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比丘尼傳》之作者流傳與結構
第一節 作者生平與著作
一、寶唱的學思歷程
有關寶唱生平記載最為詳細的資料是《續高僧傳》<寶唱傳>,其他史傳中 很少有對寶唱的記述,除在經錄中稍著錄。78對寶唱學思歷程的探討即依據釋道 宣《續高僧傳》<寶唱傳>記載:寶唱,俗姓岑,吳郡(現今江蘇滬海道,蘇常 道及金陵道西部之地)人,79孫吳建國之舊地。年少時敏捷詼諧,清貞自懷,獨
78 參見《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大正藏》,冊 55,頁 836 上。「沙門釋寶唱,楊都莊嚴寺僧也。
俗姓峯(岑)氏,吳郡人。僧祐律師之高足也。博識洽文,罕有其匹,武帝甚相崇敬。天監年中,
頻勅撰集,皆愜帝旨。十五年景申,又勅撰集《經律異相》一部。唱又撰《尼傳》四卷,《房錄》
之中復有名僧傳等七部,非此入藏,故闕不論。餘並備在續高僧傳」。
79 參見賴永海釋譯,《唐高僧傳》,(台北:佛光出版社),1998 年,頁 14。
力耕種十畝田地謀生,再為他人抄寫文書賬簿,貼補日常用度。過目不忘,博聞 強識有謀略,知曉義理有文采。依《續高僧傳》所云:「寓目流略,便能強識,
文采鋪贍,義理有聞。」80由傳中可見寶唱的家境貧困,除自己耕種外,須再受 人僱佣抄書來貼補家用。然在這樣貧困的還境下,依然堅貞學習義理,致能學養 淵深,富有文采。
傳中記載寶唱十八歲時(484),禮僧祐律師出家。僧祐是江南頗有名望之僧 人,著述甚為豐富,詳見梁慧皎《高僧傳‧僧祐傳》。寶唱受化育,即博學經律,
即《續高僧傳》云:「唱既始陶津,經律諮稟,承風建德,有聲宗嗣。」81後住莊 嚴寺中,廣泛採取群言,選取精微義理;又認為開悟士俗,要通融調濟為先,於 是跟處士(隱居不做官的學者)顧道曠、呂僧智等人學經、史、《莊》、《易》,略 通大義。當時人們因他遊歷世務,以為他有入俗之志。有次回家,即不再回寺。
到近三十歲時,父母雙亡,料理好後事。於建武二年(495),放棄日常所習,離 開京都專一聽人講經,經歷五年,又得風疾。這一學思經歷《續高僧傳》中云:
「建武二年,擺撥常習,出都專聽,涉歷五載,又中風疾。會齊氏云季,遭亂入 東,遠至閩越,討論舊業。」82可見他為躲避戰亂,遠至福建、浙江一帶參學,
思惟過去所學義理。此文說明寶唱出家後的學習情況,經歷業師教誨,與處士學 習世學,父母雙亡。
天監四年(505)入京,奉勅任住新安寺主。梁武帝初年,國泰民安,風調 雨順,五穀豐收。此乃蒙三寶加被,龍天護持,百姓因之福祐。遂令寶唱總撰《集 錄》,以備不時之需。如《續高僧傳》文:「但文散群部,難可備尋,下勅令唱總 撰《集錄》以擬時要。」83編撰有建福禳災、禮懺除障、饗接神鬼、或祭祀龍王。
80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6 中。
81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6 中。「年十八,投僧祐津師而出家焉」。
82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6 中。
83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6 下。「或建福禳災、或禮懺除障、或饗接神鬼、或
部類區分,將近百卷。由這一段文起,是寶唱撰述種種典籍的開始。據慧皎《高 僧傳‧求那毘地傳》中云:「梁初,有僧伽婆羅者,亦外國學僧。儀貌謹潔,善 於談對。至京師亦止正觀寺,今上甚加禮遇。勅於正觀寺及壽光殿占雲館中,譯 出《大育王經》、《解脫道論》等。釋寶唱、袁曇允等筆受。」84這是寶唱奉敕參 與僧伽婆羅的譯經。
