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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非理論性意識:自我建構

第一節 作為欲望的意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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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非理論性意識:自我建構

胡賽爾的意向性理論其本質在於意識,它總是對某物的意識。萊維納斯認 為胡賽爾強調的這種對象是理論性的、視覺性的,而海德格則擴展到了情緒 (sentiment) 的意向性,儘管情緒也是針對某物,但不是理論對象,而是一種佔 據情緒的東西。海德格對「此在」的揭示就已經不以沉思的理論態度來進行,

而是以「此在」對其自身生存的關切 (Sorge)。「所有的唯智主義哲學—經驗主 義或理性主義—都尋求認識人,但他們只是通過人的概念來認識,而把人的生 存的實際性的意義撇在一旁」。220 然而這樣的推進並無法滿足萊維納斯,他認 為我們與世界的關係儘管首先是一種帶有感情色彩的相互作用,但非如海德格 那樣源自對自己的關切。儘管在上一章我們解釋了他如何重新回到「意識」的 概念,但在其所談的意識中,「我」與世界的關係,非如胡賽爾那樣,只在表 象的意向性意義上建立關係,那只使得在這種方式下運作的「我」,最終只是 孤立的「先驗自我」,換言之,無法真正面對世界。萊維納斯也拒斥海德格的 做法,在「使用」的意義上建立起物我關係,這缺失在於醉心於自己的存有中,

同樣也無法建立與世界真正的關係。(之後我們會談到他者與事物自身的關 係)。萊維納斯在《從存在到存在者》便對主客、物我間的關係有了新的構想,

而這構想在《整體與無限》中成熟。這成果便是將意識採以「欲望」的意義來 解讀,在這意義下意識不僅具有退回自身、持存自身的功能,亦含藏著超出自 我、朝向他者的可能。本章所論述的部分著重於自我持存,這特別是在《整體 與無限》的第二部份在〈內在性與經濟〉中談的。

第一節 作為欲望的意向性

就推論的順序上,在《從存在到存在者》一書中似乎是倒過來的。在接近 結尾的部分才談如何定義「意識」的地位,卻在前面的章節就已經開始在談它 的作用。「『意向』這個概念最準確地概括了這種[與世界的]關係。」221 當然,

或許這是他在順著海德格的理論之際,卻又必須產生區隔的作法,導致這部分 的論述是過快的、簡略的。但是對於意識作為一種內在的意涵,在這樣的敘述 中以具有其大致的輪廓。

有別於存在之關切 (le souci d’exister),他談的是意向。在這裡我們所看到 的意識,其作用似乎不在於什麼「給予存有意義」或是對對象的掌握∕理解,

而是:「只在迴避存在的同時意識提供了存在的可能性,世間的生活就成為意 識。」222 他與海德格的差異在於,以工具為基底的世界總是有一個「目標」作 為引導,而萊維納斯自己談的世界則是透過「意識描述的是一個封閉的圈,意 識留存其中,並取消一切外在目的。」223 另外,從論述的使用上也可看到,意

220 孫向晨著,《面對他者:萊維納斯哲學思想研究》,上海,上海三聯,2008, 頁 63。

221 Emmanuel Lévinas,De l’existence à l’existant: Librairie Philosophique, 1963, p. 56.

222 Ibid., p. 70.

223 Ibid., p.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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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的作用不再是把對象從背景中「抓取」出來:

存有之關切—這種在存有學上的延伸—不包含意向的成份。當我充滿欲 望時,我不會為存有而關切,而會沉浸於我所欲求的對象,那個能完全 平息我欲望的事物中。我會無比真誠。…「意識」正意味著一種真誠。

一旦我們把「在世界的存有」看做意向,我們就首先肯定了世界是意識 的領域,而且無論如何,意識的典型結構支配著潛意識對世界的滲透,

並賦予它們以意義。224

在《從存有到存有者》第二章一開始即表示,他在使用「意向」這個概念時與 胡賽爾的差異在於,他認為我們在使用「意識」一詞必須取其通俗的含意,即 包括那激起它的欲望。225 照後來的論述脈絡,萊維納斯似乎有把欲望等同於意 識的意圖。對於此點,他在《整體與無限》第二部份提到關於意向性的部分,

除了第一章第一節以標題的方式出現外,整個第二部份在談的是享受或需要。

他的說法為:

享受作為生命與其內容相關連的方式,難道不是意向性—在這個詞的胡 賽爾的意義上,在一種被廣泛接受的意義上,在作為人類實存的普遍事 實的意義上—的一種形式?生活(有意識的生活和即使是潛意識的、比 如意識所預測的那種生活)的每一環節,無不處於與不同於這一環節本 身的另一環節的關係之中。人們知道這一論斷據以展開的那種格式,即 任何感知都是關於被感知物的感知,任何觀念都是關於一個被觀念化者 的觀念,任何欲望都是關於一個被欲望者的欲望,任何激動都是關於一 個激動人心之物的激動;而且,關於我們存在的任何模糊的思想都是朝 向某物的。226

萊維納斯在思索主體性的功能時有其發展的過程。換言之,意識與欲望、需求 的關係並非一開始就確立的。對此,或許先回到較早的文本來尋找其發想的起 源。在《論逃避》中,意識一詞幾乎沒有特別被重視,即便出現也不是什麼決 定性的概念。「自我」作為存有者與世界的關係是建立在「需要」之上。雖然 他批評傳統哲學在談需要時總是以「缺乏」來理解,認為「需要」所完成的不 只是一個將空缺填滿的動作。「需要」更重要的特點在於其所引起的不適感 (malaise),因此「需要」朝向滿足以緩解這種不適感,之後伴隨的便是緩解後 產生的愉悅 (pleasure)。「需要」除了用來說明朝向對象的關係之外,更重要的 是它具有引起這個朝向的動力(儘管是以不適感的方式)。這個時候萊維納斯 還沒發展出他自己所專用,關於「欲望」的概念,但架構上是相同的。這個證

