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人際問題概述
二、 人際問題的相關概念
人際問題的概念可以從兩方面加以探究,ㄧ為個人的特質所產生的人際 困擾,較偏向內部的人際問題;二為與他人互動而產生的人際衝突,屬外部 的人際問題。以下研究者就此兩面向來說明人際問題的相關概念。
(一) 人際困擾的定義與類型
人際困擾是指在人際交往上,因個人的因素而產生及經歷的苦惱(吳麗 雲,1999)。Bartholomew & Horowitz(1991)的研究指出,個體對自我、他 人意象的看法,會影響其自我概念、社交及人際問題。當個體對他人有正向 意象時,其社交性較高;反之則較低。當個體有正向的自我意象時,會有較 高的自我概念及較低的人際困擾;有負向的自我意象時,則有較低的自我概 念及較高的人際困擾。而人際困擾的發生原因是人際關係中的雙方或多方,
都各自擁有對自己及他人的角色期待,當期待未被滿足時,或當角色期待與 個人的狀況產生衝突時,關係就陷入僵局或困境中(李佩怡,1999)。
Gurtman(1996)以「對稱結構模式」(the cicumplex model)將人際困 擾分成以下四種傾向:友善支配(Friendly Dominant, FD)、友善順從(Friendly Submissive, FS)、敵意支配(Hotile Dominant, HD)及敵意順從(Hotile
Submmissive, HS)。此模型為一圓形連續體,可由圖2-2-1 表示,用兩個軸 將其分割成四個象限,垂直的軸是「控制向度」,即指個體支配性的高低,
水平的軸是「情感向度」,即指個體對人的關愛或敵意(引自任以容,2003:
48)。
圖 2-2-1 一般的人際對稱結構 資料來源:出自任以容(2003:48)
為測驗人際困擾,Horowitz等學者(1989)發展「人際困擾量表」(IIP, The Inventory of Interpersonal Problems),Alden 等人(1990)以人際困擾量 表為基礎,編定「人際困擾架構量表」(IIP Circumplex Scales)。其中IIP 的 編定是以尋求心理治療之200 名個案為對象,將個案所陳述的人際困擾統整 而編成一個自陳量表,分為二個部分,第一部份是以「對我來說是困難的」
為句型,包括四個分量表:有肯定困難的、有社交困難的、有親密困難的、
有順從困難的;第二部份則以「過度」為句型,包括兩個分量表:太有責任 的、太過控制的。而這些分量表與人際理論家Wiggins 在1979 年及Kiesler 在 1983年所主張的二個人際向度(權力、情感向度)不謀而合(引自吳麗雲,
1998:27)。另外,IIP 的架構量表(IIP-C)是Alden等人有鑑於人際理論學 者所主張的,亦即要瞭解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可以從他的人際行為及人際困 擾去瞭解。並配合為一般人際理論學者所認同之人際傾向的二個向度構念(支
敵意 支配
友善 支配 敵意
順從
友善 順從 支配+90
0 愛+
支配- 270 愛-180
配─順從,友善─敵意),將IIP 量表編定成為人際困擾架構量表,此量表由 八個分量表所組成,如圖2-2-2所示,分別為:支配控制的(domineering)、
社交外向的(intrustive)、過度溫暖的(overly nurturant)、被人利用的
(exploitable)、非自我肯定的(nonassertive)、退縮內向的(socially avoidant)、
冷漠無情的(cold)、嫉妒敵意的(vindictive)(吳麗雲,1998;汪珊妃,
2001)。
圖2-2-2 人際困擾對稱架構圖 資料來源:出自吳麗雲(1998:28)
吳麗雲(1999)在研究人際歷程團體諮商對不安全依附類型大學生人際 困擾輔導效果之研究中,依據上述兩個量表自編「人際互動評量表」,將人 際困擾分為八個向度,分別如下:
1. 退縮內向的: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焦慮、羞怯與困窘,難以主動 地與人社交性的互動。
2. 冷漠無情的: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很少和人有情感上及情緒上的 控制支配的
過度溫暖的 冷漠無情的
非自我肯定的
社交外向的 嫉妒敵意的
退縮內向的 被人利用的
交流,通常無法感受到親近或喜愛他人,對他們來說,與他人維持長期的 關係是困難的。
3. 嫉妒敵意的: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很容易經驗到,及呈現生氣與 憤怒,時時想要對人報復、攻擊,反映出對人的不信任和猜忌。
4. 非自我肯定的: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缺乏自信與自尊,並且對自 己的能力懷疑,無法自我肯定,他們不喜歡成為別人關注的焦點,特別逃 避進入競爭、需要影響他人的情境。
