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鐵路事故搶修與復舊
第二節 人為事故的應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戰後台灣鐵路史之研究──以莫衡擔任鐵路局長時期為例(1949-1961) .109.
東線災害搶修、復舊事務不全然由道班人員擔任,在以通車為前提、重型 機具不普遍的情況下,早在戰後初期,花辦處時常招募民工投入搶修工作。1948 年 9 月初,東線鐵路遭遇颱風、洪水摧殘,迄於 10 月初未能修復通車,花辦 處為求迅速搶修,函請花蓮縣政府協助,准招募吉安鄉民工 200 人、鳳林鎮 300 人、瑞穗鄉 350 人、玉里鎮 400 人、富里一帶 180 人,工資定每方土 380 元至 480 元左右。4
民工的來源不只成年人,連小孩子也參與其中,搶修的工具由花辦處(花 管處)提供,路途較遙遠的災變地點也會派專車接送民工到達,主要工作內容 就是挑土回填,將流失的路基填補妥當,監工人員依照民工挑土距離的遠近、
每擔砂土的多寡發放工資,金額分為:2 角、3 角、4 角、5 角、1 元。在「按 件計酬」的誘因下,民工的工作效率高,幾乎是在沒有休息的情況下進行搶修,
監工人員有時會發放可兌換現金的牌簽給工作認真者,使得受獎勵的民工更加 賣力工作。5
第二節 人為事故的應變
造成鐵路事故的人為因素頗多,如果依據台鐵編纂的《台灣鐵路統計年報》
「行車事變件數」種類視之,共有 29 種,包括:衝撞、傾覆、火災、列車出 軌、車輛出軌、列車接觸、車輛接觸、列車分離、進入錯線、車輛溜逸、止衝 擋衝擊、路牌錯誤、機車故障、機動車故障、客車故障、貨車故障、路線故障、
列車障礙、列車妨礙、手推平車及電搖車阻礙、車輛遺留、轉轍器擠壞、激撞、
無閉塞行車、閉塞器辦理違章、閉塞器故障、號誌機故障、號誌機外停車、列 車誤點。6
4 〈花蓮縣府發動民工 協助搶修花東鐵路〉,《台灣新生報》第六版,1948年10月4日。按:工 資為舊台幣。
5 鄭仁崇,《台灣後山鐵道風華》,頁176-177。
6 台灣鐵路管理局,《卅九年度台灣鐵路統計年報》,(台北:台灣鐵路管理局,1952),頁98-9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0. 第五章 鐵路事故搶修與復舊
本文不擬過於瑣碎分論人為事故種類,而簡單地從內部、外部因素分析,
人為事故主要有下列幾種:內部因素是從業人員的疏忽,外部因素有:軍事破 壞、干擾行車安全、旅客攜帶違禁品、平交道事故。本節以檔案、公報、報紙 等史料探討台鐵遭遇人為事故時的應變及處理之道。
一 內部因素:
郎鍾騋局長任內,鑒於鐵路行車事變甚多,大多由於人事疏忽,應全力防 止,設立「行車保安委員會」,由副局長修城主持,7並擬定〈台灣鐵路管理局 行車事變救援規則〉,針對救援準備、事變通報、負責搶救人員、實施搶救、
救援列車、責任區域等細節均詳細說明,俾使各級員司在事變發生時有規則可 依循。8
莫衡擔任鐵路局長不久,修城鑒於日治時代台鐵曾實施「無過失事故表彰 辦法」,對各車站、車班、機班、檢車員工,依照各部門工作之繁簡、行車事 變可能性的大小,規定在某一期限內,若能保持無責任事變之紀錄者,予以團 體獎勵,提高員工警覺、競勝精神,減少人為事故,不過此項制度戰後一度中 止,細究其精神與用意,至為完善,有恢復之必要。
修城參酌現時台鐵設備與人事情況擬定〈各車站及車班組無責任事變獎勵 辦法〉,此外為求運務、機務、工務三方面保安工作的配合,增擬機務、檢車、
工務段無責任事變獎勵辦法。修城在 1949 年 5 月 5 日呈遞簽呈予莫衡,莫衡 當天立即批准,批示:「准自六月一日起實行 衡」。9
1949 年 6 月 1 日起,台鐵實行〈無責任事變獎勵辦法〉,此辦法係基於兩
7 〈台灣鐵路管理局公報〉夏字第3號,1948年4月17日,頁36。收入於陳雲林總主編,《館藏民 國台灣檔案匯編》第183冊,頁69。
8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檔案》,〈行車事變救援規則案〉,檔號:0038/058.3/03/01,1949年3 月3日。
9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檔案》,〈無責任行車事變獎勵辦法案〉,檔號:0038/058.3/06/01,
1949年5月5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戰後台灣鐵路史之研究──以莫衡擔任鐵路局長時期為例(1949-1961) .111.
