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環境倫理學觀點出發,思考現今環境中,影響人的性格關鍵環境之 一的校園環境空間該如何規劃設計,一方面減少對於環境的破壞,更深層影響人 對環境態度;因此本研究有幾個重要的關鍵字,為環境、環境倫理、學校建築(校 園環境空間)、校園規劃,以下簡述關於本研究關鍵字釋義。
一、環境
對於環境的定義,自古以來,無一定論,但相同的是:所有的環境都是由人 所定義出來;人類對於環境可以是一種心中的意念,也能是顯而易見的觀念;可 以是心理所看不見,也可以是具象符碼;而人對於環境的概念、想法,會依著不 同的思維模式、目的而有所不同。依據臺灣於2002 年所頒布的環境基本法中,
對於環境的定義為本法所稱環境,係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 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
野生生物、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蹟及自然生態系統 等。針對由環境基本法所定義的環境,大致上包含自然生態環境、建成環境、社 會文化心理環境,而目前網路及虛擬環境,是尚未納入探討,但未來科技快速發 展同時,網路及虛擬環境勢必將成為另一種重要的環境。而本研究所指環境,意 旨建成環境中,對於人類整體發展中,最為重要環境之一為校園環境空間。
二、環境倫理
環境倫理學的名稱適於1979 年『環境倫理期刊』(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thics)創刊後,正式確定這個領域,不僅限於倫理探討也涉及美學、科學、經濟 和政治的議題(Botzler and Armstrong,1998;楊冠政,2011)。環境倫理主要探究人 類對於自然環境的道德關係與道德責任與義務,包含三大研究主題:自然價值和 權利的研究;人對自然道德原則的確定與道德行為規範的研究;現實生活中環境 倫理的問題的研究(楊冠政,2011)。環境倫理就是對人類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道德 關係,給予系統性和全面性的定義和解釋。早期的環境倫理,大多以效益主義作 為解釋的依據; 近年來的環境倫理,則大多以義務論作為解釋的依據。但一個「環 境倫理」學說基本上都必須包括:解釋這些倫理的規範有哪些?解釋人類必須對 誰負起責任?解釋這些責任應如何證成?(Des Jardins,2006;王從恕,2001) 環境 倫理學是以環境道德為研究對象,是關於人類所有涉及環境活動的道德態度和行 為規範的研究。環境道德態度,主要是指有關環境保護的道德意識、思想、觀念、
感情和意志等;環境行為規範,主要是指環境道德標準和它的基本原則及重要規 範(環境科學大辭典,1991)。
以上所談環境倫理,探究人與自然環境間道德關係、責任與義務,但因現今 都市化發展,目前絕大部分人類均居住於建成環境中,而建成環境主要影響自然 環境及社會文化及心理環境,也因為目前人類均居住於建成環境中,環境倫理探 究人與自然環境關係,較無法與現實人類狀況相連結,因此若將環境倫理探究延 伸至建成環境中,再由建成環境探究中,回歸至與自然環境連結。
三、學校建築 (校園環境空間)
「學校建築」一詞是由英文school architecture、school house、school plants 或是school buildings 直譯而來,近年也出現以教育為首相關於學校建築之名詞有
「教育空間」(educational spaces)、「教育建築」(educational architecture,educational buildings)、「教育設施」(educational facilities),以上所敘述為西方國家對於學校、
教育、建築之名詞上之解釋;在於亞洲國家,日本是學校建築研究、制度建立較 為完備之國家,學校建築成為最普遍之專有名詞,其他如學校設施、學校建物、
學校設備也成為對於學校方面之專有名詞,由西方及東方最具研究權威指標性國 家對於學校、教育、建築名詞之間都有一共通性,「學校建築」(school building) 為共通之專有名詞,學生在學校的建築物中進行教育活動,明顯可觀察到學校、
