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非意向性意識:極致-救援
第三節 先於自我意識建構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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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名詞做了極有意思的分析。對格 (accusatif) 的「se」不能導致來自主格的格變 化。他把對格跟告發連在一起。507 所以他認為對主體性最合適的稱呼不是名 詞而是代詞,這個代詞不是自我而是本我,是第三人稱賓格的形式,這種形式 從某種意義上表現出主體被困擾、被糾纏、被控訴的狀況。508 意向性的意志,
無論它是明顯的還是不明顯的,它在確認存在者的現實存在這一意義上是確定 的;或者說它是由相信存在的信念懸擱這一意義上是中性的。509 這樣的語句談 的其實是意向性意識,就另方面,對格的、具有反身性的感受,脫離了回到自 我的過程。或者說它不具有能力回到由意識所構成之 「自我」的家園。在《異 於存有或本質以外》中萊維納斯很常將鄰近性、空門、感受性連用。用意在於 說明作為被動性的鄰近性亦非某種明確的條件或予料,而是模糊不清的感受,
甚至是一種自己都不知道、在我犯任何罪之前的承擔。亦在此意義下,它具有 強迫性,對我來說是 「不得不如此」。
這種在鄰近性所開啟的深淵中,主體撇見了無限性的可能。所有固定的象 徵、意義皆被消除,在這意義下萊維納斯以「痕跡」、「朝向上帝」等詞來說 明。因為全然不可主題化,所謂的鄰近,也只能抓住他者的徵兆,而非具體象 徵。萊維納斯在感受的層次上開闢了無法還原成邏各斯的思路。510 鄰近性代表 者我與他者真正的「相遇」,511 是未曾表陳出來的呈現的特殊情況,是絕對的 坦率。這種坦率不是一種主題化的說明,而是打破固有的氛圍,這樣一種不可 還原的接近可能會打亂秩序--這是我們下一節的主題。在萊維納斯的思路中,
存有或不存有的思考導向主題化、對象化和存有學的立場,脫離它我們也許就 能擺脫世界或存在。在此狀態下,他認為我們也許可能相互接近或被接近,而 這也就是他所追問的。但我們必須留意,這種探詢並沒有很快的要把上帝想成 某種至高的存在,或者把祂看成是比任何鄰人更偉大的他人。萊維納斯的工作 是希望在談論上帝之前,先談論接近,並解釋聲音從哪裡來,如何描述其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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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先於自我意識建構的替代
507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 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頁 216.
508 居伊‧珀蒂德芒熱著,劉成富等譯,《20 世紀的哲學與哲學家》,北京,鳳凰,2007, 頁 306。
509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頁 216.
510 Ibid., P. 204.
511 鄰近性作為相遇來自於馬丁布伯(Martin Buber 1878–196)的啟發,此點萊維納斯在〈馬丁•
布伯與當代猶太教〉一文中有特別說明。 「the Meeting is a particular case of a presence that is not representation, that is absolutely straightforward, the most straightforward there is, straightforwardness itself and yet straightforwardness that is not thematized. That the immanent sphere can be broken, that an irreducible proximity can disturb the order—this is surely the great theme brought to us by Buber’s philosophy. 」(Emmanuel Lévinas,‘Martin Buber’s Thought and Contemporary Judaism,’Outside the Subject, translated by Michael B. Smith,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19.) 512 Emmanuel Levinas, ’Martin’s Thought and Contemporary Judaism,’ Outside the Subject, Edited by Werner Hamacher & Davide E. Wellbery: Stanford, California, 1994, p.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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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安居」是把陌生性的他者化歸為我的熟悉領域,作為我的內在性。
去談不可接觸的他者的建構便不能以相同的模式,萊維納斯所提供的方法是以 反轉的方式進行,即以「自我」的熟悉性,去換他者的陌生性。用一般詞彙來 講,就是「犧牲」,以我自己的所有給予向我呼喚的他者。萊維納斯認為,我 (moi) 正是存在著的存在者的存在 (de l’être de l’étant)在人類領域的危機。這種 存在的危機,不是因為這個動詞還有什麼語義學上的秘密需要別人去理解,從 而要召喚存有學的力量,他認為應該是開始問我自己:我的存在是否是正當的,
是否有正當性,是否我的「此在」中的那個「此」其實早就已經是在侵占什麼 人的位置了。513
這樣的一個質疑,他並不需要一種像是提供新訊息的理論性的回答。相反 的,它所召喚的是一種責任,而且,這種責任也不是某種因為知識沒能配上存 在於是為了對知識進行安慰而採用的權宜手段;相反的,它是他者的那種倫理 性鄰近的最高點,而這種鄰近是處於一種社會性之中。萊維納斯認為,所謂人 或人性,即非意向性意識的運作。在此運作下是向著那種內在性迴轉,要向著 不安在意迴轉,要向著它的那種能力,即擔心憂懼非正義勝過擔心憂懼死亡的 能力迴轉,亦即,要向著那種寧可受苦也不做不義之舉的意志迴轉,向著「熱 愛那能使自己的存在正當的甚於那能使自己存在的」這樣一種迴轉。514
在責任與鄰近的方式下,意識活動的結構不見了,或者說它以不穩定的方 式呈現著,沒有固定的對象,也沒有固定的主體。在這種意義下也難以去談建 構這件事,是以只能確立的是即便有所為的建構,也是在無秩序的方式中進行。
「一種由人質,由抵押品所承擔起的責任。事實上,只有到達了這一點,我們 才能把那個他者替換回來。」515 這定調了萊維納斯關於將他者掌握為「一」的 方式。單純的這樣描述有其不諦當之處,因為「將他者掌握為一」這樣的描述 裡包含了將某個對象當作主題,且它是作為同一 (identity) 的事物而被我們所認 識。而這種運作方式恰恰是對他者性的抹殺,換言之,不可能以這種方式來討 論他者。對比於此,萊維納斯以「替代」一詞來說明他者的一致性。
在〈替代〉中一開始便從意識的作用談起,論及意識之所以能確認各個存 有物,是透過其顯現的各個側顯 (adumbrations)。而對自我意識也可以在時間的 各個相位中確認自己。在主題化的作用下散落的影像、側顯、相位意識總是能 以統一的方式被掌握。換言之,意識總是透過同一性 (identity) 來掌握一個存有 者。這種掌握萊維納斯認為是透過羅各斯 (logos) 的同一性而呈現的。516 同一化 或主題化的作用,他認為其所遵循的便是某個秩序的規則。也正是如此,所以 在存有學向度中一切事物都已經是秩序化的結果,因此沒有所謂的風險、擾動 或意外。這是以主動性為基調的意識之職能;他者所代表便是秩序之外的意外。