原理而訂定:(一)獎勵優於懲罰:對鐵路從業人員的情緒而言,懲罰雖能收 一時之效,但用獎勵的方法,可以激起從業人員的情緒,更專注於工作。(二)
團體獎勵:鐵路運輸係團體工作,每個人所負責的事務均與行車安全密切相 關,一人的疏忽,可能導致團體爭取榮譽的失敗,以團體為主的獎勵,可使從 業人員彼此間相互督促、勉勵精進。
〈無責任事變獎勵辦法〉指稱的「鐵路從業人員」分成以下四類:一、車 站與列車上的工作人員,二、機務工作人員,三、檢車人員,四、工務人員。
上述人員在某一定期內,如未發生行車事變,可獲得獎章、獎狀或獎金,以資 鼓勵;10如在滿足規定期間之前發生應負責任之事變時,所有已達成的紀錄均 予取消、重新計算。11
規定的期間視各單位業務之繁簡而有不同的規定,站員與車班按照各地情 況與人數,以 2 個月至 24 個月為一期;機務員工以 50 萬機車公里或 18 個月 工作為一期;檢車員工以檢查 10000 軸為一期;工務人員按其所轄軌道里程多 寡,分別以 18 個月或 30 個月為一期。倘若在規定期間內發生責任事變,則此 期即取消,由發生事變次一日凌晨零時開始第二期。達成第一期,且無發生責 任事變,發給銅質獎章、獎狀與獎金;達成第二期,發給銀質獎章、獎狀與獎 金;達成第三期,發給金質獎章、獎狀與獎金。如任何員工,能防止嚴重事變 之發生,則可以發給 2%-5%的獎金。12
第一個得到銀質獎章者為彰化機務段,在段長辦公室內有一黑板,每日早 晨寫下累積的機車公里數,表示接近得獎情形,若有應負責之責任事變發生,
則召開全體員工會議,請應負責任事變者向同仁說明原因,將累積的機車公里 數擦掉,並對同仁道歉;台南機務段在得到銀質獎章前九天,一列貨運列車開
10 王開節、修城、錢其琛等,《鐵路、電信七十五週年紀念刊》,收入於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 史料叢刊續編第九十三輯》,(台北:文海,1956),頁226-227。
11 中國交通建設學會編輯委員會編,《三年來之交通事業槪況》, (台北:中國交通建設學會編 輯委員會,1953),頁765。
12 王開節、修城、錢其琛等,《鐵路、電信七十五週年紀念刊》,頁227-22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2. 第五章 鐵路事故搶修與復舊
出而沒有車守,被認定為一「責任事變」,應負責之副站長,擦去黑板所累積 的紀錄,不禁熱淚盈眶。13
此項制度在 1956 年間由交通部設計委員劉鼎新應巴基斯坦聯合國鐵路訓 練中心之聘前往講學時,將此制度介紹參與會眾,得到各國代表的讚許;141957 年 12 月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鐵路小組第五屆會議時,我國代表鄭海 柱、傅達、莫若能、楊秀靖強調此制度的優點,獲得與會各國的讚許。15
行車保安委員會除了實施〈無責任事變獎勵辦法〉,更按月推行行車安全 工作中心項目、舉辦行車安全測驗,更舉辦「行車保安宣傳」,呼籲外界共同 推進行車安全工作,具體的辦法為:放映行車安全幻燈片、廣播安全警語、編 印安全畫刊及標語、手冊等宣傳品,每年舉辦「行車保安週」,出動巡迴宣傳 車,利用學校朝會或里民大會等公共集會做安全講演,16
如有意外事故發生,由行車保安委員會開會決定究責與處分對象,將開會 投票的結果報告局長,不受局長指示,局長尊重行車保安委員會的決議,將處 分對象交付人事室辦理,如當事人不服,亦有評議委員會的機制,不是局長下 條子就可以任意開革,可知行車保安委員會有一定程度的公平性。
藉以深入民心。
17
二 外部因素:
(一)軍事破壞
中華民國政府在戰後除了要接收敵偽資產、遣返日俘日僑,更與共產黨進 行激烈的軍事對抗,在國共內戰熾烈之時,共軍為阻止國軍接收、支援,大多
13 王開節、修城、錢其琛等,《鐵路、電信七十五週年紀念刊》,頁231。
14 王開節、修城、錢其琛等,《鐵路、電信七十五週年紀念刊》,頁231。
15 交通部交通硏究所,《中華民國三十九年至四十九年交通年鑑合編本》,(台北:交通部交通 研究所,1961),頁515。
16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公報》第十一卷第十五期,1958年4月15日,頁486。
17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公報》第十一卷第十五期,1958年4月15日,頁48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戰後台灣鐵路史之研究──以莫衡擔任鐵路局長時期為例(1949-1961) .113.
採取破壞鐵路的方式,阻撓國軍的前進,甚至鐵路員工不乏被中共所擄去,遭 受威逼、毒打、幽禁的對待。18
台灣在國共內戰中因海峽的隔絕,免於戰火的波及,但共產思想卻無遠弗 屆,隨著傾共份子來台,早在 1946 年就有「台灣工作團」團長章椒潛入台灣,
吸收一百餘人,打入行政長官公署擔任文教工作,交通處電請鐵路管理委員會 嚴加防範。
追根究柢,鐵路不只是一般人民行旅往來之工 具,也有軍事運輸、戰略佈署的功效。破壞鐵路,不但花費人力搶修、還要購 買新料,在在需要經費的挹注,對戰後財政吃緊、物價飛騰的中華民國政府而 言,無疑雪上加霜,也頓挫民心士氣。
191946 年底,鐵路警察署密報台南一帶有奸黨活動、煽惑員工罷工、
拆毀路軌之情事,經調查與台南鐵路監理人員陳伯遼有關,陳係共黨台灣特派 員,與其弟利用中央通訊社電台通訊電台通訊聯絡員工,鐵路警察署呈報警務 處並嚴密偵查。20
自 1948 年下半年開始,國共內戰惡化,台灣成為一波又一波難民、官員、
軍隊蜂擁而至的棲身之所,1949 年初,奉蔣介石總統之命接任台灣省主席、
並兼任警備總司令的陳誠意識到台灣的重要性,為防止來台民眾中夾雜共諜、
反動份子,且過多人口湧入,也會造成糧食缺乏、住宅不足、物價波動等問題,
反動份子,且過多人口湧入,也會造成糧食缺乏、住宅不足、物價波動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