天監七年(508),帝以佛教典籍浩瀚,一般人難以查尋。寶唱奉敕參與撰述 定林寺《眾經要抄》、《義林》、注《大般涅槃經》綸綜始終,輯成部帙。簡文帝 撰述《法寶聯璧》二百餘卷,令寶唱綴文、比對、分類。帝又以佛法義理深奧廣 博,一般人難以讀通,若沒有上等才學,難以精通奧義。敕令寶唱,佛教高僧大 德,俗世士子,有敘述佛教義理的著作等,加以搜集整理,稱為《續法輪論》, 合七十餘卷。《續高僧傳》中云:「又勅唱自大教東流,道門俗士有敘佛理,著作 弘義,並通鳩聚,號曰《續法輪論》,合七十餘卷。使夫迷悟之賓,見便歸信,
深助道法,無以加焉。」85使凡夫俗子,見後能起歸信,大力推廣佛法的普及及 弘揚。又撰《法集》一百三十卷,皆寶唱深慮結集成部。時得帝賞識並廣為流傳。
《續法輪論》和《法集》皆寶唱獨自完成,今此二部已失佚。
天監十四年(515),敕安樂寺僧紹撰《華林佛殿經目》,編纂完成後帝不甚 滿意,又寶唱重撰。寶唱重新改訂僧紹之《經目》共四卷,頗受各界讚賞,帝遂 敕掌華林園《寶雲經藏》。寶唱於此,廣泛搜尋逸失典籍。以此之故,又敕撰《經 律異相》五十五卷,《飯聖僧法》五卷。武帝注《大品經》謂道俗才筆,互陳文 理。此句已說寶唱的學識,能暢說義理。
天監九年(510),寶唱舊疾復發,便發二願,遍尋經論典籍使無遺失搜尋歷
祭祀龍王。部類區分,近將百卷。八部神名,以為三卷」。
84 參見《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345 中。
85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6 下。
代僧錄,分門別類,撰述成部,稱《名僧傳》三十一卷。至十三年(514),區分 條列完成。《名僧傳‧序》略云:
夫深求寂滅者,在於視聽之表;考乎心行者,諒須丹青之工。是萬象森羅,
立言之不可以已者也。大梁之有天下也,威加赤縣,功濟蒼生。皇上化範 九疇,神遊八正,頂戴法橋,伏膺甘露。竊以外典鴻文布在方冊,九品六 藝尺寸罔遺,而沙門淨行獨亡紀述,玄宗敏德名絕終古,擁歎長懷,靡茲 永歲。律師釋僧祐,道心貞固,高行超邈,著述集記,振發宏要。寶唱不 敏,預班二落,禮誦餘日,捃拾遺漏,文廣不載。86
這對追求寂滅者,他已經超越於視聽之外;於實行仁德者,須有典籍記載。
稱頌梁武帝以德行化育天下,令百姓得以安居樂業。私以儒家典籍,歷代撰集成 冊,九品六藝,不有遺漏,而沙門淨行卻少有系統記述,令人感概萬端,僧祐律 師堅真卓絕之高行,著述甚多,弘發僧眾德行。寶唱不敏,欲承其遺風,搜集僧 史、經錄務使無遺漏。寶唱脚氣病作發,入東治療。去後,帝下勅追回,因此犯 罪,被貶謫越州(浙江),朝廷依律法處斷。僧正慧超任情違旨,處以擯徙廣州。
到京師諸大寺禮懺,方流放嶺表(廣州),永遠置身蠻荒之地。又令其搜集典籍 史料以替勞役。白日禮懺,夜晚撰述著錄。又官私兩面催逼,終日不得閒暇。近 出發之日,帝敕令改住譯場,見《續高僧傳》:「中甄條流,文詞墜落。將發之日,
遂以奏聞。有勅停擯,令住翻譯,而此僧史方將刊定,改前宿繁,更加芟定。」
87而此僧史方將刊定,修改繁雜,以加刪定。故其傳後自序云:「豈敢謂僧之董狐,
庶無曲筆耳。」然寶唱多種的撰述,文勝其質。後人依據引用。不知其卒年。此 段文敘說寶唱抵罪,本貶配浙江,後改廣州,懲罰以搜集史料代替。後令改敕住 譯場,參與僧伽婆羅譯經筆受。見《高僧傳‧求那毘地傳》:「勅於正觀寺及壽光
