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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度多伽摩尼王之害生與救度

第四節 佛教倫理在教史中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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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善業有善業的果報,即使善業遠大於惡業,所造之惡業在適當時機仍會受報,

伽摩尼王死後可能因善業生兜率天,但殺人的惡業,不會因此而一筆勾銷,可能 因善業而重罪輕報,即使成佛仍會有果報。伽摩尼王在二千多年前為護教殺害泰 米爾人,種下現代斯里蘭卡種族衝突之遠因,這歷史的糾結深刻影響斯里蘭卡族 群融合與政治發展。227

四、小結

雖然國王在世間的角色有其道德矛盾性,為了國家、民族與教法而殺人,以 佛教的倫理道德觀而言,即使是為了護教也不能合理化殺生的行為,已達解脫的 阿羅漢在權力交錯,互利共生的政教關係中,合理化國王殺人如麻的行為,已嚴 重違反佛教基本教義,雖然伽摩尼王有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卻沒有深刻反省為什 麼犯錯,確認犯錯的行為,請求原諒並且不再犯。佛教在地化之後,教法存亡的 重要性高於教義本身,由伽摩尼王的例子可發現,早期佛教的倫理價值觀與悔過 的觀念,在錫蘭已被一點一滴的改變,究竟改變成什麼樣貌呢?

第四節 佛教倫理在教史中的轉變

上述各家學者由不同角度討論國王的罪、悔過與可能的救度途徑,問題的癥 結大多指向阿羅漢的說法與佛教的倫理道德觀格格不入,並且與經典之教義明顯

226 《佛說興起行經》,CBETA, T04, no. 197, pp. 169c28-170a28。

227 伽 摩 尼 王 的 傳 奇 與 這 光 榮 的 歷 史 , 成 為 形 塑 僧 伽 羅 佛 教 徒 身 分 認 同 的 重 要 論 述 , 也 成 為 僧 伽 羅 與 泰 米 爾 族 群 衝 突 的 歷 史 根 源 , 在 現 代 斯 里 蘭 卡 的 選 舉 中 , 常 被 某 些 政 黨 當 作 選 舉 操 作 議 題 , 以 此 做 為 動 員 僧 伽 羅 族 群 的 論 述 材 料 。 Steven Kemper, The Presence of the Past. Chronicles, Politics, and Culture in Sinhala Life. pp. 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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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協調,問題是當時這些阿羅漢為何會有如此自相矛盾的論述?以下將由王權、

僧伽與教法;罪、宗教倫理與救度;國王、彌勒與救度三個面向討論之。

一、王權、僧伽與教法

國王與僧眾在世俗與神聖領域中各自努力,卻又權力交錯,互相依賴,王權 與僧伽在錫蘭如何影響教法的轉變?以下將由大寺派史觀,國王的角色,政教關 係與佛教在地化等四方面討論之。

(一) 大寺派史觀

伽摩尼王的事蹟在《島史》只有簡短提到他做了很多功德,過逝之後生兜率 天,228《大史》作者用十一章的篇幅撰寫其英雄事蹟,別具用心地塑造一位上座 部佛教國王的典範,其中有其宗教與政治目的,藉由伽摩尼王對泰米爾人發動戰 爭,將佛教與楞伽島及僧伽羅人結合,以此為號召對抗泰米爾人的侵略與威脅;

另一方面國王為了佛教殺害泰米爾人並且統一全島,對僧伽羅的佛教徒而言有其 正當性,而阿羅漢的說法是支持護教不遺餘力的正義之王,教法之安住與經典之 教義,孰輕孰重,以大寺派的立場而言,不言可喻。

(二) 國王的角色

佛教對國王角色的期待由《起世因本經》中維護社會公義與秩序,到佛陀時 期則是尊敬與護持僧伽,在阿育王時期為了僧伽的清淨與團結開始涉入僧伽的運 作,伽摩尼王時期維護教法的安住成為國王的重責大任,在物換星移及外在環境 改變的情況下,國王的角色不再只是布施護持僧伽,當佛教面臨存亡之際,國王 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教法生存,雖犯下殺人重罪,為了教法的生存與延續,阿羅漢

228 韓廷傑譯 《島史》頁,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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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須與國王立場一至,因而合理化國王殺人之罪行。

(三)政教關係

在佛陀時期宗教秩序高於政治秩序,佛陀是宗教領袖,法的指導者,國王致 力於世俗領域,護持僧伽與教法但不介入僧團運作;伽摩尼王時期王權與僧伽之 間形成互利共生的權力結構,王權利用佛教鞏固其統治權威,僧伽也開始涉入世 俗政治領域,影響王權政治運作,國王支持僧伽與寺院的日常開支,並且維護僧 伽的利益與特權,在這利益衝突(interest conflicts)的關係中,阿羅漢如何能秉持宗 教師的立場,協助國王意識到自己的罪過?在僧伽過度依賴王權護持的情況下,

僧眾失去其教法指導者的超然地位,雖然擁有教法詮釋權,礙於國王威權與自身 利益而對經典核心教義有一番新的論述與觀點。

(四) 佛教在地化的影響

佛教由印度傳至錫蘭之後,首先須建立僧團才有可能進一步傳播至社會各階 層,而在這過程中須借助王室的權勢與金錢,在國家力量大力支持下,僧團漸漸 組織化、機構化,發展成具有宗教性、社會性與政治性的教團,而在地化之後,

佛教結合民族與國家,而成為僧伽羅人的國家宗教,教法的存亡與楞伽島的僧伽 羅人息息相關,三者成為命運共同體,阿羅漢因此對國王的罪業提出現新的詮釋 與觀點,國王殺人是為了教法、民族與國家,在此情況阿羅漢選擇支持國王的立 場,因而說出生天與未來佛之論述,為國王殺人的罪行解套。