224 Emmanuel Lévinas, De l’existence à l’existant: Vrin, 1963, p. 57.

225 Ibid., p. 56.

226 Emmanuel Lévinas, Totalité et infini: essai sur l’extériorité: Martinus Nijhoff, 1971, p.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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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出現在《從存有到存有者》中:

有別於需求,柏拉圖關於缺失而產生的消極樂趣的理論,忽略了欲求對 象所許下的諾言,而欲望是像懷抱喜悅一樣銘記著這個諾言的。這種喜 悅和任何欲望的「品質」或「心理學性質」毫無干係,它不視欲望的激 烈程度而定,更無關於那種與欲望形影相伴的淡淡的激動的魅力。227 在這個階段中萊維納斯區分了「需要」與「欲望」兩個不同的層次,這個區分 在「吃」與「愛」的例子中最為典型。但在定義上我們似乎能發現某種不一致 的現象。例如,他說:「欲望與欲望對象的關係構成了世間生活的一個典型形 式,其特徵就體現在欲望與欲望的滿足之間徹底的對應關係上。欲望完全清楚 它欲求的是什麼。而食物可以分毫不差地讓這種意向變為現實。」228 如果按照 需求與欲望的嚴格區分,在這裡使用的應該是「需要」與「需要對象」。或者 這是一種刻意的混用?按照《從存有到存有者》的區分,「吃」是屬於經濟活 動和世界,「愛」則是在那之外。229 但對「愛」的描述卻是:「一種無法熄滅 的、本質的飢餓」, 然後推導出「欲望其實是一種沒有目標的飢餓」。230 甚至 還有更進一步的「肉欲 (volupté) 則是對一個越來越高昂的承諾的追求。沒有目 標,也望不見終點。肉欲投入了一個無限、虛空、令人暈眩的未來。」231 或可 以說萊維納斯稱這種僅只追求我自己的構成著的整體、追求同一之存有的努力 為 「需求」(besoin)。他把需求與形而上學的欲求(désir) 嚴格區別開來。232 就目 前的成果來說,萊維納斯在說明存有者與世界之關係時原本強調的是存有結構 上的動力,而非只是給出一個認識的結構。因此他在談與世界或事物的關係時 傾向用欲望來強調這個動力或肉身性的特質。

此外,對於為什麼他要採用「欲望」一詞,在〈哲學與無限概念〉一文中 也可看到解釋:「我們選擇的這個標示這種驅動力的和膨脹的術語,這個趨於 超越的術語,是與愛的情感和需要的貧乏相對立的。它在充飢、止渴和舒緩感 覺之外,存在著他者,絕對的他者,欲望超出了這些滿足…」233 萊維納斯指出

「欲望」是離開我們所居住的地方,轉向一種在我們之外的異在,轉向一種彼 在。234 因此作為欲望的意識,其結構就不再是嚴格的能思、所思的對應關係,

而是能朝向無限的超越建構活動,是通過「超越」的具體之路,如果無限、超 越的意義本來就不可設定為某種意識的對象。關於「超越」的主題自《從存在

227 Emmanuel Lévinas, De l’existence à l’existant: Vrin, 1963, p. 59.

228 Ibid., p. 65.

229 Ibid., p. 66.

230 Ibid.

231 Ibid.

232 赫伯特‧施皮格伯格 (Herbert Spiegelberg) 著,王炳文、張金言譯《現象學運動》,北京,

商務印書館,1995, 頁 813。

233 Emmanuel Lévinas, ‘L’idée de L’ infini,’ En découvrant l’existence avec Husserl et Heidegger:

Librairie Philosophique, 1974, p. 174.

234 Emmanuel Lévinas, Totalité et infini: essai sur l’extériorité: Martinus Nijhoff, 1971, p.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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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存在者》即大致底定,萊維納斯指出那是透過柏拉圖所指出最為空泛的指引,

它指向的不是存有,而是之外的善。這個主題另外還必須連接到「不可見」的 說法。孫向晨指出這是來自柏拉圖的《理想國》:「除了研究實在和不可見者 外我想不出任何別的學習能使靈魂的視力向上。」235 萊維納斯區分了兩種「對 象」:可見的實在與不可見者,前者可以通過感知來把握,而後者「不可見 者」則是以「欲望」才能指向。此外,對於超越一詞的涵義,萊維納斯亦作了 字源學上的說明,他將之拆為「朝上」與「站著」。這「向上」表明了某種至 高性,這並非物理意義上的高度而是指超越存在的向度。「不可見的」在柏拉 圖那裡就是「善」的觀念。萊維納斯借用了柏拉圖「不可見」的概念,認為

「欲望」的對象就是不可見的、不可表象的、不可概念化的東西。欲望的對象

「 被理解成他人的他性和至高者的他性」236

但是在使用欲望這個概念時難以避免的有一種混淆或模糊,亦即,有時候 在萊維納斯的表達中,欲望似乎有其指向的對象,且可以被滿足。這裡容易產 生的質疑是:究竟對萊維納斯來說欲望究竟是可滿足或不可滿足?或許我們可

但是在使用欲望這個概念時難以避免的有一種混淆或模糊,亦即,有時候 在萊維納斯的表達中,欲望似乎有其指向的對象,且可以被滿足。這裡容易產 生的質疑是:究竟對萊維納斯來說欲望究竟是可滿足或不可滿足?或許我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