513 Emmanuel Lévinas, Éthique comme philosophie première: Éditions Payot & rivages, 1998, p.105.
514 Ibid.
515 Ibid., p. 99.
516Emmanuel Levinas, ‘substitution’, Basic philosophical Writing, Edited by Adriaan T. Peperzak, Simon Critchley, and Robert Bernasconi: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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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同樣是為了表達兩個向度之間差異卻有關連的方式,兩個向度的同一性採 用的是 archy ∕ an-archic 這組區分。前者用來說明透過同一性秩序而對某個主題 的掌握;後者則專屬於他者的秩序。雖然在理解上仍可以當作一種「秩序」,
但它本身所指的是對秩序的突破。Anarchy 一詞就字面解釋上為「無政府」,
有時候萊維納斯會用 an-archic 來表達,除了表達其在字根上的關係外,意義或 許也在表達與政治實體無關。Anarchy 談的是一種對秩序(特別指羅各斯)的 拒絕。但也不能把這一詞想成「無序」,因為這仍是一種主題式的想像,仍是 某種秩序。萊維納斯給予這一詞的作用在於「使存有學的運作暫停,這種運作 就是意識」。517 當他者以鄰近性的方式迫近,這個迫近在於承擔了他者之死所 具有的壓力。在〈替代〉中則才更進一步的說,這種壓迫 (persecution) 在於表 明一種態度,在那之中自我受到觸動並從意識脫逃。萊維納斯認為這種「意識 的反轉」518 是被動的。而這個被動是「比所有被動性還要被動的被動」,這也 是他在《異於存有或本質以外》反覆說明的,這種被動性是對比與意識的意向 性而說的。在萊維納斯的觀點中,在存有學向度中的「安居」或「在家」(chez moi),「是一個存有者實行在它自身的力量,它的意志與君權,那是與自己的 等同與對自己的掌控」。519 這自我控制的成果呈現為「自我」(ego) 或者在〈替 代〉一文中特別以「為己」(for-itself) 來稱呼。
這種特殊的方式,使得主體不再是主體。萊維納斯嘗試以 「自我的回響」
這種方式來談建構的起點。這所要強調的是其起點不再是在 「自我」這一端。
而是在意向性意識的彼端。同一性的問題最終指向主體性的問題。同樣的,傳 統以來的主體性定義並無法滿足萊維納斯的探究:「難道意識已經窮盡主體性 的概念?難道在自我中不是有個條件仍無聲的化約到意識中?難道自我與意識 的「為己」是重合的?」520 在他的探究中,這種自我 (ego) 同一性的統一是透 過反思而得的,換言之,那就像先將自己 (self) 丟失之後,再透過形象的方式 再次的被撿拾回來。相對於此,萊維納斯試圖直接去談這個「自己」。他認為:
「自己守護其同一性的秘密如同一個收縮 (contraction)」。521 收縮一詞關係到他 對命運女神的紡紗線的比喻,「自己」像是綁在現象的結,過去的做法如果是 鬆開然後綁緊,而萊維納斯所認為的方式則是纏得更緊。這是因為他認為「自 己作為無所逃的同一」這件事,不需要透過證明或主題化的說明,那是「在 己」(in-itself) 的,正如一個人是在他的皮膚之中。522 萊維納斯在使用「在己」
一詞時多少也改變了它的意涵。在他的使用中,這個詞不是用來描述物質的說 明。這種在其自身,像是在自己的皮膚中,是用來說明「自我是一種激動
517Emmanuel Levinas, ‘substitution’, Basic philosophical Writing, Edited by Adriaan T. Peperzak, Simon Critchley, and Robert Bernasconi: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81.
518Ibid.
519Ibid., p. 82.
520 Emmanuel Levinas, ‘substitution’, Basic philosophical Writing, Edited by Adriaan T. Peperzak, Simon Critchley, and Robert Bernasconi: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82-3.
521Ibid., p. 85.
522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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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ritability)、敏感性 (susceptibility)、或一種暴露於傷口與惡行,描繪與感受相 關的比被動還要被動的被動。」523 所以這種被動式的主體性,可以說是一種被 壓迫的主體性。在這個層次上,萊維納斯不承認「我」的辯解。猛一看,這個 似乎與《整體與無限》相矛盾,其實並非如此。524
這種特殊的方式,使得主體不再是主體。萊維納斯嘗試以「自我的循環」
這種特殊的方式,使得主體不再是主體。萊維納斯嘗試以「自我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