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非理論性意識:自我建構
第二節 意識相關項與養份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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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活的存有學的「關切」,生活與其活的條件的關係成為了生活的滋養與內 容。這點他在《從存在到存在者》就已談過,只關注在我們的生活,這是一般 的生活中並不常見,除非在極端的狀況下,為了活命的作為才有如此可能。是 以具體生活的展現不在於對自己存有的關注,而是對生活的熱愛,是一種與不 是我的存在,但比我的存在更親的內容的關係。所以他認為在呼吸、看、吃東 西、工作和操作中都有著一種「快樂」。在 「經濟」中的「享受」,這是萊維 納斯認為海德格所忽視的,而那已經具有了某種基本的倫理傾向,已經超越了 對 存 在 單 純 的 領 悟 。 「 成 為 我 就 是 以 這 種 方 式 生 存 , 在 快 樂 中 超 越 了 存 在。」259
但是在這階段所談的他人,僅是我所依賴的對象,並非具有他者性的他者 所以不需要在此過快的去談欲望與他者的關係,我們甚至可以說這裡談的自我 性是孤獨的、自私的。但在此階段中,港道隆提出「享受的自私不會帶來邪 惡」,除非當作為他人的他者介入時,享受就會顯示出它暴力的一面。260 他認 為對萊維納斯來說,不應該對這種基於自私的內在作出否定的評價。因為之後 我們可以看到,享受的生的自私是倫理條件。261 這個指向回到萊維納斯的老問 題,逃離存有。這是因為在有限的生裡,欲望就不能得到滿足。人總是無法安 穩於需要的滿足中。在這個意義上,欲望所指向的便是無限。換言知,欲望面 向 著 內 在 圈 域 的 、 利 害 存 在 (inter-esse) 的 外 面 。 它 是 脫 離 內 在 的 超 越 (transcendance),確切來說,這就是後來的「異於存有或本質以外」262
愉悅或享受的角色在於作為一種意向性,欲望的活動。所以接下來我們要 進入其相對項,欲望對象。
第二節 意識相關項與養份的比喻
順著「吃」的比喻,對象的這一端,所謂的物質與料也跳脫中性的物質立 場。或者說,萊維納斯以「食物」的比喻講法強化了物質與料與具體主體之間 的關係,並說明物質與料可以作為動力與滋養,豐富具體主體的生命流。與料 原本只是透過思維活動任意操控的素材,萊維納斯以光的秩序來說明這個建構 過程,但在食物的說明中,對象不只是在目光前被認知的事物,而是使具體主 體浸淫其中,產生實際關係。即便這種關係最後是一種佔有。因為從「鮮美的 湯」、空氣、陽光、景色、思想,睡眠等為營養而生活著,甚至可以說在這之 中並沒有表象對象。即便不在理解中,卻可以讓我們以此為營養而生活。因此 在這意義上,可以說陽光也是一種營養。263 正如主體不可能遺世獨立,對象的
259 Emmanuel Lévinas, Totalité et infini: essai sur l’extériorité: Martinus Nijhoff, 1971, p. 124.
260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頁 75。
261 Ibid., p. 91.
262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頁 100。
263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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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也不只是客體。這是萊維納斯在談論客體端的特殊方式。
意識朝向的對象對應來於意識相關項,那麼逾越或享受所朝向的是什麼?
簡單來說即欲望對象,但,具體內容是什麼?就萊維納斯來說,他所要問的不 只是呈現在意識之中的事實這件事。他認為事物與人相對而言具有外在性,而 那正是愉悅所指向的。「萬物作為被給予的世界的組成部分,作為認識的對象 或日常用物被捲入了實踐之鍊,它們所指涉的是一種內在,其自身的[他異]性 幾乎無從體現。」264 當然,這個對於「意識相關項」的早期思考並沒有區分存 有學層次或倫理層次的說明,不過在這時候,萊維納斯已經開始著重「對象」
本身不作為思想的產物,而是表達為:我們享受的事物來到我們這裡的方式265。 乃至最後將之稱為:偏執糾纏 (obsession)。266
什麼是物?何為對象,在早期的文本萊維納斯所給的定義是:「所謂世界 就是被給予之物。形式結合了客體,並將客體呈送給我們。」267 最早他在談欲 望時就已經強調「我不會為存有而關切,而會沉浸於我所欲求的對象」268 當我 們說到意向性的作用及在於「沉入對象中」,是什麼意思?從上一節裡我們可 以看到,在萊維納斯的想法中,意識讓自我與對象是分離卻參與的、依賴的關 係。意識並不介入到我和他人之間。或者至少可以說,所有的意識都是砸在無 法廢除偏執糾纏這一預先關係的基礎上浮現出來的。因此,可說意識自身便是 偏執糾纏的某一種樣態。269 當在偏執糾纏之中,亦即享受能毫無障礙地進行的 時候,自己的存在就不會佔據「我」的意識前面的位置。在這樣的運作下,意 識毫不在意他者的他者性,換句話說即對他者性的忘卻。這種忘卻是一種兩相 忘,他者性被忘卻了,主體性也是。這是因為當自我面向著本質為「營養」的 他者,就像忘掉自我、沉迷於遊戲之中一樣,在享受中「我」忘掉了自己。270 為了更進一步理解偏執糾纏這個概念,我們必須對它進行編年史的考察,
畢竟它不是一個一開始就設定好的概念,它有其發展的過程。偏執糾纏的雛形 出現在《從存有到存有者》,裡面提到關於「特寫」 (les gros plans) 的部分。這 部分是關於「異域感」的書寫。那開始談到對象作為整體,又在那整體中開啟 了另一個世界。接著偏執糾纏一詞在《整體與無限》之中有稍微的出現,在
