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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環境倫理觀為核心之校園規劃設計為何?

由以上研究核心問題主軸,延伸出以下三個研究問題結構。

(一)本研究所意指的環境倫理意涵為何?

環境倫理構面非常多元,本研究透過相關環境倫理文獻,回顧環境倫理中以 人類、生命、生態為中心之不同環境倫理學說與理論,透過整體思維方式進行歸 納,提出本研究所指涉的環境倫理所包含內容,藉以打破環境倫理分野對立性。

(二) 本研究所提出環境倫理意涵,如何轉化落實於校園規劃設計的原則策略?

透過上述歸納本研究所指涉環境倫理範疇,以此範疇為核心,透過校園規劃 歷程以及設計架構,轉化為校園規劃設計原則,以不同思維思考校園規劃設計其 他可能性,讓校園規劃設計更貼近其人與環境互動核心內涵,藉以建構出校園規 劃設計核心理論思想。重新再建構環境倫理觀為基礎,發展、轉化、落實於校園 環境、學校建築規畫設計原則,本研究透過模糊德菲爾法,以建構出本研究之環 境倫理思維與意涵,進行轉化,將哲學思維轉化為實際校園規劃的設計準則,讓 第一線規劃設計者與校園使用學習者能生活在具有環境倫理意涵的校園環境 中,除能潛移默化影響外,也能結合環境教育的實施。將所提出規劃設計原則,

除理論上探究外,也針對實務面該如何操作,進行詳細說明。

(三)以環境倫理為核心之校園規劃設計原則策略為何?現行永續校園、綠建築予 以環境倫理為核心之校園規劃設計異同?以及如何實際運用?

透過文獻回顧現行永續校園、綠建築,以本研究所提出以環境倫理為核心之 校園規劃設計原則與策略檢視,藉此了解本研究所提出以環境倫理觀之校園規劃 設計原則有哪些不同與突破,以及其餘理論與原則有哪裡可以再發展。而本研究 也試圖與實務接軌,提出環境倫理為核心之校園規劃設計策略實踐原則策略與、

相關檢核表,利於實務工作者參考與使用。

環境倫理為不同領域看待環境的共同語言,而校園整體規劃便是包含建築規 劃設計專業者及第一線教師與學生使用者,便是不同領域對於校園整體環境共 識,往往進行校園整體規劃設計或學校建築營造時,由建築規劃與設計專業者與 校長、總務主任等少數人決定,而也較少呼應教育;本研究以環境倫理為核心及 共同語言連結學校建築與教育,但環境教育為九年一貫重要議題之一,因此以環 境倫理為核心及共同語言在校園整體規劃中,營造其符合環境倫理觀之校園環 境。

二、研究範圍界定

環境粗略以顯性環境與隱性環境分野,顯性環境包含硬體的人為環境與軟體 的自然環境,隱性環境包含韌體的社會與心理環境及虛體的網路及虛擬環境,如 圖4 所示;無論是顯性或隱性環境,若無人類去定義其尺度,均不會存在,而對 於人具有相當影響程度;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提出著名心理學公式:B=f (P,E),為「人的行為是人與其環境相互作用的函數」。而在這一公式中,也包含 了「心理環境」或「環境的心理內涵」初期思想(申荷永,2005)。環境,對於人 類的心理及行為,有著相當程度的影;桑代克(Edward Lee Thorndike)認為「教育 是改變或養成人類的行為」,人類往往透過「教育」意圖改變心理及行為,環境 從另一角度面向觀之也具備教育意義及功能(張春興,2000);曉雲法師(1999)在 覺知教育講話一書中提及「關照環境教育,可能得到意外的效果;因環境對吾人 日常生活接觸,於不覺間潛移默化,而且印象深刻,非祇言語之聽受而已。」、「環 境之與吾人生活,是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吾人之心身,甚至創造吾人思想與展開慧 命的開拓。若在比較現實一般來說,那就對吾人學業進修與事業發展都具有極為 密切的關係。」環境不僅影響人類心理及行為,人類也受環境潛移默化,發揮教 育功效,若環境隱含教育意涵,透過適切的引領,環境對人類產生有意義心理及 行為影響。

從社會變遷和發展的角度來看,都市化是一個歷史性及全球性的趨勢,19 世紀初全世界只有2.5%的人口住在都市裡,經過 200 年,全球將近有一半以上 的人居住在都市裡。近30 年來,都市人口的成長和集中主要來自開發中國家;

都市化,是這個世代、世界各地多數人生活的共同經驗,顯性環境中包含的人為 環境與自然環境,絕大部分的人一生中居住在人為環境中,大部分為建成環境。

場地論學者勒溫(Kurt Lewin)說:「人先創造環境,而後環境塑造人」;邱吉爾 (Winston S. Churchill)也曾說:「我們先塑造建築,然後建築再塑造我們」。而環境 是作用於一個生物體或生態群落上,並最終決定其形態和生存的物理、化學和生 物等因素的綜合體;然而無論人創造環境或塑造建築物均以人類中心為角度出 發,但當建成環境完備後,環境或建築物便影響著人,而環境系統為「一組層層 套疊的結構,每個結構都在另一個結構內」,人一生從孩童開始便是被嵌入 (embedded)在許多環境系統中,從最近的環境(家庭、學校),到最遠的環境(文化),

每個系統會彼此互動,也會與孩童產生互動,而以複雜方式影響孩童的發展。

剛普在1978 年的計算,每個人從幼稚園到高中平均就花 14000 個小時在學 校中,顯示「學校」是個人非常重要的生活環境之一(幼兒安全教育中心,

http://www.wfc.edu.tw/ecsec/about.php);在歐洲,大多數學生要上學 150~200 天,

而在學校必須待6~7 小時,也就是說一年中總共要待在學校 900~1400 小時 (Catherine Burke and Ian Grosvenor,2003;Stoll,Fink and Earl,2003);臺灣國小至國 中,九年一貫課程每年上課200 天的原則,在學校每天大約 6~8 小時,一年待在 學校約1200~1600 小時;顯示除了家庭之外學校是人非常重要的環境之一。學齡 期孩童(6-12 歲)一直至青少年(12-18 歲),為人格養成及塑造階段,認知、情緒、

學習、社會化在發展,金盛華(1999)依照社會心理學的觀點,教師是兒童生活中 不可替代的「重要他人」,對兒童心理發展,特別是人格發展有著長期、深遠的 影響。在人格養成重要階段中,有三類重要人物,分別為父母、手足、教師及同 儕,這三類重要人物分別在家庭環境與校園環境中相互影響。

由此可見,顯性環境與隱性環境相互影響及有著密切關係,而顯性環境影響 人類的隱性環境,例如:若處在一個建成環境中感到擁擠,可能心理環境便會不 舒服;在一個人在學習環境中,通風不佳、光線不充足,可能會影響學習的心理 環境。又因為顯性環境下建成環境中的校園環境是人格養成重要階段,除了家庭 之外所處時間最久的環境,因此本研究論述範圍界定於校園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