5. 容易被人利用: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過度的友善順從,他們會努 力地去討好他人並贏取他人的贊同,試圖表現出不會傷害人的樣子,不願 意拒絕他人,很容易被別人說服。
6. 喜愛支配他人: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很難放棄想要控制的想法,
他們通常是太過於控制及想影響他人。
7. 喜愛表現自我: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友善的、外向的及愛交際 的,因為他們很容易想要去掌控他人,因此產生許多困擾,例如:與人在 一起的需求很強烈;顯耀自己的表現去贏得他人的注意;無法獨自一個人 消磨時間;不適當的自我表露;將別人的事看作自己的事,但他人並不領 情;為了解決他人的問題而不適當的替人承擔責任。
8. 過度在乎他人:表示個體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極端地溫暖、慷慨、仁慈、
富同情心、易原諒他人,他們通常太熱心於服務他人、太急於付出與給予,
使得他們在與人相處時,很難對人設限。
(二) 人際衝突的定義與發生原因
在探討人際衝突前,應先了解「衝突(conflict)」的定義。Robbins (1998)
定義衝突為一項過程,開始於甲方認為已受到或即將受到乙方的負面影響,
且這樣的影響正是甲方所關注的。此負面影響廣泛涵蓋所有可能的衝突原
因,如目標不相同、對事實解釋差異、對行為期望不同等,而衝突現象從輕 微意見不合到明顯暴力行為皆涵蓋在內。再者,Thomas(1976)認為衝突是 他人反對當事人「所關切的事情」或「某些在意的事情」。
衝突的類型可分個人或團體,衝突所涉及的主體也可以是單一的,如:
個人衝突(personal conflict)、組織內衝突(intraorganizational conflict);亦 可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如:人際衝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群內衝突
(intragroup conflict)、群間衝突(intergroup conflict)。個人衝突是指個人 在面對選擇無法做出決定,而使自己無法依據選擇來行動,最常見的個人衝 突有三種:雙避衝突(avoidance-avoidance conflict),指個人要在兩個都不 想要的目標裡挑一個;雙趨衝突(approach-approach conflict),指個人要在 兩個都想要的目標裡做挑選;趨避衝突(approach-avoidance conflict),指個 人面對一個很想要的單一目標,因無法排除其負向作用而無法做出決定(徐 西森、連廷嘉、陳仙子、劉雅瑩,2002)。
Guetzkow & Gyr(1954)發現在團體內人際間的衝突可分成兩種,一是 在實質意見上,成員對於任務有不同看法所引發的衝突;另一種是主觀、情 緒上,成員在情感的對立所引發的衝突,這兩種衝突在發生在討論進行時,
同樣會延遲整個討論的時間,但是就衝突的發生原因與在目的上卻是完全不 相同的。Guetzkow & Gyr(1954)亦對這兩種不同類型的衝突做了定義:實 質衝突(substantive conflict)發生原因是成員對於如何達到團體目標有不同 意見所引起,衝突在受到其他人批評與評估之後即結束;而情感衝突(affective conflict)發生原因則是個人為了私人目的,想要獲得個人優勢或是地位所引 起,衝突會因為個人需求被滿足或是受到其他人的敵意與攻擊後而結束。
人與人在互動中,因目標或行動的不相容,又無法透過協商達到滿意的 結果,雙方處在一種對立的狀態,這就形成了人際衝突,而造成人際衝突的 原因類型,主要可以分為下面八種:1. 目標;2. 利益;3. 感受;4. 觀點;
5. 價值觀。6. 角色期待;7. 溝通不良;8. 權力(徐西森、連廷嘉、陳仙子、
劉雅瑩,2002)。
Robbins 從管理心理學的角度,將人際衝突的可能發生原因概括為三類
(引自經素,2006:7):
1. 溝通:語意了解困難、訊息交流不充分以及溝通管道中的干擾,這些 因素產生了溝通障礙,提供了衝突產生的潛在可能性。
2. 結構:組織的結構可能會造成成員間的衝突。
3. 個人因素:最主要的個人因素包括個人的價值觀與人格特質,有研究 表示有特定人格特質的人較容易導致衝突,例如:武斷、缺乏自尊、
較高權威者。
綜合上述,對於衝突的界定,大致都認為衝突是彼此主觀知覺不一致,
導致產生一種內在負面的知覺或情緒,以為衝突會是帶來不好的後果,即主 張衝突是不利的現象。而產生衝突的原因可由個人之目標、人格特質、價值 觀,以及人際互動過程中的溝通障礙、利益衝突等兩個方向來討論。然而每 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對某些事會有不同的看法,因而產生不同意見,當這 種情形發生時,個體的心境上會發生變化,而這時候,衝突的產生會是人與 人之間溝通的機會,如何去面對衝突,進而做策略的處理,才是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