二、罪、宗教倫理與救度

在前述因政、教、史等外在因素,影響僧伽對佛教基本教義之詮釋,然而有 關伽摩尼王的罪與救度問題,阿羅漢合理化其罪行之說法,是否可由佛教之宗教 倫理與救度的角度,理解教史對國王害生之處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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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教倫理與除罪

佛教的倫理系統主要由戒律與因果業報理論所建構,違犯戒律會構成心理負 擔,形成倫理上的罪,倫理上的罪部分可由懺悔機制清除,如殺人這種重罪會有 業力存在,在因緣成熟時仍會有果報的懲罰,犯罪者因而冀望藉由符合倫理的德 行與虔敬之善行,轉化罪惡的報應。229 在佛教倫理的救度系統中,懺悔與累積福 德善業是有可能轉變業緣因而重罪輕報,不過伽摩尼王所犯的殺人罪,沒有經由 懺悔處理罪的問題,雖然王有許多善業,在佛教的倫理系統中,是無法完全除罪,

那麼國王的罪是否可能由佛教其他的救度系統處理罪與果報的問題?

(二) 罪惡與救度

整體而言救度的想法是為了要處理人的罪與邪惡,諸如焦慮、疾病、悲傷、

感覺卑賤、恐懼死亡等,因而尋求療癒並去除這些邪惡的元素,冀望得到權力、

財富、地位與光明的未來,甚至是好的來世與人生的解脫。全方位的救度是提供 人們脫離所有無法容忍的情況,不只是具體的不舒服或抱怨,在廣泛的救度光譜 中包含解決日常生活中各種疑難雜症,瑣碎複雜的問題,乃至提供個人的利益與 福祉,甚至跨越到光譜的另一端,處理人生超越性的問題,諸如好的來生、死後 去處與解脫等。佛教認為人們所處的娑婆世界充滿各種苦難(suffering),人生的本 質也是苦(dukkha),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得涅槃,徹底解脫生死輪迴,除此之外仍 有其他得福樂之救度途徑,例如:世間樂土,生天享福,跟隨彌勒於未來成佛等。

229 韋伯認為任何違反倫理的行為皆構成罪惡,對於罪惡的懲罰與報應,個人冀望由虔敬的行為

得到解脫或救贖,因而發展出對救贖的期待,希望藉由德行與神聖的力量化解個人的罪惡,由 邪惡的沉淪走向善的聖潔。韋伯 著,康特.簡惠美 譯,《宗教社會學》,頁 55-57。在佛教 倫理中可藉由懺悔與善行處理部分罪的問題,不過業的影響力仍在,無法因善行而一筆勾消所 有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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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對國王而言此生得涅槃恐怕不是那麼容易之事,那麼伽摩尼王在佛教倫理系 統中無法處理之罪,是否可能由生天成為彌勒弟子並於未來成佛,因而解決殺人 之罪業與果報問題?

三、國王、彌勒與救度

阿羅漢身為教法專家,對於害生、懺悔與因果業報這些基本教義應是相當熟 稔,不過面對國王的威權與教團的利益,《大史》的作者試圖從經典教義為國王 的罪找到可能的出路,也藉此彰顯大寺派的史觀與立場。因此《大史》作者安排 國王死後生兜率天成為彌勒的弟子,這樣的說法與因果業報理論衝突嗎?伽摩尼 王、未來佛與錫蘭的政教救贖史之間有何關聯?以下將由轉輪聖王、彌勒與王權;

伽摩尼王與彌勒信仰;伽摩尼王、未來佛與救贖史等三方面討論之。

(一) 轉輪聖王、彌勒與王權

彌勒在過去生中曾是轉輪王,在位期間即發願未來將修佛道得證悟,並且如 世尊一樣致力於弘揚佛法,佛陀在過去生中也多次為世間轉輪王,最後轉世修道 成佛。再者彌勒也是佛陀授記的未來佛,親自指定的傳法繼承人,由世間最高成 就者,轉而成為未來法統接班人。231 除此之外《長阿含經》中記載儴伽轉輪聖王 一切功德圓滿後,於彌勒世尊現世時,剃髮鬚披法衣,出家修行,證悟佛道。232 佛教理想國王的典範,最後仍是以出家修道為究竟之終極目標,在此也透露出佛 教王權之階序低於證悟成佛之果位。阿育王是佛教歷史上的轉輪聖王,王歸依並

230 Steven Collins, Nirvana and Other Buddhist Felicities. pp. 102-110.

231 Padmanabh S. Jaini, “Stages in the Bodhisattva Career of the Tathāgata Maitreya.”Maitreya, the Future Buddha. pp. 55-56.

232 《長阿含經》,CBETA, T01, no. 1, pp. 41c22-42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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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於佛法僧三寶,建立以法征服(dharma vijita)世人之大帝國,並且創下新三寶,

將佛教王權、正法(教法)與佛教國家三者合一(triad),形成三足鼎立之佛教王國治 理模式,在後阿育王時期的南傳佛教,將固有之三寶加入第二層次之新三寶,而 成為南傳佛教國家政教合作之統治模式。在此新三寶中之主導人物為佛教國王,

將佛教王權、正法(教法)與佛教國家三者合一(triad),形成三足鼎立之佛教王國治 理模式,在後阿育王時期的南傳佛教,將固有之三寶加入第二層次之新三寶,而 成為南傳佛教國家政教合作之統治模式。在此新三寶中之主導人物為佛教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