教育、建築三方面之緊密關係。
美國芝加哥學派建築大師蘇利文(Louis Henri Sullivan)提出:形式隨著機能而 生(form follows function),這一句話影響了十九世紀的建築發展,當時的學校建 築規劃設計,也循著此定律而發展;隨著時代的演進,學習型態轉變,美國學校 建築規劃設計學者吉野克(Bruce Jilk)提出了,形式與機能之間的關係越來越薄弱 (Form is failing function),並不能以制式的使用機能而斷定建築與空間形式;邁 入二十一世紀後,除學習型態轉變外,教育的改革、使用者自主性意識抬頭、參 與式規劃設計崛起…等變革中,學校建築規劃設計應該轉變為「教育空間隨學習 行為而生」(educational spaces follows learning behavior),無論是教育空間、學校 建築環境,其最大宗使用者便是學生,因此必須以學生的學習行為為最主要規劃 設計依據。由以上之轉變能看出,學校建築規劃設計必定也在建築發展脈絡之 中,因此沒有所謂某個時代的學校建築規劃設計較優良的看法,學校建築規劃設 計必定是符合當代的歷史、人文,最適合學習的場所。
到底什麼是學校建築?學校是按照一定程序、一定的環境和時程,專門用來 教育特定對象,傳授知識和價值體系的地方;從學習者觀點,學校也是專門學習 的地方。學校建築或學校環境便是進行上述行為的遮蔽體或場所,因而在此場所 中,最常進行的行為便是學習及教學,因學習者多於教學者,學校建築規劃設計 應以學習者行為及使用需求為導向。
四、校園規劃設計
校園整體規劃是指將一所學校作整體有系統的規劃配置,並不只是哪裡需要 空間就在哪裡蓋教室,校園建築整體規劃是由數個校園環境場所結合而成,校園 整體規劃可以是從上而下的規劃,也可以是從下而上的規劃。
由此可發現校園整體規劃與校園場所環境是息息相關,校園整體規劃就像是 骨架,而校園環境場所就像是肉,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而各個校園環境 場所之間也是互相有關連,無論是聯集、交集,均互相關連在一起。Richard P.
Dober(1998)在「Campus Design」校園規劃或設計時,如何有效地呈現校園意象 基本概念,並提出兩個新名詞「Place-making」、「Place-marking」,以及各詞所包 括內容如下:
【Place-making】Campus Land Uses,Circulation Networks,Building Locations,Environments,Infrastructures,Etc.
【Place-marking】Landmarks,Landscapes,Material,Styles.
黃世孟(2006)指出校園規劃場所時必須考量賦予場所意義(Place-meaning)。
其次,就實踐場所意義的基本理念,主張校園場所營造(Place-making)的硬體建 設時,必須緊抓創造場所寓意(Place-marking)的軟體特色。簡言之,校園規劃的 軟體與場所建設的硬體,就是空間一體兩面,場所營造唯有落實場所寓意,場所 有意義就會有物語,物語可以創造場所生命,如此積累深厚校園文化的底醞,才 能創造出優質的校園環境。學校環境場所必須由場所營造(Place-making)先進 行,進行過程中必須創造場所寓意(Place-marking),最後賦予場所意義
(Place-meaning),而 1976 年 IUCN 出版的手冊中將環境教育定義為「環境教育是 認知價值及澄清概念的過程,藉以學習、發展、了解及讚賞介於人、文化、生物、
物理環境間相互關係,所必須的技能及態度,環境教育也須應用於環境品質的決 策及自我定位的行規範。」此定義中所提的環境為大環境,若小尺度的來看,學 校的環境場所,未嘗也是環境教育的場所,因此學校整體規劃應以環境場所為基 礎,進行環境場所規劃設計必須順序性的考慮場所規劃(Place-planning)、場所寓 意(Place-marking)、場所營造(Place-making)、場所意義(Place-meaning),最後導 向環境(場所)教育(Environment(Place)-Educa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