86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7 中。
87 參見《續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27 下。
殿占雲館中譯出《大育王經》《解脫道論》等。釋寶唱、袁曇允等筆受。」88寶唱 撰述雖多,但存世著作僅《名僧傳》一卷、《經律異相》五十卷、《比丘尼傳》卷,
要論述他的思想內涵並不容易,於其他著作中引用寶唱著作的,在元康撰《肇論 疏》引寶唱《續法輪論》六家七宗論如下:
梁朝釋寶唱作《續法論》一百六十卷云:宋莊嚴寺釋曇濟,作《六家七宗論》。 論有六家,分成七宗。第一本無宗,第二本無異宗,第三即色宗,第四識含 宗,第五幻化宗,第六心無宗,第七緣會宗。本有六家,第一家分為二宗,
故成七宗也。89
東晉時代的佛教學者對於般若性空之解釋,各出異義紛紜不一。鳩摩羅什門下沙 門僧肇,在他所撰《不真空論》當中,歸納作心無、即色、本無三義。劉宋建康 莊嚴寺曇濟擴充作本無宗、本無異宗、即色宗、識含宗、幻化宗、心無宗、緣會 宗六家七宗。90由這些引用寶唱著作及經錄中存留的作品名稱,可見出他個人在 學識上涵養了,就如僧傳說其「博識洽聞,罕有其匹」,是位才華出眾的僧人,
因而能受梁武帝敬重了。
二、寶唱的其他著作
寶唱在約七十餘年的歲月,參與編輯及自己撰述著作多達十八部,八百四十 餘卷。91以下對寶唱之著作以《續高僧傳》提到為主要內容。首先對獨自編述完 成的作品,敘述如下:
88 參見《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345 中。
89 參見《肇論疏》,《大正藏》冊 45,頁 163 上。
90 參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冊 3,(台北: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1994 年),頁 1161。
91 參見劉颻著,《魏晉南北朝釋家傳記研究》(中國長沙:岳麓書社,2009 年),頁 17。
在《續高僧傳》中,編述《續法輪論》和《法集》,是簡文帝在太子時,以 佛法義理深奧廣博,一般人難以讀通,若沒有上等才學,難以精通奧義。又敕寶 唱自佛教東傳來後,佛教高僧大德,俗世士子,有敘述佛教義理的著作等,加以 搜集整理,稱為《續法輪論》,92合七十餘卷。使凡夫俗子,見後能起歸信,大力 推廣佛法的普及及弘揚。又撰《法集》一百三十卷,皆寶唱深慮結集成部。這兩 部在經錄中未見著錄,應是早已佚失。然而大唐元康撰《肇論疏》中謂「梁朝釋 寶唱作《續法論》一百六十卷云……。」那麼,約唐後此論才佚失。
《肇論疏》卷 1:梁朝釋寶唱作《續法論》一百六十卷云:宋莊嚴寺釋 曇濟,作《六家七宗論》……。《續法論》文云:下定林寺釋僧鏡,作
《實相六家論》……。93
在著名佛教學者湯用彤先生《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有提及劉宋明帝敕中 書侍郎陸澄撰錄《法集》,一百十三卷。僧祐亦有《法集》八帙,《出三藏記集》、
《弘明集》均各為其中之一帙。梁武帝亦敕寶唱……《續法輪論》,合七十餘卷 等等,至此外寶唱又撰《法集》一百三十卷,梁武帝親覽,流通內外。以《續高 僧傳》,「並唱獨斷專慮,纘結成部。」94推論兩部皆是寶唱獨自撰述完成。再就
《弘明集》均各為其中之一帙。梁武帝亦敕寶唱……《續法輪論》,合七十餘卷 等等,至此外寶唱又撰《法集》一百三十卷,梁武帝親覽,流通內外。以《續高 僧傳》,「並唱獨斷專慮,纘結成部。」94推論兩部皆是寶唱獨自撰述完成。再就