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各版本書寫範式六維面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作品定位」維面各版本異同解析
作者書寫作品,寫就出版成為書,必然要為書(作品)給定一個名稱,方便 他人稱呼。作者給書命名通常依據書的內容特性、考量訴求的讀者等。作者身分 屬性的標示,則視作者在書寫過程實際扮演的角色(作者/改寫者/編著者…)
而定。作者給書名命名、標示作者身分屬性,就是在對寫就的作品(書)給身分 定位,本研究稱為「作品定位」。傳記類圖書是很特殊的一種文類,有它給書定名、
標示作者身分屬性的方式,本研究即是從這兩個指標,觀察分析八本兒童版鄭成 功傳記作者在作品定位上提供如何的範式。分析數據參見表 4-1-1:八版本「作品 定位」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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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會受到內容屬性的制約,如學術性論著的取名與文學性圖書顯然就有不同的考 量。傳記類圖書是很特殊的一種文類,當然也有它的命名方式。本研究即把書的 命名範式,作為觀察作品定位分析的第一要項。
綜觀坊間傳記類圖書書名,可歸納不外兩大類型的結構方式。一是單一書名 無引、副題;一是主書名之外,另加上引/副題(加在主書名之前為引題,加在 主書名之後為副題;主書名、引副題,通常以字體大小做區隔)。本研究的書名範 式,即以這兩大類型為基準,再細分比較。
(一) 範式多元,「傳主全名」是共同要素
就書名的結構方式來看,兩大類型的命名方式(單一書名、加附引/副題)
都各有版本採用(參見表 4-1-1)。第一類可再細分為「傳主全名」(鄭成功)、「傳 主全名+傳」、「傳主全名前冠加尊稱」三種;第二類則細分為「引題(尊稱)
主書名(傳主全名)」和「主書名(傳主全名)副題(尊稱偉業)」(未見有同時 加附引題、副題的),合共五種。八本傳記竟然就提供了兩大類五種命名範式,
說兒童版鄭成功傳記的命名,呈現多元面貌並不為過。而不論哪一種書名範式,
都含有「傳主全名」,此點基本上也是兒童傳記、成人傳記共同的特徵 1。另再 從時代別、作者性別來看,八版本命名方式並未出現明顯的差異。
(二) 純傳主全名(畫龍)、加附尊稱偉業(點睛),兩種範式皆受青睞
從表 4-1-1 顯示的數據來看,採用單一書名(5/8),多於主書名加引副題的
(3/8)。細類的比較上,單一書名純「傳主全名(鄭成功)」的最多(單一細類 佔 3/8),傳主全名(八本皆呈現在較重要的主書名中)之外有添加尊稱偉業的,
各細類合計則佔了半數(第三至五細類共 4/8)2,可說兩種皆受到青睞--前者 簡潔素樸、便於選購辨識和圖書館歸類;後者用來彰顯傳主民族英雄的歷史定
1 近年台灣坊間也有少數傳記書名未呈現傳主全名的,但目前應仍屬罕見。例如《林家次女》(林 太乙,1996,九歌出版)、《來自清水的孩子》(游珮芸文,周見信漫畫,2020,慢工文化出版)。
2 分別是《民族英雄 鄭成功》(東方版,1969)、《鄭成功 反清復明的民族英雄》(光復版,1984)、《國 姓爺鄭成功》(聯經(李)版,2002)、《黑水溝的領航者 鄭成功》(三民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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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書名關乎讀者的閱讀選擇,給兒童看的傳記,後者書名畫龍(呈現傳主全 名)又點睛(點明傳主人物特性、增加訊息),應是較能吸引兒童的做法。
進一步看四本書名有加附尊稱美名或豐功偉業的,內涵分別是「民族英雄」
(東方版,1969)、「反清復明的民族英雄」(光復版,1984)、「國姓爺」(聯經(李) 版,2002)、「黑水溝的領航者」(三民版,2007),四種都是正面、帶有頌揚意 味的命名,未見有能反映傳主鄭成功形象多元或具爭議性的命名方式。要說較 可喜的,就是解嚴以後較晚近出版的兩本(聯經(李)版、三民版),擺脫傳統政 治教條意味濃厚的「(反清復明的)民族英雄」,分別採用「國姓爺」、「黑水溝 的領航者」,兩種命名較顯親切、生動活潑。特別是後者反映了台灣的鄉土/歷 史特色--「黑水溝」是台灣海峽的俗稱,先民渡海艱難是共同的歷史記憶,
以及傳主鄭成功領軍驅逐荷蘭殖民,帶領漢人先民渡海來台,首度在台灣建立 漢人社會的史實。而作者姜天陸是關懷鄉土的資深作家3、兒童文學/教育家,
且出身於台南,此點可見書命名有作者專業背景的差異。
(三) 兒童傳記書名加標「傳」的問題
值得特別討論的,是益群版唯一一本書名有加標「傳」的《傳成功傳》。觀 察坊間兒童傳記類圖書,較常見是在叢書名標示「傳記」,較少在書名加標「傳」。 例如本研究的八本傳記中,就有五本叢書名含有「傳記」4,在書名加標「傳」
的僅益群版一本。益群版在叢書名標示「傳記」,同時書名也加標「傳」(不免 給人累贅的感受),原因除了是配合整套傳記叢書命名的一致性,研究者推測應 該跟作者專業背景也有關係。作者廖漢臣曾服務於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現國史 館台灣文獻館),可能受傳統史書紀傳體的影響,他會認同在發表的傳記書名加
3 姜天陸於 2019 年獲得台灣文壇的兩項大獎:第 15 屆「林榮三文學獎」短篇小說首獎〈擔馬草水〉 、 第 16 屆「浯島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胡神〉,皆是台灣鄉土題材。
4 分別是「世界偉人傳記叢書」(東方版,1969)、「中華偉人傳記叢書」(益群版,1974)、「世界兒 童傳記文學全集」(光復版,1984)、「中國名人傳記」(光田版,1999)、「Let’s Read 讀讀樂.傳 記類」(聯經(李)版,2002)。參見表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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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傳」,應是可理解的,而這一點多少也反映書命名呈現作者專業背景的差異
(益群版的章節布局也最具典型,參見本章第五節的討論)。
如前面第(一)項所述,書名呈現傳主全名,基本上是傳記類圖書共通的 範式,那麼傳主全名之後還需再加標強調文類名稱「傳」嗎?哪些類型的傳記
(自傳/他傳;全傳、大傳/小傳;正傳/外傳;文字/圖像傳記……)需要 在書名加以強調?5 傳記書名加標「傳」,是為了避免和其他虛構性文學創作產 生混淆嗎?例如單就書名來看,《亂世英雄 鄭成功》6、《台灣之父鄭成功》7是 歷史小說還是傳記?《廖添丁》8、《媽祖林默娘》9、《賽德克:莫那.魯道》10 是傳說、人物/歷史故事,還是傳記?坊間常見多種版本以「虎姑婆」、「白賊 七」、「傻子伊凡」、「福爾摩斯」等人物稱號為主書名的,為何書名通常不加標 文類名稱?圖書書名加標文類名稱(例如「傳」)以為自己「驗明正身」,在吸 引讀者選讀上,較有加分的效果嗎?
