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君臣父子,名教之本:重定「名教出於自然」
二、 以名為教:荀學脈絡下以史經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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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興,必先制禮,損益隨時,然後風教從焉。」45由此觀之,袁宏所謂名教實 與禮教相通,而他所談的隨時損益之制禮(風教),也正如荀子所講的禮,都不 只是一項學說或主張,而是落實於生活世界的制度,不獨立於人情脈絡而存在的。
綜上所論,可知魏晉時出現的「名教」與「自然」之爭,在袁宏手上,再度 以「名教出於自然」的方式,得到了理解。「名教出於自然」並非袁宏首創,在 魏晉玄學中,由王弼「名教出於自然」,至阮籍、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而後 郭象「名教即自然」中,對名教與自然各有不同的理解與批判。46我們會發現,
玄學家們對於「自然」的定義不盡相同,但仍舊是在道家思想的論述脈絡下去定 義的。而袁宏的論述在魏晉卻頗為特殊,他的「名教出於自然」契近於荀學一脈,
值得我們多加注意。
二、 以名為教:荀學脈絡下以史經世的思想
袁宏在荀學脈絡中談名教,值得再進一步深論的是,袁宏使用名實的概念來 建構名教。也就是制名以指實,由「名教出於自然」的方式,將老子等道家重視 的柔弱謙退等思想,與荀學中的資源結合,完成他頗為特殊的史論與觀點。這點 尚未為學界留意,故這節將於此點作出陳述。
關於名實的問題,學界已指出「循名責實」是黃老的重要主張。47但其實先 秦儒家也對「名」與「實」多有討論。孔子論政,以「正名」為要,意在立定「名」
45 袁宏:《後漢記集校‧後漢孝和皇帝紀卷十三》,頁 166。
46 關於名教與自然之辯,可參考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叢》。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及其他》,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年),頁 90-93。余敦康:《何晏王弼玄學新探》(濟南:齊魯書 社,1991 年),頁 268。朱義祿:〈名教與自然之辯〉,收入尹繼佐、周山主編:《中國學術思潮 史》(玄學思潮)(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6 年),頁 96-186。另外關於魏晉玄學中,
自然一詞的使用,蔡振豐有作更細緻的討論。他認為王弼以自然言存有、阮籍嵇康以自然言氣 化,而郭象的自然觀則統合了道家和易經傳統,故有「存有」與「存有者」二層之意義。參見 蔡振豐:〈魏晉玄學中的「自然」義〉,收入楊儒賓編:《自然概念史》(台北:台灣大學出版中 心,2014 年),頁 59-98。
47 陳麗桂:《戰國時期的黃老思想》(台北:聯經出版社,1991 年),頁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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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標準,撥亂反正,建立規範;孟子雖不特言「名」字,但亦將「正名」思想融 用,言及:「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 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時,樂斯二者。」48孟子這段話,顯示「仁、
義、禮、智」等為「名」,然後分別定義它的「實」質內涵,此亦可見儒家「名 實」之觀念。後來荀子更直接以〈正名〉為篇,涉及名家及墨辯在思辯方面的理 論,但荀子論名實又不止於此,而是要「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
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 名也。」49也就是有明顯倫理規範的導向,因此又不斷強調:「故王者之制名,名 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50荀子的「制名」是根據客觀事物 的實況來確定事物的名稱,相反的,確定正確的名稱,則是要達到對客觀事物能 分辨清楚,如此人們便可以使用語言來溝通交流,政令也可下達無礙,貫徹執行。
因此荀子認為為政者必須「制名以指實」,目的正是為了要辨同異、明貴賤,率 民而一。51不僅如此,荀子還認為如果名實關係紊亂,將會造成是非不明,社會 紊亂:「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 皆亂也。」52由此可知,荀子的名論,不只是在指物辨物而已,更重要的是名言 的指稱,足以影響整個家國社稷。誠如陳大齊所指出的,荀子所說的名功用之大,
影響之鉅,實已超越邏輯所說的概念或名言的範圍,而具有更廣大的功用。53 所以荀子特別重視「守名」,以求達到「制名以指實」。「制名以指實」,其實 就是循名責實,凡事物皆有名指涉之,物有其形,為其取名,名也就能意指此物 之實,意即講究具體事實與命物之名的相符相合。再從語意學來看,就是使用的
48 《孟子‧離婁上》,頁 137。
49 《荀子‧正名》,頁 491。
50 《荀子‧正名》,頁 489。
51 解釋可見北大哲學系注釋:《荀子新注》,(台北:里仁書局,1983 年),頁 437。
52 《荀子‧正名》,頁 490。
53 陳大齊:《荀子學說》(台北:文化大學出版部,1989 年),頁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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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已具有指謂定義,因此只要符合此「名」的事物,皆可為此「名」所稱,然 後也可以反過來,用「名」來認識此具體事物,依名而探究其物其理。那麼連繫 名與實的關係,稽實以定名,其實也就是制名以指實。換言之,名之所以為名,
