鳥、毒蛇、野干、198失收摩羅、199獼猴,所喜愛的特性各不相 同,但卻被繫於同一個柱子上,想要用力的奔向所喜愛的去處,卻始終不能掙脫。

六根所抓取的境界各不相同,比如,眼根只會注意物體的影像,並不會去抓取聲 音,耳根抓取聲音,卻對某些物體呈現的味道沒有反應,因此六根對應的是各自 單一特性的境界,是一對一的,不會混淆。而這六根接受所喜愛的境界,對於不 喜歡的境界,則是厭惡、排斥。例如,耳根聽到美妙的音樂,內心會生起歡愉的 感受,如果聽到小孩子的吵鬧聲,便會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想要與之對抗,進 而內心會湧現想罵人的衝撞。同時,這段經文呈現出六根是被限制在個體內,卻 不斷的想向外跑的特質,因為無明的推動,使得六根對於外在的經驗不斷的求取,

由於無法做如實知的過濾,逐漸造成內在五蘊熾盛的狀況。

六根的前五根眼、耳、鼻、舌、身是生理的感覺器官,屬於色法,但並不是 只包含如我們肉眼所視的形體外觀。前五根是器質性的感官,但也存在著一種微 細的部分,就有如現代的術語─神經系統,這部分是肉眼所不能見的。六根的第 六根意根,屬於心法。在原始經典中記載,六根的形成是由父母生育而來,緣名 色而有六根。200關於以上前五根具有微細部分的說法,或許可以從《雜阿含經》

第 322 經201中,窺得若干顯微的蛛絲馬跡

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 說。

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前五根是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所組成,關於淨色,佛陀並無再進一步說明,但依阿 毗達摩的論書中,有提到為「識」所依之處。在後來的佛教著述中《百法明門論 纂》有這樣子的區分

198 野干,菩提比丘英譯本作「狐狼」。《佛光大辭典》解釋為「狐之一種」,或直接說是「野狐」。

「野干」的棲息地是墳場墓地,所以,可以比較確定的是,這是一種專吃屍體腐肉的動物。

199 失收摩羅,又作失收摩羅魚、失守摩羅魚。意譯作殺子魚、鱷魚。產於印度恆河的海豚或河 豬之一種。摘自佛光電子大辭典。

200 SŒ.293,大正 02,頁 83 下。同時可以參考《阿毘達摩法蘊足論》卷 11,大正 26,頁 508 中。

對名色緣六入有更詳細的解說。緣於各種希求所起的名色,六根皆得增長,叫做名色緣六處。

201 SŒ.322,大正 02,頁 91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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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謂眼如蒲桃朵。耳如新捲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皷 。此 明浮塵五根體相也。眼能照矚。耳為能聞。鼻為能齅。舌為能甞。身為積聚 依止之能觸。此明勝義五根義用也。202

浮塵根是肉眼可見,如眼珠、耳鼓、鼻腔、舌膜、肌膚,主要指身體的器官,而 勝義根則非肉眼可見,主要是指的潛藏於器官內的功能,類似神經組織,後世注 釋便以淨色根為勝義根。此外「不可見、有對」,意指是即微所成,且是器質性 器官,有進入障礙的。

意的巴利語為 mano 或 manas,是中性的語詞。在《中阿含‧大拘絺羅經》

說:「意為彼依」。203此處的「彼」是指五根,說明五根和意根是相依的關係,五 根是生理性的結構,意根是心理性的結構,六根合而為有情,有情的成立必須是 生理與心理的互相運作,缺一不可,就有如蘆束相依一般。意根所對應的境界是 法塵,而法塵便是五根抓取外境所分別產生的受、想、思,如同《中阿含‧大拘 絺羅經》中所說

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為彼盡 受境界204

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別法處」〉境界,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聞 的採訪員,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為五根起用的 所依。205

