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報告內容彙整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報告內容彙整

教育部為加強各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外,依據民國 77 年 8 月院頒方案,特於民 國 78 年 11 月訂定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與獎懲要點,並通函各級學校據以執 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劃自七十八學年度起實施,藉由評鑑工作之施行,了解

各級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執行情形,除了予以適切輔導外,更期發揮交通安全教育效果。

交通部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善方案」工作執行計畫中,為了加強道路 交通安全教育,特對各級學校進行教育評鑑總評,希望透過自我評鑑,促進學校積極 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教育成效。經由自我評鑑及訪問評鑑之配合,瞭解交通安全教育 實施概況,作為日後改進之參考,並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優質經驗的交流。交通安全教 育評鑑實施計畫以大專院校,中、小學,及社教機構為對象,由教育部組成交通安全 評鑑委員會,社教司長、交通有關單位代表、及專家學者、教育廳局代表等委為評鑑 委員。各學校在歷經自我評鑑、初評及複評,經評鑑委員評成績優等學校者,將由教 育部函送交通部舉行之年度全國交通安全「金安獎」大會表揚頒獎,藉以鼓勵並追蹤 改進,因而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實,以達成交通安全政策與目標[27]。而評鑑 內容之結果由承辦單位編印成報告書,以供學校改進之參考。其中國民中、小學的評 鑑內容分四個部分作檢核:

一、組織、計畫與宣導方面:評鑑項目包括是否設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訂定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將交通安全教育計畫納入行事曆,按進度管制 執行。

二、教學與活動方面:評鑑項目包括教學實施、環境佈置、教具充實與使用,及 舉辦相關活動等。

三、交通安全輔導方面:評鑑項目包括校內交通安全之維護、上下學安全維護措 施、組織交通服務隊、導護工作之執行,及安全之維護、愛心商店的推廣與 考核。

四、考核與創新方面:評鑑項目為校園安全規劃與設計、教學與輔導措施等的創 新,及其他實施上的特殊優良事蹟。

學校交通安全評鑑計畫實施至今,除了九十一學年度因國內 SARS 疫情之故,為 因應防疫需求,杜絕疫情擴散或交互感染,避免團體集會引發製造感染機會,並確保 師生與評鑑人員之安全,該年度評鑑計畫暫停,評鑑小組經多年來的評鑑經驗與檢 討,確實對學校提出了中肯的教學改進意見。以下就民國八十四至九十學年度交通安 全教育評鑑報告[47、48、49、50、51、52]之內容,彙整受評之國民小學近年來交通 安全教育實施、發展之特色與優點,及應改進與建議之事項。

ㄧ、優點或特色:

1、受訪學校均能依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並聘請相關單位主管擔任委 員,每學期召開會議討論學校交通安全相關事項,並作成決議,以便於學期 末進行檢討會議。

2、各學校均能依校園環境狀況,規劃交通動線,並將人車採取時間與空間分離

原則,以確保兒童上下學與平常活動之安全。

3、各校對於家長接送區均能依校園環境的不同,配合學生與家長之需求,規劃 頗為人性化的接送區。

4、各校均能舉辦各類學藝競賽,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擴大交通安全學習效果,

包括作文、演講、漫畫比賽…等;另外有效運用週、集會時間安排交通表演 節目,如話劇、舞蹈等。多元又豐富的教育方式,確實能夠擴大學習效果。

5、各校除了充分運用交通安全學習手冊之外,也都能利用校園環境佈置各種交 通安全步道、教學園區,讓學生們將交通安全認知與實際生活相結合。

6、多數學校能積極運用多元方式(包括親職教育、新生座談會、家長會及各種集 會、書函通知、週報…等)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措施宣導。

7、各校均能確實檢討周遭交通環境對交通安全之影響,主動規劃排除危險因子,

並於必要時橫向聯繫工程、執法等相關單位協助改善,以增進學童交通安全。

8、多數學校均能對於導護義工實施輔導,舉辦充實職勤技能之訓練。

9、各校能依實際需要,結合社區資源,廣納志(義)工以及招募愛心商店,協助兒 童上下學之安全照護。

10、各校訓導人員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上,均能秉持以學生安危為己任的犧牲奉 獻精神,對整體國小交通安全教育而言,功不可沒。

二、改進意見與建議事項:

1、部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架構不正確,且會議流於虛應故事,少有 討論交通安全迫切之問題,委員會功能未發揮。

2、部份校園校園內交通標誌位置未配合情境,相關交通標誌、標線宜配合情境 佈設,且設置的正確性務必需要嚴加注意,讓學童們可以在生活中學習,亦 須避免因錯誤設置,反而培養出學童似是而非的觀念。

3、大多數學校師生缺乏交通安全認知,尤其對於紅黃綠燈的位置,枕木紋與斑 馬線的區別,號誌、標線與標誌的涵義等混淆不清,縣市政府及學校應再加 強。

4、部份學校校內交通安全標誌標線未能配合地形、地物設置,尤其教育單位更 應該注意所有設施的正確性與實用性。

5、部份學校對於交通安全教學媒體未能充分運用,殊為可惜,尤其是學生手冊 和光碟、家長接送區規劃和導護志工執勤技巧光碟等,應充分發揮其功能。

6、部份學校除了訓導人員致力於推動交通安全教育以外,校長與其他處室未能 配合重視,使得交通安全教育推展效果有限。然而,交通安全教育在融入九 年一貫課程後,實施乃更需要各處室的配合。

7、部份郊區學校開放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除了應注意腳踏車安全檢查及基本 配備外,最好對於腳踏車基本技巧及交通安全基本知能加以訓練、考照,並 在執照中載明兒童基本資料以備緊急之需。

8、對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85 條之 4,有關十四歲以下之罰責,各學校應列 入加強宣導之重點。

9、相關校園周邊交通規劃及攤販問題,雖非學校權責,然其管理成效不彰,經 學校出面溝通若仍無法解決時,宜循縣市道安聯席會報、地方民意代表等管 道反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