就是此物之所為此物之理,因此名與實是一體、密不可分的,所以荀子特別強調
「正名」,目的就是為了用語不錯亂,社會能安定。而荀子之制名,既有倫理規 範的導向,也有言意、名實相符的語文導向。54也就是說,荀子之所以重名與實,
正在於他認為名的語言性與倫理秩序導向是相關的,兩者互為表裡。
制名以指實的名實觀,一直延續到魏晉。除了上節所提到的歐陽建之外,郭 璞在《爾雅序》中,就明確指出名實相符的「名」,由正名到識物,正是「博物不 惑」的關鍵:「夫《爾雅》者,所以通訓詁之指歸,敘詩人之興詠,總絕代之離 詞,辯同實而殊號者也。誠九流之津涉,六藝之鈐鍵,學覽者之潭奧,摛翰者之 華苑也。若乃可以博物不惑,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者,莫近於《爾雅》。」55郭璞 認為《爾雅》是瞭解大自然的一部入門書,因此特別注解《爾雅》。他盡力解釋 各種動植物的通名與別名,然後依據自己的知識經驗加以理解,如此便可由古通 今,博能辨物。不過名言的效用尚不僅止於此,對其後的袁宏來說,則是更進一 步的從名詞字義擴大到經世致用上,也就是正名、求實、識物、博物,名定而實 辨,道行而志通。袁宏之所以作《後漢紀》,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從前面引 用過的袁宏自序,便可得到印證:「夫史傳之興,所以通古今而篤名教也。丘明 之作,廣大悉備。史遷剖判六家,建立十書,非徒記事而已,信足扶明義教,網 羅治體,然未盡之。班固源流周贍,近乎通人之作;然因籍史遷,無所甄明。荀 悅才智經綸,足為嘉史,所述當也,大得治功已矣;然名教之本,帝王高義,韞 而未敘。今因前代遺事,略舉義教所歸,庶以弘敷王道,前史之闕。古者方今不
54 關於荀子言意相符的語言觀,可見歐陽建的篇章(第四章第二節)。
55 〔晉〕郭璞注,〔宋〕刑昺,王世偉整理:《爾雅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10 月),頁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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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其流亦異,言行趣舍,各以類書。故觀其名跡,想見其人。丘明所以斟酌抑 揚,寄其高懷,末吏區區注疏而已。其所稱美,止於事義;疏外之意,歿而不傳,
其遺風餘趣蔑如也。今之史書,或非古之人心,恐千載之外,所誣者多,所以悵 怏躊躇,操筆悢然者也。」56史傳之興,是因為可通古今而篤名教,從左丘明到 司馬遷,再到班固與荀悅,都是以此為著述原則。可惜以往史家對於名教之本,
皆未能有確切的解釋,古之良史都不盡完善了,今之史書則每下愈況,所誣者多,
已難卒讀。所以他才要寫《後漢紀》,字斟句酌,期能在語文字義上,名實相符,
寫出良史。亦如之前所言,古往今來之史家,沒有對名教之本提出看法,自然無 法盡扶明義教之功,因此他重述對名教的看法,留心於以名為教的實質性,所以 重著史書,目的就是要能以史經世,以史致用,從語文之正名,帶出經世之實踐,
而這也是他提出「名教」的最大原因,因此說:「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
擬議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辯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者也。是以高下莫尚於 天地,故貴賤擬斯以辯物。」57從制其名到宏其教,再到通天下之務,可見袁宏 的名論,具有指實功能、教化功能並且還能有經世之價值,其「名教」正是以名 為教的最佳實現。名教不再是僵化的事物規範而已,它還能動態的使人們遷善,
達到正理平治的境界。那麼從上述可知,「名」(袁宏稱為名教),是對倫理規範 之內容的確定和顯現58,不僅荀子特別重視它,袁宏更是以此重返名教,打下以 名為教的經世基礎。很明顯,在正名思想上,袁宏實與荀子不謀而合。
最後,我們要再指出,許多研究者認為袁宏論名教,既是深得儒義,也多參 用道家自然義,前述張蓓蓓言「名教出於自然」即是一例。另外袁宏著作多出現
《老子》式的道家觀點,也是一例。像光武帝建武七年,袁宏稱贊馮異,就以「謙
56 袁宏:《後漢紀‧序》,頁 1。
57 袁宏:《後漢記集校‧後漢孝獻皇帝紀卷二十六》,頁 330。
58 林從一:〈言不順則名不正──荀子正名思想〉,收入林從一主編:《哲學分析與視域交融》(臺 北:臺大出版中心,2010 年),頁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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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為美德:
袁宏曰:謙尊而光,於是信矣。馮異能讓,三軍賴之。善乎,王之言謙也。
楊朱有言:「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無所往而不美。」……然則克讓不伐者,
聖賢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惡行也。《司馬法》曰:「苟不伐則無求,
無求則不爭,不爭則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順,功 之所以成,名之所 以立者,皆好乎能讓而不自賢矣。59
根據張蓓蓓的考證,袁宏立論中那種愈讓愈尊、愈不伐愈有功的觀點實出自於《老 子》;而獻帝初平三年,袁宏以華嶠之論,說:「華嶠曰:當時人以皇甫嵩為不伐。
故汝、豫之戰,歸功於朱雋;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蓋功名者,士之所宜重。
誠能不爭,天下莫之與爭,則怨禍不深矣。」60亦出於《老子》。至於袁宏之所以 不明引《老子》,可能是為了避免犯重。此外,袁宏著有〈明謙〉,與《老子》、
誠能不爭,天下莫之與爭,則怨禍不深矣。」60亦出於《老子》。至於袁宏之所以 不明引《老子》,可能是為了避免犯重。此外,袁宏著有〈明謙〉,與《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