研究者認為傳記類圖書書名是否加標「傳」,並無所謂對錯的問題11,影響 讀者辨識書文類的因素也不只在於書名(叢書名、廣告推薦語,乃至封面圖像 等也都會發揮作用),但對兒童讀者而言,兒童傳記書名加標「傳」,在辨識度、
吸引力的影響上,還是很值得拋出供學界、出版界、作家乃至讀者等各端,共 同來交流討論。
5 例如獲得 1988 年美國紐伯瑞(童書)獎的傳記 Lincoln: A photobiography,是在副題加上「照片 傳記」,強調採用的表徵媒介。以較豐富的歷史照片敘介林肯,這點也是該書獲獎的原因之一。(作 者:Russell Freedman,出版者:New York: Clarion Books)。台灣兒童版鄭成功傳記也有以漫畫呈 現,書名標示「畫傳」的--國立編譯館(主編)、張世明(編繪)(1998)。鄭成功畫傳(上)
(下)。台北市:南天。
6 詹素嫻、楊文考(譯)(2000)。亂世英雄 鄭成功(原作者:白石一郎)。台北市:商鼎。(原出 版社:東京:每日新聞社)
7 秦就(2002)。台灣之父鄭成功(台灣第一世家 2)。台北市:實學社。
8 方素珍(文)、蔡達源(圖)(2008)。廖添丁。台北市:青林。
9 鄭宗弦(文)、曹泰容(圖)(2016)。媽祖林默娘。台中市:晨星。
10 蔡明原(文)、金姵池(圖)(2011)。賽德克:莫那.魯道。台北市:聯經。
11 例如獲得 2011 年美國亞馬遜暢銷排行榜冠軍,傳主賈伯斯唯一授權出版的傳記 Steve Jobs(作者:
Walter Isaacson),同年在台灣、日本皆發行翻譯版,分別是《賈伯斯傳》(天下遠見)、《スティ ーブ.ジョブズ》(講談社),英、日文版書名皆不加「傳」,台灣中文版有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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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作者身分屬性範式
傳記在成人文學、兒童文學都是特殊的文類。兒童文學的教科書中,傳記常 是歸為非虛構類的訊息圖書(information books)。它的內容主體是傳主真實的生涯 事蹟,書寫需以史實/生活事實為主軸依據,不容作者任意想像--依楊正潤
(2009)的說法,想像虛構是傳記作家作為書寫主體的一種「受到嚴格限制的」
權力(頁 532)。換言之,傳記的構思書寫是有所本、有所侷限的,在所有文學類 型中,屬於原創空間、原創濃度相對較低的創作。因此,傳記作者的身分屬性究 竟要如何給定位,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傳記的作者,與童話、小說乃至詩歌的作者,作者身分的「創作屬性」一樣 嗎?從表 4-1-1,本研究八版本傳記的作者身分屬性標示,出現四種範式,包含「著 或文」(4/8)、「改寫」(1/8)、「編著」(2/8)、「故事」(1/8), 可見各家看法不一。
標示「著或文」的版本佔了半數(華國、光復、三民、聯經(牛)版),比照坊間各 類圖書,是對文字作者最常見、慣用的定位方式。益群版作者廖漢臣曾是台灣省 文獻委員會委員,光田版作者林樹嶺是兒童作文與閱讀指導方面的專家,曾出版 多部兒童傳記,兩位都以「編著」具名。較特別的是聯經(李)版標示「故事」,強 調將史實內容情節化的趣味,應是為吸引兒童讀者的青睞。以及東方新舊版內容 無差異,作者都是陳浴沂,舊版原標示「寫作者」,新版由林文月主持後,改以「改 寫」具名,可見對於傳記作者身分的「創作屬性」,主編林文月是有她看法的(東 方版該系列叢書各本都標示「改寫」)。
由於傳記的創作,是從史料文獻或透過採訪記錄等方式來擷取資料,書寫入 文的生涯事蹟、時代背景皆不容許異動,為了藝術目的而加入想像的部分(例如 情節化、虛構的對話和內心獨白)也要求有事實根據和客觀合理,因而傳記作者 身分的「創作屬性」,是否應與一般文學創作常用的「著或文」或「故事」有所區 隔?研究者認為,如是參考現成已出版的成人傳記,加以重述的,是為「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