色、聲、香、味、觸、法是六根對應的境界,所以稱為六境;另外,有情喜 歡染著於六境,此六境有如塵埃一般能夠汙染有情的情識,所以亦稱之為六塵。

在原始經典中提到五欲功德,是與前五境相關。波斯匿王與七個小國國王及諸位 大臣在一場共同集會中,議論「五欲功德,哪一個是比較重要?」有人說「色」

比較重要,有人說「聲」比較重要,有人說「香」比較重要,有人說「味」比較 重要,有人說「觸」比較重要。他們前往佛陀的住所,請教佛陀,獲得的回答卻 大出人意料之外。以色為例,若有一人對於「某色境」感到滿意,即使有比「某 色境」更好的情境出現,此人也會因並非是其所衷心喜愛,只會言說自己所喜愛 的色境是最好的,所以佛陀說:「五欲功德,是以我愛最重要。」206前五境其性 質應該只是一種現象的呈現,沒有好壞之分,屬於中性。在眼知色、耳知聲、鼻 知香、舌知味、身知觸的過程中,會對五種境界產生喜愛、欲望、貪染,因此稱

202 《百法明門論纂》卷 1,卍續藏 48,頁 337 下。

203 MŒ.211《大拘絺羅經》,大正 01,頁 791 中。相當於 M.43.MahÈvedallasuttaÑ 有明大經。

204 MŒ.211《大拘絺羅經》,大正 01,頁 791 中。相當於 M.43.MahÈvedallasuttaÑ 有明大經。

205 釋印順(1949,2003),頁 108。

206 SŒ.1149,大正 02,頁 306 上、中。相當於 S.3.12.PaÒca-rÈjÈno 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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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為五欲功德。以下對於六境做簡略的介紹:

1. 色境207:眼睛所看見的顏色「青、黃、赤、白」等色,煙塵霧影、物體的長 短粗細、光影的明暗、容貌的美醜、地形的高低起伏等。

2. 聲境:耳朵所聽到的一切聲音,有的是由有情身體所發出的,有的是由物質 所發出的。如嘻笑聲、唱歌吟詠的聲音、風聲、雷聲、管弦樂的聲音等。

還有快速的聲音和緩慢的聲音。

3. 香境:好的味道如沉香的味道,不好或刺鼻的味道如蔥的味道,聞起來並無 特別氣味的味道如適中的味道,還有濃郁的味道。

4. 味境:舌頭所嚐到的種種味道,有苦味、甜味、酸味、辣味、鹹味和清淡的 味道等等。

5. 觸境:身體肌膚所接觸到物體表面的特性,如堅硬、柔軟、潮濕、細滑、粗 澀等感覺。還有輕物、重物,以及身體自身會有感覺到寒冷、燥熱、飢 餓、口渴的狀況。

6. 法境:廣義的來說,是指包含一切法。一般來說,是指五根抓取五境結合五 識,內心所分別產生的受、想、思。譬如風景、好聽的音樂、玉蘭花香、

食物、絲製衣物的質感等,都稱為法境。

4.2.2 認識的過程

在《尼柯耶》、《阿含經》中所呈現出來的認識發生的根本模式,以眼根為例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208

在此模式裡,根對境發識的作用就是認識的發生。所以在初期佛教中,認識論的 原型就是六根對六境,眼根對色境、耳根對聲境、鼻根對香境、舌根對味境、身 根對觸境、意根對法境,一一各別產生識取境的作用。前五根是一個接收的管道,

能夠接收五境的刺激,於內部形成前五識,意根是一心理性的結構,是認識作用

207 水野弘元著,釋惠敏譯(2000,2013),頁 435。

在尼柯耶、阿含,「色」(r|pa)一語被使用的用例中,有五蘊中色蘊的色、十二緣起中的名色 支的色,以及作為眼根之境的色等。其中,前二者是指廣義的色─物質,眼根之境的色,則 是物質中所謂「顏色」、「形狀」的狹義之色。

208 SŒ.273,大正 02,頁 72 下。相當於 S.35.92-93.DvayaÑ (1-2) 二法〈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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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文上說識與觸是一起升起,也有經文主張心識之流有產生的前後次序,兩者

此經文上說識與觸是一起升起,也有經文主張心識之流有產生的前後次序,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