《整體與無限》中談到關於內在性的部分是以「吃」作為模型,故關於對象的
264 Emmanuel Lévinas, De l’existence à l’existant: Vrin, 1963, p. 83.
265 Emmanuel Lévinas, Totalité et infini: essai sur l’extériorité: Martinus Nijhoff, 1971, p. 137.
266 港道隆把 obsession 一詞譯為憑依,他指出這個詞通常被譯為 「脅迫觀點」,為了把它和心 理學意義區分,所以把它譯為 「憑依」。鄧元尉教授則指出這一詞強調自我是受到他者的 「糾 纏」,自我的存在彷彿是被他人 「附身」般作為倖存者而存在著。另外,黃冠閔教授則著重在 obsession 一詞所具有的 「執著之苦」顯現出來。事實上,這一詞可能代表萊維納斯在不同時期 的使用。在《整體與無限》中的使用強調沉入欲望對象、呈現對對象的偏執;《異於存有或本 質以外》中obsession 用來談與他者的關係。為了顧及這種意義上的模糊,本文採以 「偏執糾 纏」譯之。
267 Emmanuel Lévinas, De l’existence à l’existant: Vrin, 1963, p. 71.
268 Ibid., p. 56.
269 港道隆著,張杰、李永華譯,《列維納斯—法外的思想》,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頁 222.
270 Ibid., p.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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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是以「食物」作為代表。雖然不同於海德格以工具跟存有整體的連結關係,
萊維納斯在談對象時,也非只講作為食物的對象,而是包含與整體的關係,當 時他是以環境或元素271來談這種整體。在這時候的談論裡已經很常出現「沉 浸」在其中的用法,主要是用來表達我與這種對象的關係是互相交融、參與的。
到了《異於存有或本質以外》才算整個定立偏執糾纏的作用。
在萊維納斯的脈絡中,偏執糾纏所要談的不是意識的變樣或某種關於病症 的狀態,它是存在者與身邊具體存在物的關聯。作為整體,這樣的思考類似於 海德格將器物放在使用的存有脈絡來理解。與周遭事物的關連,最終會有朝向 無限那種「在旁邊」,不斷趨近的意味,這也為為什麼偏執糾纏之後會轉為鄰 近性。不同於思維內容,偏執糾纏是在原初且真誠的直接關係中所掌握的。當 失去了直接的關係,換言之成為反思的對象,或者捲入了實踐之連結,便已經 指涉一種內在而失去事物本身的異質性。272 思想作為給予的內容,萊維納斯認 為那是透過賦予對象形式的方式,那就如同包覆一層表面。作為思維內容,真 正的對象本身,也就是它的他異性,因為這個將外在對象化為意識內在的運作 而被排除了。而如何使那被忽略、排除的部分出現?萊維納斯在《從存有到存 有者》裡面便用了「去形式化」(deformation) 這樣的詞彙,當時是在談藝術品 所產生的異域感經驗。若從他思考的脈絡來看,這部分表面上在談藝術,事實 上談的是欲望的功能。亦即,在這經驗底下欲望的對象是作為偏執糾纏而顯現。
但是在後來的概念發展中,「偏執糾纏」似乎被放在意識的概念之外。在
《異於存有或本質以外》中這麼表達的:「偏執糾纏 (obesseion) 不是意識,也 不是意識的一種種類或樣態,儘管它壓倒走向呈現它的意識。它是不可假定的,
就像是一種迫害」273 親近,直接地,就是通過他人的享受和痛苦。但我能夠通 過他人享受和痛苦只是因為我是他者的,這就是超越存在的意義的誕生274 港道 隆也指出:「意識並不介入到我和鄰人之間。或者至少可以說,所有的意識都 是砸在無法廢除憑依這一預先關係的基礎上浮現出來的。意識自身偏執糾纏的 另一種樣態。」275 在這立場上他認為上述這種差異正對應了萊維納斯所說的
「偏執糾纏」與「意識」的差異。276
如果從前其的概念來看偏執糾纏應該屬於意識的作用,到了後期則變成非 在意識之中。這麼看來如果不是概念的自相矛盾就是在某個時間點有了意義的 改變。然而,就本文所試圖說明的,萊維納斯的意識至少有兩層的結構。而一 般用法底下的「意識」完整的名字應該是「意向性意識」,具有至少擁有現前 對象的功能,而非意向意識有能力指向對象之外。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可
271 對於元素的用法來自《從存有到存有者》,萊維納斯在稱述存有本身,意即 il y a 時,給予 它物質性的意義,有時也用「元素」(elements) 一詞代換。
271 對於元素的用法來自《從存有到存有者》,萊維納斯在稱述存有本身,意即 il y a 時,給予 它物質性的意義,有時也用「元素」(elements) 一詞代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