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非意向性意識:以他者為優先的倫理
第二節 異於存有或倫理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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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就將與語言語意向性聯結起來了。」384 這是已說的工作。但是言說 (la dire) 的關係卻不能簡單的被當成某種意向性,萊維納斯甚至說那是基於一種失 敗了的意向性。它賦予這種失敗的意向性得以與他人同建立關係的功能。這是 因為他人的單子內向性逃出了我的眼光和我的控制,使得這種「再—現的不 足」變成了一種更為原初的關係。他一貫的認為胡賽爾的相互主體性,最終無 法完成達到自足與再—現的直觀充實,他者的經驗最終成為一種「在經驗之 外」(au-dela de l’experience),或用他自己的貫用詞:超越。
第二節 異於存有或倫理場域
言說所要指出的,是異於存有的場域。然這場域並非另一個存有的場域,
它就在存有的場域之中。唯必須解釋它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簡言之,他者是 什麼。在這節中大致整理萊維納斯曾用來表達的概念,包含:不可追憶之過去、
無-場所 (non lieu)、他者、臉。
在第二章裡,意識在實顯的作用中,透過這原初的運動使得存有以「現 在」作為典範存在著。在此存有模式下的過去與未來,對他來說都只是現在的 變形。因此如果要真正探究異於存有,那就必須回到真正的過去或未來。知識 亦在「現在」的架構下進行。那麼「不可追憶的知識」是什麼?如果它本身就 不顯現。這種屬於前反思的自我意識的「知識」,有別於理論之知。它作為一 種混亂的、隱而不顯的、先於任何意向的意識,或者,作為一種擺脫了任何意 向的綿延。因此,萊維納斯認為它與其說是一種行為,不如說是一種純粹的被 動性。這不僅僅是因為它獨特的存在方式,亦即「沒有選擇權,就存在著」的 方式,這幾乎可以說是早期在談疲勞、懶惰的變型。即便抗拒,依然不得不存 有。但後期的講法這種不由自主有別的意涵。此外,這種不由自主亦非因為它 落入了一個其實混雜的可能性世界。萊維納斯會認為,事實上在那樣一個世界 中,這些可能性在主體做出任何具選擇之前就已經現實存在了。對於這個講法 在《時間與他者》中也出現過,那就像在海德格的被拋狀態 (Geworfenheit) 那 樣。這種特別的意識狀態,不同於它指向某物或作為關於某物的知識,萊維納 斯將它定義為「對在場進行抹除」、使之進入韜晦狀態的東西。385 他認為現象 學分析是在反思中對這樣一種「時間的純粹綿延」進行描述,也就是說,是把 它當成某種以意向性的方式,由某種滯留與前攝之間的遊戲所結構起來的東西,
而這種滯留與前攝,就在時間的這種綿延中,卻至少是保持在某種非外顯的狀 態中的,因此,就其實際上是代表著一種流動的狀態而言,它也就提示出了另 外一類型的時間。386 對於存有以及如何走向存有之外,某部分它與時間的概念 有關,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條件。但這必須觸萊維納斯整體的時間觀,如此 則超出這份論文所能處理的範圍,同時也脫離主題太遠,是以在此僅點出,萊
384 Emmanuel Lévinas, ‘Herméneutique et au-delà,’ Entre nous: essais sur le penser-á-l’autre:
Éditions Grasset, 1991, p. 87.
385 Emmanuel Lévinas, Éthique comme philosophie première: Éditions Payot & rivages, 1998, p. 85.
386 Ibid., p.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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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納斯在時間中看到一種 「隱蔽」(l’ implicite)。那種隱蔽不是另一種時間,而 是一種純粹的綿延,同時也是一種非介入:「作為存在,它是那種沒有任何堅 持的存在,是那種戰戰兢兢沒有勇氣去存在的存在;這是一種為時間中的瞬間 提供著代理,卻沒有任何(屬於我的)堅持的東西」。387,萊維納斯認為在那 不屬於現在之存有中的時間,不可回憶的過去,來自於非意向性。這種非意向 性的顯現,其實是一種不安在意:沒有意向,沒有目標,也不能為自己提供任 何的保護。388 而這便是進入倫理的開始。
相較於存有的功能在於佔有位置,在第二章提過的從存有到存有者。異於 存有的出現只能作為不斷的被驅離、放逐,最終不具有自己的立錐之地。然後 現實上卻又是不可能,作為「烏托邦」(萊維納斯將此詞解為「無-場所」)。
由於我不可避免的佔有位置,這是實顯的作用,於是彷彿這本身就已經帶有著 我對他者的虧欠。這種虧欠,或覺得自己的可恨,將在下一章有進一步的解析。
有別於實顯的成為實詞,具有「你的名字」。在非意向性意識中沒有名字,沒 有處境,也沒有頭銜。這是一種害怕在場的在場,一種對(屬於同一的我)堅 持感到害怕的在場,一種被剝光了所有屬性的在場。在它那種非意向性中,在 它那種非意向性的同一化中,同一性,實際上是在它所作出的肯定與認可面前 被反彈了回去,當它面對那種朝向自身同一的返回時,這種存在會不安,因為 這種返回可能會容忍一種堅持。389 對於自己佔有場所的不安在意,萊維納斯不 是以「有罪」(culpabilite)的愧疚感來思考,而是「被指控」(accusee) 以及為了 自己的在場而去承擔責任。乍看之下 「有罪」與 「被指控」難道不是等義的嗎?
事實上,有罪本身含帶著自己最初的作為,或者對自己之行為的理解;相反的 被指控不需要任何理由,即便自己什麼也沒做。萊維納斯認為這種 「被指控」
是一種保留,它把自己保留在那種尚未被授權,尚未用任何方式證明自己的正 當的狀態。在此狀態下無所謂祖國、也「沒有家園」的狀態。如果實顯的作用 在於進入世界(或建構世界),那麼非意向性意識所代表的,是一種對於進入 世界的害怕。所以萊維納斯說:「也許,追根溯源,要想在一個人自己的存在 或者身體或者血肉中肯定自己,心靈的那種內在性本來就屬於勇氣不足。因為,
我們要進入的,並不是世界而是質疑。」390 他認為當我們認識到進入存有的自 己,在那當中,「我 (moi),那個已經自己宣示著自己,自己肯定了自己的我
(或者說,那個已經自己把自己確定下來的我,也就是說,那個已經自己進入 了存在的我),其實還仍然處於一種模稜兩可或者神秘的狀態」391 。他認為,
就在這種模稜兩可、無法確定之下,那使得我具有同一、統一之整體的職能受 到損害,進而使我將把自己看成是某種可恨的東西。他認為 A=A,這個在人類 理智與意義的第一原則,其所具有的優先權利是膚淺的。他弔詭的說:「它的
387 Emmanuel Lévinas, Éthique comme philosophie première: Éditions Payot & rivages, 1998, p. 86.
388 Ibid., p. 87.
389 Ibid.
390 Ibid., p. 88.
391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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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主權,它的那種存在於人類的我裡面的自由,可以說,也恰好就是謙卑發 生之處。」392 正是因為如此,我們在存有活動中所有的安穩與確定,對於那一 切能被 「是」所描述的事物,我們生活其中並熱愛之的生活,將被帶入了質疑 之中。換言之,那個絕對的我, 「那個已經從其活力、心靈、社會力量或者先 驗主權中獲得了意義的我,仍然還得返回到它的那種不安在意之中。 」393
這種不安來自他者的干擾。對他者的認識是由胡賽爾提出的一個問題,同 時也是萊維納斯思考中的一個中軸。394 當然,僅管這起源來自 「相互主體性」
的問題,但萊維納斯在那之中看到的不只是人作為個別存在者如何認識到另一 個同伴的問題,而是異於存有的可能。他的目的在於試圖使人們看到胡賽爾著 作中的他者性是如何擾亂理性的。對他來說 「他者性」非作為一種討論的主題,
而是作用於理性本身。本我的存在是在無知中的真實存在 : 本我總是存在,它 使本我從對自身狀態的認同中覺醒,並呈現出一個 「內在性中超越」的自我。
他認為在胡賽爾原本的理論就已經意識到一種壓抑自我,直至使其失去活力特 殊的外在性。最終胡賽爾對此猶豫,而萊維納斯卻是尋這條路繼續探詢。395
在他者的議題下396 我們可以發現這種不安的來源。他者固然是對整體與同 一的干擾,但,它如何做到的?在萊維納斯的思維中,那來自一個對我直接的 命令,那便是「臉」。397 這是萊維納斯最早用來稱述異於存有之領域的方式,
同時也是最容易引起誤會的詞語。畢竟會直覺的把這兩者當成具體的物體,亦 即現前存有物。在萊維納斯的訪談裡訪談者也常把「臉」當作知覺對象,因而 將他的哲學稱為「臉的現象學」。這 裡有一個陷阱,那就是正因為人們把
「臉」當作知覺對象的意義,造成的結果是「臉」遮蔽了「他者」。意義是當 把「臉」作為某種認知意義的對象時,所謂的「看見」了臉是指某個意識的意 向對象,即「先驗自我」建構的對象。398 但萊維納斯所要強調的主要在於不可 掌握性與陌生性。這兩個詞彙在《異於存有或本質以外》中不再用於標題中,
但也沒消失在文本裡,它們仍是作為異於存有的典型代表。
這種將除了以 「視覺上的臉」遮蔽了 「不可見之他者 」以外,另外有的 誤解是因此把他人等同於上帝。對此萊維納斯也特別強調「他人並不是上帝的 肉身化,但恰恰是通過 『臉』他人非肉身化,並顯示出高度,上帝透露在其 中」399 或者應該說 「上帝首先應該是一個對話者,是一個他者,也就是說,他 是任何人,而後才能成為上帝。」400 上帝的問題原本只在他的思想中隱含的出
392 Emmanuel Lévinas, Éthique comme philosophie première: Éditions Payot & rivages, 1998, p. 88.
393 Ibid., p. 89.
394 居伊‧珀蒂德芒熱著,劉成富等譯,《20 世紀的哲學與哲學家》,北京,鳳凰,2007,頁
315。395 Ibid., p. 309.
396 事實上,這樣講是不合法的,畢竟他者的定義本身就是非論題的。這在寫作上造成ㄧ種困 難,亦即難以避免的以 「論題」來稱呼之。
397 visage,直接的意思就是 「臉」,有的譯者基於其它理由譯為 「面孔」或 「臉龐」,其實 這無損於其意義上的理解。但若譯成 「面部表情」,這直接是錯誤的理解。
397 visage,直接的意思就是 「臉」,有的譯者基於其它理由譯為 「面孔」或 「臉龐」,其實 這無損於其意義上的理解。但若譯成 「面部表情」,這直接是錯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